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书
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书
工程总包人:(甲方)
劳务分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现将双方就该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2、3、4、为
5、甲方义务:负责设备、物资、材料及现场水电的调配供应工作,工程名称:工期:自。质量标准:按照甲方或者甲方同意的操作程序施工,质量等级负责技术指导及监督检查、验收工作。及时支付劳务报酬。材料短缺时间超过7天以上,应给乙方一定补偿。
6、乙方义务:按合同约定的内容组织人员施工。接受甲方的检查管理及因不良行为给予的罚款,材料计划要提前7天提报。物资设备接受甲方的调配安排。
7、安全施工:甲方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并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负责采取措施,且承担责任和损失。
8、劳务报酬:本工程项目的劳务报酬计算方法
9、报酬支付:
工程结束验收合格、核算完毕,扣除保修金元后,余款
在天内付清。
10、违约责任:甲方保证不拖欠劳务报酬,违约应支付利息,乙方保证质量和工期,达不到工期要求和质量目标时要承担费用。
11、合同解除:
①.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报酬的乙方可停止工作,超过28
天甲方仍未支付劳务报酬,乙方可解除合同。
②.乙方施工力量严重不足,拖延进度计划25%以上;不接受甲方
检查管理,甲方可解除合同。
③.符合条件解除合同的,已完工项目按合同规定结算,合同终止。
属乙方责任没收保证金。属于甲方责任的甲方按合同约定给予乙方损失补偿。
12、合同终止:竣工移交,价款支付完毕,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项目部存一份。
工程总包人:劳务分包人: 地址:住所:
代理人: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合同书
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合同书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资质证书号码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筑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和地点:
2、建筑面积:
3、结构形式:
4、开工日期:
5、竣工日期:工期以甲方下达的计划为准。
6、质量等级:合格以上(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为准)。
第二条承包内容
1、基础工程:配合机械挖土,清运桩顶30厘米以下土方,基坑排水(挖排水沟、挖集水井、抽水),桩头的处理(包括凿桩头接桩头清桩头,制作焊接安装桩头钢筋灌混凝土),从基槽定位放线配合人工起之全部工作内容(不含土方夯填)。
2、主体工程(不包括填充墙砌体及二次构造):钢筋制作、绑扎、上套筒、对焊、竖向钢筋下料(不焊接)、搬运,清理料头、废料的整理堆放等(钢筋在制作、绑扎过程中,成型钢筋尺寸、数量与图纸不符等,造成材料浪费,数量超支均由乙方负责。按图纸量及市场价在结算中扣除);木工模板的制作安装加固校正,内外架的搭拆(外架地下部分属乙方,地上部分属甲方),预埋铁件,钢筋预留定位安装;拆下的钢管(扣件必须卸干净),并根据长短不同分别堆放整齐,钢管扣件、拉丝杆、3型卡、螺帽、模板、方木头、铁丝头拆除后要及时回收分类堆放,地下室及不能拔出的对拉螺杆要及时切割,露出墙面的套管要及时剔除等;混凝土从搅拌机出口所有配合和振捣、抹面、保温、养护、修整、混凝土场内运输、接拆加固泵管,清洗堆放,建筑垃圾清运到场内甲方指定地点,混凝土缺陷处理
等;闲置不用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倒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总之,钢筋、模板、混凝土三大工种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内容均包括在承包范围内。
3、特殊工种及脚手架:乙方必须有电焊工、电工、塔吊司机、塔吊信号工。
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搭设验收合格的机械防护棚、安全通道,“四口”和临边
防护及其挂拆安全网、标语、彩旗等,开塔吊、指挥塔吊,接照明线、小型机械
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焊接钢筋和预埋件及焊对拉杆等。
4、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用房、围墙、大门、办公用房的用工,机械安装场内
搬运安装就位、场地硬化,塔吊基础施工,塔吊基础挖孔桩施工,均包括在承包
范围内。
5、文明施工用工:在主体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每天派人打扫生活区、大门口
中、现场道路、楼层、加工区场地、厕所等卫生,若达不到文明施工要求迫使甲
方请人整理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将从乙方承包价中扣除。
6、工地搅拌站土建施工员及安装配合用工均包括在承包价中。
7、工地所有材料设备工器具进出场装卸车用工均包括在承包价中。
8、乙方尚需完成除以上工作内容外的义务用工600个工日,此用工由施工
现场项目部生产经理派工,工日发生后,用工单需经项目经理签字认可。若不能
如数完成义务工,其差额工日数按每工65元计算,在结算款中扣减。
第三条承包方式
1、包工不包料,即:组成建筑物的材料按预算定额用量由甲方提供。
2、施工用的小型工器具、小型材料、小五金如:铁钉、灯具、雨具、锯片、切割片、照明灯线、配电箱以外电缆线、铁丝、扎丝、木抹子、尺子、铁锹、洋
镐、大锤、灰桶、瓦刀、铁抹子、錾子、扳手、线锤、线绳、粉笔、冲击钻、电
锤、手提电锯、吹风机、管钳、打磨机、斗车、单双面胶带纸、安全帽、安全带、手套、对讲机、水管、电焊条、电焊把、扫把等均由乙方自备(包含在每平方米
单价内)。
3、灶炊具及一切生活用具乙方自理,甲方提供合同范围内的水和照明电、住房。超出部分将从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须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建立一套严密的管理系统,加强自检,并按
要求填写自检记录,各工程之间流水施工前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在自检和互检后,报甲方监理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乙方应合理利用材料,避免造成浪费,实际施工中甲方将采取取额用料,节约有奖的制度,如浪费,甲方将视实际情况要求乙方(一加一)数量的索赔。
6、工程用材料进入现场后,甲方双方签字认可,乙方保管使用,如有丢失
乙方负责。
7、乙方应合理支付其班组工人劳务工资,杜绝劳务纠纷事件发生,如因乙
方处理不当造成民工聚众闹事、上街游行、在政府机关或建设单位办公室静坐等
过激行为而影响甲方信誉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代付民工工资,同时甲方对乙
方处以2万元的罚款,由此而造成的其它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双方职责
1、甲方:
(1)提供乙方工程所需的材料和周转材料及垂直运输机械、搅拌机、钢筋对
焊机、调直机、弯曲机、切割机、台锯、振动器。
(2)解决乙方人员临时生产用水用电。
(3)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4)提供乙方测量所需的控制点、控制标高。
(5)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
2、乙方: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指挥,按甲方管理人员指令施工,施工期间乙方
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停工或路途退场,否则造成的影响损失由乙方自负,必要
时甲方可清理乙方退场,而且一律不予结算。
(2)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自觉接受甲方、监理及建设单位的质量检查验收,如
验收不合格造成返工,除人工费由乙方自负外,其返工浪费的材料费用由乙方负
责赔偿。
(3)乙方须按甲方的施工计划和合同约定的控制工期组织施工,如因乙方原
因影响甲方工程进度时,乙方应采取紧急措施,否则甲方可采取果断措施,甚至
要求乙方退场,另换施工队,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主体工程按施工图施工以及清理等全部工作内容,主体工程中所发生的任何用工均不计。其人工费+管理费+特殊工种工资+安全费+文明施工费+工具费
+小型材料费等按一次包清。建筑图纸内工程价格:
具体合同价款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工期质量文明施工情况,按此合同单价进行结算。(阳台面积计算一半)。
2、乙方按所承建施工图内所有施工工程量,及为其所服务的事项施工人工费用,均在乙方承包合同单价之内。包括图纸内所有零星工程均在合同单价之内。
3、施工中如遇有设计变更,不增减费用(除设计变更建筑面积增减或设计变更造成返工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乙方必须按设计变更内容施工,不得有索赔要求,若因此发生索赔费用将在结算中扣除。
4、劳保、福利及管理费等其他费用包含在合同单价之内(施工队人员在现场办理计划生育、人身保险等,甲方负责协调,除建设工程以外伤害险外,其余费用由乙方支付)。
5、乙方生产、生活区内所有清理用工,以及为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业主强制要求的而引起的零星用工,均包含在合同单价之内。
6、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万元整(以收据为准),分别为工期保证金万元;质量保证金万元;安全保证金万元;在哪一项保证没有按合同要求达标,哪一项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在主体十五层结顶退50%,工程完工并经五大主体验收合格后结完退清。
7、付款方式
(1)暂定12层结顶后,甲方根据乙方已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款,以后按此比例每月支付工程款,若建设单位给甲方拨款时间提前或滞后,甲方给乙方拨款时间提前或顺延。
(2)主体塔楼完工15天后累计支付该主体工程量的80%。
(3)五大主体验收合格后同时零星尾活全部干完人员全部撤出场一月后累计支付到95%,剩余的5%工程款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一月内支付。
(4)主体工程完工后,如有遗留工程问题和质量缺陷而影响其它班组施工,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随叫随到,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从乙方维修款中扣除,不再另行通知。
第六条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按国家标准规范及甲方制定的有关规定施工,主体按工程施工技术交底验收。
第七条进度计划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制定的施工网络计划组织施工,确保工期。
第八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应严格遵循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采取严格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如出现人身伤亡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及费用。
2、文明施工及现场管理要做到工完场清、日产日清、自产自清。平常施工做到材料堆放整齐,生活达到标准化,严禁赤膊工作、穿拖鞋施工、打架、聚赌、偷盗、留宿妇女(若有女工统一集中安排居住)和儿童;严禁随地大小便。
第九条质量验收及材料节约
1、乙方承诺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如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无条件负责返工,并承担返工费用。
2、乙方应认真按照施工图施工,按技术交底及国家规范组织施工,如发现不当之处或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建议,经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3、钢材、商品砼等材料应严格控制,节约使用,实际用量超过图纸用量规定的损耗的,超过部分的费用(浪费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施工完毕,工程款结清后终止,根据新产品质量法和建筑质量法涉及工程质量问题时,本合同长期有效,并按国家法律条文执行。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订日期: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海拉尔盛世家园综合楼 工程承包人:浙江正见建设集团
劳务分包人:哈尔滨福广兰天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工程承保人(施工总承包人)浙江正见建设集团 劳务分包人:哈尔滨福广兰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呼伦贝尔盛世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C1024023010220-212
发证机关:哈尔滨建设委员会。
资质专业及等级:砌筑一级、钢筋二级、木工二级、模板一级分包劳务分包。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盛世家园2、3号楼主体、裙房及相对应的地下停车库
工程地点:海拉尔巴彦托海路358号
分包范围:主体工程加砌筑、地下停车场垫层地面、土方开挖人工配合机械、找平层保护层及基础外墙保温、屋面保温、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及三线一钉,且包含各种防护设施的搭设与维护,以及小型机械设备进厂、安装、吊车基础、防护脚手工具、木料、模板及全部零星滤料进厂装卸和文明施工等工时费,不含现场以外用工。
分包劳务工种:瓦工、钢筋工、木工、混凝土工、架子工、吊车手、放线员、机械手、吊笼人员等所有管理及技术人员。(以上工程只负责主体期间工作)
3、分包工期
开工日期:二零一一年九月一日
完工日期: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5、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建筑法》《合同法》《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建筑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6、安全施工与检查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兼安全员,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防护措施,对进现场工人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承包人帮助协调处理解决。
7、事故处理
发生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8、材料、设备供应
(1)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工作正常损耗除外,人为造成损坏、浪费、丢失由分包人全额赔偿。
(2)分包人使用的消耗材料(大板、木方、支撑杆、紧固件等材料)必须合理使用。紧固件、加固小件等除正常损耗外,浪费部分由劳务方全额赔偿。
9、劳务报酬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固定劳务报酬。基础按每平方米150元价格计算。地下车库按每平方米300元价格计算、正负零以上按每平方米268元价格计算,审定面积按实际施工面积为准。阳台不在建筑面积之内,按每个阳台的投影面积二分之一×总阳台数×268.00元/㎡付给乙方。此价格包含了分包范围内的和各项费用。
10、工程进度
(1)二零一一年九月一号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号施工到零米层板完工。
(2)二零一二年四月一号至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号主体封顶。
(3)按合同约定封顶日期,如提前封顶,每栋楼每提前一天每天奖励五千元人民币。(注:指提前天数)
(4)如乙方不按约定工期封顶,每栋楼每拖延一天每天罚款五千
元人民币.(注:指提拖延天数)
11、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基础、零米层、二层、六层、十层、十四层、十九层,按已完工程量的80%拨付。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到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年末支付。
12、其它事项
(1)主体封顶模板拆除后模板、支撑、木方应拨钉,清理分类堆放,因为模板不平造成顶棚不平的由分包人打磨、找平。
(2)工程竣工之后,脚手架、扣件、钢管,一切机械装运归库
(3)合同签订后,乙方付给甲方十万元人民币作为工人进场履约保证金。此款在零米层板浇筑完工后返还。
(4)在施工期间,如乙方不按甲方要求施工,甲方有权给予清场。清场前已完工程量按合同约定价款的70%结算工程款,剩余30%工程款作为给予甲方的补偿,乙方无条件撤场。此工程如能评为自治区优质工程,甲方奖励给乙方十万元人民币。
(5)在施工中甲方必须保障工程材料需要,如因材料供应不及时,产生的误工甲方按现场人员劳务费用计算,补给乙方误工期费用。如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甲方按天数计算工期顺延。
13、违约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双方没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14、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
1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合同订立地点:项目部办公室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工程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劳务分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第四篇: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修改)
模板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号编:ZPJS-CB2008第()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方将承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责、权、利及义务,双
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地点:
2、工程面积:
3、工程内容:
4、结构形式:
5、质量标准:合格
6、开工、竣工时间:总合同工期准。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模板工程:
1、模板的安拆,场内指定地点堆码。预埋铁件及孔洞的设置预留配合,抄平放
线,定位筋的安装焊接。
2、模板主要采用复合木模均包括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抄平、放线等。复合木模板的安(拼)装、拆除,指定规格的堆码,木模制作的配制,各种异型模板的制作安
拆,浇筑砼时的看模守模、加固、清检模内杂物、堵缝、搭拆一层以内的各种承重
架子及操作架子、剔打修补梁柱节点及包块,以及现场材料的二次转运及上下车。
乙方施工完后,楼地面经清理完后交甲方验收认可。其费用已含在每平米单价内,均不得再发生其它任何用工和费用。
3、压顶、挡水线、腰花带及现场其它需要支模的部位,均执行主体施工的承包
范围的每平方米单价。
4、清理楼层木工模板、木枋及钢管、卡子等木模的材料,不再支付费用。
5、承包单位要派专人进行配模,配好之后,出现损坏、错用、代用情况由承包
乙方自行负责并赔偿。
第三条承包方式
劳务工程通过综合单价方式进行分包;含承包内容以元/ m2(包干价)(结算时按实际与混凝土接触面的工程量与包干单价计算总造价、包
干价包含人工工资、劳保、福利、铁丝、钉子)。
第四条工程量和劳务工资结算付款方式
1、乙方垫付三楼后,甲方在10天内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人工费80%。
2、单项工程完工后,甲方日内支付乙方劳务结算款,总工程款的90%。
3、单项工程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两个月内付总工程10%。
第五条工期
1、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止。
2、乙方必须按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总工期和分段工期完成所承担的一切工作内
容,如因劳动力、机械设备不足,未完成项目部下达的工期要求,因工期拖延造成的损失及给其它工种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赔偿,项目部并处以500元/天的罚
款。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或窝工,月累计时间不得超过3天。
第六条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1、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合格。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和设计要求及其它相关规范、标准、技
术参数进行施工,且必须达到合格标准,若完工验收时达不到设计要求和验收标准
及建设单位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无条件的限期整改达
到验收标准,若多次(两次以上,含两次)整改验收不合格,按实际量加倍罚款;
若超出规范的垂直度、平整度;甲方将按实际情况罚款。
3、因乙方在施工中导致出现质量问题或返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工期延误及其它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第七条
保险与事故处理
1、甲方必须为施工场内所有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由甲乙双方方协商处理。
2、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3、发生重在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安全、文明、环境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2、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乙方必须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和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
4、施工中乙方管理人员和工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管理,严禁违章操作,不得损失安全设施,乙方管理员和作业人员在上班前、施工中和下班前,必须先检查所有的工作环境是否安全,若存在安隐患,必须立即停工,并立即报告专职安全员或项目经理,待处理达到安全后方可操作。
5、因乙方本合同承包价款中已包含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所以乙方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在施工中、施工场地内、外的一切人身安全伤、残、亡事故概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和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6、施工中的一切安全技术由甲方向乙方、乙方向工人进行交底,乙方必须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伤和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含:社会保险)使用到位,安全用品(安全帽、安全绳、带、鞋、服)发放到个人,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如发现乙方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含:社会保险)款使用到位,甲方有权作罚款或停工处理,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7、施工人员进场时未按全安操作规程施工,甲方对乙方有权作罚款或停工处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成品保护
1、乙方对完成的分项工程负有监护人的责任。
2、乙方对损坏的成品有维护、恢复的责任,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中若损坏其它分项工程产品应照价赔偿。
第十条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各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及必需的施工图纸和相关资料。
2、甲方对乙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3、甲方对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协助办理施工涉及甲方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4、甲方对乙方有监督权、指挥权,如乙方在施工期间出现重大质、安全、进度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5、工程完工后,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办理结算。
第十一条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施工规范、规程,必须按设计图纸及质量验收标准精心组织施工。根据项目部工期要求,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并报项目部备案和检查,全力满足工期进度要求。若因人员不足、设施设备、材料到位不及时等原因,项目部视为已造成工期延误,并按工期限要求给予处罚。
2、乙方必须按设计施工图及监理、业主、项目部的要求完成本合同的全部工作范围和内容,做到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并且工完场清。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工作中的协调安排,不得擅自违背工作安排和各项交底内容;乙方施工管理人员如要离开施工地需向项目管理人员请假、具条。
4、乙方在施工自己的所承担工作范围内容的同时,必须完成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并随时接受监理,业主、管理部门、甲方有关人员的检查评定,如检查一次不合格罚款500元。
5、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项目部将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6、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好与各班组的团结协作,服从管理,听从指挥,文明施工。若发现打架斗殴,不服从项目管理、安排、指挥,每次罚款500元,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7、节假日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合理安排,不得违反项目部的规定罚款处理。
8、因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配合不力,所造成检查不合格,其罚款和其它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9、施工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工滋事)对该合同的单价违约、提出无理要求涨价,如出现类似情况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在施工时,不能按照甲方要求和国家规范施工,如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劳动力不足延误工期等,也无能力继续施工,甲方有权更换乙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概由乙方全部承担。
11、乙方所有进场材料、施行机机设备等均由乙方派专人自行保管,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丢失和损坏均由乙方负责,且不得因此延误工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乙方组织的施工人员中不得使用在押、在逃或其它违法犯罪人员。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手印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调不成或调解未达成协议,可向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手印后生效,同时具有法律效力。工程完工款付清后本合同自劝失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年月日
第五篇: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方承建的__________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工程顺利完工,根据施工安排,甲方将________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为确保优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施工任务的总体目标,同时也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数量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
3.总工期为:日历天________天。
4.阶段性工期目标:以甲方阶段施工计划为准。
第三条 承包方式与工程造价
1.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工程项目承包单价详见附件一《工序单价承包一览表》。清单所列单价应视为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所进行的所有工作项目。
2.工序单价包含的内容:指完成合格的工程项目且合同规定应单独计量的工序单价费用。包括工程修建及其缺陷修复中所需的一切劳务(包括劳务的管理)、各类材料消耗超耗、施工机械、机场管理、施工调遣、小临设施、施工风险、成本节约形成的利润,工程结束后的现场清理以及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
3.本合同施工均含完成本项工作所有的工作内容和缺陷修复,有及合同明示或暗示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等的费用。除清单所列项目外,其他与本工程项目内容有关的施工项目应人微言轻完成本项工程的辅助工作,不再另行计价。
4.工程实际造价按甲方施工技术部门签证的实际完成的且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乘以合同的单价计算。
5.本工程造价单项价格一次包死,不受天气变化、市场价格、职工生活费用增加、甲方相关工程施工进度、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情)。本工程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由甲方代交,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缴纳。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不少于合同造价10%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以进场设备作为抵押,应按照担保法规定到国家相关部门办理抵押手续)。
2.若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期进场或不能继续完成本工程或给甲方工程施工和企业信誉造成了损害,甲方有权扣留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在乙方所承包工程施工完成并结算完毕后一次性付清。
3.乙方在工程施工完成并撤离施工现场后,出现所雇佣民工或债主到甲方索要欠款,甲方将从履约保证金中代付相关款项,并加扣5%的手续费,不足部分从保留金中扣除。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结束并结算完毕满一年且甲方撤离施工工程现场后付清。
第五条 计量支付与工程结算
1.甲方每月对乙方完成的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进行计量支付,每月的25日为计量支付时间(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计量时间和支付时间做出调整)。乙方按照当期实际完成且验收合格的实物工程量,编制月计量支付申请表,报甲方施工技术部门和计划经营部门审批。经甲方专业工程师和计量工程师签认后,作为中间计量的依据。经甲方专业工程师和计量工程师签认的工程量,甲方将不预计量和结算。
2.施工期间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当月计量总额的70%。乙方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0%,甲方工程全部完成进入保修期后支付至95%,扣留的总造价的5%转为工程保留金。甲方每期向乙方支付款项时均应扣除:甲方向乙方所供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乙方向甲方所借的费用;甲方向乙方开据的罚款票据金额;合同规定扣除的其他款项。
3.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拨付的工程款,并不得挪用。每期工程款拨付时,乙方应将上期拨付资金使用情况上报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同时将上月工人签字的工资表复印一份交到甲方财务部门。若乙方账目清晰,资金使用合理,无将本项目部资金挪作他用现象,甲方将在业主拨付工程款到位后按本条第2款规定的比例分期支付,否则按上述比例的50%拨付或不拨付工程款。
4.甲方有权对已经批复的任何一期计量支付的错误进行修正。
5.工程竣工结算以设计图纸和工程实物为依据,按乙方实际完成的且经甲方、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工程部门复核认可的工程数量结算。
6.开工前甲方不向乙方支付预付款,施工期间不向乙方预支其他任何费用。
7.本工程保留金的比例为结算工程总造价的5%。缺陷责任期为甲方交工证书签发之日起两年,工程保修期为行缺陷责任期满之日算起五年。甲方将在业主保留金支付后一个月内支付乙方保留金。但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或缺陷责任期内存在质量问题或发生过等级质量事故,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高保留金的比例和延长保留金的支付时间(最长可在保修期满后支付)。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或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进行处理的费用从工程保留金扣除。
8.若现场发生甲方调动乙方人员、材料、设备的情况,乙方应及时进行签认手续并在当月的计量支付中办理计量,未按期办理的,甲方不予认可。
9.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计量:工程质量不合格,已明确要求返工或已返工,但工程质量未经甲方验收确认和未填写事故质量报告的项目;违反合同规定转包分包的项目;变更增加工程项目手续不完备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未经甲方评定或未经甲方质检工程师签字认可的项目;其他违背合同规定的项目。
5.乙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至少有一名精通测量、试验和工程技术的专业人员,全权负责工地上的技术事宜。此人员要求有专业技术职称或上岗证,且经甲方考察具备以上能力。乙方的技术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测量、试验、技术员等)要服从甲方技术负责人驻地代表及技术部门的管理。
6.乙方不得聘用素质低劣、品行不正,以及法律不容许的人在施工范围内工作,并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思想、安全、质量教育。
7.甲方使用乙方的人员按附件三《人工、机械台班单价汇总表》计算,并与计量支付和工程结算同时办理。
8.甲乙双方的对应人员负责办理工程施工过程遥各种签字手续,其他人员签字无效,只有乙方的工地负责人才有权办理中间计量和最终结算手续。
9.乙方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有效证件才允许上岗,不得无证作业。
10.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电工和安全员在岗,负责施工现场的用电和安全施工事宜。
第八条 施工图纸
1.甲方在开工前5天内,向乙方提供一套复印的施工图纸。
2.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说明、技术交底和有关材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正式开工前由乙方会同甲方共同审阅,施工中如有疑问及时向甲方专业工程师请示,由甲方专业工程师负责解释。
3.非经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不能作为乙方永久性工程的施工依据。
4.变更设计按甲方专业工程师书面提供的变更设计文件为准。
5.乙方因施工需要根据设计图纸自行绘制的施工用图纸,必须报请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 甲方的工作及责任
1.申请项目开工报告,审批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2.编制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乙方报送的工程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
3.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并对乙方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4.负责进行施工的初次放样测量,控制点的测设与定期复核,并不定期对乙方的施工放样进行抽检。
5.甲方提供相应的试验检验设备和人员,并负责对乙方的试验检验进行监督。
6.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和设备。
7.按实际变更、增减的工程量,及时组织对工程数量审核、签证。
8.按本合同约定办理计量支付手续,拨付和结算工程价款。
9.按有关规定组织和参加竣工验收交接工作。
10.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协调本工程其他施工队伍,减少相互干扰。
11.审核乙方自行绘制和设计的施工用图纸。
12.甲方及监理人员对乙方的任何认可和指导均不能免除或减少乙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13.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有时有权发出停工令和返工令,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具罚款票据。
14.协助乙方协调地方关系,费用由乙方承担。
15.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时会同监理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条 乙方的工作及责任
1.编制施工方案报送甲方,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2.负责工程局部测量和施工中的放样及试验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配合甲方做好测量和试验工作,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3.服从甲方在施工中的统一调度,处理好与本工程段其他施工队伍的关系。处理好与其他工程项目施工干扰问题,服从甲方统一调度,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甲方增加相关费用。
4.服从甲方、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工程业主、监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5.按期向甲方报送年、季、月度施工计划,年、季、月工程统计报表,质量安全事故报表,工程形象进度及其报表资料。
6.按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检验、加工和管理工作。
7.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创优目标,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和交付使用(包括阶段性进度计划)。
8.坚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9.按照规定提交所需施工资料和竣工文件。
10.及时提报计量支付报表资料,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结算。
11.对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装的设备,在验交前应负责保管,保证其完好状态。
12.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负责工程的缺陷修复。
13.乙方撤场之前必须将当地的民工费、材料费等外欠款清还完毕,保证不因外欠款问题影响甲方施工和损害甲方企业信誉,否则甲方将按本合同第四条3款进行处理。
14.妥善处理与地方政府及村民的关系,避免产生矛盾和激化矛盾。
15.乙方不得以甲方项目部或项目部工程处、队等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乙方对外签订的合同责任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6.及时发放所雇佣民工的工资,严禁拖欠民工工资。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或恶劣后果的,其责任由乙方自负,给甲方造成影响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必须对所使用的民工就工资发放,运行妥善解决,春节前甲方对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必须优先考虑民工工资。
17.建立完善的质量自控保证体系,配备必要的测量、试验设备、仪器及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工地试验室。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
1.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按甲方贯标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设立专职质检人员,负责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查,服从甲方在质量方面的统一管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程设计文件、现行技术规范及相关工程施工规范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
3.乙方所承包的工程,按本工程技术规范检查验收,工程质量保证合格率100%,优良率达到95%以上,并达到甲方项目质量计划的质量目标。
4.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若返工后仍达不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给于_________元/次的罚款。
5.甲方对乙方有质量否决权,乙方服从甲方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奖惩。
6.乙方配合甲方做好质量检查、质量评定资料的填写与签认,并服从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7.乙方的质量管理(包括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过程控制)及其资料要与甲方保持一致。
8.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实施工程全面创优,乙方要服从甲方有关此方面的安排和部署(包括技术措施),由此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9.严格现场管理,做好文明施工,积极配合甲方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等组织的各种检查,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环境保护。清理和环境保护的标准按甲方与业主的合同要求办理,达不到该标准,按甲方核定的造价进行扣款;由于现场文明施工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十二条 工程检查与签证
1.甲方专业工程师在对工序检查前,乙方应严格自检。
2.乙方自检合格以后,按规定格式填写工序检查证及附件后(检查证的填写格式及其完备性、文整要求要服从甲方的指导与监督检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通知甲方专业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下道工序施工。检查不合格或检查证及附件与实际不符,甲方专业工程师不予签证,待乙方改正后重新检查,合格后方可签证。
3.乙方未按规定通知甲方专业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检查即进行检查即进行后继施工的工程需要新检查及返工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给予乙方不少于__________元/次的处罚。
第十三条 进度计划
1.乙方应在收到图纸5天内,根据合同的总要求和分阶段工期要求及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工程总体施工计划,并报甲方审核。
2.乙方在接到甲方下达的、季度施工计划5天内,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细化的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并于每月20日前提出下一个月的工程进度计划。
3.乙方必须按甲方下达的施工计划完成任务若无不可抗力影响当月完成不足下达计划的80%,当月不予计量支付,并按差额的3%进行处罚。为完成甲方下达的计划,但完成超过计划的85%,不进行奖罚。
4.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包括阶段性施工计划),使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甲方根据业主要求的工程实际需要安排的阶段性施工计划,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6.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开工。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合同开工日期前10天,书面向甲方提供延期开工理由和要求的报告。甲方如不同意延期开工的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的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7.在必要进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暂时停止施工。并在5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在接到甲方代表书面复工通知后继续施工。
4.变更工程项目如果分包清单中有单价,招待分包清单单价;如清单无合适单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施工方法的改变一律不予调价。
第十六条 环境保护
1.乙方在施工中取土、弃土、排污等必须按设计文件和甲方与当地相关部门签订的有关协议和要求进行处理。
2.乙方应在施工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因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一旦发生,其后果乙方自负,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必须避免乱拉、乱弃、乱排,由此发生的纠纷、处理费用及其后果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十七条 文物保护
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尽快通知甲方,并由甲方与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在12小时内通知乙方。延误工期时,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补救措施。
第十八条 工程转包与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若乙方违反这一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第十九条 违约
1.因甲方责任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的,合同工期顺延,没有费用补偿;乙方也郑重承诺:决不因合同工期延长而向甲方索赔、追加任何费用。
2.因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影响工期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因乙方责任导致工程不能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不经甲方同意而自行终止合同,甲方有权只按乙方所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的60%予以支付,剩余的40%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违约罚款,不再支付给乙方,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
5.若乙方在施工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给甲方工程施工和企业信誉造成了不良影响,视为乙方违约。
6.禁止乙方通过各种关系给甲方在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中施加压力,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7.乙方进场的机械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便调离本工地,若中途发现乙方施工机械私自调离本工地,视为违约,并按照合同进行处罚,直至将乙方清除出场。
第二十条 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争创标准化施工现场,满足业主、监理及甲方的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2.若因乙方现场施工不能符合标准化现场施工的要求,造成甲主受到相关单位的批评及处罚,甲方将在原处罚基础上加倍处罚乙方。
3.乙方应新生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习惯,严禁发生有损甲方企业形象的事情,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___________元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开展廉政教育,配合甲方做好廉政建设工作,杜绝经济犯罪行为的发生。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签约地点:_____省____市
乙方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