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工业用地的概念和分类
工业用地的概念和分类。
概念:指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和其他用地类。
分类:一类:电子工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等(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
二类: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纺织工业等(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
三类: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
商业用地的概念和分类
概念: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出让后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
分类:一类:商业用地,如商店、商场、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二类:金融保险用地:银行、保险、信托、证劵、期货、信用社等用地。
三类:餐因旅馆用地:饭店、餐厅、茶馆、酒吧、招待所、度假村期附属设施用地。四类:其他商服有地:写字楼、商业性办公楼用地、旅行社、夜总会、歌舞厅、加油站、洗车场、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等服务设施用地、住宅用地的概念和分类
概念:是土地用途为住宅建设,出让的使用年限为70年。
分类:一类是指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
二类是指城镇混合的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为主,但是都会有工业或办公室等的混合。
以上用地的买卖,交易要经什么流程。其中买卖过程要向国家机构绞纳什么费用。什么情况下可以私人交易。什么情况下不可以交易。不可以私人交易的情况如向进行买卖。交易过程:
管理土地买卖有哪些部门监管。
管理土地是由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涉及原划拨土地或改变原土地使用条件的交易,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入市交易。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地价评估结果并核定应补交的出让金,明确缴纳办法。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首次交易,经交易机构对出让合同履行情况初审后,必须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准,达到转让的条件方可进场交易。涉及集体建设用地的交易,要首先取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再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依法流转。
第二篇:工业用地分类
工业用地分类
M1 一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工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用地
M2 二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纺织工业等用地
M3 三类工业用地
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用地
工业用地中的行业分类
一类行业
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其他金融活动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住宿业、餐饮业、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电信和其他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卫生、社会保障业、社会福利业、新闻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文化艺术业、教育、研究与试验发展、专业技术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城市公共交通业。
二类行业
房地产业、体育、娱乐业、水利管理业、环境管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林业、农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机械制造业、专用机械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其他建筑业、地质勘查业、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第三类行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心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其他采矿业。
第三篇:公文的概念和分类
一、公文的概念和分类
(一)概念
公文,是公务活动中所形成和使用的文字材料,是方针、政策、法规、政令和信息、情况的表现与运载形式,是机关或单位实施管理的基本手段和重要工具,发挥着上令下达、下情上报和信息沟通的重要作用。公文贯穿机关或单位管理工作的始终。我们要向上级报告情况,需要写成文件;向基层单位安排什么工作,提工作要求,需要写成公文印发下去,备查、备用,便于基层照章执行;要告知社会公众一个什么决定,也要印制成公文。因此,公文写作与我们每一个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息息相关,可以说,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是每一个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当前,各部门都十分缺乏优秀的文秘工作人员,当然也包括学校。近年来,我所见到的咱们学校上报的各类公文性文字材料,几乎没有规范的。对此,局领导不是批评就是批示,但至今难以规范。因此,举办这次培训,我觉得很有必要,也很及时,这对于全系统重视公文写作、加强公文写作、规范公文写作,必将具有更加积极的作用。
(二)分类
1、按照制文机关的种类划分:党务机关公文、行政机关公文、司法机关公文、军事机关公文、企事业单位公文、社会团体公文。
2、按照行文方向划分:上行文(向上级单位行文)、平行文(向平级单位行文)、下行文(向下级单位行文)。草拟公文前,必须弄清楚行文方向,才能确定文种、内容、措辞等。
3、按照保密程度划分:绝密公文、机密公文、秘密公文、内部材料、普通公文5种。我们在起草或者管理公文时,必须要按照该公文的秘密等级来处理,涉及秘密问题的,不能泄密。
4、按照紧急程度划分:特提公文、特急公文、加急公文、平急公文、普通公文5种。
5、按照使用范围划分: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决定、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全是通用公文;司法类的公文、经济类的公文、任免类公文、议案、提案、建议等等,属专用公文。
6、按照规范性和颁发程序的规范程度、行政约束力的强弱划分:规范性公文和非规范性公文。
规范性公文常用的有13种:命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非规范性公文:除规范性公文以外的公文。常用的非规范性通用公文有调查报告、工作计划类、工作总结类、提案、建议、说明、讲话稿、简报信息、书信类、启事类、条据类、表格类、大事记等等。
第四篇:教学组织形式概念、作用及其分类
教学组织形式的概念、作用及分类
一、教学组织形式的概念
教学组织形式就是围绕既定教学内容,在一定时空环境中,师生相互作用的方式、结构与程序。在教学实践中,人们很难将教学组织形式同教学方法截然分开,教学组织形式同教学方法及整个教学活动模式的关系,决定了教学组织形式的合理与否,对教学活动展开和效果具有的意义。
从这个定义我们可以看出:(1)教学组织形式是围绕一定的教学内容而设计的,不同的教学内容所要求的教学组织形式不同;(2)教学组织形式直接体现为师生相互作用的方式,这种作用方式既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既可以在班集体中进行,也可以在小组内或个体间进行;(3)师生的活动必须在一定的时空背景中完成,并且要遵循各种互动方式所要求的规范和程序。
总之,教学组织形式是教学系统的各个要素以一定的教学程序连接起来,以确保教学活动的顺利完成。我国当前教学组织形式主要有班级授课,个别化学习和小组合作学习三种类型。
二、教学组织形式的作用
教学组织形式主要有以下两个作用。(1)采用合理的科学的教学组织形式有利于提高教学工作的效率。只有将不同的教学方法、手段运用于相应的教学组织形式中,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2)采用合理的教学组织形式,有利于使教学活动多样化,有利于满足不同学生的不同学习要求,从而实现教学的个别化。长期以来,人们对教学组织形式的探索以及种种形式的尝试,主要围绕着如何使教学活动适应每个学生的需要、兴趣、能力和发展潜力,即如何“因材施教”而展开的。
三、教学组织形式的主要类型
我国当前教学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种:(1)班级授课;(2)个别化学习;(3)小组合作学习。
第五篇:教学组织形式的概念及其分类
教学组织形式的概念及其分类
一、概念
教学组织形式是指在教学过程中,师生的共同活动在人员、程序、时空关系上的组合形式。在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所构成的教学活动中,必然存在教师与学生如何组合起来发生相互作用,存在如何对时空条件进行有效控制和利用的问题,这就是教学组织形式的问题。采用合理的教学组织形式,有助于提高教学工作的效率,并使各种有效的教学方法、手段得以在相应的组织形式中加以运用。教学组织形式的改进总是同教学方法的改革,乃至整个教学模式的改革融为一体的。教学组织形式同教学方法及整个教学模式的这种关系,决定了教学组织形式合理与否,对教学活动的开展和教学效果的取得具有直接的意义。
二、分类
我国当前教学组织形式主要有班级授课、个别化学习和小组合作学习3种类型。
1.班级授课
班级授课也称为班级教学,它是按照年龄或程度把学生编成有固定人数的班级,由教师按照课程计划(教学计划)统一规定的内容和时数,并按课程表进行教学的教学组织形式。班级授课的具体形式可大致分为3种:第一种是全班上课;第二种是班内小组教学;第三种是班内个别教学。
除了上面的三种以外,还有一种是复式教学。复式教学是把两个或两个以上年级的学生编成一个班,由一名教师使用不同的教材,在同一节课里对不同年级的学生进行教学的组织形式。这是班级教学中一种特殊的教学组织形式,它源于德国。清末时,随着中国兴办小学,复式教学经由日本传入中国。
2.个别化学习
所谓个别化学习,是为满足每个学生的需要、兴趣和能力而设计的一种教学组织形式。现代学习理论认为:学习主要是一种内部操作,必须由学生自己来完成;当学生按照自己的进度学习,积极主动完成课题并体验到成功的快乐,就能获得最大的学习成果。认知领域和动作技能领域的大多数层次的学习目标,如学习事实信息,掌握和应用信息、概念和原理,形成动作技能和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都可以通过这种形式来达到。当前,个别化学习主要在远程教育中(个别收视、收听广播电视教学)使用。随着计算机网络的迅速扩大,基于网络的远程教育将得到迅速发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个别化学习。
按照奥苏伯尔(D.P.Ausubel)等人阐述,个别化学习的内涵包括以下多个方面:第一,学生依照他们自己的速度完成程序的各个环节;第二,学生可以选择适当的备选的功课或活动,来达到既定的各项教学目标;第三,学生在全部或大部分“上课时间”内,以个别形式或小组形式进行学习;第四,学生可以按照他们的愿望来选择学习某一学科的时间,按照他们的需要来确定在规定的学习期间内用多少时间学习它;第五,学生选择或设计他们自己的学习活动;第六,提供范围广阔的学习材料;第七,利用工艺学来使学生有可能对材料进行个别的学习,或扩大这种学习;第八,把教材组成不同的程序段、程序块或模块;第九,把教学的和直接的经验活动融合到学习的程序块或模块之中;第十,让学生清楚地了解教学的目标和评定的标准或成绩的标准;第十一,鼓励学生和学生之间的联合;第十二,教师的作用主要是辅导和劝告,而不是提供信息;第十三,强调一门学科中的“认识方法”,其重要性与知识的获得是一样的;第十四,鼓励学生个人的创造性表现的努力,通常都大于集体教学程序中在这方面所做的努力。
个别化学习的种类是非常繁多的,其中影响较大的种类有如下12种:(1)程序教学
1924年,美国教育心理学家S.L.普雷西根据桑代克学习定律中的练习律、效果律和副律中的近因律,设计了以练习材料进行自动教学的机器,从而成为程序教学的先驱。1954年,心理学家斯金纳(B.F.Skinner)发表了《学习的科学与教学的艺术》,提出了著名的程序教学,设计了教学机器的程序教学,后又发展为只用程序教材的程序教学。程序教学的主要原则是:教材分为小步子;学生对所学内容作积极反应;反应后有即刻反馈;尽量降低错误率;教学应自定步调。
(2)凯勒计划
凯勒计划又称“个别化学习体系”,它作为一种典型的个别化学习组织形式,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由美国心理学家依据行为主义学习原理首创。它是一种由学生自己掌握自己学习进度的教学组织形式。在这种教学组织形式中,一般将一门课程(全学期)分为15至20学习单元,教师编写学习指南,按单元详细说明学习目标、要求及为达到教学目标与要求所必须学习的内容,有时还有自行测验的题目或方法,帮助学生自我衡量是否完成单元学习任务。学生按照指南自己决定时间、地点和进度进行学习,当自认为自己已经掌握该单元的内容时,就向负责测验的人员提出测验申请。测验为笔试,时间为15至20分钟,一般采用多项选择方式的题型。测验完毕,当场评分,得分在90分至95分以上,则表明学习者已达到本单元的全部要求,可以进入下一个单元的学习。未通过者必须重要学习本单元,次数不限,直到通过为止。这种教学组织形式一般不需要讲课这个环节。
(3)掌握学习
掌握学习是布卢姆(B.J.Bloom)于20世纪60年代末提出的一种带有个别化学习特征的教学组织形式和方法体系。布卢姆认为,绝大多数学生都能够对所学课程达到掌握水平,所谓学习水平,即学习达成度超过80~85%的学习水平,换言之,学习者在有关内容的测试中,能够做对测验题目的80%~85%以上。他反对将学生划分为“好生”与“差生”或划分为上、中、下三等,他认为学生之间的差异应该视为学习速度快与慢的差异,即学习时间多少的差异,只要给予足够的学习时间,那么几乎每个学生都能达到我们通常所说的优良水平。
3.小组合作学习
小组合作学习就是根据一定的情况,将学生分成一定形式的小组,是教师根据各小组的共同特点分别与各小组接触,进行教学或布置学生共同完成某项学习任务。它是介于班级教学与个别化学习之间的一种教学组织形式。这种形式给予教师和学生面对面密切接触和相互了解的机会。现代教学论越来越重视教学中的这种人际交互作用,它是实现各类教学目标,培养健全人格,促使个体社会化的有效途径。
小组合作学习有多种类型。从分组的依据来看,分组有能力分组和作业分组。从分组的范围来看,分组教学包括内部分组和外部分组。所谓内部分组,是在传统的按年龄编班的前提下,根据学生能力或学习成绩发展变化的情况,对学生进行分组,实行分组教学。所谓外部分组,就是打破传统的年龄编班,而按照学生的能力或学习成绩分组。就中国小学的情况而言,一般说来,内部分组比外部分组更加适合于实际情况,可以在许多情况下采用。
摘自李龙《教学过程设计》第一版,第198~205页,2000年,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