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专业演出灯光音响系统设备合同书
渭浦高速专业演出灯光音响系统设备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陕西兴安金系统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合 同 书
二○一二年八月
甲方:
乙方: 陕西兴安金系统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达成协议、陕西兴安金系统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接(以下简称甲方)专业演出灯光音响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为明确双方责任,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专业灯光音响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工程。
二、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95985.40 元(人民币:玖万伍仟玖佰捌拾伍元肆角零分)。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30%的预付款,合计¥¥28795.62元(人民币:贰万捌仟柒佰玖拾伍元陆角贰分)。
3、设备进场(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经双方验收之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65%的工程款合计¥62390.51元(人民币:陆万贰仟叁佰玖拾元零伍角壹分)。
4、待质保期满(质保期壹年)甲方支付乙方剩余5%的工程款,合计¥4799.27元(人民币:肆仟柒佰玖拾玖元贰角柒分)。
四、工程报价清单
见附表1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根据合同付款条例按期支付工程款。
2.提供工具房给乙方管理、使用。
3.派专人负责施工中的协调工作。
4.提供完整的施工场地、水电设施,土建设施甲乙双方共同协调,必要时提供夜间施工的方便。
(二)乙方责任:
1.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消防安全等管理规定。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安装、供货。
3.合同内的任何改动及时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六、违约责任
1、双方必须遵守合同各项条款,如有一方违约应按《合同法》规定处罚违约金。
2、因土建或装修工程影响本工程无法施工时,其工期应按实际影响时间顺延。
3、本合同竣工后贰日内,甲方应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如果甲方无正当理由不予验收,工程质量即被视为合格,甲方应按合同有关条款支付乙方工程款。
七、工程的时间和进度
1、工期为自开工之日起至验收完毕,共15日。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可顺延工期:
①施工现场电源未接通,或障碍物未清除,影响施工;
②因甲方签约时未曾说明的施工限制而影响进度;
③甲方对双方签约认可的设计、配置提出改动而影响工程进度;
④在安装调试中停电6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1天以上;
⑤因甲方决策不及时而影响工程进度;
⑥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有关款项而影响工程进度;
⑦因不可抗力而延误工期。
3、工程中甲方对布线点进行增减,则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工程联系单。
4、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如因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他经甲乙双方认可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在官场无法完成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解决方法。
九、质量保证
1.本合同设备保修期为壹年。
2.消耗品不保修(包括烟雾油、电池、灯泡等)。
3.保修期内如设备自身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如因甲方使用不当、人为因素损坏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如:电压不稳等)则甲方支付原器件、配件成本费用,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十、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与正式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含附件及其它变更)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一式贰份,甲方执壹
份,乙方执壹份。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条款执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月开户银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四路支行 银行帐号:611011 540000 101393 户名:陕西兴安金系统集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年月日日
第二篇:音响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合同书
音响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协议
承建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达成协议,(以下简称乙方)承接(以下简称甲方)灯光音响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为明确双方责任,特订立协议条款如下:
一、工程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灯光音响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工程。
二、工程造价:
系统工程总造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整)。包括线材、设备、运输、安装调试。
(设备明细清单见附件)
三、付款方式:
1.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即支付乙方工程款工程总造价的 60 %,即人民币
元整(¥
元整)作为工程定金。
2.余款工程总造价的 30%,即人民币
元整(¥
元整),于安装调试后付清。
3.余款工程总造价的 10%,即人民币
元整(¥
元整),于安装调试后3个月内付清。
四、工程期限:
自甲方通知乙方进场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进行排线设计工程。等装修结束自甲方通知乙方
个工作日内进行送货安装调试,如因甲方或装璜进度原因影响乙方的系统安装进度,乙方工期顺延乙方概不负责。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根据协议付款条例按期支付工程款。
2.提供工具房给乙方管理、使用。
3.派专人负责施工中的协调工作。
4.提供完整的施工场地、水电设施,土建设施甲乙双方共同协调,必要时提供夜间施工的方便。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提供甲方的设备均是全新的、无缺陷的、与协议附表清单相符的合格产品。
2、乙方提供产品必须是双方约定,厂家生产的标准产品;暂没有标明产品必须是合格产品。
3.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消防安全等管理规定。
4.按期完成工程任务。
六、保修期限:
1.本协议设备保修期为三年,保修设备具体见设备清单。
2.消耗品不保修(包括喇叭单元、电池、话筒、保险丝等)。
3.保修期内如设备自身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损坏则甲方支付原器件、配件成本费用,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4.如甲方设备出现故障,乙方接到通知后在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8小时内解决未果,乙方及时提供替用设备,保障甲方正常营业。
5.保修期满后乙方继续对甲方系统设备提供同样维护及维修服务,并收取材料成本及基本费用。
七、违约责任:双方必须遵守协议各项条款,如有一方违约发生纠纷(违约金则按工程总款的5%计),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乙方所在法院管辖提起诉讼。
八、工程地点:
九、本协议(含附件及其它变更)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住所地:
住所地:
经办人:
经办人:
传
真: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期:
年月
日
日 日
第三篇:音响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合同书
专业演出舞台音响灯光设备、LED彩显屏
销售及安装工程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自愿承揽演艺厅音响、灯光及大型LED舞台背景彩色显示屏全部系统设备的配置设计和施工安装工程,为明确双方责任,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内容及地点:
演艺厅舞台演出所需的全部设备配置设计及施工安装调试工程(详见乙方设计的所有设备配置的明细清单附件)
二、工程造价:
本工程造价是乙方为甲方提供全部设备配置报价清单的折后合同总价(见附件的报价),为大写人民币:(¥:元)
三、付款方式:
1.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即支付乙方本工程总造价20%的工程款作为工程定金。
2.货物到达甲方工程所在工地,甲方按乙方设计全部音响、和灯光及大型LED彩屏的所有设备配置清单附件进行验收,全部验收合格后甲方应立即支付本工程总造价50%的工程设备款,乙方随即开始施工。
3.工程设备全部安装施工调试完毕,乙方通知甲方对本次工程进行全面验收,经甲方验收达到了专业演艺厅的全套配置设计的标准效果,甲方即结清本工程总造价25%的工程款,余下本工程总造价5%的未结尾款,作为本次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在甲方开业六个月后,一年内无质量问题即可全部结清本工程全部质保尾款。
四、工程期限:
自甲方通知乙方进场之日起 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排线设计工程。等装修结束后,甲方通知乙方必须在11个工作日内进行设备安装施工调试全面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三日内未对本工程进行验收,视同本工程验收合格。如因甲方装璜进度等原因影响乙方的工程系统安装进度,则工期顺延,乙方概不负责。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根据协议付款条例按期支付工程款。
2.提供工具房给乙方自行管理、使用。
3.指定专人负责本工程施工中的协调工作。
4.提供完整的施工场地、水电设施,土建设施甲乙双方共同协调,必要时提供夜间施工的方便。
5.甲方提供乙方施工人员食宿。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为甲方假日酒店演艺厅设计的所有演艺系统设备的配置完全达到演出舞台灯光、音响、LED彩色显示屏的专业效果等各项标准,提供甲方的所有设备均是全新的、无缺陷的、与提供给甲方的协议附件清单表全部相符,并全部都有出厂合格证的优质产品。
2、乙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是正牌厂家生产的各个规格标准产品;
3.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消防安全等管理规定,施工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自行负责及承担。
4.按甲方要求如期完成全部工程任务。
六、保修期限:
1.本公司负责终身质保维护。
2.消耗品不保修(包括话筒、保险丝等)。
3.保修期内如设备自身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损坏则甲方支付原器件、配件成本费用,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4.如甲方设备出现故障,乙方接到通知后在2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48小时内解决未果,乙方应及时提供替用设备,以此确保甲方正常营业。
七、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遵守协议各项条款,如有一方违约发生纠纷(违约金则按工程总款的5%/天计),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具有诉讼管辖权法院提请诉讼。
八、由乙方设计并提供的《室内PH5 LED全彩三合一显示屏方案》
《音响设备报价清单》《灯光报价清单》均为本工程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
账号:
签约地:
第四篇:演出合同书
演出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邀<乌克兰塞瓦斯托波尔“黑海”国立歌舞团>一行40人(外方35人,中方5人)来,为使晚会演出成功,双方订立如下条款:
一、乙方与2009年月日至2009年月日承接甲方场演出,演出费用税后共元人民币(元)。
二、晚会演出时间为100分钟。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甲方允许,不能私自在晚会进行录音录像。
四、乙方自备灯光音响。
五、甲方责任及权利:、为乙方提供文化部演出批文及有关演出的宣传资料。、负责晚会的演员邀请及晚会的编排、制作。、负责演出团体的组织管理工作。、支付外方国际差旅费和演出费、签证费。、负责演员到达乙方演出地交通费。
六、乙方责任及权利:、办理该晚会地方省、市、县文化局、厅演出批文、乙方确保按签约的场数演出,如果演出场数不够,按实际签约场数支付给甲方演出费。、临近演出时政府下令停演或其他原因停电,乙方必须支付甲方租车费、食宿费、交通费、管理费、签证费等,共计贰万元人民币。(共计20000.00元人民币)。另外甲方所收预付款不退。、负责支付甲方一行40人食宿费(一日四餐,二正二副,餐标每人每天80元人民币。宿:涉外宾馆或酒店,双人标间,有电视、电话,24小时有热水。)
七、双方责任及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妥当后,在乙方收到文化部批文时双方签订演出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后,由乙方办理地方(省、市、县)批文,如乙方需要甲方协助办
理由乙方支付费用。、双方鉴定合同2日内,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其余演出费甲方到达乙方后,演出前5小时一次性结清,由于结账延误演出时间,由乙方负责后果。、甲、乙双方任何单位由于安排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甚至造成演出不能正常进行,所有责任均有方案实际发生后果负责赔偿对方损失,索赔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整。
八、其他条款:、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演员为票房收入做任何义务宣传。2、此合同有效期随文化部批文时间有效、如果双方发生合同纠纷,首先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妥,可在甲方当地法律部门依法解决(不可抗拒力除外)。、本合同的复印件和传真件必须是在甲方收到预付款后生效。、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双方可另作补充协议。、以下为单位和代表人签章及签约时间,其余为空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约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演出合同书
演出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一、演出内容、时间、地点、场次:
1、甲方举办________________活动,由乙方承担本次演出任务。
2、演出时间定于:
3、演出地点:
4、演出场次:
5、演出彩排时间:
二、演出费用:
1、甲方需乙方提供舞蹈演艺成员共计_________人,表演舞蹈共计____支。
2、舞蹈演员出场费_________元场,共计费用_________元。
3、演出从_______至________的往返交通费由_____方负责。
4、演出总人数为_______人,在演出期间产生的当地住宿费由_____方负责。
5、演出人员在演出期间的当地餐费由_____方负责。
三、结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元,全部款项在______日内结清。
四、其它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上述议定事项履行自己所承担的经济责任与其它保证条件。
2、乙方有义务按双方议定的节目单内容高质量地完成演出。
3、甲方或任何第三方如需对演出进行录音、录像须事先征得乙方同意。甲方所照的照片及影像乙方可保留及存档,乙方保有最终解释权。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上述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影响演出的情况,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并承担乙方因此次演出产生的误餐,车旅,节目编排,服装租赁及演员劳务费用。
2、乙方如违反合同,擅自变更演出时间、内容,则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若乙方按演出合约规定完成演出任务,甲方不按双方约定的时间结清所有款项则甲方需承担演出总费用双倍的违约金。
六、互不承担责任:
1、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灾害等导致演出不能进行所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如有修改本合同的内容,以补充协议为准
八、争议解决办法: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