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房地产买卖合同
房 地 产 买 卖 契 约
出卖人(甲方): 姓名:身份证号:买受人(乙方): 姓名:身份证号:
依据国家、省、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一)甲方同意通过居间人将座落在 :的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房屋结构:
建筑面积:平方米
储藏室面积约:平方米
车库面积约: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
方式获得。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及保证提供产权证面积无任何误差,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人民币)为元,(大写):佰 拾万仟佰拾元整。本契约签订之日年月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作为购房定金。(此购房定金由居间人和甲方各持50%,并在乙方交付购房定金后分别给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直到交易成功,过户当天居间人再将此定金的50%返还给甲方作为乙方的房款)。
注:(1)房屋按(元/平方米)价格出售(同意)(不同意)。
同意上述(1)条,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若后期在办理手续时甲方交易房产面积由于某些客观原
因变大,则乙方需按(房屋的价格 乘以(房管局最后确定甲方房屋面积减去签订合同上房屋面积))补给甲方多出平米的房款金额。
(二)反之,若后期在办理手续时甲方交易房产面积由于某些
客观原因变小,则甲方需按(房屋每平米元的价格 乘以(签订
合同上房屋面积 减去 房管局最后确定甲方房屋面积))退还给乙方
多交的房款金额。
若甲乙双方有一方不遵守本条例(1),并以此为借口故意拖延或
阻止交易不能正常进行,自本契约签订之日起超过七日则这一方视为
违约,被违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合同赔偿其损失。
(2)房屋不按平米出售(同意)(不同意)。
同意上述(2)条,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若后期在办理手续时甲方交易房产面积由于某些客观原
因变大或变小,甲、乙双方默认按签订的此合同原数据办理(无论房
产证上数据变化与否)。
(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借口阻止交易,否则不配合办理手续一方视为违约,违约方承担按本合同规定违约方应承担的责
任。甲、乙任何一方故意拖延阻止交易正常进行,自本契约签订之日起,超过七日的视为违约方,被违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
违约方按合同赔偿其损失。
第三条同意上述第二条(注:)中的条,并保证遵守
此条约定。
第四条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自本契约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约
定在年月日前(包括当天),乙方支付首付款为人民
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
元整(不含定金)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大写:
佰拾万仟佰拾 元整。乙方将甲方剩余
房款以方式(1、申请银行按揭,并于银行放款形式支付给甲
方。
2、乙方于产权过户当日将剩余全部房款(除去定金与首付款)
一次性付给甲方。
3、其他。)付款给甲方。甲方并
开具有效收款凭证。
注:若由于甲方房权等问题没有解决导致不能马上过户贷款的(比如甲方将本合同交易房屋产权证拿去抵押贷款没有还清贷款的等等此类问题),乙方有权在甲方撤押当天并在当天以甲方交易房屋
作为抵押申请银行按揭的情况下再支付给甲方首付款。不违反第四条
之规定。
第五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腾出该
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
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
第六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
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价值元向乙方支
付违约金。
第七条甲、乙双方确认,在年月日之前,【甲乙双方
共同】向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
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
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均有权向房
地产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
第八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房屋实际交付之日前,根据有关规定应交付的与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
他费用)由甲方负责缴付,若甲方未按约定缴付所产生的的后果由甲
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第十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规定
执行。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若乙方仍逾期未付款或违约,甲方应催告乙方,自收到
甲方催告之日起的2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通知乙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的2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
解除。甲方所收乙方定金一概不退,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
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
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支付。
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
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第十一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交房付房屋的,甲、乙双方同
意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已收款%的违
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若甲方仍逾期超过7日未交付房地产或甲方违约,乙
方应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催告之日起的2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
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2
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2
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
日止)外,还向乙方支付双倍定金当做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
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
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第十二条甲方保证本合同交易的房屋权属清楚,并承诺此房屋权
属无任何问题和经济纠纷等,同户籍及相关亲属同意出售。自本契约
生效之日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或债务纠纷,房屋权属不明确,法院查封,及甲方夫妻不配合办理手续等,都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
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及居间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若7日内甲方仍未清理完毕此房屋问题,则视作甲方违约,因此造成的任何后果及经济损失,由甲方承当,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甲方同意从此房交易款中留下人民币元,作为后期物业交接的保证金,在房屋交接时乙方如数无息一次性支付于甲方。房屋交接后
与此房屋产生有关的新的费用皆由乙方支付承担。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办理上述房屋买卖交易过户手续时需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净得售房款人民币元整,大写:
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十四条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承认居间人(中介方)服
务成功有效,甲、乙双方各需向居间人缴纳该房产最终成交额的1%
作为中介费,即各:元整,大写佰拾万
仟佰拾元整。若乙方逾期(缴纳首付款当天)
不付,中介方可按房屋成交价的2%向乙方全额追偿中介费。乙方同
时承担因诉讼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十五条乙方若不买此房或甲方不卖此房屋,使此房产交易不能成功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属于其为违约方。违约方自愿负担此房产交
易总成交额的2%的中介费给居间人(中介方),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若乙方中途违约,甲方所收购
房定金不退,甲方与居间人(中介方)各得50%为受偿金,并且乙方
同意付给中介方总房款的1%作为此次房产交易的中介费用。若甲方
中途违约,需将乙方所交定金的双倍金额作为赔偿金返还给乙方,乙
方和居间人(中介方)各得赔偿金的50%并且甲方付给中介方总房款的1%作为此次房产交易的中介费用。
第十七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在本契约的补充条
款中加以明确。甲、乙双方在不违背本契约的前提下经过协商订立的补充条款,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
分,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1、本契约一式 三 份,甲、乙、中介方各执 一 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此合同生效
之日起,证明居间人中介服务成功有效,甲乙双方任意一方违约造成此房屋不能正常过户的,与居间人无关,此服务依然有效,甲乙双方
应各向居间人缴纳所欠居间人1%的服务费用。
2、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补充条款
1、甲方保证甲、乙交易的此房屋为空户,若甲方户口还未移走,则甲方定于
年月日 之前将户口迁出,以至于不影响乙方落户。
2、甲、乙交易房屋包括室内设施有:若甲方不能按照合同所约定的固定设施或室内设施交付乙方,乙方可从签订第十
二条中所扣留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补偿。
3、本契约签订后,因甲、乙双方单方面原因造成本合同毁约或解除,中介费用
概不退还,由违约方承担中介费用及所有损失。
4、房产中介提供服务内容:中介方为甲、乙双方提供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协助
办理房产评估、测绘、过户等手续,协助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在国家规定的范围
内)。
5、自签订合同当天,乙方需配合将房屋1%评估费、办理纳税证明费用(若需要
办理则缴)、中介服务费用等费用一并缴齐,以免影响房屋交易过程及过户。若
因乙方费用不到位所致影响房屋交易过户,甚至交易不成功的属乙方责任,与中
介方无关。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按本合同所规定违约方条例执行。
补充条款
(粘贴线)(齐缝章加盖处)
甲方:(签章)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户籍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章)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户籍地址: 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签约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房地产买卖合同
房地产买卖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搞活村经济,甲方将闲置的房屋卖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自愿、诚信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甲方将坐落在村采石厂的二层楼房屋(上下共6间,建筑面积约156平方米)及破旧无顶的平房(6间,建筑面积约128平方米)和院落的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给乙方。
二、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购买房款叁万肆仟元整。
三、本合同签订和乙方付款后,该房屋和院落的产权及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任何人不得侵犯,如户口迁至甲方,甲方保证乙方与当地村民同样享有相应的权益。
四、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负责以乙方的户名补办建房证,办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本合同履行后,如遇政府或有关单位对该房屋和土地征用、拆迁,乙方与当地村民享有同样权益,甲方全力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拆迁补偿归乙方所有。
六、本合同生效后,其他单位(人)因该房屋的产权、土地使用权与乙方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调解处理,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赔偿。
七、本合同履行后,乙方不得在该场所内从事违法活动和污染环境的活动,否则后果乙方自负。
八、本合同签字盖章后,各方必须严格履行,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必须按本合同全额款项的25%赔偿另一方,同时对造成的损失另行追加赔偿。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和担保方各执壹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担保方:
年月日
第三篇:房地产买卖合同
月荷居房地产买卖合同
甲方(转让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电话:居住地址:
乙方(受让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电话:居住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
信用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拟将 松山湖月荷居的房地产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
拟转让的房地产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该房地产具体情况如下(房
屋平面图见附件一):
(一)该房地产坐落在东莞市 松山湖北部工业城月荷居5栋A座12楼
1201房(即松山湖大道月荷湖旁)
(二)房屋类型(使用性质)为【住宅】【商铺】【其他:】,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砖木】【其他:】,层数 18,建
筑时间 2009年,房屋建筑面积 144平方米,套内面积 123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房
屋使用证》登记为的面积为准)。该房地产甲方已向东莞市松山湖工业
发展有限公司申请产权登记,领取了《房屋使用证》证书号
码:,房地产权共有(用)证书号
码:。
(三)该房屋占用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用途为【居住】
【商业】【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地籍图号为图(区)幅(段)地号,此国有土地使用权
年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此房地产上存在【共有】【其他:】关系。关系人放弃
优先购买权或同意该房屋买卖的声明(附件二)。
甲方保证以上内容为真实;保证拥有上述房地产的合法权利;保证上
述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说明的其他权利。
第二条 上述房地产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商定房地产交易价格(购房
款)为币元,大写:仟百拾万千百
拾元整。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乙方按以下方式按期付款:甲方以其名誉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首付款及月供款均由乙方通过甲方按揭贷款帐户向银
行支付,即实际付款人为乙方。
乙方交付的房价款、手续费,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如无法达成购买
合同约定的房地产则甲方应将所有乙方交付的房价款、手续费退回乙方,退还时间为确认无法购买合同约定房地产之日起七天内由甲方应将所有乙
方交付的房价款、手续费退回乙方。
第三条 甲方应当在年月日前,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
地产交付给乙方占有使用。
第四条 甲方应当在取得《房屋使用证》后将《房屋使用证》证书交给
乙方保管,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约定房地产转到乙方名下,即甲、乙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东莞市松山湖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或其
他相关房屋主管单位申请办理更名登记手续。甲方同时将办理过户后的《房屋使用证》证书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它权利限
制,若产生《房屋使用证》过户给乙方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乙方缴纳,甲方协助
乙方办理。
第七条 因各种原因甲方要求收回卖给乙方的房地产或因甲方原因未
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地产交付给乙方占有、使用的,甲方应负责退
还乙方所有购房款及费用,另如果当期房价高于乙方购房价格则甲方需补
足房价差额给乙方。
第八条 甲方在取得《房屋使用证》证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使用
证》证及房地产转到乙方的名下,甲方同时应协助乙方办理转按揭手续,保证将《房屋使用证》、房地产、银行按揭贷款转到乙方的名下。
第九条 甲方已将合同约定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即甲方已将合同约定房
地产相关的权利转让给乙方,在《房屋使用证》转名前及转名后甲方均无
对合同约定房地产的占有、使用、权益、处分等一切与该房屋有关的权利,以上权利均由乙方(即购房者)拥有。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合同约定房地产除支付购房款外需另支付购房
手续费,手续费用为 人民币 25000 元,大写:贰万伍千零
百零拾零元整。如双方无法达成合同约定房地产的交易甲方应将
手续费退还给乙方。
(二)房地产《房屋使用证》转名或增加房产证等政府要求办理的房
屋相关业务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甲方将不再向乙方收取费用。
(三)购房款及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首付款及月供款由乙方帐户转
入甲方按揭帐户后向银行支付,即在办理转按揭前购房款由乙方通过甲方
帐户向银行支付。甲方应保证乙方可以通过此帐户正常向银行供款,甲方
不可销户或其它方式影响乙方正常向银行供款,如乙方无法正常向银行供
款而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甲方也不可同时向银行供款或其它方式争
夺房屋所有权。
(四)甲方已将合同约定房地产转让给乙方,乙方为合同约定房地产
拥有人,甲方不得再将此房地产转让给其它第三方,或抵压给金融机构取
得贷款。
(五)在房屋转名前,如水电等相关需由甲方代交的费用,甲方应协
助乙方办理,且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六)在房屋转名前,如房屋有松山湖公立学校学位分配(即松山湖
中学和松山湖小学),甲方应协助乙方将学位转到乙方的名下,且不向乙方
收取任何费用,政府要求收取的费用除外。
(七)甲方夫妻双方或其他共有人均同意将该房地产一切权益转让给
乙方,并在合同中签名。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本合同自成立时
生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约定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立之时起生效。
第十二条 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
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有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签章
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二:关系人声明
【共有】【其他:】关系人意见:
同意甲方出售本合同确定的上述房地产并放弃与上述房地产相关的权益。
共有人(签章):
其他:人(签章):
说明:
一、合同内的空格部分由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商定后如实填写;【】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
二、不需填写的空白处应写无。预留空白不够填写,当事人协商一致,可另立附件,附件必须签字盖章。
第四篇:房地产买卖合同(精选)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 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经纪人执业证书号:)】由乙方受让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
(二)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 【区】【县】 【路】 【弄】【新村】 【支弄】 号 室(部位:)。
房屋类型: ;结构: ;
(三)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房屋(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 】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______币)计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仟 __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__万_________千________ 百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乙方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 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对房屋及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备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备【估值 倍】【价值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 】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自【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协议约定期限付款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逾期未付款日万分之_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 日后乙方仍未付款的,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外,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一、合同继续履行,乙方还应继续甲方支付违约金至实际付款之日止,违约金按乙方逾期未付款日万分之______计算。
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价款的 %。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相当于违约金和赔偿金部分的价款,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和赔偿金部分的,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向甲方支付。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协议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付款日万分之_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四条和第六条约定的应当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
日后甲方仍未交付的,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日违约金外,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一、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还应继续乙方支付违约金至实际交付之日止,违约金按乙方已付款日万分之______计算。
二、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价款的 %。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并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_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 】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使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的,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___________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补充条款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及房地产四至范围
附件二 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
设备:
装饰:
附件三 付款协议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 年 月 日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计 币 元,作为定金,待支付尾款时抵作房价款。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 后 日】支付 币 元(大写):。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 后 日】支付 币 元(大写):。
附件四 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
除下列应由甲方、乙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外,在【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未结算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使用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房地产买卖合同
1、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2、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附件五 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
已购公房参加房改购房时的同住成年人意见
同意出售上述房屋。
(签章)
(签章)
(签章)
(签章)
租赁情况:
抵押情况:
相邻情况:
附件六 居间介绍、代理等中介服务情况
【居间介绍】【代理】的
房地产经纪公司:(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姓名: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联系电话:
居间介绍、代理内容:
【代理委托方:】 【居间介绍】【代理】的
房地产经纪公司:(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姓名: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联系电话:
居间介绍、代理内容:
【代理委托方:】
第五篇:房地产买卖合同
房地产买卖合同
卖方(甲方):XXX,男,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XXXXXXXXXXXX,家住XXXXXXXXXXXXXXX山路34号。
买方(乙方):XXX,男,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XXXXXXXXXXXX,家住XXXXXXXXXXXXXXXXX沙沟44号。
经甲乙双方充分共同协商,甲方愿意将位于XXXXXXXXXXXXXX7号1幢7层房屋出售给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概况:
1、所有权人:属XXXXXXXXXX有。
2、建筑面积:XXXX.08平方米。
3、产权证号:房屋所有权证号:第XXXXXXX-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XXXXXXXXXXXX号
二、房屋目前处于无人居住状态中。
三、卖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真实、清楚、无产权纠纷,并且其他共有人已知晓,同意出售上述房屋。
四、买方对上述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五、甲乙双方约定上述房屋的实际成交价为人民币叁拾陆万零陆佰元整(¥360600.00元)。
六、为保证交易顺利履行,乙方于2013年4月22日交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壹万零陆佰元整(¥10600.00),甲方收取定金后出具收条。
七、付款方式:甲乙双方接到银行贷款审核成功通知后两天内办理公证过户手续,乙方于过户前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币玖万零陆佰元整(¥90600.00),此款包含定金。剩余房款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270000.00)于乙方一个月内双方到场一次性付清。
八、房屋交付时间:乙方(买方)将约定的所有房款付清以后交房(交钥匙即视为交房);
九、卖方在交付房屋以前,应自行结清交付房屋前产生的水电等相关费用。
十、上述房屋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需交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买方)承担,甲方(卖方)积极协助乙方(买方)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并且提供所需的证明文件。
十一、合同签订后,如有关部门实测房屋面积、土地使用面积与现有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上所载面积不符,则以有关部门实测面积为准,双方已约定的成交价格是按套计价,不因有关部门实测面积的增减而增加或减少。
十二、如乙方(买方)办理的贷款直接划拨到甲方(卖方)账户上,甲方在扣除乙方所需支付的房款后,必须多退少补给对方。
十三、违约责任:甲方违约必须赔偿乙方双倍定金,乙方违约则所交定金不退。
十四、公证价不是实际的成交价,实际成交价以此合同为准。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卖方(甲方):买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