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聘请法律顾问合同
聘请法律顾问合同
xx顾字(2013)第号
聘请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现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定律师作为甲方的法律顾问。
二、聘请事项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三、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加经营项目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四、法律顾问律师工作方式
双方同意为事先约定上班方式,双方将时间、地点事先约定。
五、法律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六、律师办案费及付款方式(含差旅费、查询费、交通费等费用):
七、诉讼、非诉讼代理及费用:
甲方同意将诉讼、非诉讼(包括仲裁)等代理事务全部交由乙方办理。乙方 1
同意按同类代理费标准优惠收费。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就委托事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合法要求的权利;
2、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内变更对乙方的授权范围或以书面形式解除对乙方授权的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如实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材料和情况及配合律师开展工作义务;
2、甲方有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律师代理费和办案费的义务。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按约定取得法律顾问费、代理费的权利;
2、乙方有权在下列之一情况下解除本合同,已收费用不予退还;
(1)甲方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虚假材料;
(2)甲方拒付法律顾问费或代理费。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接受甲方在委托事项范围内书面要求有关工作的义务,但违反法律规定的除外;
2、乙方有对委托事项所涉及的有关甲方的情况予以保密的义务。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聘请方:受聘方: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第二篇:聘请法律顾问合同
聘请法律顾问合同
【2011】年豫弘律顾字第092701号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河南弘勋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及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我所律师 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具体服务范围是:
1、解答法律咨询,就甲方单位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必要或者重大事项可以提供法律意见书。
2、应甲方要求参与草拟、审查或修改法律文书或法律行为文件。
3、对甲方在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从法律角度做出预测,为甲方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4、应甲方邀请参与标的较大的或复杂的合同谈判,及其他重大活动的谈判。审查顾问单位一切对内对外的合同,消除合同缺陷,设计有利于顾问单位的合同条款。对审查的合同出具合同审查意见书。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帮助甲方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就新颁布的法律进行普法教育,就顾问单位常见的法律问题及感兴趣的法律问题进行普法讲座。
三、乙方工作时间根据甲方有关法律事务的需求,双方协商确定,甲方紧急事务可随时预约商定。乙方应尽量满足甲方的需要,及时解决甲方提出的问题。
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顾问办公室场所。
2、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制作法律顾问标示牌及悬挂位置。
3、甲方配备专职法律顾问室协同和沟通人员。人员为。
四、甲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为乙方提供法律顾问顾问费免收。
五、甲方参加项目谈判、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需要委托律师或代理人时,必须交由乙方律师接受委托或代理,代理费用按照国家收费标准的规定收取!因办理上述法律事务的差旅费电话费等由甲方每次据实结清或者定额为 元。
六、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2011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方要求解除或变更合同,需征得对方同意,达成书面协议后,合同即行终止。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二0一一年 月 日
第三篇:聘请法律顾问合同[范文模版]
法律顾问聘请合同
合同号:(2017)华协顾字
乙方:广东华协律师事务所 纳税人识别码: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竹子林支行 账号:***1519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益华大厦 电话:0755-83542225 内及时告知甲方;
第四篇:聘请法律顾问合同
聘请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黄山豪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金天都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张铎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意见;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合同期限:一年,自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四、甲方向乙方每年缴纳聘请律师费 叁万 元。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等另行收费,收费标准根据规定的最低限标准收取。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等费用由甲方之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壹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
二〇一一年月日二〇一一年月日
第五篇:聘请法律顾问合同
聘请法律顾问合同
编号:20110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问题,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采取随时联系办理业务的方式。甲方遇有急需解决的法律事宜,可随时与乙方和顾问律师联系。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法律咨询、就甲方决策、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应甲方要求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
3、协助甲方参与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涉及的相关法律事务考察,论证和商务谈判、签约;
4、代理甲方参与调解、仲裁和诉讼(含非诉讼)活动、应另订委托合同,乙方代理收费从优;
5、协助甲方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决策、经营和管理水平。
四、法律顾问费为每年元,合同生效时一次付清。
五、本合同有效期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请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解险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法律顾问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应聘律师: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