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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纪顾问及委托协议

保险经纪顾问及委托协议



第一篇:保险经纪顾问及委托协议

编号:

保险经纪顾问及委托协议

甲方:

乙方:中盛融安国际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 签字日期:年月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乙方: 中盛融安国际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17号富海国际港1501室

鉴于甲方为实施风险管理,降低风险概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针对甲方企业自身的或工作中所涉及的与保险相关的风险管理及保险相关工作,甲方聘请乙方为保险经纪人,并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保险相关事务。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授权乙方的工作范围

(一)为甲方提供风险管理或保险咨询服务以及防灾防损或风

险评估服务;

(二)拟订保险计划、投保方案;

(三)代理甲方对保险产品进行询价/招标采购,并协助甲方完

成保险合同的谈判和订立;

(四)协助甲方完成日后的索赔工作;

(五)其它保险相关事宜;

(六)甲方授权乙方的其它工作。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向乙方提供与上述工作有关的必须由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和信息,保证该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承担因

违反本款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和责任;

(二)对与上述工作有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声明、公告、会议决议、请示、报告、授权书、协议,承担法律责任,但双方约定由乙方承担责任的除外;

(三)指定具体人员协助乙方办理保险事宜;

(四)在保单有效期内,如果发生任何保险标的的风险性质改变

或保险金额变化的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

(五)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

(六)按保险合同的要求,按期足额缴付保险费;

(七)具有对风险管理方案和保险方案计划的确定权;

(八)保留与保险经营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的权利;

(九)对乙方的商业秘密和所提供的任何专业文件保密。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工作范围内独立地进行意思表示;

(二)保证向甲方提交的风险管理方案、其它咨询服务方案以及

投保计划及方案的内容完整、合法,对甲方的风险管理和

投保工作具有指导性和现实的可操作性;

(三)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选择制定保险方案计划,并代理甲方

办理投保相关业务;

(四)乙方所制定的一切工作方案必须经甲方确定后方可实施;

(五)乙方应针对甲方委托的项目组建工作小组,按约定的项目

时间表开展工作,并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情况;

(六)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实向保险经营机构转达甲

方的意愿及声明事项;

(七)在本协议规定的工作范围内,由于乙方的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八)乙方为了保证甲方获得最佳利益,经甲方同意,可以使用

乙方关联公司、下属机构的资源,或聘请其他专家为甲方

服务,但不得将本协议中的权利或义务分割或转让给第三

方;

(九)乙方应对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和有关数据及文件资料保

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四条 报酬与费用

乙方接收甲方委托完成本协议项下的工作,并同意甲方针对委托根据甲方委托并由乙方提供服务内容的变化,双方可对顾问费用项目不另行支付顾问费。进行协商调整。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如果甲、乙双方任一方因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无过失方进行赔偿。

第六条 协议时效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所载事项有效期自20年 月 日至20年 月 日止,到期后经双方同意可续延。

第七条 协议变更与终止

(一)由于战争、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在十五日内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由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等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甲、乙双方可协商变更或终止履行协议。

第八条 未尽事宜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附件等确定,补充协议、附件等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中盛融安国际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第二篇:保险经纪服务委托协议

河南省校(园)方责任保险

经纪服务协议书

甲方(委托人): 地址:

乙方(经纪人):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4号润华商务花园A座710室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河南省校(园)方责任保险(以下简称本项目)保险经纪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已知晓本投保单上述告知事项,同意委托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为保险经纪人并与其签订《河南省校(园)方责任保险经纪服务协议》。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履行服务;

2、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不再与其他方签订本项目经纪服务协议;

3、甲方应如实、准确地向乙方提供所有与本协议委托事项相关的信息与资料;

4、甲方应在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给予必要的协助。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项目相关的各种资料和信息;

2、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保险经纪服务。

三、保险经纪服务内容

1、负责协助甲方办理投保手续。(1)提供投保咨询服务;

(2)建立方便甲方投保的网络投保和电话协助投保渠道,必要情况下乙方客服专员可现场协助投保;

(3)指导甲方准备投保资料、办理投保手续和缴纳保险费;(4)协助甲方办理保单批改手续。

2、全力协助甲方做好保险索赔工作。

建立赔偿处理中心和纠纷调解中心,协助处理重大疑难案件。

3、其他服务。

(1)提供保单查询服务;

(2)组织投保学校进行集中的防灾、防损或者风险管理咨询/培训服务。

四、服务费用

双方同意,乙方依法从保险人处取得与本项目相关的佣金作为报酬,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因过错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尽责完成本协议第三条服务内容中的一项或几项后,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从保险人处取得佣金报酬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应报酬。

六、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就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自甲方在教保网上的投保流程中点击“我已阅读《经纪服务委托协议》内容,同意签订该协议”按钮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乙方(经纪人)签章:

第三篇:商业范畴顾问及委托经营合约书

【顾问及委托经营合约书】

服务对象:

(以下简称甲方)服务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等原则,签订本合约。第一条 合约主题

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所属的购物广场之招商策划与经营管理顾问。乙方负责对其进行市场调查、商业定位、品牌招商、人员培训、商场管理、商场调整改造、广告宣传、公司组织架构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完善等经营工作,并负责监督各项计划的执行与落实。第二条 合约期限

本服务合约自

日至

日止,服务期共计

个月。第三条 服务内容

见附件

第四条 服务费

一、甲、乙双方协定顾问及招商服务费为 每月

万元(人民币);此费用为开业前期服务费。开业后委托经营管理费用由双方协商制定。

二、乙方人员在当地招商之住宿由甲方负责安排,费用由甲方承担(住宿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定补充说明);

三、如需考察观摩所有费用(交通、膳食、住宿)由甲方给付;

四、甲方承担招商过程中发生的招待费等相关费用。

五、在乙方招商过程中,为配合乙方招商所举办的各项活动(如招商说明会、招商网站、招商基地的筹建等)及广告宣传活动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全权负责。第五条 服务费支付方式

一、自合约签定之 3 日内,甲方付给乙方第一个月服务费 5万元人民币。

从第二个月起,每月1日为服务费支付日。第六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审定乙方拟定的各项服务工作方案。

2、检查监督乙方各项服务工作方案的实施及执行情况。

3、对乙方在其各项服务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质疑或处理意见,凡以书面形式提出的,乙方应在收到书面质疑书或处理意见的次日起五日内作出合理的书面答复(以具体授权代理人为基准对口单位)。

(二)甲方的义务:

1、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2、对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当地从事合约的服务性工作给予大力支持。负责安排住宿和就餐,并支付相关招商差旅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按时收取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

2、以自已的名义或甲方的名义进行各项市场综合调查、收集相关资料以及协助甲方与政府谈判。

3、若因甲方计划变更,需延长工作时间,其费用另行协商。

4、若因乙方工作计划、进度变更时,需延长工作时间,其费用另行协商。

(二)乙方的义务:

1、全面、认真、及时地实践和执行甲方审定后的各项服务工作方案。

第七条 保密条款

一、乙方及乙方相关工作人员均对甲方有保密义务,其保密范围包含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获得有关甲方的交易秘密。各种图纸、设计数据等资料,关于业务的秘密信息,公司财务、公司的任何交易及有关甲方联络公司的业务,保密资料等。

二、乙方在没有得到甲方特别授权时,不得将上述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三、上述二条款,甲方同意保障乙方之同等权利义务。第八条 违约条款

双方应遵循诚实守信原则,严格遵守合约约定,全面履行本合约书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一方毁约致使合约无法履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第九条 解决纠纷的方法

本合约书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约履行地仲裁机构仲裁,也可以向有管辖权利的法院诉讼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日期 :

****年**月**日

日期:

年 月

第四篇:保险经纪委托协议书

委 托 协 议 书

甲方(委托方):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电话:

乙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诚实信用和友好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内场车辆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内场车辆保险事宜。

二、为了保证甲方的利益,乙方将使用或聘请专家为甲方服务,但不得将本协议中的权利或义务分割或转让给第三方。

三、协议执行过程中,乙方承诺将做到:

(一)选择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信誉优良的保险公司,为甲方安排保险。

1、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实向保险公司转达甲方的声明事项。

2、乙方将根据本委托协议,指定专门人员或聘请专家为甲方提供风险管理顾问服务。

(二)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将为甲方提供下列风险管理顾问服务:

1、对甲方业务运营过程中的风险进行查勘及评估,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2、就可保风险向甲方提出保险方案(含续保),就其投保范围、保险价值、赔偿限额、免赔额、保单条款和索赔处理等提出建议。

3、就保险条款与费率向两家以上保险公司询价,条款与费率将根据标的风险的变化或保单的续转予以修订。

4、取得保险公司报价后,衡量不同保险公司的报价并就其保险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为甲方争取最优惠的承保方案,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提请甲方选择。

5、根据甲方书面确认,安排保险。

6、如果发生保险事故,在接到甲方事故通知后,及时报告保险公司,并安排相关人员尽快赶赴现场,协助甲方人员现场处理,就有关损失索赔处理提出建议,与保险公司或损失理算人协调,以维护甲方的利益。应甲方的要求,与保险公司协商,聘请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的保险公估公司,专门为甲方索赔项目提供服务。

7、协助甲方准备索赔文件,定期查询保险公司理赔进度, 并保存索赔的有关数据、资料,定期向甲方提交期内赔案报告。

8、定期拜访并对甲方已保财产与不保财产提出防灾防损建议,应甲方要求参与其防灾防损方案的审定工作。

9、向甲方提供日常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10、为甲方员工安排风险管理培训(包括保险内容、理赔程序、出险报案方法、联系途径等),并提供服务手册。

11、在必要情况下,利用乙方的国际保险合作关系为甲方的保险寻求国际再保险公司的支持。

(三)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将为甲方提供下列增值顾问服务:

1、密切关注国内外重大灾害事故,不定期向甲方提供最新重大灾害事故的风险管理与保险知识。

2、为甲方提供与保险有关的法律咨询服务。

五、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如实向乙方提供所有与上述服务有关的资料与信息。

2、在保单有效期内,如果发生任何保险标的风险性质改变或保险金额变化的情况,需及时通知乙方。

3、当发生任何可能引起保险索赔的事件时,尽快书面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施救措施,提供有关保险事故证明文件。

4、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规定。

5、按保险合同的要求,按期足额缴付保险费。

六、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应严格保守对方的商业机密: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不得将获得的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除以下情况外:

1、通知提供相关服务的专家或顾问;

2、应法律或司法管辖要求而提供;

3、告知承保的保险公司;

4、经对方书面同意。

七、双方来往函件处理:

1、为对方发送重要函件需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以挂号方式寄至对方营业地址;如使用传真,原件应随后挂号寄送。

2、双方约定:邮寄函件在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视作送达,传真件在传送的同时即为收到。

八、报酬与费用:

乙方根据国际惯例,从保险人处取得与甲方保险合同有关的合法佣金(由保险人支付)。

九、协议有效期限: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

2、在有效期内,若甲方欲终止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若乙方欲终止协议,则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

3、在发生上款情况时,乙方仍应按通常方式采取各种合理措施将正在进行中的本协议服务予以了结。

4、任何一方有下列行为,对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

(1)违反本协议重要条款,并有继续违反行为。

(2)已经破产或由于财务状况不良而无法正常经营。

(3)未经对方同意,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

十、司法管辖:

双方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涉及诉讼时,约定以本协议签署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协议所有附件为协议不可分割部分。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 签署地:

第五篇:美容顾问及经销商阶段

美容顾问阶段-注重个人成长

建立梦想和目标

当你成为一名美容顾问时,你必须在内心深处建立一个梦想 数十年后,你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你要为父母、丈夫、孩子 带来怎样的生活和改变?你想周游世界那些角落?我相信,这些 梦想将伴随着你在玫琳凯事业的每一天。同时,通过树立目标,拉近你与梦想的距离。三个月内掌握那些“基本功”?六个月后,已经培养了多少美容顾问?一年后,是否成为经销商,成为怎样 的经销商?

掌握“基本功”

只有熟练掌握基本功,才能如期实现自己的目标,才能引领 和帮助美容顾问去到她们想去的地方。

基本功一:三效美容课。在美容课中,发现顾客需求,满足需求,从而达成销售,延伸预约和VIP开发。

基本功二;顾客服务与女主人建立。充分运用好“女主人礼物”资 源,持续维护《顾客服务档案》。让顾客真切感受到服务的及时与周 到,扩大女主人队伍。

基本功三;培养美容顾问。培养美容顾问的前提是;对自己的要求 要高于对美容顾问的要求。运用“明星班”、“红外套大学”、“经销商预 备营”不断培养走事业道路的美容顾问。

学会“学习”

自我学习,和自己比赛,每月按照拟订的目标为自己做好总结和评估。想优秀的美容顾问学习,学习她们如何达成目标。坚持做到“每会必到”、“每会必学”、“每会必成长”

经销商阶段-要成为专家

经销商的角色定位;先成为沙龙中最棒的美容顾问,然后成为

沙龙的教练,最后成为沙龙及至管理区域的领袖。

必须关注的几项数据;每月沙龙中,美容顾问新进人数、活动

率、平均订单额。

经销商的工作要点;首先,每周安排3天做好美容顾问工作不

断重复熟练个人工作,使这些基本功成为每天呼吸的空气。

其次,安排2天完成经销商工作,并且保持准申请人的考核状态,每一 个奖项你一定要达成。持续运用玫琳凯的工作方式带领沙龙顾问健康成 长,注重人的培养。运用黄金法则、乐施精神去帮助沙龙中的每一位顾 问实现她们的目标。在与美容顾问沟通和面谈时须注意,是她不是我,多倾听她人的心声。

然后,带领沙龙的美容顾问定期举办好沙龙会、产品推广会、顾问培训,多去参加与来宾活动,全方位提升管理能力。

最后,要学会运用公司资源-“美容顾问的一个旅程,四个拥抱” 持续培养美容顾问。在沙龙中持续贯彻好“美丽到家。333”,提升美容顾问个人

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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