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代理收缴电费协议
代理收缴电费协议
甲 方:
乙 方:中国农业银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收缴电费事宜,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
1、制定代收款项办法,并支配代收款项。
2、确定代收项目、内容、范围、时间及代收对象。
3、在向乙方提供准确、必需的代收信息与范围的前提下,不承担范围内由于乙方过错所引起的纠纷的责任。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在乙方行开立基本帐户,专门办理代收资金结算。
2、每日营业终了,由甲方人员按照当天日报统计表,与乙方代收缴电费日终余额扎平相符后,由甲方填制进帐单,存入甲方帐户。作到当日款项当日进帐,当日款项当日扎平。
3、向乙方提供代理收缴凭证。
4、向乙方支付手续费。手续费标准按代理业务金额的 % 计算。甲方向乙方支付手续费的时间 ,方式为.第三条 乙方权利
1、要求甲方开立代收帐户,专门办理代收资金结算。
2、向甲方收取代收款项手续费。
3、根据甲方提供的代收范围办理业务,对范围外引起纠纷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4条 乙方义务
1、提供符合代收条件的营业场所,配备必须的专职人员办理代收业务。
2、按日向甲方提供当日代收明细,并配合甲方做好对帐工作,配合甲方将所收款项存如甲方帐户。
3、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甲、乙双方协商范围内的缴费对象。
第五条 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2、由于一方没有履行协议,另一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变更、解除或终止。
(二)符合本协议规定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条件的,需要变更、解除和终止时,应采取书面形式。在变更或解除协议没有达成并生效前,本协议仍然有效。
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有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8条 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条 提示
乙方已提请甲方注意对本协议各印就条款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协议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二篇:电费收缴管理
浅析农村电费收缴管理工作现状及发展前景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全社会用电量快速增长,用电客户数量大幅增加,对用电服务的需求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同样,对电力缴费方式也提出了多样化要求。为了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需要,供电企业必须不断改进缴费模式,拓展缴费渠道,积极推广新型缴费方式,引导电力客户采用新型缴费渠道缴费,从而形成一个全面的、多样化的电力缴费渠道。
关键词:电费收缴管理 现状 前景
电费收费渠道是供电企业销售电能、获得收入的渠道,电费缴费的方式层出不穷,在优化缴费渠道的同时,供电企业自身的规范性秩序是整体实施的根本,笔者以庄浪县农村电费收缴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例,简单谈下未来农村电费收缴管理工作前景。
一、农村电力缴费渠道的现状
传统的缴费方式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客户缴纳渠道少、缴费效率低,对供电企业的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并损害了企业经济效益。其主要问题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传统的坐收方式效率低下。由于营业网点有限,客户缴费时间、地点较为集中,大量的现金缴费促使营业网点的压力大幅增加,缴费效率进一步降低,致使客户的排队等待时间过长,影响服务质量。
(2)银行、缴费点代收业务难以达到预期服务要求。如果与银行合作,采用银行柜台代收的方式缴费时,由于电力缴费业务与银行自身的业务存在一些冲突,给银行造成一定的不便,大多银行没有电费代收的积极性,同时银行的自身业务优先的处理模式往往会导致客户的不满,违背了方便客户缴费的初衷,在客观上影响了客户缴费的积极性,可能会进一步降低客户的用电需求。除银行外,其它缴费代收点也多存在同样问题。
(3)农村走收方式工作量大,存在资金安全风险。目前,部分农村地区仍采用走收方式收缴电费,走收形式的存在主要是因为农村用电客户与供电营业厅、银行等缴费网点的距离较远,或是长期养成的习惯,需要抄表员或农村电工上门收取电费,然后统一上交到供电营业厅进行结算。这种方式工作量大,资金安全性风险高,客户缴费与销账不同期,难以保障客户的利益。
由此可见,当前供电企业急需拓展新的缴费渠道,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提高客户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供电企业自身形象。
二、农村电力缴费渠道发展方向
(1)整合社会资源,搭建一体化代缴费平台。本着互惠、合作、多赢的指导思想,联合当地各商业银行和公共事业经营公司,对现有各家商业银行的代缴费业务系统、业务网点、银行自助机等资源进行整合,共同搭建业务规则统一、操作规范、联网通用的代缴费平台,最终达到增加网点,方便广大客户缴纳电费的目标。
(2)利用网络资源,拓展缴费渠道。伴随网络的发展和应用提升,网上银行、支付宝、微信等网络缴费方式也不断推陈出新,从而进一步丰富了缴费方式,让客户缴费更加方便、快捷。
(3)推广自动划拨业务,发展智能缴费方式。由国外典型地区经验看,自动划拨缴费、银行代扣等智能缴费方式仍是后期发展方向,这种智能缴费方式不仅方便快捷,而且不用担心忘记缴费等问题,应是客户缴费的首选方式。
三、多渠道缴费模式优化策略
用电客户类型的增加,带动了客户需求的增加,金融业和网络的快速发展,使电力缴费渠道产生了巨大的变化。供电企业在充分认识到建设电费缴纳渠道重要性的基础上,通过渠道整合方式,将传统模式的坐收、走收与银行代收代扣、POS终端自助收费、网络自助收费、充值卡预售等结合起来,同时根据所辖区域的特点,对已有的电力缴费渠道进行必要优化,建立适应自身特点的电力缴费模式。
(1)积极推广银行代扣、电子托收等自动划拨缴费方式 对于能保证足够账户余额的客户,居民用户银行代扣和非居民用户银行电子托收是最佳缴费方式,电力客户、银行和供电企业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客户保持账户余额足够的情况下,每月电费发行后将自动进行电费划拨,免去客户排队缴费、忘记或逾期缴费的烦恼,使客户缴费更加方便快捷、准确安全。
(2)加大预付电费缴费渠道推进力度
对于不能及时了解账户信息,或是账户余额不稳定的客户,供电企业可以建议客户采取预付电费的方式进行缴费,也就是根据客户日常用电量预存几个月的电费,如果本月电费忘记缴纳,也可以通过预存的电费避免因为欠费停电给自己的生活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预付电费推广过程中,为了改变客户缴费习惯,供电公司可以通过开展预交费送礼品、季度抽奖等激励措施,来加大预付电费缴费的推广力度。对于预付电费不足的用户要及时提醒,可以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及时提醒用户,同时将当月的用电量和电费信息一并告知给用户,方便客户缴费,提高客户满意度。
(3)有针对性拓展代缴费平台和自助缴费渠道
供电企业可利用自身优势,联合公用事业单位、银行或其它有意向单位,搭建电费代缴费平台,从而增加缴费网点,方便客户缴费。加强与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运营商合作,开通手机自助缴费功能等,提供多种缴费渠道,让用户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缴费方式。
(4)利用移动POS机,减少走收缴费风险
POS机移动缴费终端的产生给消费带来了方便,同时具有许多优势,例如:投入成本低、体积小、发便操作等特点,将其充分利用可以充当一个小型的移动营业厅。尤其是对于农村地区、较为偏僻的居民区来说是个极为方便的电力缴费渠道,不仅仅解决了用户缴费困难的问题,也减少了走收导致的资金风险,同时对于营业厅来说也减少了现金收取的缴费压力,是值得农村地区推广使用的缴费措施。
(5)大力宣传、推广新型缴费渠道
目前供电企业推出的电费缴费渠道种类繁多,例如:坐收、银行代收代扣、便民缴费、手机缴费、POS机刷卡消费、网上自助缴费、银行终端自助缴费、电费充值卡缴费等等,这些电力缴费方式中,仅有一部分传统缴费方式为人们所熟知,更多新型的缴费方式还未被广大电力客户了解,因此供电企业应加大新型缴费渠道的宣传力度,在居民社区、广场等人流量集中的地方举办大型宣传活动,或者利用媒体、网络等形式,将新型电力缴费渠道广而告之,以此加强宣传力度,加大宣传范围,达到改变客户缴费观念的目的。
(6)加强内部管理,健全电费清缴制度
在优化缴费渠道的同时,供电企业自身的规范性秩序是整体实施的根本,因此加强供电企业的内部管理是电力缴费渠道优化的重要基础。供电企业应建立健全电费清缴制度,规范电费清缴人员行为,明确催费、欠费停复电流程,避免出现催错费、停错电等问题。
结束语
拓展缴费渠道,改进缴费方式不仅是用电服务的需要,对电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供电企业应加快促进电力缴费渠道的完善,加大多渠道缴费方式的宣传和推广,在有效提高客户缴费效率,提升客户满意度的同时,实现了企业自身效益的持续增长。
参考文献:
[1]田鹤.电力多渠道缴费理论及缴费模式优化策略分析[J].科技创新导报,2012。
[2]王蔚,王文,樊爱军,等.电力多渠道缴费理论与最优化缴费模式研究[A].2011年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年会论文集[C].2011。
[3]邝静.关于电力缴费渠道建设的思考[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4。
第三篇:电费收缴模式汇报材料
通许供电局电费收缴模式汇报材料
供电服务延伸到千家万户,电费收取涉及到千家万户。电费回收既是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环节,又是不断提高经营水平的关键节点。切实做好电费回收工作,是供电企业搞好客户服务与加强企业管理的迫切需要。近年来,随着我局服务理念的转变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广大用电客户在电力消费各个环节中产生了更多的需求意愿,体现在电力消费环节是交费方式更便捷化的渴望与期待。
而一直以来我局缴费方式比较单一,主要是供电所营业厅坐收和供电人员走收,由供电所人员回收的电费再到乡镇邮政所、信用社或县城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进行汇存局电费账户;同时仅有县城几家用电量较大的大工业用户直接将电费存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的供电局电费账户。然而由于供电营业窗口数量偏少,覆盖人群有限,成为制约电费回收工作的瓶颈;而传统的走收收费方式由于没有信息网络的支持容易发生服务质量事故,存在一定的资金风险和人身安全风险,同时由于人手少、工作量大,电费回收周期长、效率低。
基于以往传统收费方式的局限性和存在的种种弊端与不足,前两年我局积极拓展新的收费模式,我们在几个供电
所选了几个供电台区偿试着推行了邮政代收方式的电费回收模式。开始时经过多方面的努力和协调,通过几个月的运作,也逐渐显现出了良好的效果和优势,但后来由于MIS系统升级,要与省公司体统对接,需要做接口,再加上在应用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大顺畅之处,因此,该种收费模式在几个台区试点运行几个月之后也暂停了。
但近两年来,电费回收难的问题日益突出,一些无法收回的陈欠电费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我局的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因此,逐步拓展实施新的、更加灵活便捷缴费方式、拓宽电费回收渠道,为广大电力客户提供方便、快捷、实用化程度较高的交费方式,是我们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必然选择。
日前,通过对农电整体素质三年提升工程的贯彻实施,在2012年,我们计划开展五种新的收费新方式:(1)银行代扣收费;(2)银电联网缴费;(3)银联pos机缴费;(4)自助缴费机;(5)IC卡(存折)预付费。同时,我们也要向兄弟县局学习新的、先进的收费模式和方法,至此,探索“十分钟缴费圈”工程,提高电费回收效率,降低资金风险,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通许县供电局2012.3.8.
第四篇:电费结算协议
电费结算协议
甲 方:(供电方)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费结算账户:
电费结算户名:
电费结算账户:开户行:
账 号:
乙方:(用电方)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费结算账户:
电费结算户名:
电费结算账户:开户行:
账 号:
为了保障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保证电费及时足额收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及有关配套管理办法,在签订《供用电合同》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标准的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计算电量电费。
二、乙方按照国家批准的电价及有关政策计收电费。(逢电价调整,以有关文件为准)。
三、乙方每月 15 日按约定的抄表时间与甲方共同定期抄录关口表计(节假日不顺延)。乙方在每月 30 日前将当月电费金额以 通知单(电话/电传/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甲方,甲方确定联系人,联系电话。甲方在未按时接收到信息或传真通知情况下亦可向乙方进行电话查询,乙方必须准确告知。
四、甲乙双方电费结算分界点为双方在分界点依据国家标准安装的关口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计算乙方电费。
五、甲方应在乙方提供通知单后两个工作日内开具好电费发票并送达至乙方XXXXX供电所,乙方在收到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电费转账。
六、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缴费方式按期交付电费,不得无故拖欠、拒付。
七、甲方因故需要中止供电时(不可抗力因素及上级电网突发故障情况除外),甲方应按下列要求事先通知乙方。
1.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需要停电时,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或进行公告;
2.因供电设施临时检修需要停止供电时,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或进行公告;
3.发供电系统发生故障需要停电、限电或者计划限、停电时,甲方应按确定的限电序位进行停电或限电。但限电序位应事前公告乙方。
4、引起停电或限电的原因消除后,甲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恢复供电,无法在一个工作日内恢复供电时甲方应向乙方说明原因。
八、甲、乙双方如变更户名、银行帐号或其他用电事宜时,应提前五天书面通知对方。如一方未及时通知对方,造成电费核算错误或电费延期交付,由责任方承担有关责任。
九、未尽事宜按《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及国家颁布的配套办法办理,达成协议的,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因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按照《供用电合同》的约定处理。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自乙方解决自有电源并结清电费后自行终止。
十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篇:电费结算协议
电费解缴协议
供电人:公司
用电人:
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有关条款,及《**************文有关规定,经供、用双方协商对电费结算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1、供电人每月__日抄表,用电人安排人员配合,每月__日前用电人按照电费发票金额向供电人付清当月电费,供电人提供当月发票。
2、按照用电人现有用电水平,用电人每月__日前(遇节假日不变)向供电人预付下月电费______。
3、如用电人用电量增加或减少时,预存电费金额作相应调整。
4、用电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用电人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再按照供用电合同中约定方式解决。
5、如用电人在约定时限内未缴清当月电费和预存下月电费,供电人将在次日采取停限电措施。
6、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7、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协议到期后,如双方供、用电关系存在且未续签或重新签订协议,本协议继续有效。
供电人(盖章):用电人(盖章):
供电人(签名):用电人(签名)::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