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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共五篇)

租户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共五篇)



第一篇:租户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租户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服务中心

甲方于年月日租住中山市住宅区(大厦栋(楼,为维护小区(大厦)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及房屋建筑的使用安全,便于今后各项物业服务工作的开展,明确双方责权,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需携带《租赁合同书》、户主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及复印件、相片等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2.甲方如属暂住人员必须持有效合法证件,并到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

(1)在本市工作的暂住人员,须持有本辖区派出所签发的暂住证。

(2)在本市工作的港、澳、台和外国人,须持有居住证。

3.入住后,于每月日向乙方按时交纳当月物业服务费、本体维修基金等费用,逾期按万分之五/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甲方如须装修房屋必须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或进行扩建、拆建, 否则除责令停工、责令恢复原貌外,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甲方应与乙方密切配合,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物业服务中心的有关规定,共同维护住宅区良好的生活环境,严禁高空抛物、无证养犬、在楼道摆放物品等,对于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危害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甲方必须按时如数交纳乙方代收代缴的水电费等费用,否则按政府有关规定计收违约金,并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追缴。

7.甲方应按租赁合同的条款使用承租的房屋,不得改变承租房屋的用途,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提请相关执法机关处理。

8.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物业服务提出意见或建议。

1.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楼)房乙方:物业服务中心签约人:签约人:

年日年

第二篇: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模版)

瑞赛居圣苑装修履约管理协议

(协议编号:00001)

甲方物业:中航大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乙方业主: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为了保障社区所有业主的全安和共同利益,维护社区公共秩序,根据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

装饰装修管理办理》(建设部令[2002]第110号)及国家、政府其它相关法规,甲、乙双方就栋房装修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履行。

一、装修内容及施工期限

详见附件:《装修申报登记表》。

二、允许施工时间

周一、周五:上午:下午:

周六、周日:上午:下午:

法定节假日允许施工时间参照周六、周日执行。

三、装修垃圾清运和处置

乙方装修施工中的装修垃圾由管理处清运,装修垃圾清运费的收取按如下标准:

一室一厅以下每户200元

两室及两室一厅每户260元

两室两厅及三室一厅每户320元

三室两厅及四室以上每户380元

装修单位按物业规定的时间,将装修剩余涂料、油漆、水泥砂浆等建筑垃圾应自觉运送到14#楼指定垃圾堆放处,严禁直接倒入排水设施内,否则造成排水设施堵塞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在业主申请装修时将包含装修控制要点在内的《物业装修指南》内容告知乙方。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装修提供必要的施工水电接口。

3.甲方有权按国家、政府相关法规进行装修施工监督检查,发现违反相关法规要求和本协议内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4.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施工人员进行社区出入管理。

5.对破坏楼宇承重结构和外观行为,甲方有权依法制止,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洗手间等可能渗漏的场所进行闭水试验合格后方可开始下一道工序施工。

7.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查验要求的当天完成装修查验工作。

8.甲方不得向乙方指派装修单位和强行推销装修材料。

9.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房屋相关的图纸资料。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物业装修前向甲方申报登记,并提供完整的装修申报资料,完善装修批准手续后,方可派施工人员进场施工。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临时增加的装修项目须书面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确认。

3.乙方应委托具备资质的装修单位施工,如有自行装修,应向甲方提供承诺书。

4.乙方装修前应告知邻居(上、下,左右),装修期间不得影响周围业主休息,施工时应尽量降低噪音(如关好门窗等)。

5.乙方应遵守本协议第四条的装修控制要求。

6.乙方应接受甲方依法对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7.乙方的装修垃圾应袋装处理,并保持物业内的清洁。

8.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指派装修单位和推销装修材料。

9.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违规行为提出质询,并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六、特别约定

1.装修期间每户缴纳500元装修履约金,用以约束和规范乙方装修行为。楼宇承重结构(承重墙、柱、梁、板等)及其位置、尺寸、强度都是经过严格设计,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随意凿打,更不能开洞或开门,乙方拆改楼宇承重结构、房屋外貌、墙体结构、开设洞口或扩大门窗等,出现上述情况任意一项者,所缴纳的保证金甲方将予以全部扣除,并且乙方仍需按照相关规定恢复到设计原状。

2.楼宇内的液化气管道是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铺设,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严禁随意改动或进行掩盖。如确属需要进行变更时,业主须向液化气公司提出申请,经液化气公司更改并验收后开通点火,业主须向管理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需要更改水、电线路,必须在装修申请表中提交更改线路详图,并聘请持有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电线敷设和电器安装,电器总容量不应大于原设计的负荷。

4.给排水管道改造和施工必须保证其他用户水管正常使用。业主装修时应对卫生洁具、地漏、下水管道等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因装修施工原因造成堵塞,业主应负责清理疏通并承担一切费用。在修改排水管道时,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5.乙方装修时,对厨房、洗手间等须做防水的部位应做好防水处理。在地面铺设瓷砖或安装其它设施前应进行闭水试验,闭水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如因装修施工造成防水层损坏而楼房渗漏水,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一切费用。

6.物业装修应符合消防法规要求,法规要求向消防机关申报的内容,应获得消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批复文件。

7.室内装修不得大面积使用大理石、花岗岩等重型材料,以防楼宇地板过负荷;室内不能使用红砖,如需做隔墙,须使用轻质材料。

8.若在阳台安装防盗网,乙方应采用隐性防盗网;若在窗户安装防盗网,乙方应将其安装在窗内;涉及楼宇外观的装修项目(如空调室外主机安装)应按管理处规定的样式、材料和安装位置进行。

9.进户门可以加装防盗金属门,但乙方不得改变原有门洞的设计,不得妨碍楼道通行、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妨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10.装修期间不允许施工人员留宿在社区内;不得在公用地方加工或堆放材料;垃圾不得堆放在通道中。

11.装修施工时应注意爱护公物,在搬运材料和清理垃圾时注意保护墙面、电梯、消防设施、灯具等楼宇公共成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12.装修材料和施工人员应使用甲方指定的电梯,不得将过量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带入社区;不得将超尺寸、重量的物品带入电梯;在社区内,装修车辆不得超载、超速运行;搬运垃圾后的公共场所应即时清扫干净。

13.不得在上、下班时间和其它电梯使用高峰时间运载货物及垃圾。

14.装修期间为确保居住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乙方应将装修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同时确保道路畅通。乙方在装修期间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15.在装修期间,施工人员应遵守消防有关规定,不得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中,严禁在室内吸烟、做饭。使用电焊时应由具有电焊操作证的人员进行,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火灾。

16.涉及室外高空动火作业时,乙方应到物业服务中心申报登记,并在获得批准和安排好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17.装修期间,装修现场必须备有2公斤手持式灭火器2个。

18.乙方在装修期间不得用电梯运送沙子、水泥、大白粉、红砖、建筑残土。

19.乙方在整个装修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协议要求,并未违反此协议中任意一项者,在装修完毕并经甲方验收签字后,如数退还乙方装修履约金。

a.b.c.d.e.七、违约责任

1.乙方装修违反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国家、政府其它相关法规及本协议的,一经甲方发现,除限期整改外,甲方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对违反本协议内容的有权提出诉讼。

2.甲方违反本协议及国家、政府相关法规的,乙方有权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提出诉讼。

八、其它约定

1.《装修申报登记表》的内容为本协议的附件内容,与本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3.本协议出现争议时,双方应本着社区公共利益着想,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一、总则

为加强对商城小区内装修活动的管理,保持良好的商业环境和生活环境,维护业主(或租、住户)合法权益,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临时管理规约》《商户手册》规定,凡业主(或租、住户)申请装修经物业公司管理部审批同意后,由业主(或租、住户),装修施工队、物业公司管理部三方签订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分,并共同遵守。

二、责任范围

1、业主(或租、住户)选择的装修施工队承接其商铺,家居装修工程,必须持有市主管部门颁发的《承建资质证书》如业主(或租、住户)违反本规定,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2、业主(或租、住户)在商铺,房屋装修前,必须会同其委托的装修施工队向物业公司管理部申请登记,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标准、施工人数、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并提交装修合同复印件,交验装修施工队《承建资格证书》原件。

3、装修活动必须保证建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并严格按照业主(或租、住户)申请的项目进行,严禁下列行为:

①改变房屋承重结构;

②在承重墙、天花、地面上打孔,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

③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等;

④任意创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⑤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

⑥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

⑦破坏消防设施,中央空调系统;

⑧其它违章装修活动。

1、如外墙钻孔、排气孔、空调孔等需要及时知会物业公司管理部,由物业公司管理部联系专人在指定住置施工,钻孔费用由业主承担。

2、确需改变建筑物主体或承重结构,明显加大负荷的,业主(或租、住户)应委托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报政府设计部门审批。

3、对以上行为和其它不经批准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者,除恢复原样,扣除业主及装修队的所有保证金外,业主(或租、住户)及装修施工队还应该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楼顶、平台、外门、窗、阳台的装修及空调的安装,须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选择物业公司管理部指定的样式。如有违反规定,除恢复原样外,扣除业主(或租、住户)及装修施工队的所有保证金。

5、严禁擅自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确需改动的,应提前一个月向供气单位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

6、装修施工队应如实申报施工人员名单,交验施工人员有效证件,填写《施工人员信息登记表》办理《装修许可证》和《出入证》。

7、装修施工队领取《装修许可证》、《出入证》之后方可开始施工。施工时须将《装修许可证》张贴在装修户门外,以便于物业公司管理部监管和巡查。

8装修施工人员佩戴《出入证》,以便于物业公司保安出入的管理。凡未办理《装修许可证》和《出入证》而擅自施工者,将按违法行为处理,并向上级主管部报告。

9、装修施工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30。周六周日施工时不得发出噪音,商铺装修刷油漆在18:00至22:00进行施工,施工前必须到物业公司管理部办理加班申请准许后方可施工,装修户不得延长施工时间,否则物业公司有权采取措

施责令停工。

10、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商铺,住宅装修施工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11、装修施工队负责人必须教育工程人员遵纪守法,严禁下列行为:

①严禁用木块、砖头或其它物品顶住电梯门、防盗门。

②严禁将装修垃圾、各类胶、漆等杂物倒入下水管道(卫生间、污水、雨水管道)。

③严禁骚扰其他住户或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或造成其他住户投诉和财产损失。

④严禁在其他住户门前逗留,休息。

⑤严禁在规定的装修时间外施工。

⑥严禁擅自进入地下室和天台等公共部位,严禁在天台或楼道等公共场所加工作业

⑦严禁私自在户外接驳水、电、高空抛物。

⑧严禁将电源线直接接在漏电开关上,装修场地内严禁抽烟或使用电炉。

12、装修过程中,如需要进行电焊操作,须事先向物业公司管理部提出申请,并附有操作

人员的合法有效操作证件,方可施工。

13、装修施工人员必须爱护公共设施,对于违反操作规定破坏公共设施(包括楼道、墙面、天台等)的行为,按责任照价赔偿。

14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坏消防设施,监控设施和其它设施设备

等,均由装修队负责修复并赔偿全部损失。

15、装修材料垃圾须及时入袋搬运,并按照物业公司管理部指定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

放,清运,对违章堆放、抛弃装修垃圾者,物业公司管理部有权责令限期清理,不及时清理由物业公司代为清理,费用由装修施工队承担,装修垃圾在搬运过程中不得在地面拖拉,造成地面磁砖损坏,不得损坏电梯等公用设施,否则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从装修施工的保证金中作相应扣除,以下为装修材料垃圾清运具体规定:

①垃圾袋装,每天18:30前搬运到物业公司管理部指定位置堆放。

②电梯内运辆的垃圾、材料重量每次不超过400公斤。

16、装修施工队应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遵守消防法规,作业现场应至少配备两个4公斤的有效灭火器,并做好防火措施,(物业公司可以提供租用灭火器服务)

17、施工过程中,装修施工队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严密巡视,防止案件发生,发

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物业公司,(电话2533363、2289895)。

18、施工人员不得在商城、小区内有吵架、斗殴、吸毒、贩毒、色情,乱大小便等违规、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直至交送公安机关。

19、装修时必须关闭户门,避免灰尘或噪音影响公共环境。

20装修完毕,业主(或租、住户)验收合格后,由业主(或租、住户)向物业公司管理

部提出验收申请,物业公司管理部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

21经物业公司管理部验收后,如无违章装修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业主(或租、住户)及施工队凭收据退回装修保证金,如有以上行为,按责任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费用从装修保证金扣除,多退少补。装修验收时间为装修完毕,退保证金时间为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按不计息退回。如施工造成的损失,保证金不够扣除,施工队不配合处理、赔偿,由业主负责赔偿处理。

22、在装修期间,若需搬运任何物资出商城、小区,请提前与物业公司管理部联系,填写

《物品放行条》经物业公司保安(门岗)核实后,方可放行。

23、如业主(或租、住户)与装修施工队因装修问题产生争议,双方按照《住宅室内装修

管理办法》自行协调解决。物业公司无权处理双方纠纷,也无权代其中一方对他方履行约束或追缴行为,且也不承担由双方的纠纷产生的任何后果。

三、违约处理办法:

1、对违反本协议书的任何违章装修行为,物业公司均有制止,责令改正,并报请相关部门予以处罚。

2、物业公司有权视违约情节轻重,拒绝装修施工队进入商城、小区内装修。

3、违反以上条款者,将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物业名称:

装修房(铺)号:业主(租、住户):联系电话:

年月日

装修单位名称及装修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XXX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

联系电话:年月年月日日

第四篇:物业租户管理协议书

西安恒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租户管理协议书

日期:年月日序号:

甲方(业主):

房间号: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乙方于年日租住甲方位于楼_____层房,为便于今后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明确双方责权,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需携带《租房合同书》,户主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及复印件,相片等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该登记备案手续不得视为或替代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求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甲、乙双方应当按照《西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2、乙方如属暂住人员必须持有效合法证件,并到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

(1)在本市工作的暂住人员,须持有本辖区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

(2)在本市工作的港、澳、台和外国人,须持有居住证。

3、乙方需向物业公司交纳1个月物业管理费及300元的水电气费作为管理保证金,租赁期满后经甲方确认,凭物业公司开具的收据退款。

4、乙方在房屋出租时必须结清该房屋的物管、水、电、气等费用。

5、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垃圾清运费、中央空调使用费和光钎电视收视费等费用由双方签定《租房合同书》中的约定方承担,并按期向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缴纳。上述费用的最终责任人为甲方,若乙方没缴纳相关费用,甲方应按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及时支付。

西安恒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根据《西安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或指定的机关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外貌或进行扩建、拆建者,除责令停工、责令恢复原貌赔偿经济损失外,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人民币贰仟元以下的罚款。

7、乙方应与甲方密切配合,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小区有关规定,共同管理住宅区,使住宅区保持良好良好的生活环境;对于违反以上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交公安机关处理。

8、住宅出租只限于居住生活,商铺用于商业零售用,乙方不得改变出租屋的用途,不得利用出租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9、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三方签字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西安恒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中心

甲方(单位盖章或个人签章):

年月日

乙方(单位盖章或个人签章):

年月日

第五篇:7.5.1-G01-F4租户管理协议书

深圳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租户管理协议书

编号:VKWY7.5.1-G01-F4 版本:C/0 表格生效期:2005年2月1日 序号: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乙方: 深圳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处

甲方于 年 月 日租住深圳市 住宅区(大厦)栋(楼)房,为维护小区(大厦)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及房屋建筑的使用安全,便于今后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的开展,明确双方责权,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需携带《租房合同书》、户主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及复印件、相片等到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

2.甲方如属暂住人员必须持有效合法证件,并到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1)在本市工作的暂住人员,须持有本辖区派出所签发的暂住证。

(2)在本市工作的港、澳、台和外国人,须持有居住证。

3.入住时甲方向乙方交纳3个月管理费 元和3个月水电费 元作为管理保证金,期满后如未欠费,凭乙方凭证退还。

4.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甲方如须装修房屋必须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或进行扩建、拆建, 否则除责令停工、责令恢复原貌外,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甲方应与乙方密切配合,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管理处的有关规定,共同维护住宅区良好的生活环境,严禁高空抛物、无证养犬、在楼道摆放物品等,对于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危害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甲方必须按时如数交纳管理费及代收代缴的水电费等费用,否则按政府有关规定计收滞纳金,并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追缴。

7.甲方应按租赁合同的条款使用承租的房屋,不得改变承租房屋的用途,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管理处有权提请相关执法机关处理。8.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服务提出意见或建议。

9.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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