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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9.25(合集5篇)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9.25(合集5篇)



第一篇: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9.25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工程承包人):

乙方(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邕宁中盟产业园

2、工程地点:

3、工作范围及内容:中盟产业园16栋厂房桩基础,约900根桩。

土方开挖、护壁浇注、钢筋笼制作及安装(甲方负责吊车及费用)、浇注桩芯混凝土(商品砼)。

4、年月年月

5、工作质量: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工程质量评定 合格 等级。

第二条 甲方项目经理及乙方施工队长

甲方委派,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

乙方委派,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施工队长。

第三条 工表图纸

甲方在开工7天前,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劳务工作有关的施工图纸和标准图壹份,并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

第四条 机具和材料

1、孔桩所使用的空压机、护壁钢模、架、风高锄、铲、桶、爬梯、安全帽、带、振动器等挖桩所使用的工具和机械。(临时设施、安全设施及所有材料由甲方负责提供)。

第五条 劳务报酬

承包单价:

1、土方单价每立方米。

2、遇到石头,每立方米)。办理爆破手续及购买爆破器材由乙方负责。

3、遇到不利地段,流泥、流砂、流石、淤泥、塌方,即装模板高度为0.5米的每立方米。

4、以上工资款现金支付,不含任何管理费及税金。

第六条计量方式

1、按设计图纸桩径:桩身直径+护壁厚度

2、按双方确认的深度:由孔口至桩底来计算深度

第七条结算及中间支付

1、乙方进场10天后,甲方支付每人每天30元作生活费,中途适当借支机械修理费。本项目桩基础共16栋厂房。分三期完成。每期完成桩芯浇注后,甲方支付总工程款90%给乙方支付工人工资。验收合格后15天内支付10%的余款。

2、孔桩浇注完毕后,甲方天内,结算工程量给乙方。逾期不结算的,则按乙方提供工程量确认结算。

第八条 工作验收

乙方应确保完成劳务分包合同要求的工作质量,乙方工作完毕,通知甲方验收。

第九条 甲方义务

1、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工程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

2、向乙方提供生活用临时住房、伙房等临时设施,并供应水、电;

3、及时供应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

4、按规定搞好安全防护设施,并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

5、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劳务报酬;

6、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设计、现场其他施工单位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7、余土外运、修造集水井、水沟、外排水。

第十条 乙方义务

1、接受甲方生产指挥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遵守国家和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质量、进度向甲方负责;

3、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向甲方提供足够的劳动力;

4、妥善保管、保养好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以及生活用临时设施:

5、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

6、办理劳务用工手续及有关人员各种证件。

第十一条保险

甲方为乙方所有进场劳务人员办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定义相同,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其处置办法亦参照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办理或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三条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和解,或要求主管部门仲裁。发生争议后协商和解或仲裁结果前,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内容且甲方结清尾款后即告终止。

第十五条补充条款

第十六条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制定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贰份。

甲方(工程承包人):乙方(劳务分包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 法规 遵循平等 自愿 公平和诚信的原则 鉴于(以下间称甲方)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项目:主体工程(木工 钢筋 混凝土 砌筑 架子安全维护措施 五项工作)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劳务报酬:

支付方式: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实施.5 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黑龙江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23》

《黑龙江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图纸

甲方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3天前,向劳务乙方提供图纸一套.项目经理

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的项目经理为

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的工长为工程甲方义务

(1)组建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负责.(2)在施工现场应提前做到场地平整无施工障碍物

(3)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应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技术员提供准确的位置并加以保护

(4)工人宿舍,水、电、小型器具及安全劳动保护用品,应按乙方提供的数量要求为标准

(5)按时提供图纸、供应材料、机戒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必须保证施工所需.(6)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7)负责与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工程乙方义务

(1)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按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 确保达到质量要求

(2)投入足够的人力 物力 保证工期

(3)加强安全教育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 遵守安全制度 落实安全措施 确保安全施工

(4)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 监督和检查 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 照顾全局

(5)作好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 由于自己责任发生的破损 由自行承担

(6)特殊的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

(7)乙方须服从甲方管理及工程师的指令.双方约定的其他形式 :

(1)临时用工 项目内用工 不记劳动报酬

(2)在施工中如发生对远工作量加大的变更 须向乙方支付增加的费用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 双方各持一份 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第三篇: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拆迁黄岗村金山路南段路西集体厂房工程承包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金山路南段路西集体厂房

二、工程地点:金山路南段路西

三、工程面积:70间

四、承包方式:拆迁款为2.2万元,所有拆迁物归乙方所有。

五、付款方式:一次性先付款后,再拆迁。

六、安全:在乙方拆迁过程中,若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工期:10天。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第四篇: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甲方):天津市佳禾兴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人(乙方):张忠军、于根旺

5共天

6,质量标准:符合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7,本工程3382户(每户定120元含外网)。

9,付款方式:元,(肆拾万伍仟捌佰肆拾元整)由于本工程不具备连续施工性,根据施工进度对劳务分包人进行拨款。工程完工并且打压验收合格后付清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点火通气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10,本工程为清工分包现场所有安全事故及工程质量都有乙方负责。

甲方:天津市佳禾兴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乙方签字:

2010年7月22日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甲方):天津市佳禾兴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人(乙方):温全、徐存忠

1,工程名称: 2,3,4

5日 共天

6,质量标准:符合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7,本工程276户(每户定120元含外网)。

9,付款方式:万元,(叁万叁仟壹佰贰拾元整)由于本工程不具备连续施工性,根据施工进度对劳务分包人进行拨款。工程完工并且打压验收合格后付清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点火通气合格后一次性付清。10,本工程为清工分包现场所有安全事故及工程质量都有乙方负责。

甲方:天津市佳禾兴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乙方签字:

2010年12月3日

第五篇: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水电工)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工程承包人):

乙方(水电工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甲方与发包人(汉通置业有限公司)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现双方就水电工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1.1工程名称:荆门市汉通· 楚天城

1.2工程地点:荆门市城市生态运动公园西侧

1.3分包范围:商住宅﹟楼

1.4 分包性质:包工不包料(含部分辅料及施工机具)

1.5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1)。

(2)。

(3)。

(4)。

(5)。

2、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年 月 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含风、雨、雪天及节假日)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省优级质量评定标准。

4、图纸

4.1 甲方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图纸2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2套。

5、项目经理

5.1 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人为,职务:。

5.2 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人为,职务:。

6、甲方义务

6.1在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6.2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所提供的施工及安全设施包括脚手架、竹排、安全网;

6.3 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4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7、乙方义务

7.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7.2 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乙方的工程进度若不能满足甲方的进度计划,甲方有权进行处罚,或安排其他劳务分包人施工(甚至更换乙方)赶工所需费用从乙方报酬中扣除。

7.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7.4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7.5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现场每天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地清的标准,若有违反,按情况每次罚款100-500元,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

作;

7.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7.7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7.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9 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7.10 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自备手电钻、弯黄器,严格按施工图施工,包括室内外小型挖沟槽土方,预留好每个孔洞;材料应收放整齐,每天统一清收废角边料;还负责工地内施工用水用电的安装与维护。

8、安全施工与安全防护

8.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不得要求施工人员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发生的所有费用。

8.3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8.4 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自行负责供应,不佩戴安全帽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9、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双方约定及法律规定对事故及时进行处理。

10、保 险

10.1 乙方必须于施工开始前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并提交被保险人名单及保单复印件给甲方备案,未办理保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场地施工。否则,一经发现,每人次罚款2000元,自发现之日起2日内乙方仍不予办理的,由甲方代为办理,并有权在结算报酬时予以扣除垫付的相应保险费。

10.2 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1、材料、设备供应

11.1 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甲方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乙方运输、卸车的,乙方必须及时进行。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

11.2 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1.3乙方有义务为工程节约用水电材料等,严格做到工完场清,每天完工后要对所有的材料、设备进行清洗、保养。对进场的材料要堆放整齐,工程竣工后有义务将所有的剩余材料、设备清收整洁,堆放到承包人指定的地点。

12、劳务报酬

12.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按劳务分包范围内工程房屋的建筑面积计元∕㎡包干计算(本工程劳务报酬为固定劳务报酬,不可调整);

12.2 本工程单包价在合同签订后一定要按价施工完成,如果中途因工价上调因素完不成的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13、工程量的确认

13.1由乙方按各结算阶段将完成的工程量报甲方,由甲方确认。13.2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14、劳务报酬的支付

14.1 劳务报酬分段支付:

第一次为:工程施工至整体二层盖板后5日内结算;第二次为:主体盖板后5日内结算;第三次为:工程整体完工后5日内结算。

每次结算按所建工程量的75%计酬,工程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结算付清余款。

14.2 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双方另行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15、施工变更

15.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项目经理应提前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

15.2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且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16、施工验收与配合16.1 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

但甲方与发包人间的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16.2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7、违约责任

17.1 甲方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时,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

17.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为:工程总造价的3%;

达到省优标准的另行奖励 2000元。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17.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8、争 议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荆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9、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包括不限于因工程质量不达标或工期延误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承担的违约金、。

20、合同附则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负 责 人:

订立时间:年 月乙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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