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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贯彻执行好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

如何贯彻执行好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



第一篇:如何贯彻执行好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

如何贯彻执行好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

2002年7月9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0年3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中央组织部颁布实施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最新成果,是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也是强化选人用人全程监督的制度保障,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

而具体如何贯彻执行好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我认为要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的重要意义,只有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政策法规,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扩大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民主,建立干部能上能下机制,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以提高我们整个领导系统的水平和层次。

二是健全考核机制。只有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才能引导各级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不断完善考核内容,创新考核方法,提高考核评估的可操作性,使考核体系科学化、高效化,发挥正确、科学、合理的导向作用。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按照惩防并举、综合治理的要求,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管理。要加强内部监督,强化教育防范并结合学习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自查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也要加强外部监督,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要实行全程监督。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要加大查处力度,建立健全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篇:乡镇党委书记谈如何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

作为一名乡镇党委书记,通过对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的学习,我认为要想在基层贯彻执行好这一系列法规政策,就要做到以下几方面:

要有“三心”。一是要有公心,公道正派选人用人。没有公心,就无法选好用好管好干部。作为乡镇党委班子的“班长”,应该严格要求自己,敢于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和纪律,围绕工作大局,以“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作为标尺,选好配强部门负责人,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向上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推荐优秀干部。二是要有敢于战斗之心,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不可避免会触及一部分人的利益,这就要求党委书记要敢于对提出不正当要求的人和违反原则的事坚决说“不”,勇于跟歪风邪气面对面作斗争,让歪风邪气无处藏身。三是要有平常心,自觉接受监督。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党委书记要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多渠道创造更为广阔的民主监督空间,自觉接受来自上级、同级、下级和群众的监督,形成一个有力的监督网,将党委的人事权置于广泛的监督之下。

要做到“四个必须”。作为乡镇党委,要把好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关,我感到要做到四个“必须”:一是必须更加严格的执行干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严格履行相关程序;二是必须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实事求是,坚持原则,敢于讲真话,不怕得罪人;三是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建立健全科学的考察考核机制,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考核干部;四是必须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切实防止用人失察失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要积极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我认为在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的过程中,要 倡导“让想干事的人有平台,能干事的人有机会,干成事的人有地位”的用人理念,积极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对副股级以上的干部实行竞争上岗或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公平、公正选拔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只有选人用人的“阳光”操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才能提高全镇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对违规违纪违法选人用人行为必须追究到位。选人用人,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必须严格要求,严格监督,对违规违纪违法选人用人行为必须追究到位。过去,有的地方和单位用人上的违规行为和失察失误现象时有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干部选拔任用责任主体不清、责权关系不明,致使出了问题往往难以追究到位。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法规等的出台,使党委(党组)及其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对违规失责行为应该怎样问责等都有明确规定,改变了以往在实施选人用人责任追究方面模糊不清的情况。在工作中要充分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坚持学用结合,将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监督制度落实到镇机关干部选选拔用的监督之中,延伸到村干部选拔配备的监督之上,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违法选人用人行为,坚决追究到位,确保选人用人公信度不断提高。

第三篇: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学习体会

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学习体会后勤管理处陈国林

按照院党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安排,我认真通读了党委下发的有关材料,认真参加了学习知识竞赛,通过参加系列学习教育活动,使我深受教育,收获不小,进一步端正了思想,理清了思路,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认真学习,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与组织保持一致。党的十七大向全党提出了提高用人选人公信度的战略任务,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匡正选人用人之风,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问题。”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度、提高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满意度。让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让全党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李源潮同志强调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从源头上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力度;强化公开监督,把满意度民意调查作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有力杠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用铁的纪律保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第一,《干部任用条例》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守的基本规章、基本依据、基本程序,也称“三基本”。

《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的组织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重要成果,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是贯彻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

求,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的重大举措;是扩大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民主,建立干部能上能下机制,为优秀人才的脱颍而出创造条件的重大举措;是规范干部任用工作,建立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重大举措。

第二,全面掌握“四项监督制度”颁布实施必要性。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最新成果,是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也是强化选人用人全程监督的制度保障,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四项监督制度,坚持重点与全面结合、当前与长远结合、现实与历史结合,着眼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改革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长远之计,通过健全和完善制度,将选人用人的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这四项制度,是使违规失责的人受到从严处理的制度,也是保证各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得以严格执行的制度,还是督促各层次责任主体正确履行选人用人职责的制度,提醒责任主体积极主动地接受监督,及时克服错误倾向和问题苗头,从而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这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加强干部选任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弥补了制度系统性方面的缺漏,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长期的制度保障。

第三,进一步学习掌握 “5.17.5”纪律要求。针对全国各级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纪委、中组部下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针对换届期间

容易发生的不正之风,明确提出了“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5.17.5”纪律要求,是对《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十不准”、整治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各项纪律规定的汇集综合,基本涵盖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各项禁止性规定,对违反几率的处理也比以往更加严格,具有很好的警示性、很大的威慑力、很强的操作性,是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

通过学习,我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与组织保持一致,严格遵守换届纪律,做好选人用人工作。

二,努力工作,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和群众打成一片。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没有满腔的热情,没有眼睛向下的决心,没有求知的欲望,没有放下臭架子、甘当小学生的精神,是一定不能做,也一定做不好的。”胡锦涛总书记语重心长、情真意切的说:“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任何一级党组织、每个党员都要牢记总书记的教诲,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真正把基层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建设成群众满意工程。

通过学习,我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和群众打成一片,踏踏实实做工作,把自己的工作做实做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创新思维,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和时代走在一起。创新是时代的灵魂,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与时俱进,要求我们严格按照中组发【2010】21号文件“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做好换届选人用人工作。但是,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既要标准动作不走样,也要自

选动作有创新。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广大干部要自觉到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关键岗位砥砺品质、锤炼作风、增长才干。经过艰苦复杂环境磨练、重大斗争考验,实践证明,优秀、有培养前途的大批干部能够不断涌现出来,人民事业就大有希望。”

通过学习,我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和时代走在一起,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严于律己,开拓进取,不断取得新成绩。

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的学习非常重要、非常及时,我定将倍加努力,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工作,真正把相关精神宣传好、落实好。

第四篇: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学习心得

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

学习心得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通知要求和港航局党委中心组统一安排,我认真学习了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汇编《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选编》,参加了有关活动后,认真做了测试卷,进一步端正了思想,理清了思路,现将心得总结如下。

一、《干部任用条例》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守的基本规章、基本依据、基本程序,也称“三基本”。

《干部任用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的组织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重要成果,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是贯彻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的重大举措;是扩大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民主,建立干部能上能下机制,为优秀人才的脱颍而出创造条件的重大举措;是规范干部任用工作,建立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重大举措。

二、深刻领会《干部任用条例》需要掌握的主要内容

(一)要准确把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坚持的六

1条原则: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二)要准确把握担任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和七项任职资格。其中,六项基本条件是一个有机整体,必须全面理解,正确把握。

(三)要准确把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六项基本程序: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

(四)要准确把握民主推荐的两种形式、两种类型和推荐票的分类统计方法。

(五)要准确把握干部考察工作的六项具体程序。

(六)要准确把握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三种主要表决方式和三项具体程序。

(七)要准确把握任职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重点内容。关于任职的三项制度问题,《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任职试用期制和聘任制,并且须注意三项制度的不同适用条件。

(八)要准确把握干部交流和回避的重点。

(九)要准确把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十项纪律(也成干部工作十不准)。

三、全面掌握“四项监督制度”颁布实施必要性

2010年3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组部同步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简称“四项监督制度”)。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最新成果,是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也是强化选人用人全程监督的制度保障,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四项监督制度是加强对选人用人权力监督的重要举措;是根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锐利武器;是强化选人用人全过程监督的制度保障。四项监督制度,坚持重点与全面结合、当前与长远结合、现实与历史结合,着眼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改革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长远之计,通过健全和完善制度,将选人用人的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这四项制度,是使违规失责的人受到从严处理的制度,也是保证各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得以严格执行的制度,还是督促各层次责任主体正确履行选人用人职责的制度,提醒责任主体积极主动地接受监督,及时克服错误倾向和问题苗头,从而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

求落到实处。这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加强干部选任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弥补了制度系统性方面的缺漏,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长期的制度保障。

四、进一步学习掌握 “5.17.5”纪律要求

去年开始,针对全国各级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纪委、中组部下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正对换届期间容易发生的不正之风,明确提出了“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5.17.5”纪律要求,是对《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十不准”、整治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各项纪律规定的汇集综合,基本涵盖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各项禁止性规定,对违反几率的处理也比以往更加严格,具有很好的警示性、很大的威慑力、很强的操作性,是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

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保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推进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成果常态化非常必要,要将“5.17.5”的纪律要求纳入到日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建立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长效机制,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因此,“5.17.5”纪律要求不仅适用于换届时期,也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长期适用,是任何时候都必须严格遵守的纪律要求。

第五篇: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学习心得

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通知要求,学院党委中心组于6月9日集中组织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在认真学习后,认真作答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知识测试卷》。通过这次学习,进一步端正了思想,理清了思路,对今后的工作,很有帮助。

选人用人问题历来是干部群众关注的焦点,古人云:“为政之要,贵在得人”,历览古今兴衰事,成败得失在用人。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历来是党始终高度重视的一个重大问题。现将心得总结如下。

一、增强贯彻干部选拔任用的自觉性

通过学习,克服各级党政“重使用、轻培养”的观念,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提高人才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为目标,围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使领导干部熟知组织人事政策,从而增强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把干部推荐提名关、考察考核关和讨论决定关,选好人、用能人,多用民众公认的有公心、有能力、会办事的人。让那些真正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人脱颖而出,找到施展才华、为民服务的舞台,从而形成一种良好的选人用人氛围,杜绝跑官要官现象发生。

二、加大对选人用人工作的公信度

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仍然是干部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影响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建立起一整套民主的运行机制,使群众在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党的干部标准和干部政策,参与选拔、管理、监督干部等各项工作。积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 1 引入竞争机制,完善竞争上岗制度,扩大竞争上岗的职数和范围,解决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问题。要把“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干成事和不出事”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干部队伍中来,营造一个有利于人才成长、鼓励人才干事、支持人才创业的良好环境,羸得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三、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相关制度建设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完善三项制度:一是要不断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在干部选拔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强化监督,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增强干部的群众观点和干部工作的透明度,调动干群参与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要不断完善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置于群众广泛的监督之下;三是要不断完善责任追究制,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用人失误或失察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总之,创新是时代的灵魂,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与时俱进,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既要标准动作不走样,也要自选动作有创新。这次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非常及时,切实增强了学院领导干部选人用人的法规意识,增强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责任感和危机感,增强了在提拔干部上的自觉性,推动了学院选人用人公信度。

我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工作,把相关精神宣传好、落实好,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和时代走在一起,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严于律己,开拓进取,做好本职工作,带好年轻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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