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物业管理协议
物 业 管 理 协 议
甲方:西安成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一、乙方租用西安市长安北路91号 富城 大厦4层号房间,使用用途
为:办公,甲方为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公共区域物业管理服务、卫生清洁、水电正常供给,空调/采暖、新风、电梯各项服务。
二、乙方租用该房屋建筑面积1075平方米,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物业费:
13.32/㎡·月(不含公摊水费,水电费另计)。
三、水费:5.3元/吨,公摊水费:元/吨,办公用电费:1.35元/度。
(遇国家政策性水、电价格调整,大厦水、电、物业费亦作相应调整)
四、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甲方承担维修责任,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业主及使用人违规行为除外)。
五、交费方式:按季度交费。即:每月15日前向甲方缴纳下季度的物业及其他应交费用。逾期一个月未向甲方缴纳费用,甲方有权中止各项服务。并按比例向乙方收取滞纳金(逾期,滞纳金为每日按欠费总额的3‰收取)。
六、本协议从年月日起至重新签订协议为止。
七、乙方须遵守大厦各项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和公约,按约定交纳物业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西安成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签名: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物业管理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兹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渝漆小区业主管理手册,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概要:
名称:渝漆小区业主管理手册;
数量:1100册;
产品开本:大度32开;
纸张:封面采用250克铜版纸,内页采用157克铜版纸;
设计制作:由甲方提供文字上的内容,乙方负责排版和页面设计;
二、合作方式:
乙方承印制作甲方负责管理的小区业主及用户手册,所产生的设计制作和印刷费用由乙方赞助,甲方允许乙方在此手册上刊登一系列居家装饰、生活服务等便民服务指南内容。
三、交货方式
印刷加工:在确认打样稿后7个工作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由甲方确定,乙方承担运费。
四、知识产权及保密
1、乙方应对甲方制作发行方式、计划严格保密。
2、乙方为甲方手册制作的平面设计,其著作权属于乙方。
五、合同其它条款
由于政策变化、政府行政行为等人力不可抗因素原因导致其中一方无法履行协议,本协议即行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有关条例,此协议未尽事项,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并经协商无效,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争议解决。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执行的情况,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俱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二○○年月日二○○年月日
第三篇: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苏州鸿福祥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议当事人
出 租 人:(简称甲方)
承 租 人:(简称乙方)
物业位置: 层 号:
物业用途:
建筑面积:平方米(以租赁合同为准)
第二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为 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协议。
第二章 装修管理与牌匾标识设置:
第三条 装修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________物业服务部(办公用房与商用房)装修管理服务规定》和相关规定,使甲方顺利完成室内、外装修及牌匾标识设置,维护现场正常经营秩序,保障现场建筑物的安全和延长使用期。
2、甲方进行室内、外装修及牌匾标识设置时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 装修收费:
乙方交纳装修施工保证金(20-30 元)/ m2。装修管理服务费(3/元)/m2。并告知装修施工单位按《————物业服务部(办公用房与商用房)装修管理服务规定》交纳室内、外装修和户外牌匾标识安装施工保证金。
第五条 牌匾标识设置备案及管理
1、乙方按照政府和甲方相关规定办理牌匾标识设置备案登记手续。
2、乙方牌匾标识的设置,应按现场各区域牌匾标识设置的专业化要求,加强对牌匾标识的日常维修管理,保证其牢固安全,整洁美观,字体规范,完整,如破损应及时修复。
3、牌匾标识设置严禁占用和毁损广场公共设施设备、外墙面、草坪、绿地、道路等公共区域环境和空间,严禁改变其使用功能。严禁造成环境污染,不得损害 1
广场公共利益,不得影响四邻住户的生活居住环境。
4、乙方承担牌匾标识的日常维修费用,承担因牌匾标识维护、安装使用不当引起的安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牌匾标识不论谁制作将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其中包括审批、维护及更新。
5、牌匾标识设置如与国家有关规定或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决议相抵触,乙方应立即拆除或整改,并自行承担所造成的后果。
6、如国家、苏州市政府有关部门或(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要求需拆除牌匾标识时,乙方应予配合并承担所需费用。
第三章 供 电
第六条 收费标准:根据苏州市有关规定和供电局峰、谷、平三个时间段的电价及各种损耗的总和,电费为物业公司代收代缴、单价: 1.25 元/度,由乙方统一向物业购电,甲方收取交供电公司,遇有电价调整按调整后电价执行。
第七条 乙方用电将采取卡预购电的方式到甲方财务购电后方可供电使用。
第八条 因乙方不能及时购电造成无电可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因 没电造成停业事故,乙方应全部自行承担。
第九条 乙方负责各自安装的用电线路及设施的日常管理,承担违规用电所引发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第四章 供 水
第十条 收费标准:根据乙方经营项目和苏州市相关规定标准,由甲方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3.8-4.0元/立方米(含污水处理费);商业按 4.5 元/立方米宾馆、饭店、餐饮、美容美发康乐场所等娱乐业4.5元/立方米(含污水处理费);洗车业10.5元/立方米及洗浴业10.5元/立方米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水费进行代收代缴。遇有水价调整和乙方经营项目变化,收费标准相应调整。
第十一条 因现场实行先购水后供水的方式,乙方应预购水费 0000.0元,方可使用。
第十二条 因乙方不能及时购水造成停止供水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章 供 暖
第十三条 供暖方式:该商户用房供热,通过板换供热。乙方应自觉遵守《苏州市住宅、办公、商用等供暖管理规定》和《物业服务现场供暖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未经供热单位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拆卸或移动供暖设施。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供暖方式为非地采暖方式的,由甲方按建筑面积每供暖季
每平方米000.0 元,向乙方收取供暖费。
第十五条 收费时间: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前交清全部供暖费,逾期按本协议第二十六条支付违约金。供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由甲方向乙方收取包括:物业管理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5--6 元;生活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每年每平方米 5 元;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0.25 元。
第十七条 收费时间:甲方须一次性交清本内物业管理相应费用,以后每费用须在此相同月份一次性交齐。起费时间:年月日
第七章 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为维护物业现场的良好的管理秩序,使管理现场租户拥有一个干净、整洁、优雅、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苏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政府对写字楼---小区管理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觉维护广场内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管理秩序,按照政府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不擅自改变房屋、配套设施的用途、结构、外观、不损毁设施、设备,不危及房屋安全。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在经营区域内施工的隔断墙在合同终止后5日内需恢复原状交付乙方。否则不退还房屋租赁合同押金。
2、经营前自觉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经营手续,并到甲方办理各种管理备案手续。在未取得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及备案的前提下,不得在现场进行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活动。
3、为保证物业管理现场的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秩序,保证不经营如下项目:(1)对广场环境、楼体、空气、水质等造成污染的项目(2)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影响广场安全的项目。
4、经营餐饮业,自觉按环保要求办理环保手续并根据环保及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建隔油池并由使用人定期清掏,属乙方安装的下水管道归乙方定期清淘,因未及时清淘造成排污管道堵塞或污染,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并赔偿给甲方和其它商户造成的损失。
5、保持门前三包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同时做好户内防火、防盗工作;不在户外私搭乱建、摆放任何物品和桌椅。
6、经营用房有后门的,只作为消防紧急疏散通道,不堵塞、不占用,不得作为顾客、员工出入通道或搬运通道。
7、正确处理相邻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渗水、漏水、噪音、采光、排水等原因乙方与相邻住户引发的侵权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8、此协议执行和存续期间各项收费服务标准随相关部门调整而调整。
9、当乙方与甲方签订此协议后,按照《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0、除因不可抗拒因素外,停水、停电、停暖甲方应提前以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否则,因未告之给乙方,经营管理造成危害和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1、由于甲方管理服务不当,乙方有权投诉乙方,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改进。
12、乙方未在此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上报承租区域内的装修方案及相关图纸,并且未进场施工,则视乙方违约。乙方应无条件撤出场地,原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物业管理协议》自动终止,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二十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负责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负责公共环境卫生和垃圾的清运。
2、有权要求乙方配合甲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负责每月进行用水、用电部位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负责预售电卡和水卡的充值、负责用电的技术指导;在保证场所正常用电的前提下,负责向乙方供电;负责与供电局协调有关用电事宜;对拖欠电费者、违规用电,有权停止供电服务。
4、配合工商、城管、公安部门对甲方户外广告的外观尺寸、张挂位置、广告内容予以初审。协助工商、城管、公安部门依据政府法律、法规,对乙方户外广告设置、使用进行管理,并对乙方的违章行为进行纠正。监督乙方遵守政府法律、法规和场所管理规定,合法设置、使用、管理户外广告。
5、协助工商、城管、公安部门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对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八章 协议效力及期限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依据物业所在场所的物业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制定,如与《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相冲突的条款,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只要乙方和本合同项下物业所在场所物业部持续保持物业服务关系,则本协议一直有效。
第二十三条 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主体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签署新协议、否则乙方仍承担本协议约定的全部责任。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并拒付租赁押金。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相关费用,乙方应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之日止,每日按应缴费用 千分之四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七条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协议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一年物业管理费的违约金;由于解除协议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申请人民法院裁决。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执行期间协议项下甲方收费标准及项目如遇相关部门调整按调整后执行。
第三十条 乙方拖欠本协议项下费用的,甲方可以直接按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执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内容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盖 章盖 章
2年月日2年月日
第四篇:物业管理承包协议
南阳国资委家属院(滨河路)物业管理
承包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了使其名下的物业管理纳入正轨,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明确物业管理人员的权利、责任、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将国资委家属院(滨河路)物业管理承包给乙方负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本院(三个院),每年交500元管理费,暖气费专款专用,由乙方收取和使用。五年内物业费不能上涨。
二、在本院范围内,由于服务和纠纷等出现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调解,并及时做出处理。
三、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乙方的工作必须使大部分业主满意,否则,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做出督促及处罚。若乙方的工作使大部分业主不满意,经甲方督促尚不能解决问题,甲方有权利解除承包协议,另行聘用。
四、协议有效期为:2014年4月3日至2018年4月3日为至。如遇到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期满后,是否续聘,应提前两个月告知,若条件成熟,则由管委会负责聘用,甲乙双方再续签协议。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有效。
甲方:乙方:
2014年4月3日
第五篇: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XX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本物业名称:XX投资有限公司。商铺编号:使用面积:平方米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制止违反有关物业管理条例、法规、制度的行为;
2.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3.物业管理公司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二、甲方的义务
(一)房屋共同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绿化、卫生、保安、交通和环境等项目进行维护、服
务与管理。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并书
面告知乙方,提供服务的标准如下:
1.房屋外观
① 房屋整体外观统一、完好、整洁;
② 无违章、私搭、乱建现象;
③ 商铺外招牌、广告、霓虹灯、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
④ 空调、防盗网位置、样式统一。
2.设备运行
① 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
② 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①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率达95%,保养、检修制度完善;
② 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污水排放通畅。
4.环境卫生
① 整体环境及环卫设施保持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不含乙方加工生产垃圾);
② 定期杀虫灭鼠,除“四害”。
5.绿化
① 绿化地布局优美合理,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践踏、折损现象; ② 绿化地无病虫害,无大面积泥土裸露。
6.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① 车辆停放、行驶安全有序;
② 主要干道和消防通道交通顺畅,无占用消防通道。
7.安全管理
① 公共区域内安全文明有序,24小时保安值守;
② 可能危及商户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防范措施。
8.消防
① 各类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② 发生火警及时通报并协助消防部门求助;
③ 制订各种应急措施,成立义务消防队伍。
9.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① 小修小补不超过24小时;
② 接到报修电话1小时以内到现场;
③ 急修及时率100%。
(二)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三)入伙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乙方。
(四)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五)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有偿服务。
三、乙方的权利
① 依法享有对自已所租有物业的使用、收益等各项权利;
② 按照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
③ 依法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协议,有权对本物业内物业管理的公共事项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
④ 依法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有权根据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情况,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或者联系维修责任人维修养护;
⑤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违反下列应履行的义务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予以处罚或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如因乙方违反本协议而导致自身损失的,物业管理公司免责。乙方的义务如下:
1.乙方在本物业内应遵守以下公共场所管理规定:
① 不得擅自占据或排他性使用公共通道、绿地、屋面天面等非专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② 不得在本物业任何非专有部分晾晒衣物,放置或储存任何物品;
③ 不得在本物业内居住,不得明火煮食或使用煤气等;
④ 人员的生活住宿必须到专属生活区与住宿区;
⑤ 不得损坏路灯、防火消防设备、配电房、道路等共用设施及共用设备;
⑥ 不得违反本协议或管理规定,制造超标准噪声,破坏公众安宁,不得聚众喧闹。
⑦ 不得违反市场装修管理规定,需要对物业商铺进行装修时,需提交书面施工申请,待管理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否则引起相关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在其专有部分的物业内应遵守的治安、消防管理行为;
① 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活动,对违法犯罪人员和可疑行为及时举报;
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现行为可疑人员应及时与物业管理公司联系;
③ 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可能危及人身健康或财产安全的物品,不得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烟尘等污染环境;
④ 乙方不得在公共部位搭建或安装、放置任何物品阻塞消防通道。
3.乙方物业内应遵守的交通管理行为:
① 乙方应遵守本物业的停车场管理规定,进出市场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和专属停车场泊位停放,不得随意,乱停乱放,阻塞交通。
② 乙方下车应锁好车门,关闭车窗,勿将现金等贵重物品放在车内;
③ 乙方不得在本物业公共区域内试车、练车、修理、清洗车辆,车辆漏油造成地面污迹应自行清理。
4.乙方在其专有部分的物业内应遵守的环境卫生管理行为:
① 遵守本市市容及环境卫生规定:
② 乙方应注意保持本物业的环境卫生,不得随手乱扔烟头、纸屑,严禁随地大小便,应将杂物、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③ 不得在本物业内乱搭、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等;
④ 不得破坏公共绿化及设施,包括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建筑小品等,不得向绿地、花草、树木泼污水和有害物质;
⑤ 乙方不得利用门窗、玻璃窗等地方张贴广告,进行宣传,不得在玻璃上张贴报纸等,有碍观瞻;
⑥ 乙方不准在公共场地乱摆乱放,影响他人,阻碍交通;
⑦ 不得在管理服务区域饲养家禽、宠物等。
5.乙方在物业内应遵守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规定:
①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须征得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并在约定的时间内恢复原状。如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作相应赔偿;
② 物业管理公司只负责实施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交铺后的商铺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由乙方自已负责。新签合同商铺(转租及续签合同除外)卷闸门的保修期为6个月。
③ 商户用电量不够时须向物业公司申请,由物业公司增容,增容费等相关费用由商户自行支付。
6.乙方应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
① 乙方必须按规定于每月5日前交纳当月物业管理费及上月水电费;
② 代办服务、特约服务由乙方按规定或约定支付相应费用。
7.乙方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规范性文件禁止的其他行为。
8.乙方需自备有效的符合标准要求的灭火器每间商铺一套,按消防要求放在承租商铺规定位置,以便检查及应急使用。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管理服务费:¥元/平方米/月,租赁总面积为平方米,总计¥元/月(大写人民币元)。以后可根据市场和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合理调整,具体情况再另行通知。
第三条 保险
① 乙方的货物、财产、人身安全、车辆等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② 甲方不承担乙方及其物业使用人的人身保险和货物、财产保管责任。
第四条 其它代收费用
1.乙方应根据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缴交相关费用,由甲方代收后交相关部门。目前需缴交的费用有:治安联防费,由XX市公安局XX分局()派出所收取。收费标准为: ① 商户治安联防费按每户每年200元收取,个人治安联防费按个体商户每户壹人30元/年收取。合计230元/年。
② 公司100人以下每司收取1000元,200人以下的收取2000元,个人治安联防费按每人30元/年收取。
③ 商户签订合同时需一次性交清合同期间的治安联防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巧立名目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
4.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从逾期之日起按欠费总额之千分之五/天交纳滞纳金,逾期30天未付清的,甲方有权通过其它途径或司法途径进行追缴。
第六条 为维护公众、乙方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生
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七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八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
或调解无效的,可向XX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XX投资有限公司装修管理规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