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总分包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建设工程总分包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总承包方):
乙方(分 包 方):
项目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按照《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行业管理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的消防安全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责
1、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
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施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消防安全的标准规范,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落实总包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施工现场的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确保本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杜绝火灾事故。
根据总分包合同约定,按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配齐消防设施,各种移动式消防器材要有固定的摆放位置,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设明显标志;设立消防器材棚(箱),设专人维护保养,按照使用要求,按期更换药剂,做好铅封;器材实行挂牌制,载明配发日期,药剂更换日期,负责人,以便进行检查。
2、甲方的责任
(1)、建立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甲方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行使消防安全管理权,制定企业的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动火审批流程,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周组织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可以与安全生产例会合并召开)
(3)、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与每周安全检查同时进行),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进行奖罚;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项,并在整改反馈单上签署意见。对乙方施工工序中的明火作业、砂轮切割机切割作业和现场违章吸烟等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动火。
(4)、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乙方进场工人进行公司级(项目级)安全教育的同时,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技术、知识的培训。
(5)、项目部技术负责人须组织编写对防水作业等重要分项或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并负责向分包单位交底的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同时督促安全管理人员监督分包单位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必要时,可直接进行交底。交底人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和交底时间。
(6)、负责建立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资料;负责编制施工现场总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对分包队伍违章动火、现场违章吸烟人员,有制止权、下达整改通知权、罚款权、停工权和直至清退出现场权。
(8)、有让分包队伍按照规定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的权利。
(9)、有权对乙方使用的临时设施、消防安全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和项目管理规定的设施、器材有权要求拆除、更换。
(10)、指导、协助乙方做好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火灾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对救火有功单位和个人由甲方奖励1000—10000元。
3、乙方的责任
(1)、杜绝火灾事故,对本单位的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进行管理。
(2)、乙方必须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动火审批规程;乙方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到人。
(3)、队伍进场前,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按工程所需配齐持有效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严禁无证操作;队伍进场后,调出和调进人员要事先向甲方通报。
(4)、把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到作业面的施工人员,交底人要签字,被交底人,每一个人都要签字,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都要签上时间。
(5)、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重大火灾
隐患,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参加甲方组织的周检查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检查,负责对甲方整改通知单上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并按要求的时间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6)、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制度。负责组织对工人进行班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技术和知识培训,提高员工保养和使用消防设施的能力,适应扑救初期火灾的需要。
(7)、负责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本单位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并组织进行演练。
(8)、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消防管理制度,参加工地消防领导机构,出席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认真贯彻会议做出的决定,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现场消防工作责任目标,管理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9)、对消防设施和器材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做好维护保养工作,认真履行登记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无丢失、无挪用、无埋压、无损坏,随时保持良好的状态。损坏消防器材、设施,除赔偿损失外,对当事人处罚款1000元罚款。
(10)、乙方动火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一切明火作业和砂轮切割机切割作业前必须到甲方安全部门备案,并办理动火证,动火时必须按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备灭火器材,安排看火人员。证件不全或不按规定执行,罚款500元。
(11)、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需设专库存放,责专人看管,库房内严禁通电和住人,在使用过程中,作业现场必须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12)、除专设吸烟室、办公室、宿舍外,所有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和仓库吸烟,如发现每人次罚款200元。吸烟室、办公室、宿舍吸烟的烟头必须入缸,严禁乱扔烟头。
(13)、施工现场和办公区、生活区、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热的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碘钨灯取暖、加热烘烤易燃易爆品,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14)、防水作业按作业面积 1只/15㎡配备灭火器,防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面四周必须派专人监护,作业完后监护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施工前必须到甲方施工安全部门备案。当防水作业面四周距明火作业点小于10米或与
明火作业形成交叉作业时,严禁进行防水施工;必须施工时应上报甲方进行协调。
(15)、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救火,及时抢救伤员,并同时报告现场项目管理人员,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二、事故处理
1、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由总包安排向有关方面报告。总包和分包一起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现场整改小组和事故善后小组。事故调查组,要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现场整改小组,要立即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组织人员对查出的所有隐患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然后报当地安全主管部门前来验收。善后小组负责对伤亡家属的接待、商谈有关赔偿等事宜。
2、事故责任清楚,双方意见一致的,由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及上述规定的责任方对事故全面负责。
3、双方对事故责任意见不一致的,协商解决。
4、双方协商不成的,按地方安全主管部门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办理:属于谁的责任就由谁负责;双方都有责任时,各负其应负的责任。
三、需要说明的事宜
1、甲方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立即确认签收,并立即执行且按时完成达到要求,不签收或不执行或不能按时完成,则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元。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除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外,乙方还应按事故的大小向甲方交纳叁——贰拾万元罚金。
3、上述罚款甲方可以从乙方任何应得的款项中扣除,若当乙方任何应得的款项不足罚款时,将视为乙方欠甲方的到期债务,甲方保留随时追讨该到期债务的权利。对乙方违规的处罚只要事实存在不一定必须征得乙方确认,甲方的处罚即可生效。
四、其他
1、奖罚除按上述条款执行外,另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和总包企业制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下达并签字,由甲方财务负责收款并出具收款单;奖励,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书面建议,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由乙方据此到甲方财务取款,奖励的标准:按《中建八局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奖罚
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2、乙方对甲方的处罚有异议时,可书面向甲方项目经理提出复议;对项目经理的决定仍然有异议时,可向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复议。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3、本协议适用范围
(1)、人员:甲乙双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
(2)、区域:工程地点围墙以内,大门处门外边3米以内;
(3)、时间:自本协议书签字起至总包书面通知分包队伍退场的第三天止。
6、上述未尽事宜,国家、地方和行业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五、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
四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
建设工程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项目名称:霍邱县主城区中央景观带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工程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主城区
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行业管理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责
1、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
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实施国家、行业和安徽省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按国家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落实总包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确保封闭管理、确保员工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2、甲方的责任
⑴、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甲方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行使安全管理权,制定并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并形成会 1 议纪要。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安全会议。
(3)、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下达整改通知单,进行安全奖罚;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项,并在整改反馈单上签署意见。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规程、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⑷、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负责组织对乙方进场工人进行公司级(项目级)安全教育。每年负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工作。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时,负责对分包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权拒绝使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⑸、负责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落实《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和《安徽省安全生产管理手册》的相关要求。
⑹、施工现场实行集中手机充电、集中开水、集中食堂、集中冬季取暖和夏季降温、集中宿舍的“五集中”制度。
⑺、组织安全技术交底。技术负责人主管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负责向分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同时督促安全管理人员监督分包单位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重要分项或重点部位直接进行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和交底时间。
⑻、负责编制总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方案、组织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制和专家论证。
⑼、负责专项安全方案、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交 底、实施指导、验收和检查、改进工作。
⑽、负责建立项目部安全管理资料。
⑾、负责编制施工现场总的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⑿、负责对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⒀、对分包队伍违章、违纪人员,有制止权、下达整改通知权、罚款权、停工权和直至清退出现场权。
⒁、有让分包队伍按照国家规定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权利。
⒂、按规定足额使用安全措施费用;有要求分包队伍按规定足额使用安全措施费用的权利。
⒃、及时向乙方书面通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和危险情况。⒄、有权对乙方使用的临时设施、器材、设备、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器材、设备和防护用品有权要求拆除、更换。
⒅、指导、协助乙方做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3、乙方的责任
(1)、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杜绝火灾事故、杜绝机械事故、杜绝食物中毒事故、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减少轻伤事故、轻伤率不超过1.5‰,对本单位的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安徽省《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513-2008)进行管理,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并达到安徽省安全文明工地要求,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乙方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到人。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3)、按国家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队伍中最先进场和最后退场的人员。
(4)、队伍进场前,向甲方提供全体施工人员的花名册、全体施工人员接受安全教育情况台帐、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按工程所需配齐持有效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严禁无证操作;队伍进场后,调出和调进人员要事先向甲方通报。
(5)、按要求给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对高处作业人员配好安全带,给每个施工人员配备正式编号的合格的安全帽。(6)、把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到作业面的施工人员,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都要在书面交底上签上名字和时间。
(7)、全面落实经甲方、监理确认的专项安全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和经专家论证的超出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当发现以上各种方案存在不安全因素时及 时上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变更。以上各项方案实施后必须经甲方、监理和相关方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使用或进行下道工序。
(8)、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制度,每天进行安全巡查,从防护安全、模板施工安全、卸料平台安全、机械安全、临电安全、消防安全、拆除工程安全、材料运输安全、扬尘污染、材料堆放、行为安全等方面发现隐患并及时整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参加甲方组织的周检查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检查,负责对甲方整改通知单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直至消除隐患或得到有效控制,并按要求的时间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9)、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制度。负责组织对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强制性标准、操作规程、项目规章制度、事故案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未进行过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按时进行季节变换的安全教育,及时进行变换工作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时进行节假日安全教育,各种安全教育必须作好记录并将教育记录交甲方备案。
(10)、负责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本单位的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预案,并组织进行演练。
(11)、足额使用本单位掌握的安全措施费用,按照标准、规范及甲方的要求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搞好安全防护。
(12)、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认真贯彻会议做出的决定,接 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
(13)、搭拆大型设备、脚手架和吊篮必须安排有专业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搭拆前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中划定安全防护半径、进行周边防护、安排专人监护。
(14)、对自带的施工机械、用电器材、安全防护用品按规定要求的时间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并接受甲方的检查验收。对甲方提供的设备有要求按规定保养和维修的权利。
(15)、发生交叉作业时,在施工前,要与有交叉作业的其他队伍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规定双方施工的顺序和保护措施并按排监督人员。
(16)、动火作业时,须到甲方开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置灭火器、安排看火人员。
(17)、组织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班组长每天组织班组人员活动,活动要有针对性,要有活动记录,记录交甲方备案。
(18)、严禁在在建的建筑物内、库房内住人和布置工人宿舍。(19)服从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集中手机充电、集中开水、集中食堂、集中冬季取暖和夏季降温、集中宿舍的“五集中”制度。宿舍内使用36V电照明,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带有执照的电工在宿舍内布线和保护。
(20)、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做好饭菜留样,防止食物中毒。(21)、要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新入场工人的安全工作,专职人员要每天对新工人进行提醒,告之应当注意的事项,时间不少于半年。
二、事故处理
1、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由总包安排向有关方面报告。总包和分包一起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现场整改小组和事故善后小组。事故调查组,要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现场整改小组,要立即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组织人员对查出的所有隐患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然后报当地安全主管部门前来验收。善后小组负责对伤亡家属的接待、商谈有关赔偿等事宜。
2、事故责任认定后,由违反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及上述规定的责任方对事故全面负责。
3、双方对事故责任意见不一致的,协商解决。
4、双方协商不成的,按地方政府安全主管部门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办理:属于谁的责任就由谁负责;双方都有责任时,各负其应负的责任。
三、乙方违约处罚
1、甲方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立即确认签收,并立即执行且按时完成达到要求,不签收或不执行或不能按时完成,则每延迟一天罚款200-500元。
2、上述乙方责任的(2)至(21)条,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如有1 条不落实,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罚款100元至500元。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除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外,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也应当由乙方负责。
4、上述罚款甲方可以从乙方任何应得的款项中扣除,若当乙方任何应得的款项不足罚款时,将视为乙方欠甲方的到期债务,甲方保留随时追讨该到期债务的权利。甲方对乙方的违规处罚只要事实存在(应有相应事实资料),甲方的处罚即可生效。
四、其他
1、对乙方的处罚除按上述乙方违约处罚1至4条执行外,另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和总包企业制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下达通知单并签字,由甲方财务负责收款并出具收款单;奖励,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书面建议,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由乙方据此到甲方财务取款,奖励的标准:按《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司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奖罚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2、乙方对甲方的处罚有异议时,可书面向甲方项目经理提出复议;对项目经理的决定仍然有异议时,可向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复议。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3、本协议适用范围
(1)、人员:甲乙双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2)、区域:工程地点,大门处门外边3米以内;
(3)、时间:自本协议书签字起至总包书面通知分包队伍退场的第三天止。
4、甲方现场安全负责人: 安全员:
5、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 安全员:
6、上述未尽事宜,国家、地方和行业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上级单位各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
第三篇:总分包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建设单位: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2)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书。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总包单位按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规定的总接驳点,分包单位自备电缆、二三级电箱和移动电箱,并安装符合规定的计量表,用电机械设备必须装置“一机、一闸、一箱、一保险”,双方安排专职电工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总包单位责任
1.贯彻落实国家及当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标准规范,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负责施工现场临电方案的设计、编制、审批、实施、验收工作,并负责向分包单位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且完善交底手续。
3、临时用电人员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指导,并建立值班电工,确定电气维修人员。
4、督促分包单位维修人员掌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J46-2005的要求,并持证上岗。
5、审查分包单位临时用电申请,督促落实分包单位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并进行备案。
6.负责按合同相关约定提供施工电源,并将施工电源送到符合安全标准的二级配电箱(小专业分包提出申请经项目批准可以从二级配电箱中接电,大专业分包需自备二级箱从一级配电房中接电),与分包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对分包单位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分包单位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分包单位临时用电存在隐患责成分包单位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8.对分包单位用电操作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用电安全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及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9、每周组织一次临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属于分包单位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单,督促分包单位完成整改事项,并在整改反馈单上签署意见,对分包单位施工区域、用电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用电。
二、分包单位责任
1.严格执行国家及当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组织学习施工安全用电知识,落实施工安全用电管理各项制度。
3、配备专职电工,持证上岗,电工在施工现场每天进行巡查、检查并做好记录。
4、电气设备必须采用TN-S系统,设置专用的保护装置。
5、机械设备必须装置“一机、一闸、一箱、一保险”。
6、大、中、小设备的保险装置、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7、施工现场用电线路必须采用三箱五线制,达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
8、临时用电配线路按规范架设整齐,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表面敷设。
9、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有接线图。
10、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11、一般场所采用220伏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2、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根据用途按规定安装照明灯具和使用用电器具。食堂的照明和炊事机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现场凡有人员经过和施工活动的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的照明。
13、现场严禁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
14、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6、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17、施工现场金属架构物(照明灯架、垂直提升装置、超高脚手架)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18、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Ⅱ类、Ⅲ类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19.向总包单位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同时提交经审批的临时用电方案,附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20.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21.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22.在使用总包单位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对总包单位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
23、办公区、生活区、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热的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加重处罚。
三、事故处理
1、一旦发生临电安全事故,要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故全面负责。
3、双方对事故责任意见不一致的,协商解决。
4、双方协商不成的,按地方安全主管部门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办理:属于谁的责任就由谁负责;双方都有责任时,各负其应负的责任。
四、需要说明的事宜
1、分包单位进场前需将临时用电方案、用电设备型号数量清单(盖项目章)、专职电工操作证报总包方审核,并在签定用电协议当天缴纳一定金额的施工用电抵押金,如需占用总包方二三级电箱及电缆资源的需支付一定金额的电线电缆折旧及使用费。
2、分包单位需自备电缆、二级箱、三级箱,并安装符合规定的计量电表,经双方确认电表初始读数并签字后方可接电,从总包总配电箱中接电使用时需提前向总包提出申请,由总包电工进行接驳,不允许私自接驳。未经总包书面批准同意分包单位不允许不通过自备二、三级箱直接从总包电箱中接电,如未按规定接电,每次处罚金5000元。如分包单位有发现未经过计量电表箱用电行为,总包提出后仍未整改,视同同意按产值金额的3%比例向总包缴纳电缆、电线折旧费、线损及电费,并且不低于5000元。
3、总包单位向分包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分包单位必须立即确认签收,并立即执行且按时整改完成,不签收或不执行或不能按时整改完成,视情节轻重,每条问题处以200-500元的处罚,如到期整改完成率达不到80%,则每延迟一天整改完成另处罚款1000元/天。
4、上述罚款总包单位可以从分包单位任何应得的款项中扣除,若当分包单位任何应得的款项不足罚款时,将视为分包单位欠总包单位的到期债务,总包单位保留随时追讨该到期债务的权利。对分包单位违规的处罚只要事实存在,依据充分,不一定必须征得分包单位确认,总包单位的处罚即可生效。
此协议作为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附件,本协议一式三份,总包单位执贰份,分包单位执壹份。
总包单位:(盖章)分包单位:(盖章)
项目经理部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项目代表: 项目代表: 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
第四篇:总包与分包安全管理协议
建设单位“直接分包”项目
工程安全管理协议
总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分 包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 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的有关约定,为使项目管理制度,协商一致,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
乙方自愿遵照本协议约定,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分包施工任务,并对其施工现场(工程)的“劳动力组织,生产进度,技术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成本控制及协调管理”等实施全面自主管理。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项目名称:
二、乙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 为本工程代理人,全权代表乙方签订本协议以及管理、处理本工程的一切事物。
三、作业面的移交:
乙方进场后,应在作业前主动与甲方办理好【作业面的书面移交】手续。作业面的移交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作业面总包单位的“工作内容、质量验收”移交书。
2、作业面总包单位的“安全”合格移交书。
3、其他需要书面移交的项目。
特别约定:
1、凡是乙方未主动与甲方办理作业面书面移交的、或拒绝与甲方办理书面移交的、或因条件不具备而使甲方尚未移交的区域,乙方均不得自行进入或进入施工作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搞好甲方已移交工程的“质量、安全设施”的成品保护,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工程完工后,应对自己施工区域产品进行成品保护直至竣工验收后移交建设方指定物业公司,若因乙方成品保护不到位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已完工程,如其质量、或安全不能满足乙方的施工要求,则乙方应拒绝接收,甲方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直至满足移交质量、安全要求。同时就应承担乙方因甲乙工期滞后或因甲方原因未能连续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也不得进入进行施工作业,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已接收的工程,如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继续发现的甲方工程质量问题,甲方也应负责整改,直至满足移交质量要求。
5、乙方已接收的工程,则视为其区域内的安全完全合格,此后乙方发生的所有安全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应负总包管理职责,对各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四、乙方承诺:
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因乙方进场后发生了不良后果【包括安全事故等不良后果】而让甲方承担责任或经济损失;在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乙方进场前,须向甲方提供“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合同、企业资质、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名单、施工方案、主要材料设备封样样品”等,甲方审校获准后方可进场。
六、乙方进场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如有违反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七、安全管理保证金的缴纳、退还:
乙方进场前5日内,应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的安全管理保证金。乙方工程完工,且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凭甲方开据的财务收据及完清甲方项目部相关手续,并报送一份乙方与建设单位审定的工程结算给甲方后,一次性退还。本保证金不计息。
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甲方各项损失,以及因乙方违返本合同约定而应该向甲方承担的经济责任,在安全管理保证金中扣除。
八、乙方使用甲方现场现有的生产生活设施计费办法:
1、生产(生活)设施:(1)、现场用水:
◇、接口数量和位置: 由甲方提供水源接口,数量和位置依据甲方现场现有的“干管布置位置”确定,且以不得给甲方造成任何管线布置增加费用为前提。
(2)、现场用电:
◇、接口数量和位置: 由甲方提供电源接口,数量和位置依据甲方现场现有的“干管布置位置”确定,且以不得给甲方造成任何管线(箱体)布置增加费用为前提。
◇、计费办法:水费 元/吨;电费 元/度。
九、乙方进场主要物资、设备的管理:
乙方进场的所有生产物资、设备、工用具等,均需要甲方“库房、保卫”共同验收,并向乙方出据“进场许可手续”,凡未在甲方办理“进场许可手续”的一切物资、设备,均视作为甲方现场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占为己有或“清退运输出场”。
十、款项(水电费、其他费用)的缴纳: 水电费用:
甲方水、电费缴纳后5日内,乙方将当月水、电费缴纳到甲方资料室文员处,并形成相关收费手续(经甲方水电维护专管员及项目经理签字的缴费说明单)。
如缴费时间超过5天,甲方按每天应缴费用的5%收取滞纳金,同时甲方可以选择停止供应。
其他费用(材料费等):
同现场项目经理和库房形成相关手续后,应先缴纳费用后领料(先款后货),费用缴纳在项目部文员处,同时形成费用缴纳合法手续(经项目经理和库房共同签字认可的材料使用清单)。
十一、工期:
1、根据甲方施工进度。
乙方工期始终应以“不影响甲方总体工期”为前提条件。同时,乙方报送的工期计划(总计划、月计划、周计划等)视为组成本合同的有效文件。
十二、技术质量管理:
乙方施工工程的质量目标标准,需同“甲方和建设单位约定的总体工程质量目标标准”相一致。不得因乙方工程质量而影响甲方总体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乙方应严格质量预控管理,承担其质量责任。
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施工措施方案、技术交底单、相关施工工艺标准(工程做法)等施工技术文件,精心组织、精心施工,达到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质量检查验收标准以及甲方总体质量标准。
十三、安全施工管理:
1、安全设施的设置:
乙方进场后,在项目承包合同约定的范围内,除在总包合同约定可利用甲方架料设施以外的,应自行搭设自己所需的各项安全操作脚手架、操作平台、临时水电以及安全防护架(棚)、栏杆、简易人行楼梯等设施。乙方使用甲方现场的所有设施以及自行搭设的设施(如脚手架、操作平台、简易人行楼梯、防护、施工水电、机械设备等),乙方应对其的安全性负责。
2、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承担:
乙方进场后,必须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生产制度,全面负责乙方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及安全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及责任方原因伤击他人的安全事故(如高空坠物、高空抛物等),其责任和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3、现场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
甲、乙方有义务、有责任保护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严禁私自改装、拆除或破坏现场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
甲、乙方的安全防护设施,在拆除时,需一次性连续拆除完毕,不得中途停止形成破坏状,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
十四、成品保护、文明施工和清洁卫生:
1、成品保护:
甲、乙方应搞好自身工程的成品保护和甲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当甲方施工完成的成品被乙方破坏,经调查属实,则由乙方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损失。
2、文明施工、清洁卫生:
甲、乙方应严格按照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及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组织安全施工,文明生产。保持相关场区的场容地貌清爽整洁,做到“干活脚下清,活完脚下净”。
甲、乙方负责自己承包工程各阶段的清洁卫生,确保达到验收和文明施工要求,日常清理的建筑垃圾应运至场内甲方指定地点。
以“施工工作面”为界,当施工工序施工完毕,凡该工作面上及其以下楼层或建筑周边、场区环境等处,剩余的该道工序用的各种材料,甲、乙方须派人及时清理,并集中堆放于指定仓库,妥善保管或及时回收利用,不得乱放在施工现场,影响文明施工。
十五、工程回访、保修:
乙方应承担、履行本分包工程范围内的甲方与丙方签订的总承包施工合同中《工程回访保修协议》的有关责任和义务。
1、本工程的回访、保修以及质量理赔工作,根据相关合同约定的责任方负责。
2、保修方应派专人负责本工程的回访保修工作。
十六、其他施工管理:
1、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各项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2、配合甲方、积极响应甲方搞好“项目验收、外事考察接待”等准备工作。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搞好迎接“各项验收及外单位的参观、考察”的准备工作(主要指:文明施工工作)。
如因乙方工作不到位或以种种借口推委、搪塞甲方,甚至拒绝配合甲方的,由此可能会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时,经甲方三次以上提醒仍未整改或配合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劳动力实施,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向甲方提出的配合问题,甲方应主动应积极解决,严禁消极对待,如同一配合问题提出一次及二次以上甲方仍未解决,丙方有权对甲方进行处罚或对总包配合费进行降低处理。
4场地动态调整:
配合甲方对项目工期的安排以及总平面管理,乙方的施工场地使用应根据甲方要求适时组织动态调整。
5、施工进度的动态管理:
施工进度严格按甲方节点计划、总计划实施。如因乙方自身进度跟不上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6、物资使用:
乙方进场后,需使用甲方材料的,使用前需得到甲方同意,并完善书面手续后(经甲方项目经理及库房人员签字确认)方可使用,否则视为偷盗。如发生则按 1000.00 元/次的处罚。
7、盗窃行为:
甲、乙方应加强职工的教育管理,严禁发生偷盗现场财物的事件发生。如有发生,则责任方负无限连带责任,受损方将处以偷盗财物及其造成损失费用的10倍以上罚款,同时,责任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次。
8、住宿及生活安全用电用水:
甲方原则上不为乙方提供现场住宿,但乙方确须在现场住宿时。住宿的人员应缴纳生活用水费用,按50元每人/月收取,生活用电挂表计费。分包单位的生活区及加工场的清洁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每天清理。
乙方如需在甲方租用住宿房间,按每间每月 元计算租用费用。总包单位只“提供临设区域及材料工具堆放场地”,如需总包单位帮其完善,分包单位应承担为此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及租赁费。
施工现场严禁私自使用电饭煲、水乌龟、烧水器等,住宿处照明及插座数量及规格须报甲方批准实施,如未报批或私自使用电饭煲、水乌龟、烧水器等的,按1000元/人次以上处罚。同时,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和损失。
做到“随手关灯,随手关水”,如有恶意浪费现场水、电现象,按200元/人次以上处罚。
9、施工现场严禁乱解大、小便,违者按500元/人次以上处罚;并负责清理所有楼层的大、小便和以后的该项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10、甲、乙方进场人员除爱护自己材料、设备外,如有损坏甲方各种物资,甲方有权按所涉物资进价的双倍以上要求乙方赔偿。
11、甲方有权在安全操作规程内,要求乙方进行分包安装的设备试运行。
12、乙方人员不得在现场打架斗殴或赌博,否则,乙方承担处罚2000元/次,并移送公安派出所。
13、乙方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因乙方分包工程进场施工原因而让甲方承担责任或损失,否则,甲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履行完职责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篇:总.分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doc
总、分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总承包单位)
乙方:(劳务承包单位)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职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国家财产安全和本工程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建设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安全管理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
发包方式:
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安全生产管理 :
1、总包方权利与义务:
(1)总包方应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保证体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负总责。
(2)负责制定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定期布置、实施、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全用电工作,对总包范围内的施工用电活动进行检查和管理。
(3)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用电承担连带责任。
(4)总包方负责分包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用电教育,培训考核、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备案登记,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依法查处和纠正。
(5)总包方负责对与建设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临时用电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6)负责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有权要求分包方建立应急救援体系,落实救援措施,建立救援队伍。
(7)总包方应按规定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警示标识情况负责监督检查。
(8)参与临时用电工程的“四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报批。
(9)施工现场临电器材应由总承包方负责提供,在合同或承包协议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10)总包单位应该确保本工程临时用电工程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并确保临电设施采购质量合格。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分包方权利与义务:
(1)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对其承包工程的安全用电负责。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临时用电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乙方必须是具有劳务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够独立完成其所承接的工程项目,能够对所属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用电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3)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国家的临时用电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用电安全的各项活动。
(4)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认真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用电的各
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模式,积极参加总包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组织和活动。
(5)分包方必须建立自身的安全用电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制定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6)分包方有教育职工安全用电的义务,并提供合格的临时用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要求100%。
(8)分包方自有的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部门、地方的标准和规范。做到性能良好,各种用电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分包方应对这些设备设施进行过程控制,保持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并按照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备案,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10)分包方使用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要定人、定机、定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擅自离岗,严禁酒后作业。
(11)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技术规范》执行,分包单位必须做好自身范围内的安全用电工作。
(15)分包方应严格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自身区域内的电气火灾预防工作。
(16)分包单位的电器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懂得正确的佩戴和使用。
(17)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因工伤亡报告制度”,发现事故及时向总承包方及相关部门报告,并积极组织、协调伤员救护和工程抢险工作,不得破坏事故现场,隐瞒不报或者延迟报告。
(18)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9)分包方必须坚持每天班前安全教育制度,并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班组长对本班施工人员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0)分包方要加强宿舍、仓库的临时用电管理,确保用电安全。
(24)分包方发生人员伤亡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先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总包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相关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违约:
1、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总包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总包方一经发现可下达整改通知书(抄送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如分包方不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总包方有权强制停工和经济处罚等措施。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分包方经济支出。
3、因总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总包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总包方经济支出。
4、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都要服从和接受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凡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班组和个人均自觉接受按规定给予的经济处罚,问题严重及屡教不改的可解除分包合同。
5、分包方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被处罚的罚金,应按时交付现金或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五、补充条款:
六、协议说明:
1、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劳务分包、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截止时自然终止。
2、本协议再分包进入施工现场前签订。
3、本协议使用范围:与 签定施工合同的劳务分包方、工程专业分包方(包括与建设单位签定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的分包方)
4、如有施工中需要,本协议未约定的内容,总包方、分包方可在补充条款中进行约定。
5、与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的,总包方、分包方各执一份,与建设单位签定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的,总包方、分包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书解释权在加固工程项目部。
总包方:(盖章)分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