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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网络营销销售代理合同简易范本——沙玛阿迪营销实战培训资料[合集五篇]

产品网络营销销售代理合同简易范本——沙玛阿迪营销实战培训资料[合集五篇]



第一篇:产品网络营销销售代理合同简易范本——沙玛阿迪营销实战培训资料

产品网络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在网络B2C领域代理销售甲方的品牌系列皮带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一)方的独家代理经营权。

(二)乙方违反甲方有关产品销售价格规定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

(三)调整。

甲方的义务:

(一)(二)3第2天发出货品)。

(三)7

(四)(五)(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一)甲方为拓展品牌在市场上的营销,同意乙方在网络B2C领域经销甲方的品牌系列产品。乙方可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建立完善的销售网络,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推广和销售工作。

(二)乙方享受甲方产品市场统一价的(三)双方结算价单品单独核定。以附件形式出现。

(三)合同期满,乙方应享有同等条件下的合同签订优先权。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零售价不得低于其它甲方实际所有销售渠道的批发价,如有特殊原因(如促销、旧款、季

末打折等),可与甲方协商解决。

(二)乙方进行的是甲方产品B2C领域的特许经营,有必要充分了解甲方的企业发展方向、经营方式、产品。

(三)乙方有必要及时反馈市场信息和产品销售情况,并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意见。

三、付款方式:

经双方友好协商后确定由甲乙双方每周对账结算。如遇退货跨周,在下一周对账时扣除相应数额。

四、质量问题和销售职责:

(一)在保质期内,产品质量问题,质量缺陷明显,由甲方负责并及时处理此类问题,乙方应积极配合协助解决此类问题,其中发生所产生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二)五、其他事项

(二)本合同有效期暂定为贰年。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签字)________

签署日期

第二篇:[沙玛阿迪]营销策划人的进化成长阶梯

营销策划人的成长境界

沙玛阿迪

很多朋友都问我怎样才能做一个优秀的策划人?

想做一个优秀的策划人,首先要具备“四个足够”:有足够的学习兴趣扩展你的知识面,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支撑和扩大交际圈;有足够的可塑性拓展专业领域涉足范围;有足够的敏锐把握能力做到触类旁通。留心社会发生的每一件事,陶冶自己的情趣爱好,培养独立的人生观,和个性化的价值观。了解各个阶层各种群体的现状及需求,了解各种商业模式、商品知识、市场规则、行业规律等常识性原理。

策划的价值核心是“为不可能创意可能”!如果要做商业运作方面的策划,还要有高超的社交手段,独特的商业理念,敏锐的商业灵感捕捉能力,你拥有了这些,就具备了做一个优秀策划人的潜质。

另外提醒一下,如果你是认为策划是赚钱多又不用干什么活就能赚钱的职业,那我劝你趁早打消这个念头。策划一个活动也好,一个广告策略也好,一个商业模式也好,都是需要大量的资料、知识、综合分析等多方面的能力培养积累,而且这种积累没有固定的途径,需要大量的时间做“实战”操练。

无论是广告人、营销人、公关人,还是一个企业的市场部、策划部、营销部的智囊、军师、甚至参谋长。自入行第一天起,我们都期望做出轰动性、爆炸性的方案,都期望任何方案都能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但这只是一种愿望,作为一个真正的营销策划人,必须经过神化论、经验论、进化论三个阶段的成长历练,才能达到策划之巅。

刚刚步入营销策划行业的人,一般都是刚入职不久,并借着个人的学习能力,看过一些营销案例或者是看过几本营销大师的书,就被书里的成功案例所深深吸引,为营销大师的思想所神往。

这个时候的营销策划人,基本上处于虚幻的感觉,对营销大师的著作和思想更是到了顶礼膜拜的阶段,对于营销策划的魔力几乎到了神化到地步。可以说此阶段营销策划人对策划已经完全神化了。基本上都有一种迫切实现自我的冲动与激情。总想找机会造就出向营销大师一样的轰动性的经典案例,在营销届和企业界传颂。

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实践后,发现一个好的营销策划方案并不是轻易可以造就的,而且是各种资源的集中,然后策划人凭借明锐的视角进行巧妙引爆。而作为一个初级的营销策划人很难碰到这样的机会,而所作的策划基本上不是促销策划、就是简单的平面策划。而所产生的效果也十分有限。根本不是像大师描述的如何了得,如何神乎其神。

在从初步认识向初步实践过渡,营销策划人基本处于一种自我学习、反省、总结的阶段,而其对营销大师宏伟著论也不在深信不疑,对大师的思想也不再那样推崇和神往了。而开始辩证的认识营销策划这一行业和这一职业在企业中的位置。

这种逐步清晰地认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认识到营销策划只是整个营销体系中的环节,而一个好的营销方案要诞生爆炸性的威力,需要有媒体、销售、终端、渠道等诸多环节的配合,任何一环节配合不到位都会影响策划方案效果的发挥;另一方面是策划是一个感性加理性的职业,感性是创意,而理性就是数据的支撑,如产品、行业、营销变革等一系列的数据,任何单纯的激情和冲动几乎不可能成就一个伟大的营销方案。

不断的工作实践中,营销策划人基本上在不断的磨炼中渡过了营销策划的初级阶段,当初对营销策划近乎无知、纯感性的冲动与激情,也开始逐渐融入理性的思考。不再是往日动不动就高举营销大师经典案例和传奇思想的策划人,也成功摆脱了初出茅庐稚嫩小子的策划形象。

但这一阶段的营销策划人是不是就是一个成熟的策划人,也不尽然。

首先是局限的经验造就了局限的思维,这一阶段的策划人虽然具备一定的策划经验,对策划的理解也迈入了新的高度,但这阶段的经验和理解都是比较肤浅的或者是比较片面,还不够全面,特别是对经验的运用一直是在自己的圈圈里打转。找不到突破方向,主观策划就是这样,例如在做促销策划的时候,主观认为促销策划就是促进销量提升,不是降价就是卖增或者是联合促销等,很难为品牌内涵和形象加分。实际上,这是单一的促销策划或者也可以直接成为销售策划。而一个真正的促销策划方案应该是销量提升+品牌提升双驱动策略方案。

其次主观认为策划的根本就是解决问题,而忽略了策划的核心价值,就是有创意的解决问题。这种创意性的解决问题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第一是方案的新颖性,只有与众不同才能引人入胜;第二是解决问题的巧妙性,能否以较小的投入产生较高的收益;第三是方案的可操作性,即方案能否有效执行是检验策划方案好坏的核心标准;其次资源整合性,即策划方案中对资源的运用是否有浪费现象,或者是1+1小于2的现象;第五策划方案的可控性,如果策划方案不能达到核心的控制,很可能就会造成资源流失。以上5个问题是创意解决问题的基础,而不单单创意指的就是方案的新颖性。

最后知识的单薄性,经过第一阶段对策划大师的疯狂痴迷之后,策划人对大师的思想和智慧开始产生怀疑,如果不进行有效调整,可能会产生抵触,几乎很少看大师的著作,实际上,这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短视行为。因为任何的学习都是局部的补充,不能完全的吸收或者照搬照抄。何况任何成功是很难复制的,因为任何的成功也绝不是单一的成功,而是系统的成功。就像很多人举的例子一样,如果宝洁的成功是可以复制的,那每年有那么多从宝洁出来的高管,不就可以打造出数十个宝洁,但遗憾的是,我们只看到这个商界永远只有一个引以为傲的宝洁。

处再第二阶段的营销策划人基本上被所谓的经验和个人的主观意识所主导,对策划的认识也由当初的神化回归为平淡。坦白讲,这对一个营销策划人是极其危险的信号,是极其不利于策划人成长的一个信号。

进化论是营销策划人的另一片天地,这个天地中,营销策划人再也不会拘泥于某种理论和经验,就像顶级武功高手一样,对于任何营销理论或者经验等能举一反

三、融会贯通,达到运用自如、借力发力的策划境界。

坦白讲,营销策划人从神化论跨入经验论,是营销策划人成长的一个过程,也是营销策划人量的积累,表象认识的增加。而只有从经验论过渡到进化论,才是营销策划人质变的一个过程。

这个过程中,营销策划人应该来讲积聚了前两个阶段的优点,不仅会重拾神化论阶段的激情,也具备了经验论阶段理性思维,基本上步入了一个相对成熟的策划人阶段。对于任何新的理论巨著、大师思想、市场变化,都能以进化的眼光和思维去审视和思考。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大师思想的过滤,处于进化论阶段的策划人会重新看一些新的营销理论,但与第一阶段所不同的是,他会大师的思想进行过滤,然后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市场环境,创新的加以运用;其次是经验的进化,经验对于任何一个职业来讲都是一笔宝贵的财富,但是经验如果不加以进化就会成为一种发展阻碍,因为任何成功或者失败经验的取得,都是由诸多市场环境、企业、产品等因素组成的,所以处再进化论阶段的营销策划人都会都过去的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加以进化的运用,使其真正成为策划人腾飞的基石。

以上三个阶段可能不是每个策划人必须经历的,但或多或少都会有这三种现象的影子出现,任何暂时的并不代表永恒。在此,真诚的希望所有营销策划人都能成功地进入第三阶段,真正为企业的发展、品牌的腾飞贡献营销策划人的智慧和汗水。

最后还是用我那句老话来总结:策划,就要为“不可能”去实现可能!

第三篇:合同_产品渠道销售代理

产品渠道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被代理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代理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法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自愿、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 甲方 无机纳米防火材料 产品的相关的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渠道

乙方的代理目标客户企业为:。

二、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 公司的独家渠道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客户公司的产品销售业务。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的公司业务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

3、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4、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客户,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有效期为2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 2 个星期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3)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4)。

五、最低代理销售额

乙方承诺每年完成1000 万元销售额。如果连续 一 年达不到规定销售指标的,代理资格自动取消;如果在一个会计内未完成规定销售量的 60% 时,甲方有权考虑取消乙方下一代理商资格。

六、代理商品价格

1、配送价格:甲方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

2、销售价格: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乙方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如果甲方规定的销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市场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并出具书面文件。

七、保证金

1、保证金

(1)乙方需按本公司规定向甲方交付 万人民币作为保证金。

(2)保证金的收取时间为:乙方和终端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3)保证金的返还时间为:合同书到期后的一个月内。

(4)保证金的补交:代理商在经营过程中因违规所扣除的保证金应在扣除之日起十日内补齐。

2、保证金罚则

a如有下列情况扣罚保证金100%:(1)跨区域销售产品(恶意窜货);

(2)盗用本公司品牌渠道销售其它产品或伪劣产品;

(3)代理商提供虚假或严重失实资料。

b如有下列情况扣罚保证金20%:

未经公司同意,代理商私自将产品售价超出公司制定的市场指导零售价格范围;

c有下列情况处以扣罚保证金10%:

(1)促销活动违反整体规划要求且屡教不改;(2)售后服务跟进不够,给我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商情报告

1、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

2、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必要的信息。甲方还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九、购货与销售

1、乙方需要货物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

(1)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后交付货物。

(2)甲方可代乙方发货,乙方承担铁路货运或汽运费,航空货运费等,发货方式由乙方确定。

(3)甲方将在发货后将货运单据传真或寄至乙方。货运时间以货运单据上标明的时间为准。

2、乙方须在收到货物后 15 日内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甲方予以换货或退货。

十、监督、培训及售后服务

1、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

2、乙方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4、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5、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十一、合同转让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独立自主地经营代理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将代理销售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营管理。

十二、合同变更

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甲方可与乙方经过协商对本合同进行适当变更,但变更必须是善意与合理的,且不得与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属协议的内容相抵触。

十三、合同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一方宣告破产或宣告解散;

(8)法院、政府等行政行为要求代理商终止营业;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与代理销售有关的甲方任何的标识及知识产权。

3、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三 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十四、合同解除

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1)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代理商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2)在签订本合同前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提供代理相关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3)在本合同签订时不具备或本合同有效期内丧失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导致第三方向乙方主张相关权利的;

(4)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受到严重损害的。

(5)无故停止向乙方供应代理产品;

(6)公开许可乙方使用的商业秘密的,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7)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书面通知其 五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

(8)。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五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

(1)因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大量投诉或被主要媒体曝光批评,严重损害甲方经营体系的商誉;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3)故意向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的;

(4)故意向甲方报告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5)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参与竞争的;(6)连续二年未能完成销售指标;(7)受到甲方三次以上处罚,屡教不改的;

(8)代理商如严重违反本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或特许代理协议的;

(9)。

十五、声明及保证

(一)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3、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3、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六、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三 年。

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的 三 年内,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

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甲方。

十七、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八、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五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法规。

十九、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二十、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一、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2个月,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 2 份,双方各执 1 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 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篇:房地产全案策划及销售营销代理合同

房地产全案策划及销售营销代理合同

甲方名称: 注册时间: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河南见星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富凯大厦825号 联系电话:0371-69392272 南阳办事处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八一路357号 南阳办事处电话:0377-63891669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的精神,在自愿的基础上就该项目之全案策划、销售代理事宜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及地址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____________路______号,占地面积约为_______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___万平方米,可销售面积约为

____________万平方米(以有关部门许可或批准的内容为准)。第二条: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全案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工作。2.双方约定,合作期间甲方对本项目不得自行销售或交第三方销

售。

3.乙方有权利在基础价格上提高价格,形成每套房源的销售表现价格,并可以给予客户一定程度的优惠(但优惠价格底限不得低于双方约定的该房源的基础销售价格)。

4.甲方在实际销售中不可单方面提高销售价格,否则,在乙方未完成销售任务的情况下负责承担项目销售人员的工资。第三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合同期限结束时,双方可再次洽谈延长合同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第四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须根据本合同按期向乙方支付有关的服务费用。2.甲方在“正式销售”前,按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五证文本及图纸以及可使用的立面、鸟瞰、效果图等,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为乙方顺利进行分析研究、策划、整合工作提供方便。

3.甲方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进行工作对接,加强沟通。对乙方提供之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审批乙方提供的广告宣传计划及营销计划。

4.对乙方建议的招商、销售价格表、付款方式、销控方案、策划及宣传推广方案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5.合同签订后,如甲方还需乙方提供合同约定外之服务及支持,则甲方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则根据其服务内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应费用。

6.甲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以及招商工作所需证件及合同文本,并在乙方销售人员进驻案场2个月内取得销售经营权的合法证件,否则按月额外支付乙方________万元基本运营费用。

7.有关现场售楼处、样板间、户外广告(围墙、指示牌、广告牌、车身广告灯)、模型、效果图、楼书、折页、展板、DM、海报、展销会包装、推广活动(含销售人员派单)、电台广告、电视广告、报纸杂志广告及软性文章的委托制作费及发布费等与本项目招商、销售有关的第三方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有关委托制作及发布合同的谈判由乙方完成。

8.自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工作人员将在90日内入场,甲方需在合同生效90日内完成售楼处的装修及其他配套设施,如未能如期完成将在第91天起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案场人员工资,直至入场工作。

9.本项目需引入外埠之商户,乙方应将目标意向客户列出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如因引入外埠之商户过程中产生各项差旅费用(即乙方及目标商户所发生的)则由甲方支付。

10.甲方预留或自留房源将直接纳入乙方销售任务量,并按照房源数量向乙方支付基础代理费。

11.甲方负责销售及招商工作中文本合同的审查、备案登记工作,并派财务人员在售楼部负责收取楼房销售款项。

12.甲方负责项目后期运营中的经营管理工作及前期相关准备。第五条:乙方负责及权利

1.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相关条款向甲方收取有关服务费用。2.乙方将组成4——5人的项目核心小组进行本项目的全程服务工作(辅助人员不计在内),与甲方密切联系,加强沟通。

3.甲乙双方合作签订后,乙方应立即开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七日内首付款仍未到账,则乙方有权暂停工作,直至甲方应付款到账为止,由此产生的相应损失,乙方不予负责。

4.乙方应本着客观的原则,按附件一(商业项目全案策划刚要)的规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关项目策划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划工作,并尽力提供准确的资料以供参考。

5.自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整合推广营销策划方案。

6.乙方应组织项目组定期与甲方就本项目举行例会、双方经理级人员参加。

7.乙方应制定详细的营销策划执行方案,密切配合并代理甲方实施策划方案。

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终确定认可后方可执行,乙方应负责设计、执行和各种媒体发布或制作的工作。

9.在合同履行期间所有客户乙方有义务负责签约,甲方应予以配

合。

10.甲方同意在所有该项目的VI印刷上,乙方为全案营销代理公司,并且乙方有权标注乙方公司名称和商标识别。

11.乙方在完成合同销售总平方面积的90%,即视为合同履行完毕,乙方有权撤场。

12.本项目售楼处、样板房及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电视、音响、饮水机、擦鞋机、看房汽车等)由甲方提供,乙方项目小组人员工资及提成由乙方负责。如果需要在外地设置招商部(销售部),其人员所产生费用双方另行协商,以合同附件明示。

第六条:销售任务的确定

(结合工程情况以及广告投入费用情况,双方再行商定)。第七条:代理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1.前期项目启动资金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项目启动资金________万元整。

2.代理服务费及支付

双方约定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分为基本代理费和溢价分成、销售奖励三个部分:

2.1基本代理费

双方约定按套计提,乙方每销售一套房源应提销售房款额_______%的基本代理费。凡签定预定房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即视

为成交,甲方按该房源总房款计算支付给乙方基本代理费。商业部分统一按_______%计提,乙方协助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2.2溢价分成

双方约定本项目的平均价格为元_______/平方米,以此制定具体房源的基础价格,销售中超过基础价格部分的房款视为溢价部分,分成比例为____:____,即甲方得_____%,乙方得_____%。

2.3销售奖励

乙方在每期项目推广、整合销售过程中,如成绩突出,甲方应在每期销售完毕后、给予乙方公司奖励,第一期______________万元,第二期_______万元、第三期_______万元,项目全部销售完毕后给予乙方总奖励_______万元。

3.结算方式

甲方须每月5日前以现金或转账的(人民币)形式向乙方统一结算上月的代理佣金及相关的服务费。

4.补充

1.若客户在签署合约后毁约,客户所付定金由甲方没收并按甲:乙=____:____比例双方分配。

2.甲方确认乙方整体、策划、整合、推广、销售该项目,甲方不得随意自行销售或委托第三方销售。

3.在本合同期内,如甲方原因(工程质量、交付标准、交付延期、承诺未能兑现等)造成客户退房,乙方已收取该套房屋代理佣金不予退还,销售业绩不予扣减。

4.本项目推广名和实际名称的改变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第八条:保密条款

1.在项目服务过程中,涉及甲方公司和项目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外界泄露。

2.甲方对乙方的方案和计划原稿不予认可,并在合同履行期间没有采用,不得将其创意泄露给他人。此后甲方如果又私自采用的,一经发现,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第九条:知识产权的约定

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为乙方所提供的一切文本及设计方案,甲方按约定支付给乙方相关的代理佣金后,同样享有著作权。第十条:不可抗力和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恶劣天气(如台风)、战争、恐怖行为、暴力事件或其它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引起项目进度的延误。

2.因不可抗力产生的合同履行暂停、延迟、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合理地做出努力,克服不可抗力事件,减轻其影响。同时双方应立即协商,决定将合同延期执行或者解除合同。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全面、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任何一方责任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或违约,应承担责任并支付另一方违约金:五十万元。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签约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字)

甲方:

(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月**日

签署日期:

****年**月**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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