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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制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会员制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第一篇:会员制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避免企业在市场经营中的法律纠纷和风险,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接纳乙方为甲方法律顾问单位,并依约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一、合同背景

乙方为解决传统法律顾问单兵作战、收费高昂、效率低下、服务不周全等弊端,特根据现代企业、事业单位及行政机关法律需求的特点,建立“法律顾问部”,集合整个律师事务所的力量为委托单位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专业法律服务。

二、服务范围和内容

1、对顾问单位有关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对顾问单位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

3、为顾问单位草拟和修改经济合同,提供参考意见。

4、协助顾问单位管理经济合同,监督跟进合同的履行。

5、为顾问单位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并协助顾问单位制订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

6、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律师声明、法律建议书等。

7、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8、参与顾问单位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9、协助顾问单位设立法律室,并对其日常工作进行指导。1

三、服务方式

1、甲方从乙方的“法律顾问团”中选择律师担任甲方的首席法律顾问;在乙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期间,如首席法律顾问因故不能履行义务,甲方可以另行选择一位首席法律顾问律师。

2、乙方设立以首席顾问律师为首的常年律师顾问团,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顾问团组成人员由乙方根据甲方所需的法律服务特点确定。

3、乙方指派一位工作人员到甲方常年坐班处理日常法律顾问事务,并确保甲方与乙方的工作衔接和沟通。

4、甲方如有法律问题或者服务需求,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与首席法律顾问或者顾问团的其它专业律师联系,首席法律顾问或者其他专业律师应在24小时内解决法律问题或者提出解决方案。

5、甲方的法律事务一般由首席法律顾问具体负责,视事务难易程度、所涉法律部门及专业等特点,乙方可根据高效合理及最大可能满足客户需求的原则安排律师顾问团的相关专业律师、专家组或其他工作人员予以解决。

6、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法律服务,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工作上要给予首席法律顾问及乙方的其他工作人员支持和配合,并保持和首席法律顾问及律师顾问团的紧密联系。

2、首席法律顾问及乙方其他工作人员根据甲方法律事务需要出差时,甲方应承担差旅费。

3、甲方如委托乙方代理诉讼和仲裁或者办理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法律事务,须另行与乙方签订协议并按协议支付律师费用。

五、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乙方委派工作人员应及时、负责地为甲方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2、乙方委派工作人员应遵守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严守甲方经营秘密、财务秘密和技术秘密;泄密应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工作人员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期间及期限届满后三个月内,不得代理他人以甲方为相对方的任何法律事务。

六、会员制法律顾问服务酬金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会员制法律顾问服务酬金元/年。

2、上述会员制法律顾问服务酬金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到乙方如下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3、乙方收到上述酬金后,应在三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4、如甲方未按约支付上述酬金,乙方可以不承担合同项下任何义务。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 日至年月 日止。

2、甲方如需要乙方在合同期限届满后继续为其提供会员制法律顾问服务,双方应于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日重新签订合同。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2、因甲方或其他机构的原因造成乙方委派工作人员不能及时提供服务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服务酬金或律师工作费用,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每日万分之五的迟延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

1、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法律服务仅限于甲方及甲方下属的非独立机构,不包括甲方管辖的其他独立法人机构或公司。

2、法律顾问原则上只是为甲方的法人行为提供法律服务,若甲方所属员工需要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领导安排,可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3、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

5、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起诉至法院。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年月日

第二篇: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为了甲方管理的科学性、合法性,提高甲方依法管理的水平,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甲方聘请乙方为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委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责任律师,负责处理甲方的日常法律事务。甲方若遇到专业法律事务或甲方认为宜由责任律师以外的律师办理的事务,由乙方指派其他律师办理或与责任律师共同办理。

二、乙方承诺所派责任律师为甲方提供以下优质法律服务1.就甲方在生产经营、行政管理等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和有关法律依据,使甲方依法办事,保证其决策的合法性;2.草拟、审查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所涉及合同、协议书、决定、章程等法律文书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3.协助甲方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供企业所需的法律信息,解答企业提出的法律咨询;4.协助甲方开展对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活动;5.指导甲方单位内部的法律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6.对甲方重大经营项目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7.办理甲方委托的其他需责任律师直接面对第三人的法律事务;8.参与甲方的改制、合并、分立,分支机构的设立、清算等法律工作事务;9.代理甲方参与各类经济纠纷的调解;10.处理甲方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如发生复杂的法律事务(如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诉讼、仲裁等预计投入工作超过________小时的专项法律事务)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同时,甲方须另行支付乙方律师费,乙方则按同类收费标准给予优惠。

四、服务方式1.乙方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法律服务制度,根据甲方需要,乙方随时提供法律服务,若甲方需乙方定期提供服务,双方另行协商;2.乙方接受委托后,建立法律顾问服务档案,记录服务情况,甲方需提供营业执照、章程、资产负债表等资料复印件。

五、根据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如下费用1.法律顾问费每年________万元,第一年顾问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________________付清,以后每年于一年届满前________________日内支付;2.办案费用(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期间的食宿、交通、通讯、资料、文字处理、工商查档等费用)应当事先向甲方提交预算清单,按“实报实销”原则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依本合同向甲方收取顾问费,反对甲方向责任律师支付合同以外的费用(办案费用除外)。

七、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支付顾问费的,经乙方催告________日内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八、本合同经双方有效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无故要求解除合同。

九、如甲方认为需刊登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启示的,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双方在本合同中需特别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乙方担任甲方法律顾问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期限届满后如需续聘,双方协商后合同另订。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篇: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精选)

聘 请 法 律 顾 问 合 同

()字第号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根据《律师法》的规定,经过充分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依法履行职务。

二、法律顾问的具体职责是:

1、为甲方的业务活动和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2、为甲方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和国内、涉外经济合同;

3、应邀请参与甲方的业务谈判、签约活动;

4、接受甲方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理诉讼、仲裁和其它非诉讼活动;

5、协助甲方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帮助甲方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知识。

三、法律顾问不定期到甲方办公,根据需要,随时联系。

四、经双方商定,聘期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顾问费为万元,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元法律顾问费付给乙方。

五、甲方如委托法律顾问作代理人,代理参与诉讼、仲裁和其它非诉讼事务,应办理委托手续,并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司法厅办法的《湖南省律师服务受费标准(试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六、法律顾问根据甲方的要求出差时,甲方应按规定报销差旅费。

七、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如甲方终止合同,需全额支付法律顾问费;如乙方终止合同,则全额退还法律顾问费。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签约代表(签名):签约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

本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四篇: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样本)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委托方:

联系地址:

传真:电子邮件:

受托方:

联系地址:

委托方为一家公司,拟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并有意在上市后并购一家中国内资企业(以下称“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委托方拟聘请受托方的律师作为本项目的中国法律顾问。为明确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本合同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受托方的服务范围(由双方协商确定)

1、应委托方要求,就委托方招股说明书中对中国法律法规的分析部分出具中国法律意见书;

2、在委托方成功上市后,对委托方拟收购的中国内资企业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参与起草、审查与修改并购项目所需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框架协议、股权转让合同、合资合同、章程以及其它所需的协议、意向书、备忘录、决议等法律文件;

3、参与并购项目的中国法律事务谈判工作;

4、就本项目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向委托方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

5、就并购项目出具中国法律意见书;

6、应委托方要求,协助委托方和被并购企业办理必要的审批、1

登记和备案手续(如需)。

第二条受托方的义务

(一)受托方指派律师,作为经办律师,委托方同意上述经办律师偕同其他律师和律师助理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如必要),但受托方更换上述经办律师应取得委托方认可;

(二)受托方经办律师应当按照其专业标准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三)受托方经办律师应当依法维护委托方合法权益;

(四)受托方经办律师应当在取得委托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委托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但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受托方无法按时完成委托事项的,受托方不负责任。

(五)受托方律师对因从事本合同规定的法律顾问服务而获知的委托方商业秘密和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非公开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六)受托方对本合同规定的法律顾问服务应当单独建档,根据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规定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

第三条 委托方的义务

(一)及时、真实和完整地向受托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必要的信息、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并保证该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委托方保证承担由于其提供的上述基础文件、材料及信息有误从而导致受托方出具不恰当的意见或证明而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二)委托方应当为受托方经办律师办理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给予合理的工作时间。

(三)委托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按时、足额向受托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四)委托方指定[]为联系人,负责转达委托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委托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受托方

经办律师。

(五)委托方有权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受托方经办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与建议仅供委托方参考,委托方并无义务遵从受托方经办律师的意见或建议。

第四条法律服务费、工作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一)委托方应就本合同规定的法律服务向委托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万元(¥[],或等值外币)。该等法律服务费应按如下期限和金额支付给受托方:[]。

或者:委托方应就本合同规定的法律服务按照每工作小时人民币

[]元(¥[],或等值外币)的标准向委托方支付法律服务费。该等法律服务费应按月结算,并在次月二十日前支付给受托方。

(二)受托方应自行承担其在广州市内的交通、通讯、复印等费用。

(三)受托方为办理本合同规定的法律服务需要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委托方承担,该等费用受托方原则上不予垫付。如受托方在委托方的指示下垫付,则委托方应在费用发生后十日内给予实报实销: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评估等部门或中介机构收取的费用或其他行政规费、中介费用;

2、经委托方安排或同意出差广州市外的交通、通讯、食宿等差旅费用、复印费、邮寄费、办理出境手续的费用等;

3、征得委托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第五条支付方式

所有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支付的款项,均应汇入受托方向其书面指示的银行帐户,或按照受托方的要求开立支票并交予经办律师。法律顾问费以到达受托方的帐户为收讫。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一)本合同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受托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更换经办律师;

2、因受托方经办律师工作失职导致委托方蒙受损失的。

(三)委托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致委托方自行纠正时止:

1、委托方的指示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纪律与职业道德;

2、委托方向受托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致使受托方律师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服务;

3、委托方逾期十日仍不向受托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

(四)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双方已经发生的债权债务。除非发生本条第(二)款第2项所述情况,受托方应在本合同解除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其应向委托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受托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导致委托方蒙受重大损失的,受托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委托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委托方、其他中介机构或者主管部门等原因造成受托方律师工作不能按期完成,受托方不承担责任。

(二)委托方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受托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三)委托方向受托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导致受托方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出现错误或者遗漏,并导致受托方或者受托方律师受到处罚或者导致第三人向受托方追偿的,委托方应当向受托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通知

本合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

件、资料,均以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的地址、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及电子邮件地址,应当及其书面通知其他方。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本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文本与生效

(一)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规定的法律服务完成之日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委托方:签署:

受托方:签署: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

第五篇:家庭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聘请甲方担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律师

甲方根据乙方的聘请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担任乙方的常年家庭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

第二条 服务场所

1.甲方提供服务的场所为本合同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办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况时,可以要求甲方到本合同所列之乙方住地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但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上门服务的交通费用。

3.当乙方在甲乙双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与他人之间的侵权赔偿纠纷已经达成意向,需要当场签署和解协议或者当场履行时,可以要求甲方到该现场为乙方起草/审查和解协议,但甲方不承担陪同谈判的义务,同时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到达服务现场的交通费用。

第三条 服务范围与内容

本合同所列乙方家庭全体成员在个人工作、生活、学习及其他个人性质的、非经营性的活动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但乙方成员从事经营性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厂、办店、个人商标、个人专利等)不在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内。有利息的民间借贷、自有房产的租售、个人著作权视为非经营性民事活动。

1.甲方向乙方就上述范围内的法律事务提供口头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

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书面的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但该书面的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限于要点式的和提纲性的,而非为详尽的法律意见书。

3.甲方不承担代为起草、书写法律文书、出具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的义务。

4.就个案而言,应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担乙方所涉个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法律咨询、解答、分析评判、提供建议意见、在该法律事务的签约和履行等关键时刻到现场进行法律文书审查的义务,但不承担陪同考查、谈判磋商的义务。

5.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本合同所约定的甲方服务内容不包括甲方为乙方事务向第三方进行考查核实、调查取证之服务事项。

第四条 服务期限与服务费用

1.双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2.作为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年的律师服务费_________元。该费用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现金支付。

第五条 其他事项

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如代理仲裁诉讼、陪同考查谈判、调查取证等),乙方应与甲方另行协商并就该单项法律服务签订合同,甲方对此应优先予以办理,如当地对该服务项目有收费规定的,除差旅等实际支出的费用项目外,甲方应按八折给予优惠(如果收费规定允许),如无收费规定,则甲方应参照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行情按八折优惠。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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