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装修工程合同书
装修工程合同书
发包人(甲方):住所:电话:承包人(乙方):住所:电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以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装修有关事宜(以下称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
4、工程造价:
5、工程内容:
第二条甲方工作
1、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
2、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乙方工作
1、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
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2、保证好在的室内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
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第四条关于工期
1、工程期限天。
2、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
3、因为如下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顺延,乙方承担责任。
(1)遭遇恶劣天气、停水、停电、火灾、战争、**等不可抗拒的;
(2)经双方同意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因与甲方和乙方无关的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第三方因素包括所在地(小)区的管理机构和隔壁邻居的无理行为,乙方不予负责。
4、由于甲方擅自指挥所属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首付款10000元(壹万元整)。
第六条如果工程项目有减少,按预定价位从总款中减去相应款项,如工程项目内容有增加,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议价,并签定辅助附加合同,如甲方拒不签订,乙方有权停工或不予
施工增加项目。
第七条责任与罚则
1、施工调度、管理和等事务由乙方负责,其他人事包括甲方均不得无权干涉。
2、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3、甲方不能按照前述约定期限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的,应当按照每天百分之一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用工程成品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证件名称及号码:
年月日
乙方(签字):证件名称及号码:
年月日
第二篇:装修工程合同书
装饰家装工程合同
装修工程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1.2 工程地点:1.3 工程内容:具体施工内容参见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预算单》及《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及
《工程预算单》中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工程项目,如确需更改或增加工程项目,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在《工程更改签证单》、《工程设计变更书》上签字认可后,方能生效。
1.4 承包方式:本工程为
1.5 施工工期:
本工程实际施工天数约需天,暂定年月日开工。,于年
日竣工,如天气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则工期顺延,增加工程项目或增加工程量,则需相应增加工期。
1.6 本工程暂定工程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实际工程总造价应以竣工后所做项目实地测量数量乘以协议预算单价后合计汇总后的金额结算。
1.7工程质量:验收质量标准参照行业标准,天然材料在颜色、花纹、纹路等方面有细微偏差应在质量许可范围之内,不得以求得完全一致,以验收标准。
第二条甲方工程项目
2.1 工地开工前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提前三至五天(向工程所在地的城管部门或物业
管理部门)及时办理装修申报、审批手续,并承担管理部门收取的报建报批费、装修管理费、公共设施维护费、垃圾清理费、消防费、装修押金等费用。
2.2 及时配合乙方审核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并及时履行签字手续。
2.3 提供施工所需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物。
2.4 向乙方免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2.5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 指派
第三篇:装修工程合同书
**装饰工程合同
发 包 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 包 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原亚美宾馆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包的工程地点座落在
二、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m2。
三、工程内容及做法图纸和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四、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材料。不包括灯、线、窗帘、磁砖、瓦工活。
五、工程期限日: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经甲方验收交付给甲方日期为竣工日期)。
六、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
七、施工图纸及室内设计:乙方按甲方设计并提供的图纸制作。
八、甲方权利、义务
1、开工之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不能影响乙方施工。
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3、负责办理房屋施工手续,协调相关单位关系,保证施工不受任何影响。
4、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禁止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整体。
6、施工期间,甲方如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7、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按约定及时给付乙方工程款。
九、乙方权利、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上、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2、严格执行城建部门施工现场。
3、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水等管道设施。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层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及时清扫施工现场卫生。
十、材料供应
由乙方提供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如一方对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其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十一、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十二、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十三、工程验收和保修,甲乙双方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双方进行阶段验收后,签订书面验收合格单,验收单做为工程质量合格的标准。
十四、工程款支付方式:分期分批给付工程款。
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大写 ¥: 元)。
2、工程完成一半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大写 ¥: 元)。
3、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大写 ¥: 元)。
4、剩余工程款(大写: ¥: 元)甲方需在 年 月 日一次性付给乙方。
十五、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月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十六、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进行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为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
‰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合同工程造价金额 ‰的违约金。
3、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4、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由责任方承担。
十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论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克旗人民法院起诉。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十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年 月 日
第四篇:工程装修合同书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合同编号:_______
发包方:承包方:xxxxx
地址:地址:xxx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号:***身 份 证 号: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xxx-xxxxxxxx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方的室内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2)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发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料(发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20个工作日,开工日期2011年 10月19日,竣工日期2011年 11月16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捌万伍仟元整。
小写:¥85000元(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2)种方式提供:
(1)发包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零元,由发包方支付。
第四条 发包方义务
4.1 开工前三天,为承包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周边邻居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方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方,并接受发包方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协商顺延, 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陕西省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 开关插座定位验收;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 墙、地砖铺贴完工;
(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承包方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
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基础装修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定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总合同款的80%预付款,即¥ 68000 元,工程验收后付15%工程款,即¥12750元。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后3个月内付5%工程款即¥4250元。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方。发包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方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方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1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发包方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七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
12.5 由于承包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陕西省装饰协会或西安市高新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垃圾,由承包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
14.2 施工期间,承包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00点00分至12:00点00分;下午14点点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物业押金及其其它有甲方承担,由发包方协助办理!2.签完合同后收到款项后先定制工位,一星期后开始施工,工期从进入现场算起。3.甲方必须提供乙方晚上施工的条件。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16.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6.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附件二: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三: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四:工程结算单
附件五:工程保修单
开户行: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
帐号:***1
4承 包 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方式:
E-mail:QQ邮箱
2011年月日
发 包 方(签字、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E-mail:2011年月日
第五篇:房子装修工程合同书
房子装修工程合同书
甲方:纳雍县曙光乡鼠场村街上组 尚锋(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纳雍县百兴镇乐卡村营脚组刘华松(以下简称乙方)
通过甲乙双方多次协商、甲方决定把自己所居住的房子的装修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装修,具体约定事项如下:
一、房子的外墙装修。
工程要求:水泥清光,所需砂子、水泥、铁钉、铁丝由甲方提供,其余劳动所需工具和材料均由乙方自己筹备。质量要求:装修后墙体平整光滑。工程单价:每平方11元。
二、房子的内墙装饰。所需砂子、水泥、铁钉、铁丝由甲方提供,其余劳动所需工具和材料均由乙方自己筹备。质量要求:装修后平整、搓砂以便刮瓷粉的工人便于刮瓷粉。工程单价:每平方米7元。
三、外墙贴瓷砖部分:瓷砖、水泥、铁钉、铁丝由甲方提供,其余劳动所需工具和材料均由乙方自己筹备。质量要求:贴砖以后墙面水平能过线、所贴瓷砖排放有规律,按一定的顺序,该切的地方可以切,但是必须有规则,切忌不通过计算,随意乱切砖、乱拼凑。若乙方工人情绪用事对工程乱做,工程结束后甲方对工程验收时发现有以上提到的不负责现象乱做的甲方不但不给乙方工资,乙方还要负责赔偿甲方所损失的材料价。工程单价:每平方米30元。
四、室内地板砖:砖、所需砂子、水泥由甲方负责。其余劳动所需工具和材料均由乙方自己筹备。质量要求:不能出现有地板因底下的砂没有铺好而出现空洞。铺好的地板平整有找水流的方向、所贴地砖排放有规律,按一定的顺序,该切的地方可以切,但是必须有规则,切忌不通过计算,随意乱切砖、乱拼凑。若乙方工人情绪用事对工程乱做,工程结束后甲方对工程验收时发现有以上提到的不负责现象乱做的甲方不但不给乙方工资,乙方还要负责赔偿甲方所损失的材料价。每平方米12元。脚线砖每米5元。
五、以上一到四款项目,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一切与甲方无关。
六、工期:整个工程必须在八月二十日前结束。
七、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到本年八月二十日前有效。
甲方:纳雍县曙光乡鼠场村街上组 尚 锋签字:
乙方:纳雍县百兴镇乐卡村营脚组 刘华松签字:
201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