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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合同书

委托代理合同书



第一篇:委托代理合同书

委托代理合同

()字第号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因案件事宜,现委托乙方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和权限是:代理期限是:。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履行律师职责,维护甲方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绝对真实地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在接受委托后,如果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未如实陈述案情,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本代理合同,所收代理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本代理合同,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根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应当向乙方缴纳律师代理费人民币元正。

六、乙方为本案工作所支付的差族费、文印费、通讯费全部由甲方负担,现 先预交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到委托事项终结止(指判决、调解结案、案外和解、撤诉及其它事项的完成等任一情况的出现)。

八、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乙方:

代表:

年月日

第二篇:委托风险代理合同书

委托风险代理合同书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应甲方的委托要求,乙方受委托人作为一案以公民身份参加诉讼代理人,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代理协议:

一、甲方必须如实陈述案情,并提供案件相关证据和证人以及证人详情、证据线索等。

二、乙方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授权如下:参加诉讼,参加辩论,代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和作出和解承诺,提起反诉、上诉、申请再审、申请强制执行、领取案件兑现款、代收法律文书等。

三、甲方胜诉时,被诉方所赔偿的人民币按赔偿款的百分之的劳务费支付给乙方。甲方如败诉时,乙方不收取代理劳务费用。

四、乙方对甲方的委托事项及时调查核实,理由成立,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案件进行及时办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规定的案件应缴纳的费用由甲方自付,乙方不承担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等。

五、甲方同意委托签字后,甲方先预缴交通费、生活费、材料费、通讯费元给乙方,甲方必须协助配合委托乙方共同完成办理好案件的程序,听从乙方协助办案,甲方不许和被诉方当事人直接串供。如甲方自愿放弃诉讼,甲方必须按诉讼的标的百分之付给乙方劳务费并收取预交费用不退,另外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无故不配合乙方或无故撤诉和违反第五条,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按诉讼标的百分之赔偿给乙方劳务费。本案经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判决或双方自愿达成调解的,甲方应该一次性付清给乙方代理劳务费。如果乙方自动放弃不代理,乙方退还给甲方收取的费用,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

七、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要求赔偿。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证明人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个人委托代理合同书

***市***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个人委托代理合同书

甲方:***市***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乙方:

根据《***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定力本合同。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二、人事代理的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限届满,要求终止合同的一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未通知,则视为本合同自动延续至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之日至。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为乙方提供以下人事代理服务:

1、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转正定级;

2、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的管理;

3、流动人员人事关系接转;

4、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等考试报名、评审材料申报;

5、代办社会保险;

6、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挂靠;

7、集体户口落户;

8、出国(出境)政审;

9、出具档案材料证明;

10、有关人事政策咨询。

(二)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收取乙方人事代理服务费(与档案管理费语义完全相同元/年,乙方应在每年合同届满前一月付清当年费用,因乙方拖欠代理费,甲方有权暂停服务至乙方付清代理服务费及滞纳金之日。

(三)合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为乙方办理转档,未经个人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允许任何单位(司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除外)或个人借阅或查阅乙方人员档案。

(四)合同期间,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档案资料缺损或遗失,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在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时应按甲方要求补全档案资料,因乙方原因导致档案材料不全,由此引起的有关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二)合同期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期缴纳代理服务费,每迟延一日,甲方有权按照迟延支付的代理服务费的万分之五/日收取滞纳金;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余下的档费作为甲方的经济补偿金。

(三)乙方委托甲方的各类单项人事代理服务,甲方应按有关政策规定及与乙方签订的单项人事代理服务合同要求代理;乙方委托办理代理项目时必须携带合同书与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必须出具由乙方签字盖章的委托书与乙方的身份证原件。

(四)合同期间,甲方如未按合同要求为乙方提供服务,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补偿和赔偿要求。

(五)乙方工作单位或联系电话变动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如因未告知变更情况而导致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不负责乙方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外的其他管理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2、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市***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乙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身份证号码: 邮编:

第四篇:代理记账委托合同书

代理记账委托合同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业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财务会计事宜,内容包括代理记账,国、地税纳税申报,相关税务会议等业务。

2、业务时间

为了便于账本的衔接与完整,合同最短为一年,经双方协议委托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首月报税月: 年 月。

3、甲方的责任

(1)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财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有效;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2)及时为乙方提供会计记账核算所需的全部原始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3)为乙方提供记账,理帐所要需了解的生产,经营情况和管理资料;

(4)指定专人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5)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来单据,并定期与乙方提供的帐面数据相核对确保无误;

(6)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记帐费用。

4、乙方的责任

(1)按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其他会计法规要求为甲方代理记帐,保证帐务处理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帐业务;

(3)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确定甲方涉及相应的会计制度;

(4)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5)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6)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帐务处理,会计法规,财务制度等政策性问题,以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

(7)在执行业务过程中,涉及甲方的商业机密,必须严加保密。

5、收费标准和方式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帐收费标准为每月人民币 元,服务费按季收取。代理费用应于记帐第一个月交纳 ;印花税:25元/年;帐本费:100元/年。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甲方业务发生明显变化,甲乙双方可随时协调代理费用。

6、甲乙双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

(1)如果甲方未能履行其责任,未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有效的原始凭证,导致税收方面的责任不由乙方承担;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代理记帐所需的核算材料,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关于会计帐务出现的问题,办理交接手续以前由甲方负责(单位从别的会计公司转接的客户),办理交接手续以后的由乙方负责(单指乙方新建帐的客户);

(4)甲方应依照税务申报期按时支付乙方代理费用,如甲方不按时支付代理费用,在乙方催告一个月内仍不支付代理费用,乙方有权将不为其纳税申报;

(5)甲方应留给乙方准确、及时、安全有效的联系方式,在报税期或税务机关指定的期限内,需甲方提供资料、公章,如果乙方反复通知、找不到甲方,其后果由甲方一方承担;

(6)乙方应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代理记帐水平,合同期限内,由于乙方帐务处理失误,逾期报税而导致的税务罚款,由乙方负责。

7、合同的解除

自签约之日起,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合同期满日,无论双方是否继续签合同,都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

8、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三个月服务费)。

9、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合同附客户基本情况表一份,由甲方填写。

1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调解决。

12、本合同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条款为:

13、本公司经理协公司全体员工将竭诚为您服务。

14、双方经协商,补充条款如下:

(1)(2)

15、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电话: 电话: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签字或加盖公章)(签字或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篇:委托招标代理合同书

沧州市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代理合同

委托招标代理合同书

招标编号:HX-2006-0

2委 托 方(甲方):沧州日报社

受委托方(乙方):沧州市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甲方建设的拆迁安置楼(2栋)新建工程(招标编号为:HX-2006-02)的招标前期准备工作业已完成,为确保该工程的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和节约投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地方有关规定中确定的原则,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代理工程招标,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委托范围

1.1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1.2本工程的标底编制工作(√)

1.3其它:包括甲方要求的其他招标代理工作

2招标总则

2.1双方认真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2.2双方应共同遵守质量第一、确保工期、价格合理的原则。招标全过程应公开、公正、公平。

2.3双方应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共同做好招标、评标、定标工作。

3招标前期准备工作

3.1为顺利进行招标登记及编制招标文件等项工作,招标工程的招标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如下基础资料和具备有关条件:

3.1.1建设计划

3.1.2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准文件;

3.1.3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1.4资金到位证明;

3.1.5报建手续;

3.1.6施工图纸及审查报告;

3.1.7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已经具备。

3.2甲方还应向乙方提供该项目建设进度计划要求、质量等级、主要设备到货时间、付款方式、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方式等商务条件。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商务条件,编制招标计划草案。该计划草案由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共同组织实施。

3.3乙方应积极地协助甲方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提供有关咨询服务。

3.4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定。

3.4.1为保证招标的质量,在招标前期要对拟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资格预审,由乙方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如进行考察,考察可由:

3.4.1.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考察()。

3.4.1.2甲方单独考察(√)。

3.4.4.3乙方代理考察()。

3.4.2考察内容:企业有关资质证件、实力(人员、机械设备、财务状况等)、同类工程业绩、在建工程情况、设备制造能力、社会信誉等。

3.4.3在认真考察的基础上,3.4.3.1甲、乙双方共同出具考察报告()。

3.4.3.2甲方单独出具考察报告(√)

3.4.3.3乙方单独出具考察报告()

以确定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名单。并由考察方向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4招标文件的编制及登记备案

4.1根据双方商定的招标计划安排、标段划分情况、甲方提供技术资料和商务条件,由乙方负责编写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包括评标办法)应经甲方同意,双方签字盖章由乙方填写“建设工程施工登记表”连同有关文件、资料报建登记表、资格预审文件等报招标监督机构备案,获得许可后由乙方发售标书。

4.3招标文件发放后的一周内,由

4.3.1甲、乙双方共同组织(√)

4.3.2甲方单独组织()

4.3.3乙方单独组织()

对各投标单位进行投标答疑、技术答疑和技术交底。

4.4标底价格:

4.4.1甲方自行编制()

4.4.2甲方委托乙方编制(√)

5投标文件的接受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对投标文件的接受。

6开标、评标

6.1开标会议由乙方按规定程序负责组织。

6.2评标按规定程序、评标办法、中标标准进行。评标委员会由甲乙双方及评标专家网成员构成。乙方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确定中标单位。由乙方报建设工程招标监督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后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7合同的签订

中标单位按照招标、投标文件规定和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同甲方签订施工合同。

8招标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8.1招标代理费用

8.1.1甲方可在8.1.2款和8.1.3款中任选一项作为支付方式。

8.1.2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工程标底价的()作为招标代理费。

8.1.2.1招标代理费中含标底编制费用();

8.1.2.2招标代理费中不含标底编制费用()。

8.1.3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壹万肆仟壹佰陆拾)元作为招标代理费。

8.1.3.1招标代理费中含标底编制费用();

8.1.3.2招标代理费中不含标底编制费用(√)。

8.1.3.3如果施工中甲方追加投资,则代理费不变。

8.2招标代理费在招标工作结束后结清。

9双方责任

9.1甲方责任

9.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一条的委托范围向乙方提出具体要求,提供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和时限性负责。并提供便利条件以使乙方顺利完成工作。

9.1.2甲方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准确代表甲方意图并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委托人,负责与乙

方联系。

9.1.3甲方应确认乙方在法律指导下依合同代理的结果。

9.2乙方责任

9.2.1乙方按本合同第一条的内容、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全部招标代理工作。

9.2.2乙方对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自身原因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

10其它

10.1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处理。不可抗力的界定按国家现行规定。

10.2甲方若发现乙方在招标代理过程中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所代理项目无效,另行选择招标代理单位。

10.3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以签订补充合同或附件的方式解决。补充合同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与中标单位签订完合同后终止。

甲方:沧州市日报社(章)

经办人:主 管 领 导:

法定代表人:

乙方:沧州市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二0 0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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