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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协议书 (完整版)

人事代理协议书 (完整版)



第一篇:人事代理协议书 (完整版)

人事代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其授权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劳动人事管理相关的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人事代理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员工提供人事档案及劳动人事关系管理。

2、乙方为甲方员工代办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天津市相关规定执行。

3、甲方需要的其它服务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告知甲方办理各项手续所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应及时准确地完成甲方员工信息变更和个人资料交换等书面材料的交接工作;同时对甲方员工进行信息登记管理,便于查询核实。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员工名单,每月按时完成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

3、乙方自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合法的财务票据。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甲方员工有效的相关材料,如因甲方提供材料不符合乙方要求,导致协议不能如期履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应在每月25日前,将次月确定的参保人员的增减变更信息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按时提供变更信息导致错缴或漏缴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代缴金额向乙方支付保险费和代理服务费。

3、甲方应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甲方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按时汇入乙方指定的社保中心账户;如因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指定的社保中心支付社会保险费,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连续2个月未支付或一年累计达到3次迟延支付前述款项的,将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甲方在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甲方负责通知该员工到我中心办理个人档案转存以及缴纳保险等相关手续,如因甲方未及时通知到本人,由此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协作义务

1.甲乙双方应对甲方员工的情况及时交换信息、转递资料。

2、甲乙双方承诺保守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对方及客户单位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对方的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三、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档案管理

□代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申报

□代理住房公积金申报

□代填各类保险报表

□保管、填写养老保险手册

□代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报销(单次收费)

□代办就失业证、用工手续、合同备案(单次收费)

□提供上门服务

四、服务费收费标准

1.人事代理服务费标准为:元(人/年)。

2.支付方式:自乙方为甲方提供第一次服务当月起,乙方按年度根据实际服务人数向甲方收取服务费。服务费为:标准费用(人/年)×实际服务人数。甲方每半年向乙方支付一次服务费。

五、违约责任

1、因乙方过错造成的社会保险费迟缴、漏缴、错缴,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逾期支付达30日后,乙方可中止提供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服务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有甲方自行承担。

3、任意终止本协议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年服务费的30%计算,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有关权威机构确认后,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4、除乙方存在重大过错外,甲方不得在协议期内办理撤户及大宗档案转移,否则视为甲方有意终止本协议,则按第五条第3款执行。

5、甲方及其员工或第三方,因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服务内容之外的事项而产生的争议,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与乙方无关。甲方员工与原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发生争议的,需由甲方员工本人与原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协商解决,乙方不提供代理协商服务。

六、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七、其他

1、本协议所列条款之未尽事宜,或根据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需修改、变更本协议时,提出方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协议条款的修改、变更,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期间为自年月日(本协议生效起)至年月日止。本协议期满后,如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顺延,顺延期双方约定。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中国北方人才市场 地址: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 邮编:北路29号

人事经理: 邮编:300204

电话:服务专员:

人事专员:电话:

电话:手机:

传真:传真:

E-mail:E-mail:

年月日年月日

请人事代理单位仔细阅读以下提示

以免影响职工合法权益 养老保险:

1、根据津劳社局发(2008)85号文件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自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月起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得向前为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转入人员的养老保险手册手工记录必须与社险中心电脑上的记录完全一致。

3、凡从机关、事业单位转出人员或在外省市缴纳过养老保险并将个人账户转入到我市社保中心的人员(户口在本市),单位应为其审定连续工龄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医疗保险:

1、员工在本年度发生的门(急)诊费用一律用医保卡刷卡结算,因医保卡暂未下发或者无法正常使用或遇节假日等原因未能联网结算的,所有兰联收据、费用清单、药品费处方等均需加盖全额垫付章,然后于本年度内办理报销手续。

2、员工住院时必须做住院登记,费用直接在医院联网结算,有医保卡的员工可以直接在医院做住院登记;没有医保卡或医保卡无法正常使用的必须在五日内到社险中心做住院登记。如果新参保员工在参保首月住院的,住院费用必须先全额垫付,出院后再到社险中心或我部办理报销手续。

3、患门诊特殊病Ⅰ类和Ⅱ类员工直接在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做门特登记,之后发生的门特费用一律用医保卡刷卡结算,因医保卡暂未下发或者无法正常使用或遇节假日等原因未能联网结算的,所有兰联收据、费用清单、药品费处方等均需加盖全额垫付章,然后于本年度内办理报销手续。

4、员工在外地看病的,需先办理医疗保险异地安臵手续,办理完毕异地安臵手续后方可以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5、用人单位应办理完毕医疗保险报销后,方可办理保险关系转出手续。失业保险:

1、农业户口参保人员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失业保险只缴纳单位部分的2%,个人无需再缴纳。

2、因各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停缴社会保险且需要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单位应办理减少名册的同时提供《企业劳动合同退工花名册》的复印件,方可打印《失业保险缴费清单》。

工伤保险:

1、员工发生工伤后,必须于发生事故的24小时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机构和参保地社险中心工伤科电话备案,然后在1个月之内向劳动

行政机构报书面材料,在72小时之内向社险中心报书面备案表。

2、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不能恢复工作仍需治疗的,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应当提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鉴定申请。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在办理保险关系转出时,应先办理工伤保险转出手续。生育保险:

1、女职工怀孕后十周内须由本人或本人家属持诊断证明原件(加盖生育保险章和诊断证明章)、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医保证复印件到社险中心做妊娠登记。

2、女职工要在外省市生产的,需先办理生育保险异地安臵手续,否则无法享受生育保险的住院医疗费。

3、女职工住院生产时持妊娠登记表、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医保卡、身份证直接在医院做住院登记,因医保卡暂未下发或者无法正常使用的必须于住院的5日内(自然日)到社险中心做住院登记,登记后发生的住院费用直接联网结算。在外省市生小孩的必须于住院的10日内(自然日)到社险中心做住院登记,发生的住院费用先全额垫付,产假休满后再进行报销。

4、生育职工产假休满之后,方可办理申报产前检查费、住院费和生育津贴等相关手续。

5、准备实行流产手术的,应在手术前到社险中心做终止妊娠登记,然后再进行手术。

第二篇:人事代理协议书

人事代理协议书

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根据中组部、人事部以及四川省的有关人才流动和人事代理政策法规,接受(单位名称)(以下简称乙方)的委托,代理乙方的人事业务,共同订立协议如下:

一、本协议期内,甲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及管理服务:

1.及时通报国家及地方人事人才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

2.管理乙方员工的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提供借阅查询及出具与档案记载内容有关的证明;办理相应的职称申报、出国境政审、生育指标(限成都市 6 城区户口的育龄妇女)以及接转管理党员组织关系等相关手续;

3.协助乙方做好人才招聘工作;为乙方招聘的国有单位人员办理工作流动或辞职审批的人才流动手续;并确认保留存档人员的原工作身份和计算连续工龄;

4.协助乙方引进外地人才入户及办理相关调(流)动手续;

5.为乙方代办计划内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接收就业手续以及办理有关户籍关系;并办理毕业生转正定级手续;

6.协助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的有关手续;

7.办理其他另经协商需要代理的事宜。

二、本协议期内,乙方承担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指定专人与甲方联系,办理有关人事代理事宜;

2.乙方负责提供所聘人员的人事档案所在地方或单位,并出

函介绍所聘人员到甲方办理其流动及人事档案的调转手续;

3.乙方与所聘的存档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乙

方应于办理手续的15日内以书面形式函告甲方(函告须加盖

乙方公章),同时督促当事人到甲方另行办理转存手续;甲方见

乙方函告或解除聘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后,按规定为个

人办理转存手续,其《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中涉及当事人的合同关系就此自动终止;

4.乙方及时按年支付给甲方委托代理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管

理服务费每人每年 240 元;其它人事代理专项服务费以实际发

生的代理项目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受理时支付;

5.本协议的内容乙方应如实告知本单位员工。

三、乙方付费方式:初期采取单位每办一个(或一批)档案

托管后即结清(或分批分段结清)相关管理服务费,到次年在确

定统一期限后,经核算存档总数的相关管理服务费按年以现金或

转帐方式支付(甲方帐号:***0403、开户行:

工商银行东城根街分理处)。

四、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若一方要求解除协议,必须

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解除本协议。如有违约,责

任由违约方承担。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另经双方协商约定。

七、附件:《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名单》

甲方代理人签字:乙方代理人签字:

盖公章盖公章地址:成都市小南街99号地址:

邮编:610015邮编:联系人:

电话:86130505

签订协议日期

联系人:电话: 二○ 年月日

第三篇:人事代理协议书

人事代理协议书

(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工作需要所聘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受聘人员)的人事关系、档案委托甲方管理。甲方为乙方所聘用的人员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或单纯寄档服务。

二、乙方与受聘人员须签定《聘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范。

三、甲方为乙方办理人事代理的受聘人员提供以下人事代理服务:保管档案;代办毕业生就业手续(代办费由乙方缴纳);保留干部身份;连续计算工龄;办理毕业生转正定级、职称确认;协助办理职称评审;出国(境)政审;出具相关人事档案证明;材料归档;代办代理人员流动手续(代办费由乙方缴纳)。甲方为乙方办理单纯寄档的受聘人员提供以下单纯寄档服务:保管档案;升学(出国)政审;出具档案寄存证明;材料归档。

四、乙方须及时向地税部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办理受聘人员各类社会保险。受聘人员符合退休条件的,由甲方协助办理。

五、乙方须按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负责受聘人员的计生工作,承担受聘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责任。

六、乙方须按有关规定负责受聘人员在受聘期间的工资、福利、医疗、假期、专业培训及思想教育等。

七、乙方须于每年八月一至十五日向甲方缴交受聘人员的人事代理服务费或单纯寄档费,人事代理服务费按每人每月人民币贰拾元缴交,单纯寄档费按每人每月人民币壹拾元缴交,由单位负担。逾期每天将按规定加收千分之三滞纳金;逾期半年不交的,甲方不负本协议所负责任和义务。

八、乙方受聘人员解除合同的,乙方须在壹个月内通知甲方,并提供解除合同、工作鉴定及人事代理服务费或单纯寄档费缴交截止时间的书面证明材料。如因乙方未通知或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已解除合同的受聘人员的人事代理服务费或单纯寄档费仍由乙方承担。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订本协议时,乙方须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盖有乙方公章),复印件由甲方留存。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即日起生效。乙方因单位名称、地址或法人代表变更,须及时向甲方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十、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约定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同等效力。本协议所涉及的人事人才服务项目、办事程序及办事材料由甲方根据有关人事人才政策法规制定和调整,不须事先通知乙方,本协议继续有效。根据国家人事部、省、市人事局的有关规定,漳州市人才交流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

甲方:漳州市人才交流中心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地址:漳州市腾飞路人才大楼地址:

邮编:363000邮编:

电话:0596—2032911电话:

传真:0596—2032953人事负责人:

第四篇:人事代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乙方的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选择人事代理单项服务;

二、甲方根据《档案法》和中组部、人事部有关规定和乙方的选择,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单项服务,内容包括:保留原有身份(人事关系),出具证明、接收,转出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

三、乙方请求甲方提供办理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应届毕业生转正定级,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其它证明等单项服务时,应当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另行支付服务费;

四、乙方的人事档案转入时若未经整理或未达到档案管理标准的,应当另行支付整理档案服务费,由甲方负责整理档案;

五、乙方的就业及与其他机构的关系,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均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计划生育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甲方有关档案及人事管理规定。如有严重违法违纪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其人事代理协议;

七、协议有效期(至少一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本协议期届满前,乙方应及时与甲方续签协议,或办理人事关系及档案调出手续;否则,甲方视为乙方继续委托代理档案和人事关系,甲方可依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乙方计收档案管理及人事代理费,并保留追收乙方欠费的权利;

八、乙方应当按政府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支付档案管理及人事代理费;

九、乙方在协议期内办理调动的,由转出人事关系下月起计算,甲方退回代理费;

十、本协议由甲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及乙方签名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五篇:人事代理协议书

人事代理协议书

甲方:南昌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乙方:编号:

身份证号:

乙方因委托甲方保管人事关系档案/单纯保管档案,与甲方订立如下人事代理协议:

一、甲方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为乙方提供如下管理

服务之责任。

1、甲方保存乙方人事档案、保留乙方原工作身份,办理乙 方因辞职、辞退的干部身份恢复手续。

2、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乙方办理档案工资调整,各系列 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毕业生见习期满的转正定级,出国政 审及党组织关系接转等手续。

3、受乙方委托代理乙方办理户口的落放手续。

4、办理乙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鉴证手续。

5、接受委托办理其它社会服务项目的代理手续。

二、乙方的人事关系档案自转入甲方之日起,与甲方签订人

事代理协议,并向甲方支付人事代理托管费,人事代理托管费 为每人每年,于每年的12月份之前续交代理费。乙方中途调理时,甲方不退还剩余月份的管理费。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人事关系档案调离甲方时

终止。

本合同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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