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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场商铺(摊位)租赁合同

某市场商铺(摊位)租赁合同



第一篇:某市场商铺(摊位)租赁合同

某市场商铺(摊位)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合同编号: 乙方(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双方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租赁甲方商铺(摊位)用于位置在第二条 租赁期限年,时间自年月日起至月日止。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商铺(摊位)【包括商铺(摊位)内的建筑物】拥有产权;

2、维护经营秩序,营造商户平等竞争,舒心经营的氛围;

3、负责物流园区内公共设施的维护维修,保证水电供应和通讯畅通;

4、负责商场营业时间外的商品安全;

5、负责商铺(摊位)外的公共卫生。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租赁的商铺(摊位)只拥有使用权;

2、乙方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甲方将商铺(摊位)交付乙方使用后,自交付之日起,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规范经营(规范经营具体要求见第五条),不按甲方规定时间入驻经营的商户,甲方收回摊位,押金(保证金)及租金不退还。

3、本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该商铺的权利;

4、必须按照甲方设定的经营类别经营,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做好本商铺(摊位)的防火、防盗,保持营业区内摆放的物品整洁,不 1

影响园区规划,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6、乙方装修商铺(摊位),不得损坏其整体结构,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改商铺(摊位)内的设施。如乙方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7、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商铺(摊位)擅自转租转让给他人经营。

8、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提出终止合同,否则保证金(押金)不予以退还。

第五条规范经营具体要求

1、租赁商铺用于五金机电经营的,样品摆满最少两面墙壁,有存货;

2、商铺(摊位)内需有符合办公营业的桌椅、电话开通、按照甲方要求将广告牌匾安装完毕;

3、摊位上货率占摊位面积70%以上;

4、商铺(摊位)内有经营能力的人经营;

5、第六条 付费方式及支付办法

1、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押金数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2、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应向甲方交纳租赁期限内年(大写)的租赁费为人民币元。

3、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须向甲方交齐押金以及规定期限内的租金方取得该商铺(摊位)的使用权,以后租金需在每年的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交齐下一租期的租金,逾期按照每日千分之七收取滞纳金。逾期30日内未按照要求交齐下一个租期内租金的,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有权收回商铺(摊位),保证金(押金)不与退还;按照甲方要求交齐下一租期租金的,本合同自动生效。

4、乙方经营期间产生的电费、通讯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租赁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退还押金。

2、因不可抗力而使承租商铺(摊位)及其设备损坏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因政府行为或市场发展需求而需要调整,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退还相应的租金、押金。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商铺(摊位)租赁合同

旺角尚街生活广场 商铺(摊位)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所属区域:________________

商铺(摊位)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郑州市郑东新区旺角尚街生活广场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郑州市郑东新区旺角尚街生活广场(以下简称甲方)商铺(摊位)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商铺(摊位)基本情况:

本合同所指商铺(摊位)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旺角尚街生活广场_______ ________区________号,其套内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租。按市场规划要求经营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

自20年月日起于20年月日。

若乙方愿意继续租赁,应于租赁期满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应就租赁条件重新协商,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乙方未按时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将对该商铺(摊位)进行重新租赁。

合同期满或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乙方须无条件立即撤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否则造成甲方的损失概由乙方负全部赔偿。

三、租金:

1、租金缴纳方式_________(年交/季交)。

2、租金标准:

A、元/季(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元/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年年交送三个月租金(即房租到期后延后三个月交下一年租金)。

3、房租到期前30天缴纳下一期租金。

4、其它费用:

物业费_______元/月;水费______元/吨;电费______元/度;空调费_________元(按实际用电量分摊)。

四、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一般为当三个月租金),数额小写:(大写)。

乙方如有违约行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处理不予退还,若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收回商铺(摊位),并追加索赔。

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将在7日内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

工商、税务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和办理相关手续,与甲方无关。

凡不按规定办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关于安全:

1、乙方在租赁期应遵守商场安全文明规范,爱护市场设施,配合、协助甲方做好市场的物业管理工作,维护市场的秩序和安全。

2、乙方需使用用电、用水器具及设备,须经甲方同意,擅自安装施工属于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制止,因此造成甲方损失,需向甲方做出赔偿。

3、关于火警、治安事件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人身伤亡所导致的一切费用及因此产生索赔、诉讼等一切法律责任,乙方自行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七、关于商场营业作息时间:。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执行。

八、商铺(摊位)的转让

1、乙方需转让摊位,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由甲方与第三方承租人重新签订该商铺(摊位)的租赁合同。乙方与第三方承租人之间的转让行为由乙方与第三方承租人双方自行协商处理,所产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2、乙方不得私自转租商铺(摊位),若有私自转租或坐吃房租差价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该商铺(摊位)。

九、摊位的调整

甲方根据商场整体规划及业态调整需要,对商铺(摊位)进行调整,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接受调整的,双方应按调整后商铺(摊位)的情况重新订立租赁合同。不接受调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于7日内退回乙方已交付租金的剩余部分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十、广告宣传

经甲方同意并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乙方可在市场内指定的区域内对经营的商品进行广告宣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制定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协助有关管理部门制止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及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2)设立投诉点接受投诉并进行调解,配合消费者协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场内发生的消费争议进行调查与处理。

(3)制止场内占道、搭建、扩摊行为或者流动经营行为以及在市场规划区范围内的场外经营行为。

(4)督促乙方办理市场内经营(含以专营、专卖、总代理、总经销、特约经销等特殊经销形式经营)所需证照及有关手续,查验入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5)开展有关法律、政策的宣传,组织场内经营者开展文明经商活动。

2、甲方义务

(1)确保市场的水电、消防、安全、卫生等设施符合使用条件并达到有关标准,并按约定承担维修责任。

(2)保证场内通道畅通、通道卫生整洁,场外周边环境整洁。

(3)按约定做好市场的物业管理、维护等工作,保障市场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

十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在依法核准的范围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有权拒绝甲方不合理的要求,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2、承租人义务

(1)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参加甲方举办的有关法律、政策的学习,遵守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证照齐全,明码标价,亮照经营,照章纳税(费)。

(2)不得销售《食品安全法》第28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商品。

(3)爱护市场设施,配合、协助甲方做好市场的物业管理工作,维护市场的秩序和安全;乙方需使用用电、用水器具及设备,须经经甲方同意并遵守市场用电、用水管理规定。

(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业态、品牌进行经营,不得擅自发改变品牌或业态。

(5)乙方购进商品,应当检验商品质量,按规定要求保存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原始单据、合同等,建立进货台账。

牲畜、禽类等按规定应当检验检疫的农产品,还应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

(6)乙方从事批发经营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购货者出具销售票据和

其他有关凭证,并进行台账登记备查。

(7)乙方要及时记录商品准入台帐,记录完毕归档的台账可自行妥善保管,保存期不少于2年。

(8)乙方需自觉服从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对商品质量的抽检。(9)乙方应服从甲方对商品划行归类的管理,保持商品陈列整齐划一,圈内货物陈列有序,保持商铺(摊位)内部卫生,不在摊台衬垫杂物,不占道经营,不在摊位内及周边乱贴吊挂个人用品及杂物。

(10)乙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食品安全法》第27条要求。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时间或约定的面积、方位等提供商铺(摊位)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提供商铺(摊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水电、消防、安全、卫生等设施不符合有关要求,致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无改善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未按约定履行维修、物业管理等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交纳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空调费等相关费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商铺(摊位)交付后___日内未开业或者在租赁期内无正当理由连续停

业___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已交租金按时间扣除后,剩余部分予以退还。

(3)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被有关管理部门处以吊销证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未按相关规定对经快速定性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经查证属实发现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拒不执行甲方正当管理要求的,给市场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摊位转租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乙方不服从甲方对市场内经营商品陈列、圈内货物摆放、占道经营、摊位卫生的统一管理,经甲方二次以上书面催告仍不予以改正,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十四、装修或改建

1、乙方对商铺的内部装修,应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先完善手续后装修。

2、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包括到期)应保持商铺的完好无损,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有装修及设备拆除并清运出商场,将商铺(包括设施、地板)恢复原状,并不得有损相邻商铺。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或保持商铺装修原状,否则将没收全部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补偿。

十五、不可抗力

履约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战争、地震等)或政府行和有关职能管理部门行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追究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责任。

十六、本合同只针对甲、乙双方的权责利,与商场其它商铺无关,其经营风险和乙方相关债权、债务和法律、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七、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商铺(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八、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十九、本合同内容产为商业机密,双方对本合同内容有保密义务不得违反。

二十、本全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后生效。

二十一、本合同的附件:

《旺角尚街生活广场经营管理公共协议》

《治安、消防责任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委托代理人: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 年月 日 乙方: 委托代理人: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 日

日期:

第三篇:市场摊位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_____________市场内9米摊位出租给乙方,由乙方在市场内从事经营。第二条 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凭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在发租规定的最后期限届满前_______天内还未办理续租手续,即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甲方有权将摊位另行发租。第三条 租金、租金的缴纳期限和优惠办法

1、租金每年_________元,2、合同签订后,乙方在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缴付一年的摊位租金,甲方按该摊位年租金给予一次性优惠____%,实际缴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

1、制定管理制度及经营公约等,并检查、督促乙方执行;

2、有权对乙方利用所租摊位销售伪劣商品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教育和管理,并报有关执法部门;(二)甲方义务:

1、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

2、提供经营必备的后勤保障设施,如通风设备、照明灯光等,并逐步改善经营条件。

3、对自然原因造成的摊位损坏及照明灯光设施的故障进行维修、更换、保养。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自主经营权;

2、甲方违反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二)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合法经营;

2、服从管理,依法按期缴纳各项税费;

3、乙方为所租赁摊位的安全责任人,对该摊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负责,并遵守市场内各项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不出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乱接电源,不违章使用电器,违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爱护本市场内公共设施、维护摊容、摊貌及市场环境卫生;

5、文明经商、礼貌服务,在指定范围内经营。不出售反动、淫秽、封建、迷信、假冒伪劣商品;不乱堆、乱放、乱挂物品;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摊位。乙方若有特殊原因,确需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摊位,需经甲方同意。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_ 承租方(章):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篇:市场摊位租赁合同

市场摊位租赁合同

合同编码:

出租方:

承租方: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第一条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所有的商位(指仓位或摊位,下同)座落位置:市场区号,共个(间),㎡。商位设施有:,按市场划行归市要求经营用途为。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满。

第三条 保证金(大写)元(小写¥元)。承租方在合同签订当日付给出租方,合同终止时清退,不计息。保证金是全面履行合同的保证,乙方有严重违约的,保证金不退还。

第四条 租金(大写):元/月(小写¥元),承租方必须每月十日前一次性交清当月租金,逾期者每日按未交部分的3%计算滞纳金,一次性交清合同期内全部租金的,优惠元。

第五条 市场的物业管理由出租方负责,承租方必须按市场统一规定使用出租方水电并向出租方缴纳水电物管等费,双方约定价格为:水费元/吨、电费元/度,水电费总表与分表的误差按分摊系数计算交纳,价格随国家调整而调整,卫生费元/月(商位内日产生垃圾量超50斤的,每次加收20元以上垃圾清运费)。

第六条 承租方不得对所租商位进行转租或转让,如承租方自愿离开市场不再经营的,可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退租,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租手续,由出租方按规定办理结算手续及清退保证金。承租方擅自将所租商位转租,出租方有权按所交保证金50%至100%处罚并立即解除租赁合同。

第七条 承租方需对商位进行装修或增设他物的,事先必须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商位内承租方装修、增设他物费用自理,合同期满后装修设施或新增固定设施(不可撤除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拆除,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增设的他物(可撤除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撤除,损坏摊位的必须由承租方恢复原状,或赔偿修复费用。

第八条 租赁期内出租方负责屋面防漏和水电表前的维修,承租方负责商位其他维修及水电表后的维修,费用各自承担。

第九条 经出租方同意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承租方可在市场内指定的区域对经营的商品进行广告宣传,广告宣传必须遵照市场统一规定并向出租方交纳广告位使用费。

第十条 承租方经营的商品的保管和财产安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可自行办理财产保险,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经营商品财产丢失(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承租方必须遵守以下条款:

(一)遵纪守法,遵守市场各项管理制度,诚实守信,亮照经营,明码实价,照章纳税,自办经营手续

(二)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商品;

(三)做好商位清洁卫生工作,配合出租方维护市场秩序,维护设施完整,维护公共安全;

(四)在租赁合同到期前,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出租方表明是否续租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建立农产品进销台帐,认真执行《农产品索票索证制度》及《市场的准入制度》,保证所经营的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可追溯求源,不合格农产品必须立即销毁,已销售由承租方负责收回,未销售的由承租方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自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六)严格遵守《消防法》及《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安全用水用电,安全使用商位及设施,严禁私拉乱接和使用大功率(超过1000瓦)电器设备,严禁窃水、窃电,严禁在市场内燃放、转运、销售、存放烟花爆竹、乙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严禁在经营场所及公共区域进行污染性作业以及违章用火,燃烧柴快、垃圾、有烟煤等,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因承租方原因发生的安全、火灾事故及违反治安管理法规造成的相关责任及损失概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负责赔偿相关损失。

(八)违反市场管理规定须交纳教育费的,必须及时交纳,否则无条件从保证金中扣除,合同到期需续签合同的,必须补足保证金后方可续签。

第十二条 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承租方擅自将商位转租、转让他人,或不按要求使用商位随意乱改致使商位损坏的;

2、承租方不交付或不按约定交付租金或相关费用累计超过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

3、承租方制售假冒伪劣、三无商品,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商品等,受到相关处罚两次以上的;

4、承租方欺行霸市、哄抬物价,采取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经营的;

5、承租方违反国家及出租方安全管理规定,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未整改的;

6、承租方不遵守市场管理规定,拒不服从市场管理,超摊、扩摊、离摊经营、占道经营、大量随地倾倒果皮菜叶等垃圾,累计受到处罚超过四次(含四次)的;

7、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商位的。

第十三条 资产以现状出租,合同签订前出租方必须先行查验商位,无异议后再行签订合同,合同一旦签订,在承租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寻衅滋事或者拒交商位租赁等费用。

第十四条 政府统一规划或资产处置、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合同自行终止,承租方无条件在规定期限内搬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不作任何赔偿。

第十五条 本合同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商位的优先租赁权,如承租方无意续租的,应在规定期限(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书面告知出租方。

第十六条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的,承租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三日内将租赁的摊位及出租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完好、适租的状态交还出租方,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承租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出租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及另行出租并不退还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第十七条 其它约定:

第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四份,承租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出 租 方(章):承租人(章):

委托代理人:住所:

电话: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电话:

第五篇:市场商铺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坐落杭州市金通汽配城幢号楼。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付款条件

租赁期限为一年,出租房从2012年月日至2013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

付款条件:一楼一间店面房年租金,(付款期限一年一付),电费、水费等其它按每月支付给乙方。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1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赁期间房屋装修

租赁期限内出租房不承担房屋装修,房屋装修由承租方承担。如装修期间有关破坏房屋主题结构,没有得到出租房的认同承租方不得擅自破坏房屋主体。

第四条 出租房与承租方的变更

1、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出租方的房屋如遇规划、拆迁等其它有关情况发生,应提前通知承租方,并退还承租方的所有租金及押金。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好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贰份备案。

出租房(盖章):承租方(盖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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