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年度品牌推广服务合同(小编推荐)
万利达2014年度品牌推广服务合同
客户:(甲方)
代理公司:(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经甲方对乙方的专业实力、服务态度、人员素质等诸多方面的考察,对乙方予以充分肯定;同时乙方亦对甲方产品及企业进行分析,认为此产品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卓越形象本着“我们和您一起销售”的理念,以“建立互惠互利的战略伙伴”为合作目标,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双方确认:乙方担任甲方年月日至年月日品牌管理公司。
一、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下列品牌及其它的行销传播推广咨询服务,按双方商定的时限完成:
1、品牌管理推广服务。详细服务内容见附件。
⑴品牌建构期
① 品牌企划
② 品牌策略
③ 品牌创意及表现
⑵品牌推广期
①品牌市调
② 品牌整合传播实施
2、品牌传播及相关广告的服务
⑴品牌识别系统的建立与应用推广物料(品牌传播所需的各种样册、标签、包装或各类平面及立体辅助销售制作物)的设计。
⑵提供整合行销传播(年度及新产品上市)的广告、促销、公关等活动方面的策划和创意及实施。
⑶各种媒体计划的分析拟定、媒介咨询和投放建议。
⑷品牌传播效果评估。
⑸提供营销策略与品牌管理技术的咨询及支持服务。
3、日常书面作业
⑴会议记录
⑵竞争动态季报及年报
⑶固定作业会议
二、收费标准
合作服务费用采用如下形式:
1、品牌管理推广服务费
双方以月费形式合作,甲方每月支付人民币万元。
月费基本构成如下:
①品牌策略、广告策略、促销及公关活动策略的策划费
② 广告的创意及设计等费用
③创作用图库、光碟的购买(除特殊图片需租片除外)
④ 电脑制作过程的打印费等
⑤ 乙方品牌服务小组的运作成本
⑥ 乙方品牌服务小组其他日常开支
⑦ 媒体计划的分析拟定、媒介咨询和投放建议费用
2、其他服务费
⑴制作费:
①印刷制作类,包括单张、折页、海报、横幅、彩旗、展板等交第三方制作项目,由甲方直接与制作方结算,如需签订三方合同由乙方监控其制作则在制作方报价的基础上加收20%(包 括:10%监控费、10%管理费)。
②影视广告制作由乙方推荐制作单位,经甲方同意报价后可签订三方合同,由乙方监控拍摄过 程和创意执行,制作费用由甲方直接向制作单位结算(乙方则在制作方报价的基础上加收10%的监控费和10%管理费)。⑵媒介代理费用
甲方的媒介代理执行工作,在同等价格的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代理权,并免收取甲方代理费。若甲方具有价格优势,依甲方价格由乙方执行。
⑶其它费用
①市场调查、产品摄影、模特、租片、喷绘制作、扫描、促销活动中的各类制作项目等第三方制作费用,由甲方直接与第三方结算;若需经由乙方过账并出具发票,则乙方需在第三方制作费用基础上加收15%管理费(包括:8%营业税、2%管理费和文化建设费、5%利润)。
②甲方确认的市调项目以及媒介相关资料(如媒介投放监测报告、收视率资料等)的购买,所发 生的费用由甲方直接向第三方支付。
③甲方要求乙方人员出差,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操作: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须人员出 差,并注明所须人数及到达日期,乙方根据要求安排人员。乙方人员出差之交通费(包括机票、火车票、长途汽车票、市内交通费等)由甲方预支,差旅结束后10天内,实报实销,住宿费、伙食费标准按甲方提供的标准向甲方报销。
三、付款
1、为了便于乙方尽快全面开展相关工作,本合同签字确定后,甲方即支付前三个月品牌建构期月服务费,计人民币元;建构期结束后,每月底支付下月的月度服务费用,按人民币元/月收取。
2、请款作业乙方一律开具正规发票,并附请款细目,在每月25日前送达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之日起五日内支付下月的月度服务费用。
3、其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不属于月服务费范畴的费用按月结算。
四、赔偿
1、乙方为甲方策划、创意、设计、制作的广告及有关活动,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未经甲方确认而实施的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经甲方确认后实施的活动,若甲方提出变更或终止,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若乙方或乙方委托之第三方未依甲方确认的内容执行,则由乙方负担责任,并对甲方进行补救及补偿。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做出违反法律和规定的行为。如甲方有上述行为,乙方有义务依据有关法规向甲方提出必要建议,并可拒绝执行。
3、乙方对于其发想的创作概念(意念、文本及图像),尤其是广告作品必须
保证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并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如因此而产生的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五、保密
由甲方或代表甲方之人提供给乙方并向乙方明示应加以保守机密之资料及技术等信息,乙方将遵守下列规定,如有违反致甲方受到损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除非乙方认为有充分理由及执行本商品之广告所需并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露前述资料及技术等信息。
2、双方合约终止时,应即将前述资料及技术等信息归还甲方并从合约终止日起一年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该信息向第三方泄露,也不能利用该信息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六、使用权
1、由乙方发想的创作概念(意念、文本及图像)所有权归乙方,只要甲方能根据事先认可的估价单支付费用后,甲方可独家、无限制及无限界地拥有创作概念的使用权。
2、由乙方为甲方聘请之第三者,例如摄影师、模特儿、歌手,甲方在支付完事前约定的费用后,可拥有对其在区域空间或时间上的使用权。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制约,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一方违反约定则视为违约,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停止违约行为
2、经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3、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
九、终止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终止本合同,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另一方认为无履行合同之必要时,可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将于终止期限内收取所有电台及电视广告费用,如终止期后之刊物广告之载稿期限乃在此期间内,有关刊物广告费
用乙方亦同时收取。当合同终止及有关帐目付清后,乙方将交回甲方所有创作物料,包括初稿设计、画稿、制版、录像/录音带、软片等,而乙方亦会将所有当时之媒介合约移交新广告代理商。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合同。
十二、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于年月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第二篇:产品推广服务合同
产品推广服务合同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自愿互惠的基础上,双方就乙方为甲方产品提供宣传推广服务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1条 业务权限
1.1.乙方负责对甲方经销的【
】(以下称为“产品”)进行宣传推广。1.2.乙方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为甲方产品进行市场宣传推广,没有甲方的明确的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对外签署任何形式的销售合同或委托第三方代其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1.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业务时应当以甲方产品的宣传推广业务代表的身份宣传甲方产品,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宣传与甲方存在其他关系。并且,乙方在未履行本合同业务期间,不得以甲方的业务代表的身份对外进行宣传。第2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2.1.甲方对产品的宣传资料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乙方不得自己擅自对产品功能等进行解释。2.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的方式对产品进行宣传以及市场推广。
2.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所需要的相关宣传资料,甲方对宣传资料享有所有权以及知识产权。2.4.甲方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对乙方进行培训。如甲方对乙方实施培训,乙方应当积极准时参加。2.5.乙方在宣传推广产品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甲方应当及时提供相应的咨询和支持。2.6.甲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市场拓展服务费。
2.7.乙方仅负责在该区域进行产品推广,在推广成功后,由甲方直接与客户签订产品销售合同,乙方未经
甲方同意,不得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签订产品销售合同。第3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3.1.乙方应当积极宣传推广甲方的产品,提高甲方产品的销售量。
3.2.乙方在宣传推广过程中不得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及名誉的宣传,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当违约责任。
3.3.乙方在宣传推广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能等。因乙方违反法律规定进行产品宣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被有关部门罚款、被第三方索赔及进行相关诉讼的费用。
3.4.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乙方有权从事其他劳动,但不得为与甲方产品存在或潜在竞争关系的产品进行宣传或市场推广。
3.5.乙方应当根据宣传计划向甲方领取产品宣传资料,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当返还剩余的全部宣传资料,并将其在电脑中保存的电子版的宣传资料删除。
3.6.乙方在推广甲方产品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违法行为推广甲方产品,若在产品推广过程中,存在行贿、受贿及其它违法行为,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3.7.乙方在产品宣传推广中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乙方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3.8.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无需到甲方公司出勤亦无需遵守甲方的劳动规章制度,甲方亦无义务为乙方缴纳任何社会保险,也不承担其它法律责任。第4条 产品销售
4.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产品进行宣传和市场推广,乙方与其开发的客户就产品销售数量达成基本的意向后,乙方应当将该客户及时推荐给甲方,由甲方与该客户就产品价格、交货方式等进行进一步的洽谈。
4.2.乙方开发的与本产品相关的全部客户均由甲方直接与客户签署合同,并且客户亦应当将产品销售款项按照与甲方合同的约定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否则甲方对于文件内容、支付形式不予认可并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4.3.在推广甲方产品期间,不得直接向客户收取货款及相关的款项,所有货款均应由客户直接支付至甲方,否则甲方可确认未收到货款。乙方需配合甲方收款,费用可另计(与双方协商为准)。
4.4.如果经乙方推荐后,甲方未与客户就产品的销售达成一致,经过【 6 】个月以上的时间后,通过甲方、甲方员工、甲方代理人、甲方受托人的努力,甲方与客户达成销售协议,则该客户不视为乙方所发展的客户,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市场拓展服务费。第5条 产品推广服务费
5.1.甲方根据乙方的宣传推广业绩向乙方支付产品推广服务费,推广服务费按照甲方向乙方提供客户所产生的品种、数量、金额按一定比例确定,具体比例由双方另行确定。
5.2.乙方的报酬按 结算,甲方应在结算之后的 天内,将推广服务费支付给乙方。5.3.乙方在领取推广服务费时,应向甲方出具合法的服务费发票,税费由乙方承担,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服务费
第6条 合同的解除
6.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另一方催告后7日内仍不改正的,守约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有权依法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6.2.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7日通知乙方,此时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违约金。第7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应当按时向乙方支付市场拓展服务费,甲方迟延支付的,每迟延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应付款项【 30 】%的违约金。
7.2.乙方在产品宣传推广中损害甲方或甲方产品的商誉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7.3.乙方在合同存续期间为与甲方产品存在或潜在竞争关系的产品进行宣传推广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 】万元。
7.4.除本条约定的违约金外,如乙方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第8条 保密条款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知悉的甲方产品及甲方或其客户在营业、技术上的秘密事项,无论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还是在本合同终止后均应当严密保守,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能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亦不得泄漏给第三方。乙方违反本条约定,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由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亦应当承担全额赔偿责任。第9条 合同的不可转让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委托第三方进行产品的宣传推广。第10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经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第11条 争议解决 11.1.11.2.甲乙双方当事人因本合同或就本合同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之间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
进行仲裁。第12条 附则
12.1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12.2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
****年**月**日
乙方: 住所地: 年
月
日
第三篇:品牌营销策划服务合同
品牌营销策划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就 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乙方将组织专项项目服务组,向甲方提供 服务。服务内容见附件(附件一:《营销策划项目内容清单》、附件二:《项目组名单》)。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策划的要求,提供客观、真实的相关资料和数据; 2.根据本协议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酬金; 3.有权了解乙方的工作进度和实施情况;
4.有权接收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及相关文件资料。得到双方书面签字认可后,有权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的申请权和所有权:
5. 要求乙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服务项目;
6. 按时确认和接受乙方完成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以书面形式签收; 7.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加盖印章的书面文件或由甲方授权人签名的一切文件及单据等,甲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为甲方创作的概念、意念、文体及图像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将无界限使用;乙方为甲方提供并经认可的所有方案、图象、文字、概念、意念等,乙方不得提供给他人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完成和交付每个阶段的工作成果,提供有效服务和支持; 2.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酬金;
3.乙方的策划和设计方案,如果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4.保护甲方所交付的一切工作相关物品,包括所有报告、文件、统计资料及其他材料,不得丢失、传播、泄密。5.由双方共同确定广告执行的第三方,乙方负责监督第三方的实施,并予以验收;乙方负责提供促销品、印刷品、POP、促销工具等的设计制作方案,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制作方并由乙方验收。
6.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产品、市场状况及相关信息后,应成立项目组为甲方服务;
7.乙方按照合同附件《营销策划项目内容清单》分阶段实施策划服务,服务内容所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严格保守;
8.乙方往返于陕西省境内工作地差旅费、伙食费自行负担,乙方每月到甲方进行项目沟通;
9.为了达到预期目标,乙方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进行专业培训(意识导入、团队建设、营销管理、销售技巧等);根据甲方需要涉及到特别提升培训项目,乙方负责向甲方推荐和组织专业培训机构实施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工作成果交付期限
1.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的交付地点、交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并由双方代表签署交结资料清单。甲方收到乙方的每个阶段工作成果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乙方接受咨询、答疑并进一步完善;
2. 每项工作成果的交付期限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根据每月双方签字确定 的排期执行)。
四、合同期限与任务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保证在合同期内,区域市场投放 万元宣传费用、促销费用、整体营销费用(不含物料制作、形象代言人、媒体发布等费用)。
3.每月3日前甲方必须向乙方出具相关销售报表和财务报表,销量按甲 方每月提供的销售报表和财务报表计算,甲方不得隐瞒实际销量和投入费用,以作为后续策略参考,乙方有权对此进行督察。
4.在甲乙双方的每次项目讨论会上,双方需做好会议纪要,并经双方签字认可后备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付款方式 1.项目服务费为 圆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乙方开具正式税务票。
2.首付: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首付给乙方项目服务费的60%,即人民币 人民币(万元人民币);
3.在项目进入辅导期前三个工作日内,甲方给乙方支付合同总额40%的余款,即 人民币(万元人民币)
4.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向乙方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按照合同额的10%收取。
5.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服务表示认可,从合作开始的第三个月起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除合约除外)。
六、赔偿
1.经甲方确认实施的活动,若甲方提出变更或终止,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委托第三方未依甲方确认的内容执行,则由乙方负起责任,并向甲方赔偿。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做出违反法律和规定的行为。
3.根据甲方指示采取的行动,而对任何第三方产生纠纷或被有关部门处罚,由甲方承担责任。
七、保密
由甲方或代表甲方之人(必须具备法人委托书)提供给乙方并向乙方明示应加以保守机密之专业或其他资料,乙方将遵守下列规定,如有违反致甲方受到损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任何人、公司泄露前述资料及技术。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前述资料及技术等信息向第三方透露。
3.双方合同终止时,应即时将前述资料与技术、信息归还甲方。4.合同期内,乙方承诺不承接其它任何与甲方产品相似(同质)的企业,产品的同类服务。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甲乙双方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此协议,就本行业之惯例,甲方或者乙方需作一个月事先通知。乙方将于终止期限内收取所有甲方应付费用,如终止期后之刊物截稿期限仍在此期间内,有关刊物广告费用亦同时收取。
2.当协议终止及有关账目付清后,乙方将交回甲方所有服务文件、包括文案、初稿设计、画稿、制版、录像/录音带、电子文件等。而乙方亦应将所有的媒介合约移交甲方。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执行,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终止协议; 4.甲乙双方若任何一方丧失继续执行协议能力,或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出诉讼,应在被诉讼方所在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应。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日 期: 日 期:
第四篇:品牌营销策划服务合同
品牌营销策划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就 2017公司全国品牌推广策划 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乙方将组织专项项目服务组,向甲方提供 品牌营销策划 服务。服务内容见附件(附件一:《营销策划项目内容清单》、附件二:《项目组名单》)。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策划的要求,提供客观、真实的相关资料和数据; 2.根据本协议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酬金; 3.有权了解乙方的工作进度和实施情况;
4.有权接收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及相关文件资料。得到双方书面签字认可后,有权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的申请权和所有权:
5. 要求乙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服务项目;
6. 按时确认和接受乙方完成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以书面形式签收; 7.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加盖印章的书面文件或由甲方授权人签名的一切文件及单据等,甲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为甲方创作的概念、意念、文体及图像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将无界限使用;乙方为甲方提供并经认可的所有方案、图象、文字、概念、意念等,乙方不得提供给他人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完成和交付每个阶段的工作成果,提供有效服务和支持; 2.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酬金;
3.乙方的策划和设计方案,如果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4.保护甲方所交付的一切工作相关物品,包括所有报告、文件、统计资料及其他材料,不得丢失、传播、泄密。5.由双方共同确定广告执行的第三方,乙方负责监督第三方的实施,并予以验收;乙方负责提供促销品、印刷品、POP、促销工具等的设计制作方案,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制作方并由乙方验收。
6.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产品、市场状况及相关信息后,应成立项目组为甲方服务;
7.乙方按照合同附件《营销策划项目内容清单》分阶段实施策划服务,服务内容所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严格保守;
8.乙方往返于陕西省境内工作地差旅费、伙食费自行负担,乙方每月到甲方进行项目沟通;
9.为了达到预期目标,乙方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进行专业培训(意识导入、团队建设、营销管理、销售技巧等);根据甲方需要涉及到特别提升培训项目,乙方负责向甲方推荐和组织专业培训机构实施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工作成果交付期限
1.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的交付地点、交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并由双方代表签署交结资料清单。甲方收到乙方的每个阶段工作成果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乙方接受咨询、答疑并进一步完善;
2. 每项工作成果的交付期限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根据每月双方签字确定 的排期执行)。
四、合同期限与任务
1.合同有效期自 2017 年 月 日至 2018 年 月 日止
2.甲方保证在合同期内,上海、北京、深圳、重庆 区域市场投放 叁佰 万元宣传费用、促销费用、整体营销费用(不含物料制作、形象代言人、媒体发布等费用)。
3.每月3日前甲方必须向乙方出具相关销售报表和财务报表,销量按甲 方每月提供的销售报表和财务报表计算,甲方不得隐瞒实际销量和投入费用,以作为后续策略参考,乙方有权对此进行督察。
4.在甲乙双方的每次项目讨论会上,双方需做好会议纪要,并经双方签字认可后备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付款方式 1.项目服务费为 1200000 元人民币(壹佰 万元人民币),乙方开具正式税务票。
2.首付: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首付给乙方项目服务费的50%,即人民币 600000 人民币(陆拾 万元人民币);
3.在项目进入辅导期前三个工作日内,甲方给乙方支付合同总额50%的余款,即 600000 人民币(陆拾 万元人民币)
4.甲方必须准时将所有费用转帐到乙方企业的基本户帐号(如下):
开户名:上海喜又喜攀广告有限公司
帐 号:***78 开户行: 华夏银行上海长宁支行
5.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向乙方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按照合同额的10%收取。
6.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服务表示认可,从合作开始的第三个月起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除合约除外)。
六、赔偿
1.经甲方确认实施的活动,若甲方提出变更或终止,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委托第三方未依甲方确认的内容执行,则由乙方负起责任,并向甲方赔偿。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做出违反法律和规定的行为。
3.根据甲方指示采取的行动,而对任何第三方产生纠纷或被有关部门处罚,由甲方承担责任。
七、保密
由甲方或代表甲方之人(必须具备法人委托书)提供给乙方并向乙方明示应加以保守机密之专业或其他资料,乙方将遵守下列规定,如有违反致甲方受到损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任何人、公司泄露前述资料及技术。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前述资料及技术等信息向第三方透露。
3.双方合同终止时,应即时将前述资料与技术、信息归还甲方。4.合同期内,乙方承诺不承接其它任何与甲方产品相似(同质)的企业,产品的同类服务。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甲乙双方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此协议,就本行业之惯例,甲方或者乙方需作一个月事先通知。乙方将于终止期限内收取所有甲方应付费用,如终止期后之刊物截稿期限仍在此期间内,有关刊物广告费用亦同时收取。
2.当协议终止及有关账目付清后,乙方将交回甲方所有服务文件、包括文案、初稿设计、画稿、制版、录像/录音带、电子文件等。而乙方亦应将所有的媒介合约移交甲方。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执行,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终止协议; 4.甲乙双方若任何一方丧失继续执行协议能力,或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出诉讼,应在被诉讼方所在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应。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日 期: 日 期:
第五篇:品牌推广
品牌推广
1、市场分析
(1)受众目标分析
①据绵阳市文化局调查,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为绵阳市高校消费水平最高的学院,远远超过西南科技大学、绵阳师范学院,以及绵阳各大高校。
②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男女比例为1:4,且大多数女生热衷于高端消费,潜在市场巨大。
(2)地理位置
①商业区覆盖了全部的学生生活设施,学生日常的饮食消费行为均在商业区,所有的平面广告均在显眼易观察处。据不完全统计:商业区每天的学生流动量可达到:1.8万;每个学生每天至少去商业区一次。
②商业区为社团、学生会宣传活动场所,与这些组织相对而言,商家宣传点更容易为学生所接受。
2、合作方式
(1)合作方案
①商业区摆点
我们为摆点商家提供场地、帐篷、桌椅、供电设施,以及人员,协助贵公司更为高效率的宣传活动。②宣讲会承办
我们提供教室,以及宣传活动,为贵公司提供一次在校对教师宣传的机会,包括企业文化、人员招聘等。③联系院级活动
我们帮助贵公司成为十周年校庆活动的赞助商,提升贵公司品牌形象。④商业区广告位宣传
包括食堂广告、商业区入口广告。⑤高校联盟
除本校的广告位以外,本校品牌的品牌推广可以辐射到其他高校。
(2)报价
品牌推广报价:
方案①:商业区摆点
1500/天,2000元/2天
方案②:本校宣传全套方案(摆点+宣讲会+院级活动赞助+实体广告)
1200元/天+实体广告费,1800/2天
方案③:全高校推广(本校宣传费用+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