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上海生育保险领取条件及流程
如何领取上海地区生育保险金?
领取地点: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直接到就近的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手续(失业人员、参加农保的从业人员仍需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领生育保险金需要携带的证件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本人身份证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 即出院小结, 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
(5)医院出具宝宝 “出生证明”,全国统一的(6)活期储蓄卡(女方实名制卡):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汇。
(7)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8)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9)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10)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11)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
申领手续中的具体操作问题说明:
1、申领者提供了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可以不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
2、提供了《独生子女证》,前两证就不需要再提供。
3、如果一方或双方为单位集体户口,不需要提供户口簿,但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警署出具的户籍证明。
4、男方为现役军人,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来替代其户口簿。
5、外籍人员、外省市户籍人员,不需要提供户口簿。但须在申请表的相关栏目中填写清楚。
6、计划内生育第二胎的申领者,提供的“生育批准证明”,各中心核对后进行复印,原件应退还给申领者本人。
7、对于再婚、流产人员,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仔细的审核,如提供的材料齐全,各中心应予以操作,如在审核中遇到疑难问题,可与区计生委取得联系。最后还会有区计生委进行把关,如查出有重复享受的人员,按原规定进行处理。
生育保险金领取过程
直接就进到各区县社保中心(周一至周五 9:00-11:30;1:30-4:30)领取,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以上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填好后领一个号码,等叫到号码后去相应的窗口办理。工作人员会审核你的资料,之后算出生育保险金的金额,大约两个星期后钱就会汇入帐户。
生育保险金计算办法:
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生育医疗费补贴是统一的3000元。缴费基数每个人都不一样的,按照缴纳的医疗保险基数算的,有上限的,上限是7300 多一个月吧!就是最多也就是大概
7300*4.5 3000(医疗补贴)。产假时间,正常是3个月,晚育(25岁以后)加1个月,剖腹产再加半个月。例如我的缴费基数是2520,因为是剖腹产,所以产假4个半月。所以她领到的总金额就是2520×4.5(剖)+3000=14340元;如果是顺产的,总金额=缴费基数*4(顺)+3000
生育生活津贴的享受期限: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除了按正常的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外,还可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生育妇女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为: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问:从业妇女在生育期间是否还须缴纳社会保险费?
答:从业妇女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间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从业妇女个人缴纳部分由其所在单位代扣代缴。从业妇女领取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扣除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低于本市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足。
按本市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在规定的享受期限内适逢本市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的,可按新的标准执行。
Q:交综合保险的有生育保险金的吗?
A:没有生育保险金的,因为没有交过生育保险金,而生育保险金是用人单位为职工(本市户口或有引进人才类型的居住证的人)按照前一年该职工的年工资总额的0.5%交纳的,除了本市户口或有引进人才类型的居住证的人外的。
上海市社保机构地址电话
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地址:中山南路865号6楼电话:63689900 上海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地址:中山南路电话:63673001
上海各区社保中心地址电话一览
浦东新区社保中心地址:浦东南路3993号电话:12333
徐汇区社保中心地址:徐虹北路80号电话:12333
长宁区社保中心地址:定西路1016号9F 电话:12333
普陀区社保中心地址:武宁路1032号电话:12333
闸北区社保中心地址:沪太路711号电话:12333
虹口区社保中心地址:曲阳路179号电话:12333
杨浦区社保中心地址:江浦路736号电话:12333
黄浦区社保中心地址:新永安路9号电话:12333
卢湾区社保中心地址:中山南一路535号1楼电话:12333 静安区社保中心地址:武宁南路211号电话:12333
宝山区社保中心地址:友谊支路238号电话:12333
闵行区社保中心地址:莘北路385号电话:12333
嘉定区社保中心地址:博乐路69号电话:12333
金山区社保中心地址:朱泾镇健康路271号电话:12333
松江区社保中心地址:人民北路荣东路口电话:12333
青浦区社保中心地址:公园路200号电话:12333
南汇区社保中心地址:惠南镇城西路61号电话:12333
奉贤区社保中心地址:南桥路262号电话:12333
崇明县社保中心地址:城桥镇人民路207号电话:12333
第二篇:上海市生育保险领取流程
◆办事项目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办理机构
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
◆办事依据
1.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3号);
2.《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沪劳保福发(2001)58号); 3.《上海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沪劳保福发(2002)18号);
4.关于简化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程序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003)22号)。◆申办条件
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均可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自由职业人员、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4.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与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5.参加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招用的本市户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其所在单位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
6.参加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具有本市户籍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申请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汇局其中之一); 6.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①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②对于外省市户籍的生育妇女,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生育的证明;
③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④对于男方为军人的,需携带《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需携带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办事程序
1.符合办理的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相应《核定表》一式二份,本人或被委托人签名确认,《核定表》本人或被委托人和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2.材料不全,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并打印《业务登记回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待补全材料后可凭《业务登记回执》及完整的材料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3.不符合办理的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告知不能办理的原因,并将全部材料退还。◆办理期限 当场办结。◆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办表格
本人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单》(申领6)。
1、关于生育保险金(电话:12333)与你的缴费基数有关系
上个月的缴费基数×月份+3000
具体计算方法:
1、不是晚育,顺产: 2892×3+3000=11676元
2、不是晚育,刨腹产: 2892×3.5+3000=13122元
3、晚育,顺产: 2892×4+3000=14568元
4、晚育,刨腹产: 2892×4.5+3000=16014元
另外,2892元是最低生育生活津贴基数,如果单位缴纳基数比2892元高,还是按照实际缴纳社保基数的来。
举例说明:如一从业妇女上一月工资性收入为10000元人民币,高于本市月平均工资300%,即高于 9876元人民币,则按规定其最高社保缴费基数是9876元人民币,则其生育生活津贴的发放数额为每月9876元人民币×按规定应该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不足部分的每月124元人民币应由企业自行解决。
2、分娩用医保(电话:962218)
仅现分娩费用,自己先支付1500(现金或拉卡),剩余部分,按国家85%,个人15%,个人15%部分可以使用自己医保卡中的余额(去年以前的余额,今年的金额不算),85%部分,医院会直接跟社保结算。
个人支付计算方法:
1500+剩余部分×15%,其中15%部分可以使用自己医保卡中的余额。1.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单(可以到社保中心区领)
上面就是一些个人信息,姓名,住址,工作单位,配偶的工作单位,小朋友的名字等。
2.已参加本市城镇保险或小城镇保险的生育妇女的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代身份证要正反面复印。3.医院开具的《生育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写好夫妻双方姓名及双方的户籍地址。
4.生育妇女双方户口簿,户口簿要复印第一页(就是有派出所公章的一页),还有夫妻双方姓名的一页;
集体户口,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 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生育妇女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必须复印双方姓名及有身份证的那一页。
6.生育妇女本人实名制活期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是存折的话,只要复印存折的账号一面;是银行卡的话,需正反面复印,要求签名档完整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持卡人姓名,银行账号及身份证号码
下列银行卡折可用:
工商银行:活期账号(账号必须是1001开头,9-10位必须是01)灵通卡(账号必须是955880,955881,622200开头,第7-10位为1001)灵通卡e时代(账号必须是955882,622202,622203开头,第7-10位为1001)理财金账户(账号必须是955888,622208开头,第7-10位为1001)上海银行:活期账号(账号第11位为1)
邮政储汇:邮政储蓄账户账号(账号必须是6029开头,第10位必须为2)
农业银行:借记卡(账号必须是9559,6228,10303991110开头)信用卡(账号必须是49102800,53591800开头)活期存折(账号必须是09开头)
浦发银行:东方卡(账号必须是843012,984301,984303,9802,622521,622522,622517,622523开头)存折
中国银行:借记卡(账号必须是6013,45635108开头)招商银行:老卡(账号必须是0021开头)
银联卡(账号必须是955550021,622580021,62258821,622588021开头)
农村商业银行:存折(账号必须是32开头)
民生银行:民生借记卡(账号必须是41559902,62262202开头)建设银行:个人活期存折(账号必须是121开头)其实综合上面的,就是一定要是上海的本地卡。
7.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需携带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8.非本人办理,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或士兵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要正反复印)其他注意事项
1.申领生育保险可至就近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就是说不是户籍所在的也可以)
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地址电话 黄浦:新永安路9号63733396 卢湾:中山南一路535号63042372 虹口:曲阳路179号65080233 静安:武宁南路211号62312106 长宁:天山路38号52060415 闸北:沪太路711号56060415 徐汇:徐虹北路80号64476710 普陀:武宁路1032号62542330 杨浦:江浦路766号65897172 宝山:吴淞淞兴路309号56848822 闵行:莘庄莘松路385号64920165 金山:石化卫零路357号57966423 崇明:人民路207号59621141
奉贤:南桥镇人民南路501号67116318 浦东:浦东南路3993号50879104 松江:荣乐中路248号57716059 南汇:惠南镇城西路61号58023399 青浦:公园路200号69717104 嘉定:博乐路69号59529817
2.对于外省市户籍的生育妇女需提供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的人口计生部门盖章,属于“计划内生育”的证明(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XX市婚入流动人口生育联系卡”)或《独生子女光荣证》 3.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需要有医院盖章)和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4.对于在港澳台及境外生育的妇女,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或诊断报告(需要有医院盖章或医生签名)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
5.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用标准A4纸复印,其中《生育医学证明》需单独复印
6.所有提供非中文内容的材料需至相关资质翻译公司翻译并盖章。7.其他未注明情况可以到柜台咨询或致电12333电话咨询。
第三篇:上海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及流程
上海市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流程
◆办理机构
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所需材料见附件1)
3.在本市生育的,需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携带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出院小结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其中之一);
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生育金计算
单位上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3000元医疗补贴
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样表).pdf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pdf
Wanghuihui2015.09.15
附件1
《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办理流程
◆办理机构
居住证上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注:办理此文件产妇必须办理上海市居住证)
◆申请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产妇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5.小孩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本市生产出具“医产证明”,外省市生产出具“出院小结及病例”
7.一孩服务登记证(先去居住街道办理此证(具体材料咨询街道办事人员),在办理计划生育审核表)
Wanghuihui2015.09.15
第四篇:生育保险津贴领取
生育保险津贴、晚育津贴申领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发生生育后,或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发生生育且符合晚育条件的,可由用人单位办理此事项。
二、业务经办流程
1、用人单位持相关材料及《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到区 社保中心基金支付科进行申领;
2、用人单位于次月中下旬收到生育津贴款项后须及时支付至申领职工本人,并留存相关凭证。
三、业务办理需提交的材料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简称《登记表》);
2、《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相关部门认定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业务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
2、业务办理岗位:基金支付科;
3、需提交的材料需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4、需填写的各类表格可到基金支付科领取,或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专区进行下载。
第五篇:上海生育金领取
生育基金的领取
领生育基金申领需携带资料:
办理地点在就近的社保中心就行,不需要在户籍所在地的。可打电话12333或上网查询。
一、您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所需材料,非常重要
1、填写《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社保中心领取
2、生育妇女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非《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面写上夫妻双方的姓名、户籍地址、所属街道(出院时候医院会给的,一式两联,一联办生育保险用的,一联给单位请假用的.要那张黄色的)
4、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和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复印有双方姓名及身份 的一页,户口簿复印第一页及夫妻双方的两页。)
5、生育妇女本人的活期实名制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具有转帐功能的软卡)指定银行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上海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汇
6、生育妇女委托家人或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在职职工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月平均工资。本人上一月平均工资超过上一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上海2008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292元),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如果你的工资是 8000的话 没有超过 3292×3=9876 所以顺产申领的总额包括:
1、生育医疗费补贴: 3000元
2、生育生活津贴: 8000×4=32000元
难产是乘以4.5如果你的工资是 10000的话 超过 3292×3=9876 所以顺产申领的总额包括:
1、生育医疗费补贴: 3000元
2、生育生活津贴: 9876×4=39504元(难产是乘以4.5 =44442元)
注:其实具体你可以领到多少钱,他们会根据你的身份证号码查到的,根本不需要自己计算的。
二、申领生育保险按就近方便原则:(浦东区有4个点,所以可以查下是否自己所在区有多个
点可以领取)
单位名称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闵行社保中心莘松路385号20110012333 浦东社保中心浦东南路3993号20012612333 徐汇社保中心徐虹北路80号20003012333 长宁社保中心天山路38号20033612333 普陀社保中心武宁路1032号20006312333 闸北社保中心沪太路711号200072
虹口社保中心曲阳路179号200081
杨浦社保中心江浦路736号200082
黄浦社保中心陆家浜路265号200011
卢湾社保中心中山南一路535号200023
静安社保中心武宁南路221号200042
宝山社保中心淞兴路309号200940
嘉定社保中心嘉定镇博乐路69号201800
金山社保中心石化卫零路357号200540
松江社保中心荣乐中路248号201600
南汇社保中心惠南镇车站南路10号 201300
奉贤社保中心南桥镇人民南路156号201400
青浦社保中心青浦镇公园路200号201700
崇明社保中心崇明人民路207号202150 12333 12333 12333 12333 12333 12333 12333 12333 12333 12333 12333 12333 12333 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