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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及技术保密协议范本

商业及技术保密协议范本



第一篇:商业及技术保密协议范本

商业及技术保密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地方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鉴于乙方服务于甲方在服务期间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机会;乙方明白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会对甲方损害,为保护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甲方及乙方长远利益双方自愿约定如下:

1.保密内容和范围

1.1乙方在合同期内开发设计技术包括技术、配方、发明专利、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

1.2甲方现有开发和技术秘密及设计开发方案;

1.3甲方所有工艺技术资料、图纸和所有财务资料及数据;

1.4甲方尚未付诸实施经营战略、规划及生产经营数据;

1.5甲方销售方案、计划及客户资料;

1.6甲方采购计划及供给商资料;

1.7甲方生产定额、工时定额;

1.8甲方其需要保密其保密

2.保密要求

2.1乙方在合同期内按甲方要求从事产品设计与开发其设计开发所

有资料属甲方所有;

2.2乙方遵守甲方保密制度及要求防止泄露企业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2.3对含有甲方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作品如乙方发表论文、评定、职称等需要在范围内公开应事先甲方书面认可;

2.4乙方在与甲方解除合同后五年内不得使用双方约定保密的技术资料来进行设计和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为在有竞争关系其他企业设计和建造类似工程;

2.5乙方不使人获取、使用保密信息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人劝诱企业内把握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员工离开企业;

2.6乙方遵守甲方为保护知识产权制订制度与规章保密措施在人有侵犯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时有义务有责任向甲方通报,当乙方结束在甲方工作时将所有与甲方经营活动文件、记录或材料交给甲方指定人员;

3.协议期限

双方在有合同关系期限内及解除合同关系后5年内

4.双方违约责任

4.1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均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约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额五倍违约罚款,并追其法律责任;

4.2乙方违反协议致使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4.3违约责任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

法院上诉

5.说明

5.1协议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具文与本合同书同等效力

5.2本协议一式肆份协议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签字):

第二篇:商业、技术保密协议管理规定

商业、技术保密协议管理规定目的为保守公司商业、技术秘密,保护知识产权,规范保密协议日常管理,维护公司利益,根据《用工合同管理办法》、《员工保密制度》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下属(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3 术语

无。职责

4.1 公司人力资源部:

负责公司本部保密协议的签订、变更、解除等日常管理工作;

4.1 公司人力资源部:

负责公司本部保密协议的签订、变更、解除等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公司新签保密协议的归档保存;

负责对下属各单位保密协议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2 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负责本单位保密协议的签订、变更、解除等日常管理工作。5 正文

5.1 保密协议的签订

5.1.1 在经营管理、产品开发、工艺技术、产品营销等重要部门担任重要职位,掌握公

司重要商业、技术秘密和知识产权的人员以及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的人员(职员或助理工程

师一般不纳入协议签订范围),应签订《商业、技术保密协议书》(附件4)。

5.1.2 新进员工或新调入员工如符合5.1.1 所述范围,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应就是否签

订及签订的标准报部门分管领导、单位总经理、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公司人力分管领导审批后

方可签订。

5.1.3 员工对保密协议部分条款有异议的,可在平等协商的前提下对部分条款作修订。

修订条款须经人力资源部及公司人力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签订。

5.1.4 保密协议一式三份。员工持有一份,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员工所在单位持有一份。

协议签订后各单位应于一周之内交公司人力资源部保存,同时应于一周之内将协议相关信息

录入E-HR 系统,以便查询。

PDF 文

5.2 保密协议的变更

5.2.1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根据当前状况考虑是否对保密协议中的竞业期限、竞业限

制补偿金标准或竞业限制违约金等内容进行调整:

A)员工劳动合同主体未变,但岗位或岗位工作内容发生变化的;

B)员工离职时,经确认需继续履行保密协议的。

5.2.2 变更协议时,应由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公司人力分

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变更,并与员工沟通后签订《商业、技术保密协议书变更协议书》(附件

1)。

5.3 保密协议的履行

5.3.1 保密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全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同时有相应的权利。

5.3.2 竞业禁止期内,员工须向公司提供与新单位有效的劳动关系证明(包括劳动合同

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关系证明、个税申报证明等)和新单位5 名以上证明人(至少应包括姓

名、部门、职位、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签名手续,或向公司提供由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有效失业证明。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支付前提和条件以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各单位人力资

源部门对资料审核无误后应按保密协议的约定按月支付给员工竞业禁止补偿金。

5.3.3 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相关人员对签有保密协议的员工离职后的实际工作情况负有

追踪调查责任。

5.4 保密协议的解除

5.4.1 调离涉密岗位时解除

签有保密协议的员工调离涉密岗位1 年后,应根据员工掌握相关涉密信息的具体情况考

虑是否解除保密协议。

5.4.2 跨法人主体调动时解除

签有保密协议的员工发生跨法人主体调动时,原单位应该解除保密协议,并将原有签订

信息书面告知新调入单位。

5.4.3 离职时解除

签有保密协议的员工离职时,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应向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

征求意见,根据员工岗位涉密情况判断是否解除协议,如需解除保密协议,应在员工办理离

职手续前与员工签订解除协议。

5.4.4 解除流程和审批权限

5.4.4.1 员工调离涉密岗位或离职时解除保密协议需报公司总裁审批,跨法人主体调动时解除只需各单位人力负责人审核即可。

5.4.4.2 保密协议解除应签订《商业、技术保密协议书解除协议书》(附件2),若员工

拒绝签订《商业、技术保密协议书解除协议书》的,则向员工发出《商业、技术保密协议书

解除通知书》(附件3),并由本人签收,如不签收或无法签收的,则采用法定的送达程序(如

为离职员工,应在其正式离职前送达)。

5.5 其他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修改、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三篇:商业保密协议范本

保 密 协 议 书

立协议书人:重庆龙湖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商业经营管理分公司(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因乙方可能成为甲方旗下商业2014年新年包装制作、安装项目(「本项目」)的合作分供方,甲方可能将有关之机密信息事先掲露或提供予乙方。

为保护甲方机密信息之秘密性、确保该等机密信息仅供评估或执行本项目之使用,经双方商议后约订如下:

第一条、机密信息

1、本协议书所称之「机密信息」,系指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受雇人、受托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乙方揭露、交付、出示或允许乙方知悉或取得之关于甲方或甲方合作分供方之任何技术信息与商业信息,不论该等信息是否已通过文字、声音、图形、展示或其它任何形式表现,亦不论其是否以书面或电子文档记录形式储存。

2、甲方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它使用人为进行本项目,于洽商过程中向乙方所揭露之关于甲方及甲方合作分供方之业务内容、营销及产品开发计划及构想等,包括且不限于甲方与其合作分供方合作之事实及其合作内容等,均视为甲方的机密信息,不论该等信息系以何种形式表达或附着于何种媒介之上。3、本协议书所称之技术信息,包括且不限于与平面设计、立体设计、材质及与物料制造有关之技术信息。4、本协议书所称之商业信息,包括且不限于创意、价格、营销计划、合作分供方数据以及双方为本计划之洽商所提出或讨论之合作方式、条件、约定内容等。

5、本协议书所称之机密信息,不包括下列各项信息:

⑴、乙方能以书面文件或记录证明在双方开始洽商本计划前,即已为乙方所知悉或成为公开信息者; ⑵、非因乙方之故意泄密而成为相关大众所周知者;

⑶、经甲方之书面同意而揭露之机密信息

⑷、在未违反本协议书之情形下,乙方能以书面文件或记录证明未使用甲方之机密信息而独自开发取得之信息。

⑸、依法律之规定或法院之命令或要求,而必要揭露者。惟接受上开命令或要求之当事人应在法令所许可之范围内,事先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之保护措施。

第二条、保密义务

1、乙方同意,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计划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机密信息,均仅作为评估或将来执行本计划之目的而使用。除为本计划之目的外,乙方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供作其它目的或用途之使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揭露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乙方的在职员工、代表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如事先已与乙方签订足以保护本机密信息机密性且保密义务及责任不低于本协议书之合约,且其在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知悉机密信息之必要者,不在此限。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者,甲方可随时取消、终止或解除甲方与乙方间之合作关系或合同,无需对乙方负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甲方并得向乙方请求本协议书规定之违约金及其它损害赔偿。

2、乙方依前项约定将机密信息提供或揭露给其员工、代表人、代理人等参与本项目的必要人员时,应担保相关人员均将同样遵守乙方依本协议书所应负的义务,对于相关人员违反本协议书之行为,视为乙方自己的行为而负相应责任。

3、乙方同意,对于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项目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机密信息,应与其它数据区隔存放,以免混淆。乙方如事先未取得甲方之书面同意,不得逆向解析机密信息。乙方应采用下列两种注意义务中较高的标准,并采取必要且适当的措施,维护其秘密性:

⑴、乙方用以保护其珍贵资料或财产之注意义务;或

⑵、本地同类业务厂商或公司用以保护其机密信息一般采用的合理注意义务。

⑶、如乙方发现任何人不当使用机密信息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充分合作,以便于甲方取回遭不当使用之机密信息,或防止不当使用的情形继续存在。

第三条、本协议书之效力、权利归属

1、本协议书签署后,不论双方是否继续洽商本项目、事后是否签署任何正式合约或协议,均不影响本协议书之效力,即使双方为本项目所签署之合约事后因故终止、解除或消灭,不影响本协议书的效力。2、甲方因本项目所揭露或提供的机密信息,其数据所有权、专门技术或知识、营业秘密、商标、专利、以及其它知识财产权等,为甲方所有。相关机密信息不因揭露或提供给乙方、或因本协议书的签署而成为乙方所有;乙方也不因此而取得机密信息的任何授权或其它法律上的权利。甲方并不因本协议书的签订而将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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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专有的相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光罩(电路布局)权或其它知识财产权授权给乙方。

第四条、其它约定

1、甲方不因本协议书的签署,而负有揭露或提供任何特定机密信息给乙方之义务,亦不担保其因本项目所提

供或揭露的信息的完整性、正确性或合目的性。

2、于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本合约:

⑴、乙方违反本协议书的任何约定。但甲方如认定该违反程度轻微,甲方可先定期限,要求乙方改善。⑵、乙方无法支付其日常费用、停止进行其惯常业务或申请进行破产或类似程序。

⑶、乙方将其现有资产超过50%部份,转让予第三人。

⑷、乙方为第三人并购或与第三人合并。

⑸、乙方违反本协议书第二条第1项之规定者。

3、本协议书中任何条款若相互抵触或与法令相抵触时,视为无效;其无效仅限于与法令相抵触部份无效,不

影响本协议书之其它部份。

4、双方不因本协议书的签署而具有合伙、雇佣或相互代理之关系。除就本项目正式签署委托或合作合约外,双方为洽商本项目进行的任何讨论及机密信息的揭露或提供等,均不得解释为双方已就本项目达成合意或承诺。

5、本协议书权利义务的免除、限制、转让、增删、修正或修改,应由甲方和乙方合法授权之代表人以书面签

署之文件确认。非经他方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书。

6、本协议书的保密期生效日从2013年9月3日起150天内有效,乙方应依约负保密义务,不因甲、乙双方业

务关系的解除、终止、撤销、无效或不成立而免除或失效。

7、8、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书的保密义务时,除应依法负损害赔偿责任外,并需支付甲方违约金计:人民币80万元整,乙方并应当承担甲方因执行本协议书的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9、本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应依甲方所在地法律解释及补充;双方因本协议书的履行或不履行所生的争议,应本着诚信原则尽力协商,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五条、附则

1、本协议书于2013年9月3日甲方召集的招投标说明会开始即生效。

2、本协议书壹式贰份,每份皆为正本,双方各执壹份。

立协议书人:

甲方:重庆龙湖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商业经营管理分公司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第 2 页,共 2 页

第四篇:商业保密协议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资料的定义为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分别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

(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 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 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 协议有效期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2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地址:

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2017年9月27日

乙方(盖章):

地址:授权代表人:联系电话:

2017年9月27日

第五篇:商业保密协议——

合同编号:TD********

《************》之印刷制作

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

保密协议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保守上述甲方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事宜,一致同意签订本保密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之《〈************〉印刷制作合同》(合同号:TD************)的附件。

第一条 甲方知识产权内容

在履行《〈************〉印刷制作合同》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履行该合同所需要的所有书面资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剧情梗概

2.《************》设计方案

3.《************》工作流程(仅包括书面文件)

4.《************》制作目的5.《************》背景

6.《************》的各类设计稿;

7.《************》的原画设计;

8.《************》的修型;

9.《************》的动画;

10.《************》的扫描;

11.《************》的上色;

12.《************》的合成;

13.《************》的特效;

14.《************》的剪辑;

15.《************》的样本制作流程方案;

16.《************》的全套及分套的制作流程方案;

17.《************》的片名,角色名称等;

18.《************》的角色对白,旁白等;

19.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关于履行《〈************〉印刷制作合同》的其他的书面的资料原件、复印件、修改文件,以及剧本调整或者设计、设定、加工等有关的书面信息和资料。

甲方对上述所有资料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印刷制作合同》以外的任何用途,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第二条 甲方商业秘密内容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以及乙方在履行《〈************〉印刷制作合同》期间从甲方了解到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众知悉的所有信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业务信息

包括:《************》规划、方案及成果等。如: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服务项目的信息、资料、开发计划、执行方案等。

2、管理信息

包括:甲方各种工作计划、组织机构管理模式、管理技术等信息,以及甲方的发展策略、内部业务规程、工作流程、管理体系和各种管理制度文件。

3、法律信息

包括:甲方《************》合作方案,甲方合同履行情况、知识产权许可、转让情况、在商标公告前的所有有关商标注册的情况等;甲方将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虽履行完毕但是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的主要内容、对外投诉事项、产权纠纷、尚未了结或者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及行政处罚案件等。

4、无形资产

包括:甲方的知识产权、商号、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

5、甲方要求乙方保密的其他信息

包括: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乙方保证不泄露上述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除用于履行《〈************〉印刷制作合同》之外,乙方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上述商业秘密秘密。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将以下信息排除在保密信息范围之外:

1、能证明乙方从收到甲方资料之前已经知道的信息;

2、乙方从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合法获得的信息;

3、非经无权披露,已为公众获悉的信息;

4、甲方自行向第三方披露、且并未要求该方进行保密的信息。

第四条 本保密协议的保密期限为三年。

第五条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向甲方支付不少于人民币五十万元的违约金。(赔偿金少于人民币五十万元的,不足以用来约束双方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友好协商不能达成解决措施的,甲乙双方有权向原告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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