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签订劳动合同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什么区别
签订劳动合同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什么区别?
一是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人力资源部门颁布的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规章。就业协议适用《合同法》和教育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的政策。
二是适用主体不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符合国家的法律、政策和法规,无欺诈、胁迫等手段,经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即生效。就业协议目前除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外,还有学校参与。在有些特殊的地区或特殊的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也会要求参与。
三是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内容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比较详细。就业协议的条款比较简单,主要是毕业生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的情况,愿意在规定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如实向毕业生介绍本单位情况,同意录用该毕业生等。
四是适用的人员不同。劳动合同可以适用与各类人员,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要有劳动能力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经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一经录用都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只适用与高校毕业生。
五是签订时间不同。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找工作过程中落实用人单位后签订的,就业协议的签订在学生离校前。劳动合同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订立的,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工资待遇、住房等方面有事先约定,可在就业协议的约定条款中注明,附后补充,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时对此内容应予以认可。
第二篇: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的一种书面合同。其内容主要体现毕业生情况和意见、用人单位情况和意见及学校意见,其协议约定仅指学生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去工作的一份书面合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鉴证部门是各级县、市人事部门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依据《劳动法》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其中载明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等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鉴证机关是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就业协议仅仅是确立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更进一步确立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毕业生千万不要认为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就万事大吉,应注意报到后及时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了更加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毕业生可在签订就业协议时了解劳动合同的内容,尤其是工作年限和待遇等条款,毕业生也可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也不可忽略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因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是通过各级人事调配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来落实的。毕业生持学校发放的《毕业生报到证》和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所属县、市人事局办理报到手续,此时的毕业生具有干部调动性。否则,毕业生就不具备干部调动性,对今后的技术职称评定、晋升、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年限等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第三篇:《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全国人力资源实务岗位培训项目管理中心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HR顾问提醒广大应届生要注意:
1、《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 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第四篇: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注意事项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注意事项
各基地:2014届应届毕业生三方协议书已经寄出,请注意查收。协议书编号对应唯一学生,编号在群共享下载。此外请注意:
1、保研学生协议书已经收回;
2、个别学生已经单独领取协议书;
3、请务必和学生强调签约需谨慎,一旦造成违约学校有处罚,申领新的协议有诸多限制,甚至不予补发;
4、协议学生本人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5、就业推荐表通过审核的就可以自行打印。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自己保管,原则上丢失不予补办(务必注意)。
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用黑色碳素笔或蓝黑色钢笔填写,不许涂改。“培养方式”一栏填写“统招”,“学制”一栏填写“四年”,学历一栏填写“本科”。“专业”一栏必须严格按照学校下发的专业名称填写,直接填写专业,不允许填写专业方向。
3、学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务必真实。
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先由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加盖公章,而后由院系审核盖章,最后由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加盖公章。
如用人单位必须要求校方先加盖公章,学生必须与单位核实三方协议上扣蓝色字样章的具体信息,并规范填写用人单位名称和信息。校方先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如发生丢失情况,学校不予补办。
5、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与就业协议签订(指解决正式编制)。
(1)民营企业、市属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后必须加盖用人单位所在市市级人事局公章。公有中小学接收毕业生,必须加盖市级教育局公章;民营学校,一般加盖市人事局公章。
(2)省内中央直属、省属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银行,公司等),如单位有独立人事权,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即可;如单位无独立人事权,加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3)北京市接收非本地生源毕业生,若要求打印报到证,毕业生户籍、档案调入北京市,签订就业协议后,必须提供中央直属单位或北京市人事局接收函。上海、天津、深圳、广州、杭州、南京等城市,接收非本地生源毕业生,若要求打印报到证,毕业生户籍、档案调入该市,签订就业协议后,必须提供市人事局接收函。省外其它城市接收非本地生源毕业生,签约办法一般与上述省内相关规定相同。
(4)学生信息、个人信息必须填全
(5)保研的、考取研究生者、不能毕业的不填写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6)三份协议书:全部扣章后用人单位一份、本人一份、交学生科一份。
(7)未尽事宜请与学生科0351-3924613联系。
学生科2013-10-23
第五篇: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1、毕业生基本情况栏填写:内容要齐全,其中:培养方式填“非定向”,毕业时间填“2012年7月”。
2、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栏,由用人单位填写,内容要齐全无误。
户口迁移地址栏:北京生源不填写,非北京生源注意:
(1)、签约单位与入学前家庭户口所在地一致的填写详细地址后,注明回原籍。
(2)、签约单位与入学前家庭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需要写明详细地址。
3、学校基本情况栏,由毕业班班主任填写: 学校名称: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联系人:赵岩
联系电话:69591393
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路甲一号 邮政编码:1011184、毕业生意见栏,由毕业生本人填写“同意”后签字,落时间。
5、用人单位意见栏,盖章要求:
(1)、有独立人事权的单位,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无独立人事权的单位:
A、国有企业(非派遣员工)、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盖本单位公章,并在右侧加盖上级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公章。
B、非国有制经济体(三资、民营)盖本单位公章,并在右侧加盖单位所在地区地市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人才服务中心公章,人才服务机构公章。
6、京外生源在京就业的,除就业协议书签约盖章外,还需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局)进京接收函,否则签约无效。
7、京外生源在异地就业(不含在京就业),除就业协议书签约盖章外,还需要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函,省(自治区)地市以上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函或大中专毕业生接收章,否则签约无效。
8、毕业生所在系意见栏,由各系学工副主任签字,并盖所在系公章。
9、以上条件有一条不符合要求的,均认定为无效协议。
就业指导办公室
2011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