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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宣传广播稿

计划生育宣传广播稿



第一篇:计划生育宣传广播稿

计划生育宣传广播稿

广大育龄群众、同志们: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发挥着强国富民安天下的作用。人口问题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是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是摆在全处人民面前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对此,我们必须从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的战略高度出发,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锲而不舍地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当前,随着人口形势的不断变化和办事处经济发展的推进,计划生育工作一些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不断凸现,存在着一些困难与问题。特别是近几年,我乡早婚早育现象势头强劲。一些青年不懂法,不守法,以身试法,未达到法定婚龄造成早婚早育的事实,成为我乡影响计划生育率指标下滑的重要因素,严重影响和制约着我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对此,沧县计生局领导高度重视,要在全乡范围内广泛开展“倡树婚育新风、抵制早婚早育”主题活动,旨在宣传我们的计划生育政策,旨在宣传计生工作动态,旨在提高全民的计划生育意识,旨在改变广大群众落后的婚育观念。

一、要认真执行现行生育政策。

党中央、国务院多次重申,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现的计划生育政策不会改变。鉴于这种情况,今后,我乡将一如继往地认真执行我省现行生育政策,这就是:继续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符合《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依照《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不应当生育而妊娠的应及时终止妊娠;禁止违反规定条件多生育孩子和非婚生育孩子。

三、要积极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公民在计划生育方面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广大育龄群众要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严守法律条款。具体做到。

1、新婚必须达龄。《婚姻法》明确规定,男方法定婚龄为22周岁,女方为20周岁,不到法定婚龄结婚为违法婚姻,所造成的生育为违法生育,因此,广大群众要树立合法结婚的观念。

2、生育必须有计划。计划生育的理念就是明确了生育的前提必须有计划,计划的具体体现是要合法取得《生育证》。《条例》明文规定,生育一孩必须持证生育,生育二孩必须持证怀孕,否则都视同无计划生育,即违法生育。造成了违法生育的对象必须严格征收社会抚养费。因此,广大群众要树立合法生育的观念。

四、要切实加大依法治理力度。乡村两级党员干部、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现行生育政策绝不能改变,基本国策绝不能动摇、绝不能放松的理念,克服畏难情绪,严格落实责任,严肃查处各类早婚早育、违法生育行为。一方面要强化综合治理。乡计生办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从各个层面入手,打击违法生育。一是违法生育一孩的夫妻,以后不能享受国家的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政策,不得发放独生子女证。二是凡违法生育的小孩,在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公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入户手续。三是卫生部门不得为违法怀孕对象做检查和接生,如发现类似检查对象,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报给计生管理部门。我们要通过综合治理,做到信息畅通、举报有奖、处理及时、打击有力。另一方面要强力征收社会抚养费。我们将举全处之力,强力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要求严,任务重,不讲原因、不讲条件、不许说情,任何人不得因任何原因私自降低征收标准,全处要确保一杆尺子,一个标准,一视同仁。

第二篇:计划生育知识宣传广播稿2

计划生育知识宣传广播稿(2)

1、我国婚姻法规定婚龄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晚婚女年满23周岁,男年满25周岁。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2002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

4、《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5、已婚妇女晚婚的,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

6、婚育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7、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妇,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享受(1)从领取之日起到独生子女年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50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父夫妻双方各负责50%。(2)退休时加发5%的退休金。独生子女死亡,不再生育,也不再领养子女的国家工作人员,退休时加发10%的退休金。

8、国家禁止非法鉴别胎儿性别,禁止非法终止妊娠。

土桥中学2013、12、10、

第三篇:计划生育广播稿

人口计划生育知识

(第一讲)

要做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好村民

大家好!

今天咱们在广播上主要讲讲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广大村民:

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实行计划生育是我们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各位村民要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主要有以下两条:

一、结婚、娶媳妇必须要达到法律规定的婚龄。

《婚姻法》明确规定,男方法定婚龄为22周岁,女方为20周岁,我在这里强调是周岁,不是虚岁。凡是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要办喜事娶媳妇的,要先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领取结婚证。达不到法定婚龄先娶进门的,为违法婚姻,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这个后果很严重。一是所生的孩子为违法生育,不仅要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还要缴纳村规民约违约金;二是不能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村里的一切优先优惠、福利待遇;孩子考高中不能加10分;三是第一胎生育是女孩的,按省条例规定,不再批准其生育第二个子女;四是年龄大了以后,不能享受国家计划生育奖扶、特扶政策,老两口每月就没有国家给的那百十块钱;五是不领结婚证就娶进门的,婚姻关系就不牢靠,小伙子说不要就给甩了,吃大亏的还是女方,最丢人的是女方家里,闺女再找

好婆家就难了,所以女方父母更得要坚持先登记结婚再娶,不要管男方和媒人说得再好,要有主见,不能上那个憨当,要对自己家的闺女负责,不领结婚证绝不能同意举行过门仪式。

二、生育孩子必须有计划,要合法。

计划生育说白了就是生育要有计划,生孩子要有《准生证》,没有《准生证》生了孩子,就是违法生育。省《计划生育条例》明文规定,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符合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育龄妇女年满23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对晚婚晚育的村里要进行奖励。夫妻登记结婚后,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应当在生育前到乡镇计生办登记,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一胎准生证;符合省条例规定条件,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双方必须先申请、经县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发给《生育证》后,也就是二胎准生证,记住生二胎要先领准生证,方可再怀孕生育子女,否则就是生育无计划,生了就是违法生育。违法生育了就要处罚,就要缴纳罚款。同时,村里按照村规民约也要进行处罚。所以,谁家娶媳妇、出嫁闺女要先领结婚证再喝喜酒,办喜事。

各位村民,实行计划生育是中央规定的基本国策,年轻的要 从自身做起,从小要学好;有年纪的要教育管好自己的孩子,自觉、带头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实行计划生育光荣,违反计划生育可耻!每位村民、每个老百姓要人人争做实行计划生育的模范。

人口计划生育知识

(第二讲)

如何上报新婚、办理《准生证》

各位村民:

今天在这里给大家说说如何上报新婚、如何申请办理一胎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如何申请生育二胎的《生育证》。

首先讲讲如何上报新婚

小两口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结婚证后,要在领结婚证当

月,拿着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找村里计生主任,由村里向乡镇计生办上报新婚,及时纳入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在这里重点说一下,男女方是农业户口的或女方招养老女婿上门的(女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由我们村里负责上报。夫妻双方有一方是非农业户口的,按乡镇的有关规定办理。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新婚的,村里将按村规民约进行处理。

二是讲讲如何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也就是一胎准生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

实行免费登记制度。夫妻在生育前到村里申请登记,填写申请表,由村里计生主任负责协调安排到乡镇计生办,指导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办《服务手册》需要携带的证件材料:1.《计划生育服务手

册》申请表;2.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3.夫妻双方二寸合影照片三张;4.村里出具的夫妻双方婚育证明。双方户籍不一致的,需要对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乡镇计生办出具婚育状况证明。5.到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参加培训,领取结业证;6.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查体证明。

证件、手续齐全后便可到乡镇计生办统计科领取《计划生育

服务手册》。

三是讲讲办理二胎《生育证》的条件和程序

办理二胎《准生证》的条件: 在我们村里能办理二胎《准生

证》的情况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情况是《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只生育一个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五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第二种情况是《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1.男方到有女弟均已丧无儿家结婚落户,与女方父母共同生活并履行赡养义务的(女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2.兄第两人一上,只有一个有生育条件,且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生育条件并未收养子女的。

另外,《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具

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计划生育局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1.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2.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3.曾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4.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5.夫妻双方从事矿工井下作 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公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6.夫妻一方从事海外、远洋捕劳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7.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8.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一个女孩的;9.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10.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申请办理二孩生育的年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这样规定的: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年龄是以公安派出所的户口为准。年龄是周岁,不是虚岁。差一天也不行。

如何办理二胎《生育证》:申请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应

在怀孕前,先找村计生主任,向村里申请,填写《生育证申请表》,由村里上报乡镇计生办审核,再报县计生局审批。上级审核发准生证后,才可怀孕生孩子。如果申请前怀了孕,就必须流了产,才可以申请准生证。

符合生育二孩的条件,如果没有二胎准生证,生了也是违法 生育,要缴纳罚款。大家伙里要记住: 生二胎,要合法;怀孕前,先申请;持了证,再怀孕。

申请办理二孩生育证时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1.生育第 二个子女的申请书;2.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夫妻双方所在村里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4.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5.具有省《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6.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查体证明。7.一家三口的二寸合影照片三张。篇三:计划生育宣传广播稿

计划生育宣传广播稿 广大育龄群众、同志们: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发挥着强国富民安天下的作用。人口问题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是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是摆在全处人民面前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对此,我们必须从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的战略高度出发,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锲而不舍地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当前,随着人口形势的不断变化和办事处经济发展的推进,计划生育工作一些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不断凸现,存在着一些困难与问题。特别是近几年,我乡早婚早育现象势头强劲。一些青年不懂法,不守法,以身试法,未达到法定婚龄造成早婚早育的事实,成为我乡影响计划生育率指标下滑的重要因素,严重影响和制约着我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对此,沧县计生局领导高度重视,要在全乡范围内广泛开展“倡树婚育新风、抵制早婚早育”主题活动,旨在宣传我们的计划生育政策,旨在宣传计生工作动态,旨在提高全民的计划生育意识,旨在改变广大群众落后的婚育观念。

一、要认真执行现行生育政策。

党中央、国务院多次重申,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现的计划生育政策不会改变。鉴于这种情况,今后,我乡将一如继往地认真执行我省现行生育政策,这就是:继续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符合《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依照《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不应当生育而妊娠的应及时终止妊娠;禁止违反规定条件多生育孩子和非婚生育孩子。

三、要积极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公民在计划生育方面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广大育龄群众要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严守法律条款。具体做到。

1、新婚必须达龄。《婚姻法》明确规定,男方法定婚龄为22周岁,女方为20周岁,不到法定婚龄结婚为违法婚姻,所造成的生育为违法生育,因此,广大群众要树立合法结婚的观念。

2、生育必须有计划。计划生育的理念就是明确了生育的前提必须有计划,计划的具体体现是要合法取得《生育证》。《条例》明文规定,生育一孩必须持证生育,生育二孩必须持证怀孕,否则都视同无计划生育,即违法生育。造成了违法生育的对象必须严格征收社会抚养费。因此,广大群众要树立合法生育的观念。

四、要切实加大依法治理力度。乡村两级党员干部、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现行生育政策绝不能改变,基本国策绝不能动摇、绝不能放松的理念,克服畏难情绪,严格落实责任,严肃查处各类早婚早育、违法生育行为。一方面要强化综合治理。乡计生办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从各个层面入手,打击违法生育。一是违法生育一孩的夫妻,以后不能享受国家的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政策,不得发放独生子女证。二是凡违法生育的小孩,在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公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入户手续。三是卫生部门不得为违法怀孕对象做检查和接生,如发现类似检查对象,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报给计生管理部门。我们要通过综合治理,做到信息畅通、举报有奖、处理及时、打击有力。另一方面要强力征收社会抚养费。我们将举全处之力,强力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要求严,任务重,不讲原因、不讲条件、不许说情,任何人不得因任何原因私自降低征收标准,全处要确保一杆尺子,一个标准,一视同仁。篇四:2010年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活动宣传广播稿 2010年春季计划生育

集中服务活动宣传广播稿 同志们:

为扎实抓好2010年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活动,确保全面完成我区2010年人口计划,根据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双峰经济开发区党委、管委研究决定,在2月4到3月20日这一个月多月时间内,动员全区上下坚定信心,强化措施,花大力气,加大齐抓共管力度,紧紧咬住计划生育工作不放松,把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抓紧、抓好、抓彻底,抓出成效,为全面完成我区2010年人口计划打一场计划生育攻坚战。

一、认清形势,强化认识。2006年12月,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的英明决策,特别是2007年9月29日颁布的新《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从而为我们今后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明了方向。县委、政府召开了高规格的春季计划生育动员大会,表明了县委、政府对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心和力度是空前的。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要统一思想,强化认识、扎实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严格按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集中领导、时间、精力,强力推进,扎扎实实抓好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

这一次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的工作重点是:

一、妇检、“四术”对象要做到五个100%到位。全区范围内的所有育龄妇女必须在3月20日以前落实妇检,在3月20日以前全部落实上环、流引产、结扎等节育措施,对两次以上未参加孕检的对象视为计划外怀孕处理,缴纳2000到10000元的终止妊 保证金,限期回家孕检。

二、认真学习新条例,深化村民自治,进一步完善好村民自治章程。各村要组织好党员、组长、计生协理事、骨干及群众认真学习新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大力宣传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引导人民群众不断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和婚育观念,围绕全国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提出的“五个推进”,给每个育龄群众发放好宣传资料,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和谐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各村要对照新条例进一步完善好村民自治章程,依照村民自治章程认真做好本村的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合同签订和保证金收取率达到100%,强化村级流动人口管理,确保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办证率、合同签订率、孕检、“四术”到位率100%到位。

四、严厉打击“假证行为”,净化工作环境。

近年来,有部分育龄妇女通过买卖使用计划生育假证明,利用假证明逃避孕检和“四术”,以达到违法生育的目的,这种现象严重扰乱了生育秩序,影响了计划生育工作环境。对此,县委、县政府决定轰轰烈烈开展一场打击买卖使用计划生育假证明的专项行动,彻底根治计划生育“假证行为”。经开区派出所在3月份要办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对使用计生假证明的依法拘留15天、罚款1000元,从而使制贩假证者失去市场,净化计划生育工作环境。

五、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确保社会抚养费100%征收到位。3月份经开区将对历年来的违法生育行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按照新条例新标准,对所有社会抚养费没有征收到位的对象,重新清理征收,做到一个不漏,全部100%到位,对拒绝缴纳抚养费的一律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强化流入人口管理。为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经开区在3月份要开展一次流动人口大清查的专项行动。凡是经开区所辖八个村(社区)及湘中农机机电大市场、双峰科技工业园区、各企业的流动人口都要进行清理、登记。凡是年龄16-49周岁,流入时间15天以上,流入经开区辖区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以生育为目的的异地居住人口,均是这次清理的对象。

房屋、店辅出租主和企业主必须与所属村(社区)签订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落实流入人口计育管理措施,并对没有《流动人口证》、《结婚证》、《准生证》、《身份证》的已婚育龄妇女都要坚决拒绝租住、务工,并及时把情况通知经开区计生办。对不履行

流动人口计育管理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从外地流入经开区的育龄妇女,必须于3月20日以前在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好《流动人口证》,并及时交经开区计生办查验。逾期未办理《流动人口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凡是从外地流入经开区的违法生育对象,必须主动于3月20日以前到经开区计生办接受处理,逾期未处理的,一经查实将从重从快处罚。

三、严明责任,强化措施。

为切实抓好春季计生集中活动,经开区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开发区干部包村,村干部包计育对象、企业主包厂、房屋出租主包户的包干负责制。区村干部要集中时间、集中领导、集中力量搞好这一场计划生育集中活动。要采用行政、法律、经济等一切行之有效的手段,加大计划生育的处罚力度。加大公安、法院等部门的齐抓共管力度,对破坏计划生育的人和事要依法从严惩处,该起诉的要尽快起诉,该强制执行来坚决强制执行。对不履行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予以惩处。

四、全面动员,齐抓共管。

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广大育龄妇女要支持和配合计划生育工作。一是要及时参加妇检,及时落实结扎、上环、流引产等节育措施。二是依法规范生育能力,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坚决杜绝违法生育。三是坚决同一切计划生育违法行为作斗争。各单位、各部门切实履行好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广大人民群众要支持、理解和配合计

划生育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和谐的人口环境。

同志们,计划生育工作关系到民族的兴衰盛亡,国家的长治久安,经开区管委会决定以2010年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活动为契机,下定决心,花大力气,全民动员,齐抓共管,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竭力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

湖南双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0一0年三月二日篇五:计划生育知识宣传广播稿2 计划生育知识宣传广播稿(2)

1、我国婚姻法规定婚龄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晚婚女年满23周岁,男年满25周岁。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2002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

4、《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5、已婚妇女晚婚的,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

6、婚育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7、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妇,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享受(1)从领取之日起到独生子女年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50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父夫妻双方各负责50%。(2)退休时加发5%的退休金。独生子女死亡,不再生育,也不再领养子女的国家工作人员,退休时加发10%的退休金。

8、国家禁止非法鉴别胎儿性别,禁止非法终止妊娠。

第四篇:计划生育宣传

1.关爱女孩行动以宣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生男生女一样好的新型生育观念为主要内容,引导群众逐步转变“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的旧生育观念。

2.关爱女孩行动要积极倡导男女平等,反对歧视妇女和女孩的社会偏见,鼓励女孩自立自尊自强,努力学习成才。

3.在关爱女孩行动中,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学校宣传阵地的作用,组织群众系统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知晓生殖健康的基本科学知识,增强育龄妇女生殖健康自我保健意识。

4.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各级计划生育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制定并实施有利于计划生育女儿户的社会经济政策和部门法规,探索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女孩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5.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要进一步落实“三为主”,做到避孕为主,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引产,保证母婴健康,防止女婴非正常死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和女婴死亡率。

计划生育“三查”即查环、查孕、查病是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是加强孕前型管理,杜绝计划外生育,提高计生工作质量的有效手段,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其根本目的在于采集、核实育龄妇女的基础信息,掌握育龄妇女的孕育和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了解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状况及其需求,全面提高育龄妇女基础信息的准确率、及时率和完整度,保证统计质量,为人口计生工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从而有利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重点列管和跟踪管理,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分类指导和整体推进。

第五篇:计划生育宣传

1、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计生

2、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人的整体素质

3、经济社会要发展,人口问题是基础

4、促进家庭幸福,共建和谐社会

5、提高人口素质,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6、全社会都来关爱女孩成长,支持妇女发展,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7、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8、完善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切实应对人口老龄化

9、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切实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10、倡导科学婚检,预防出生缺陷

11、优生优育优教,利国利民利家

12、消除性别歧视,促进家庭和谐,实现社会公平

13、出生性别源于自然,人为选择有害无益

14、男女平衡家家乐,社会和谐代代兴

15、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16、严禁溺弃虐待女婴,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17、留守家庭安心,外出务工放心,计生服务贴心

18、流动的是人口,不变的是计生优质服务

19、流动人口走四方,计生服务暖心房

20、外出务工莫忘计生,健康服务一路同行

21、关注老龄人口,发展老龄事业

22、关爱老年人,幸福全家人

23、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24、倡导新风尚,培育新农民,争创新农家,建设新农村

25、树立婚育新风尚,建立和谐新农村

26、破千年封建旧俗,树一代婚育新风

27、婚育新风进万家,文明幸福你我他

28、婚育新风进万家,移风易俗靠大家

29坚持依法行政,构建和谐计生

30、晓之以理对百姓,满腔热情做计生

31、计生服务送真情,依法行政暖人心

32、坚持依法行政,搞好优质服务

33、贯彻计生法规,严格依法办事

34、维护好公民计划生育权利,履行好个人计划生育义务

35、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免费提供计生优质服务

36、实行计划生育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37、提高避孕节育质量,保护妇女身心健康

38、关注男性健康,构建和谐家庭

39、计划生育男性参与,和谐家庭夫妻共建

40、计划生育丈夫有责,男女平等家庭和睦

41、健康与幸福同在,责任与和谐同行

42、有了健康的他,才有幸福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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