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包钢钢材购销合同
编号:2012-09
协 议 户 购 销 协 议 书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编号:2013-11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岳阳市良虹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按约定期限订购甲方产
品,并提供保证金保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条款总则
1.1、甲方接受乙方的保证金以成立协议关系,保证金为按本协议订货的履约保证,保
证金的给付只与订货有关,对订货实际执行情况考核是保证金给付的唯一依据。乙方向甲方
交纳的保证金,与预付款及定金不同,但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可抵作违约金。保证金
可交现款或银行承兑汇票,甲方不支付利息,银行承兑汇票免收贴息。
1.2款使用。协议期满,甲方根据乙方订货实际执行情况的考核决定是否退还保证金。符合退款
条件可转为货款,也可转为下期保证金。
1.3、本协议附件一是本协议及双方在协议期内签订《产品购销合同》(样本合同见附
件二)部分未列明条款的通用条款详细约定,与本协议与《产品购销合同》的条款互为补充
和完善,同时相互构成组成部分,构成对约定内容的有效解释,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协议期内《产品购销合同》可以以传真形式签订,传真合同同样有效。
1.5、如果本协议及协议框架下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的任何条款被任何仲裁机构、法
院或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认定为部分违法、无效、可撤销、不能执行或不合理时,该等部分
应当视为可以从协议中分割出去,其余条款和有关条款的有效部分应当继续有效。双方应当
在合法的范围内,按照条款的意愿商定相似的条款予以替换。
1.6、双方就协议期限内对所有需要签署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变更通知、质量异
议通知等)的标准范本及供销流程和责任划分已完全阅知且明确理解并接受,双方在本协议
所有内容页签字以示对本协议及涉及文件无异议。
第二条订购条款
2.1、协议期:2013年11月至2014年11月。
2.2、协议品种:热轧槽钢、工字钢、角钢(材质含Q235B、Q345B、)
2.3、协议量:3000吨。
由甲乙双方预先商议全年排产计划的基础上确定,每月订购时要均匀完成分配资源,如
甲方资源计划发生变化,按甲方实际分配资源量均衡订货。协议量考核月度及规格合同履约
量(月度计划按管径及壁厚两者规格均匀分配)。
2.5.1、乙方须按月度合同量及规格合同量约束制订月产品需求数量。
2.5.2、乙方须每月10日前用传真的方式向甲方提供乙方次月的订货计划,包括详细的产品需求数量、规格、材质、标准、运输方式、流向或者到站、交货要求等,并由填报人签
字且加盖公章;甲方结合实际情况将分配资源量通报给乙方,乙方加盖公章确认,并按要求
实施订货。
2.5.3、合同签订: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2.5.2条沟通后,乙方于每月15日前按分配
资源量签订完次月的《产品购销合同》。逾期订货,甲方有权进行订货资源统一调整,乙方
所分配资源量将不予保证。
2.5.4、销售价格确定:甲方价格制订方法采取随行就市定价法。按签订合同时甲方产品
当期挂牌销售价格及价格政策确定合同价格。
2.5.5、每笔合同最低预付合同总额的50%,其中合同总额的20%作为该笔合同的定金。
2.5.6、交货及结算:甲方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组织交货,按已签订的合同价格办理结算,乙方在甲方发货前付清余款同时甲方出具增值税发票。
三、双方责任
3.1、甲方责任
3.1.1、甲方须于每月10日前用传真的方式将次月的分配资源量通报给乙方,按双方签
订的《产品购销合同》组织供货;及时和乙方沟通产品的生产、运输及交货情况。
3.1.2、应乙方的邀请,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将甲方产品的用途、性能、质量、产品
使用好的经验提供给乙方及其用户。
3.1.3、甲方产品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甲方提供质量保证书作为产品质量确
认凭证。
3.1.4、做好产品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形式、渠道向宣传产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协调
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处理产品异议。
3.2、乙方责任
3.2.1、每月按协议规定时间及甲方分配的实际可供资源量连续均衡订货。
3.2.2、按甲方要求,确认专人为甲方提供商情信息,特别要全面、系统、细致地提供同
类钢厂、同类产品的生产、研发及销售信息。
3.2.3、按照甲方计划及要求全面配合甲方进行产品的开发、升级及其销售工作。
3.2.4、乙方严格在国标规定的技术要求范围内销售或使用甲方产品,超出产品本身适用
范围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2.5、甲方货物(质量保证书随货同行)到达乙方所在地仓库后,乙方应及时验收。验
收时发现计量异议,应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乙方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或客户提
出质量异议,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按《包头市普特钢管公司质量、计量异议处
理管理办法》(见附件三)处理。
3.2.6、乙方在销售过程中要保存甲方的产品质量证明书、材质单、磅单等单据,以便在出现质量异议时查证,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2.6、如出现质量异议,在甲方未处理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停止订货和付款。
3.2.7、同意接受甲方对乙方协议执行的日常管理、考核等。
四、折扣与折让优惠条款
4.1、乙方享受甲方规定应享受折扣与折让优惠政策(如批量优惠、运费补贴等)。
4.2、甲方按此折让金额在订货合同价格中直接扣除,发票按折让后的实际成交金额开
据。
4.3、逾期订货则不享受优惠本协议优惠政策。
五、违约责任
5.1、甲方每月要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给予乙方分配资源量,通知乙方并得到乙方确认,安排乙方签订合同。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分配资源,可免除乙方订货考核责任。
5.2、在协议期内:连续两个月订货完不成当月实际分配资源量的80%,乙方可以选择
并降低协议户优惠幅度(另行约定),或者自愿退出协议,甲方返还保证金。
5.3、到协议期满由于乙方原因累计3个月没有完成当月实际分配资源量的80%,或者
全年累计没有完成协议量的80%,视为乙方自愿将本年度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付给
甲方,终止协议且甲方不予返还保证金。
5.4、乙方转让、抵押、担保或买卖本协议,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5.5、乙方自提合同若没有在甲方要求提货时间内将货提走,甲方有权利将货物发至货
场、仓库临时存放,并予以结算,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免责条款(本条款特别提示)
6.1、在双方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后,因甲方的生产事故、生产设备检修、铁路运输原因
及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逾期供货或不能供货的,甲方将情况通知乙方后,可免除承担一切
责任,同时免除乙方因甲方不能供货而未能执行的协议量。
6.2、因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不能履行的,可免除承担一切责任。
七、附则
7.1、甲乙双方保证本协议的相关条款内容对第三方保密。
7.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7.3、本协议的履行地为包头,如双方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包头仲裁委员会裁决。
7.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岳阳市良虹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秉利法定代表人:王宇
邮政编码:014030邮政编码:414000
联系电话:(0472)2189439联系电话:(0730)8796888传真:(0472)2189439传真:(0730)8796888
签订日期:2013年11月21日签订日期:2013年11月21日
第二篇:钢材购销合同
钢材购销合同
甲方(需方):湖南省花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勐海县农贸市场工地
乙方(供方):云南广湾商贸有限公司
甲方因位于版纳州勐海县农贸市场工地工程建设的需要,向乙方购买钢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一、质量要求:乙方所供钢材须符合国家标准,并随货出具加盖乙方公章的质量保证书(复印件),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遇质量问题,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15天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钢材的质量乙方将视为完全合格;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双倍赔偿同等货款给甲方。
二、钢材价格:甲乙双方的每批次钢材结算价格,以昆明当天的市信息行情为基础,具体规格、数量甲方以传真形式将计划传与乙方,乙方再根据规格数量进行报价,传与甲方;双方同意后,甲方在计划单上盖上公章,再传与乙方,以此确定价格,乙方依此单进行送货,同具合同效力。
三、四、验收方式:乙方所供线材、盘螺、螺纹均以出厂吊牌重量为准。送货验收:甲方按工程进度,将所需钢材规格,数量计划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则按时保质、保量将货物送到工地,运输费、由乙方自理;甲方指派邹云华(身份证号码***479)为甲方接收钢材代表,并出示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其在乙方开具的送货清单上签字,作为乙方向甲方收取货款的有效凭证;且送货的具体数量以其当天验收的数目为准。
五、付款方式:乙方每批次钢材货到甲方工地,须当天付清所有款项,如未付清贷款应付资金占用金,即从货到之日算起,甲方须补偿乙方每吨钢材10元/天。甲方需要如下规格钢材和价格。
盘螺 HRB400Φ64100元/吨
HRB400Φ8~103820元/吨
螺纹 HRB400Φ12~143700元/吨
HRB400Φ16~253510元/吨
HRB400Φ283620元/吨
高线 HRB235Φ83660元/吨
甲方所需钢筋数量如下:
盘螺 HRB400Φ610吨
HRB400Φ860吨
HRB400Φ1070吨
螺纹HRB400Φ1260吨
HRB400Φ1415吨
HRB400Φ1630吨
HRB400Φ1870吨
HRB400Φ2060吨
HRB400Φ2240吨
HRB400Φ2550吨
HRB400Φ2830吨
高线 HPB235Φ85吨
此价格运到工地卸车另加每吨10元,工地工人配合挂卸货,螺纹线材过磅每吨加收150元,过磅费由甲方负责如开发票每吨加收100元税款,以上钢材保质保量为国标产品。
六、货款收取:乙方指定阳树林(身份证号***036)收取货款,并开具盖有乙方公司公章收据,其他人员收取货款,乙方将视作无效,由此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将由甲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及其它事项:
1、如厂家缺钢材规格,少量可用玉昆钢代替,否由甲方在外采购缺规格钢材,如确需此规格钢材需每吨加100元转运费。货到工地在没卸车之前,根据调货单
和钢材牌结账付款,多退少补。
2、乙方所供钢材必须是昆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如产品规格不齐时,供货时间将会有所延长。(注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七天,如超过七天,甲方有权在其他供货商采购,不需跟乙方解释)
3、在甲方未违反合同条约的情况下,如乙方供货不及时,使甲方停工待料,影响甲方工程进度,应负责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4、在甲方未付清乙方所有钢材款前,钢材的所有权仍然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转借、转买、抵债、或用于其它工地;如违反,乙方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并收回本批材料,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八、甲乙双方如遇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由工地所在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协商解决,也可由债权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裁决;未尽事宜,双方还可以拟定补充条款,同具法律效力;甲乙双方自愿免公证,由合同条款制约双方行为。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公司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货、款两清后失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身份证号:身份证号:开 户 行:开 户 行:账号:账号: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2013年12月28日
预付钢材保证金承诺
一、乙方供应甲方批量钢筋,乙方提出应先付伍万元现金保证金,现乙方郑重承诺如果乙方有违约现象,甲方收回保证金,并处以双倍罚款,并自动放诉讼权力。
二、乙方以现场设备、材料作为信誉抵押。
乙方承诺法人代表:
2013年12月28日
第三篇:钢材购销合同 (精选)
钢材供销合同
供方:长兴日丰建材经营部(以下简称甲方)需方:浙江长兴荣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无锡云厦阳光府邸二标](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之规定,乙方在无锡云厦置业有限公司承包的无锡云厦阳光府邸一期工程,主体工期从2013年9月起到2014年12月前完成,工程从地下室到主体封顶,本工程所需要用钢材全部由甲方供货,为了明确购销双方的权利义务,增强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各自经济利益的实现,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建筑用三级钢,指定品牌钢材,特殊规格,如12米长、二级钢等协商供货。
二、钢材计量方式:螺纹钢、圆钢、板材和焊管等按国家理论重量计价;线材按实磅重量或厂牌重量计价。
三、质量要求:
1、供方送的钢材必须要保证检测合格,并附相应的质量保证书、生产许可证、吊牌。
2、需方使用钢材前应先检测后使用,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如发现有质量异议,应在收货之日起十日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检测报验单)十日内未通知供方并将钢材投入使用,视为需方已验收合格,一切责任由需方承担。
3、供方所送钢材检测不合格,造成需方损失的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
4、供方不能按约交货并造成工地不能正常施工的,由供方承担责任。
四、每批钢材品种、规格、数量
乙方按工程进度提前五天向甲方提供需货清单,每批钢材的数量以乙方专人实际签认的到货数量核对甲方的送货单为准。
五、每批钢材的价格:
1、甲方为乙方在基础工程±0.000垫资钢材款壹仟万元,到工程做到基础±0.0(四个月以内),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70%给甲方,余叁佰万钢材款到工程主体完工后三个月内付清。结算钢材款的价格以到货当日无锡西本新干线交易指导
价的价格基础上每吨上浮120元(不含税)。
2、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所购钢材一律不开发票计付,然每吨135元计算返回给乙方,再每次支付钢材款时同时扣除。
3、乙方在基础工程±0.00完工后,工程款按每6层一个结点计量,按标准工期为一个月,到结点计量时,可结付清所供一个月的钢材款。但也可延长至45天内结算,45天之内的钢材款全部结清,价格按无锡西本新干线交易指导价的价格为准(不含税)。重大节日扣除国家规定的天数。
4、合同吨位与实发吨位不能相差太大(不低于7000吨左右),否则视为违约;如乙方需求数量总数不足合同数,则乙方应按不足合同数量的部分以每吨150元人民币补偿给甲方。
六、钢材款的付款方式:
乙方支付支票、电汇、三省一市汇票给甲方,如乙方付承兑汇票给甲方,乙方要按当时贴现利息给甲方。
七、钢材交接地:无锡云厦阳光府邸二标在建工地内,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配单车或者吨位要在50吨以上),甲方货送到乙方工地后,卸货由乙方承担。
八、钢材交接方式:
乙方指定专职人员接货,验收甲方的到货数量,并在甲方的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此人签字的送货单为甲乙双方结算凭证,并具有合同的效力,乙方指定收货人:王成康,身份证号码:***017,手机:***
王元孝,身份证号码:***632,手机:***
九、在协议履行期间:
1、就该工程乙方不能向其他供应商购买钢材,否则视为违约,乙方要付此工程钢材款总金额的 3% 作为违约金给甲方。
2、乙方没有违约甲方要按时供货(每批钢材在收到订货单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要到货,节假日不计),不能无故停止供货,否则视甲方违约,甲方要付此工程钢材款总金额的 3% 作为违约金给乙方。
十、因国家政策、乙方或开发商的原因而使工程无法开展,乙方无条件在45天内付清欠甲方的所有钢材款,否则视乙方违约。
十一、违约责任:
违约方要付所欠钢材款总额 月息二分 的违约金给被违约方直到付清为止(未满十四天内不予计取)。
十二、其他约定:乙方直接支付货款到甲方指定账户账号为准。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有效期至货款结清后,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无锡云厦置业有限公司一份,承包方一份,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执行期内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如有发生争执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由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裁决。
备注:合同中的价格都是指人民币的价格。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见证方:(签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经办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第四篇:钢材购销合同参考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材料价额
品名 规格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 金额(元)备注
总金额(大写)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质量标准:钢材规格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钢材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钢材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要求。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货人出据的证明发货。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钢材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除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定金________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钢材总金额分期先汇款.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____日~____日凭实发钢材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____ %的违约金。
乙方责任: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____ %的违约金。
2.所交钢材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__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第五篇:钢材购销合同
钢材购销合同
供方:需方:
根据《合同法》,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按下列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一、所需钢材以需方提供钢材清单为准,为确保供货及时,需方应提前通知供方所需钢材品种及数量,供方向需方报价(价格以当日洛阳网价为准(注:含运费))。需方同意进购后,方可使钢材进入工地,供方接通知后,应及时送货,如有特殊情况(缺货、断货),供方有责任及时和需方沟通协商。
二、结算方式:供方按需方所提供钢材数量,到工地验收数量为准,送达工地后30日内,需方应给供方结算,如需方不能按时付款,需方应支付第30天后每吨每天4元利息(注:进工地30日不付利息)。供方必须按时保质保量,供此工程封顶。
三、材料来源:安钢、济钢、晋钢、邯郸等复检合格产品。
四、验收标准:螺纹钢以检尺计量,线材以磅单为准,需方须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若检测不合格,供方无条件退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有供方承担。
五、合同违约责任:供需双方如有一方违约,承担违约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签字后生效。
供方签字:需方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