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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签约应注意哪些问题

大学生就业签约应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篇:大学生就业签约应注意哪些问题

大学生就业签约应注意哪些问题

毕业生就业已进入尾声,许多毕业生都在忙着签就业协议、转档案。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到毕业生的档案、户口、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违约金等等一系列问题。由于很多毕业生对此不重视或对有关规定不清楚而造成很大损失。

善待自己的档案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时,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它们或它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他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一般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中心去。

签一份保险系数高的劳动合同

怎样签订劳动合同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一些应届大学毕业生最关心的问题。合同合法是前提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前提,但是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合法,那么求职者的权益保护就会遇到困难。因此,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此外,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如经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等。

权利、义务约定明确

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工作的内容应当尽量细化。如,岗位工种外延大或比较广,说明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当事人从事的岗位工种变化范围大。求职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对岗位工种适度细化。

对于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求职者希望在劳动合同中体现的内容,当事人可提出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读懂合同附件

签订劳动合同前,仔细阅读关于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不论这些文件是否被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因为,这些文件中会涉及求职者多方面的权益,求职者应当遵守规定是其法定义务。这些文件作为劳动合同附件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约束力。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当劳动合同涉及数字时,应当使用大写汉字。劳动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求职者应妥善保管。用人单位事先起草了劳动合同文本,要求求职者签字时,求职者一定要慎重,对文本仔细推敲,发现条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的,及时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说明修订。

事后及时补救

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后,如果不能通过协商的办法解决,应当及时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申诉。《劳动法》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正确对待违约金

用人单位招人要经过笔试、面试很多环节,还要参加各高校举办的多场招聘会,时间、精力及成本都花费了不少。可几年来都曾出现费尽心机挑选的高材生突然变卦的情况,让单位措手不及。而一家民营企业的负责人也说,一些毕业生刚签完约不久就毁约,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用人风险。他们都表示,应当有高额的违约金来限制学生违约行为

签约须知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

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

2.毕业生认真填写“毕业生情况及意见”并签名。《就业协议书》的各项内容要认真如实

填写,避免和用人单位签约后产生纠纷。如因毕业生隐瞒报或虚报个人信息发生违约问题,将由毕业生本人承担违约责任。

3.学校签署意见后毕业生将协议书交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用人单

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毕业生档案的邮寄接收地址和户口迁移地址。

4.用人单位用人指标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的,则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珠海、宁波、青岛、大连等地的单位还需所在市人事局加盖公章或填写

单独的审批表。对于到以上地区就业的毕业生需将正式批函送交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备

案。上述情况毕业生未取得正式接收函,学校在编制就业方案时将暂不列入派遣计划。

5.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学校留存联)送回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并将有关信息录入

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其余一份毕业生本人留存,一份交用人单位,并将复印件送交各学院

就业工作负责老师处登记备案。至此《就业协议书》手续办理完成。

6.签定就业协议是一个法律行为,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毕业

生就业协议书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权威性,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任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7.毕业生在求职签约过程中应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的情况,不得有隐瞒和欺骗的行

为。应做到诚信签约,慎重签约。

8.签约前,毕业生应多方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包括单位的发展历史、规模、效益、管

理制度、薪酬待遇及人才培养体系等,对一个单位的企业文化与价值观也应有所了解。力求

做到结合自身的兴趣、能力和需要,在充分了解企业的情况下,做出理性的选择。

9.当毕业生将手中唯一的一份《就业协议书》寄给用人单位,即表示接受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机会,双方已进入正式的签约程序。毕业生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尽快签署《就业协议

书》,如发现用人单位有拖延的情况,应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询问情况,必要时可向学校就

业中心寻求帮助。

10.《就业协议书》的签约双方应尽可能采取现场签约的方式,若因条件限制需进行异

地签约,则签约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配合,尽快履行签约手续。先行签约的一方有责任

督促对方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签署《就业协议书》。

11.毕业生在收到用人单位已签字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后,应尽快确认协议书中的内

容,如发现有任何问题,应及时与用人单位联系。如对协议书没有异议,应尽快在协议书上

签字,完成签约手续。

12.异地签约过程中,若毕业生在收到用人单位已签字盖章并返回的《就业协议书》后,又提出改变就业意向,不愿意继续签署协议的,必须获得用人单位的谅解和同意,并持用人

单位同意不再签约的证明方可到就业中心申领新的《就业协议书》,另行择业。

13.在签约过程中,要把和用人单位约定好的内容全部写进《就业协议书》中,任何口

头承诺都是无效的。双方已签署好的协议书应当不留有任何空白处。

1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如有其他约定,可在附加条款中注明。如对用人单位提出的条件有疑问,可要求给予一定的考虑时间,切不可因急于签约而丧失自我保护意识。

15.《就业协议书》为双方协议,不是三方协议,在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签字盖章后

即生效,学校只是作为鉴证方对已签署完毕的《就业协议书》进行鉴证登记。

1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条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毕业生收取押金、保证金或其他任何

费用。毕业生如遇到此种情况,应加以拒绝,并在必要时向学校或当地劳动监管部门寻求帮

助。

1、签约是非常严肃的事情,也是一个法律行为,因此签约前的了解洽谈十分重要。毕

业生应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一般包括单位的规模、效益、管理制度等;单位的 隶属

也很重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

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应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

毕业生还应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除协议书外,如北京市非本地生

源进京还应经过市人事局大学生处的审批。上海市、广东省、福建省如北京市非本地生源进

京还应经过市人事局大学生处的审批。上海市、广东省、福建省等也有类似的规定。

2、签约的一般程序为:毕业生持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到院系领取教育部就业协议书,先由

毕业生、院系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后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再交给学校,学校

签字后协议书生效。

3、一般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要签定劳动合同书,因此在签约前了 解

合同书的内容是十分必要的,尤其重要的是合同书的工作年限和待遇。毕业生应向招聘人员

索要样本或复印件,以免报到后发生纠纷,遭受很大损失。

4、为避免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发生纠纷,签约前达成的收入、住房和保险等福利待遇最

好在协议书中写明。如果报考了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讲明,并写在协议书

中。有些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这是不可取的,也会带来许多麻烦。

最后,也是非常重要的,遇到问题而犹豫不决时,应及时向学校主管就业的老师询问,征求他们和父母的意见,经过深思熟虑后方可签约。

应届生签约高峰期五点规则

目前,已进入高校应届毕业生签约的高峰期。人事部门提醒广大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要提

高法律意识,充分发挥就业协议书的作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是签约前,要了解求职单位的基本情况,如成立年限、经营状况、用人机制、晋升制

度、培训体系、发展方向等。

二是明确试用期限和合同期限。一般来说,签一年合同的,试用期为1个月至3个月,最多不超过3个月;若试用期为6个月,合同期限必须超过3年。

三是了解单位详细的薪水额度和福利状况。

四是当用人单位提出先安排大学生去基层锻炼的要求时,切记不要断然拒绝。

五是在合同中一定要明确违约责任。

小心用人单位在“四金”上玩花头

前几年的“两金”(养老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目前已扩展到“四金”(再加上失业保险金和医

疗保险金),这“四金”中有“三金”虽冠以“保险”之名,但这种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有着较

大的差别。“四金”是由*部门颁布实施的社会保险,它带有强制性。凡“四金”规定适用单位,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它也是适用单位必须承担的基本社会义务,对劳 动者来说,是应当享

受的基本权利。?

从实施“四金”开始的五六年实践看,少数用人单位为逃避社会责任,在“四金”上不断玩

“花头”,因此,求职者在签订合同时,要多长个心眼,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犯。?用

商业保险取代社会保险是第一个 “花头”。这种情况大多发生在小型私企和外资企业中。用

人单位以为职工买商业保险为幌子,不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即使单位真的为你买了商业

保险,其保单也往往控制在单位手里,职工是否能得到实际好处,有许多不确定因素。比如你离开这家单位时,保险不一定转到你手里,即使 保单给你了,以后的保险费也要全额自己承担,否则保险即失效。而社会保险实行的是社会、单位和个人三方共同承担的原则,有较强的连续性,它终身随你走。当你失业或发生其他变故暂时无法缴纳时,可暂封账户,在你重新就业后仍可继续缴纳,不影响今后的收益。

?

第二个“花头”是在缴纳量的计算上“克扣斤两”。社会保险也实行多缴纳多收益的原则,其中单位为你缴大头,个人承担小头。单位缴纳部分的计算基数是该单位上个月全部在职人员工资总额。有些单位有意压低 工资总额,以达到少缴“四金”的目的。个人缴纳的基数是本人上年度月工资收入平均数,有些单位只计“工资”,不计其他收入。其实“工资性 收入”还应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等其它收入。?

托称“试用期”,是违法单位的第三个“花头”。有些单位有意违法拖长试用期的期限,并用“试用期”为借口,不为职工缴“四金”。其实试用期也是合同的有效期,即使在试用期,职工也有享受“四金”的权利比如市*关于养老保险金的有关规定,当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正式录用后的次月起,就应当为被录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金

第二篇:关于大学生就业签三方及签约应注意的问题

关于你的问题,你先要弄清楚什么是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高校就业办一位老师说,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要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

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首先,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其次,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第三,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如果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以劳动合同为准。

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四个方面,签三方协议要留心五个细节。

大学生签劳动合同一要明确职务和岗位,否则,用人单位会利用调职的方式,变相压迫你主动辞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打发你。二要防止用人单位不断用换岗位的方式,反复延长试用期,因为同一个岗位同一个人不能适用两次试用期,而换岗位就没有限制了。三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最低的工资标准,最好能将年终奖用条款固定下来,作为工资的一部分。由于我国暂时没有对年终奖定性,这个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单位利用,将来成为克扣薪水的一种方式。四要了解用人单位是否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如果没有社保,等于工资减去很多,还不能享受国家和单位的社保福利。

大学生签三方协议首先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第二,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第三,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第四,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第五、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

行。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切忌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无回天无力。或者逆来顺受,或者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

综上所述,三方要签,和你有直接关系,比如以后提档、一年后的干部待遇等等问题。但是也不是所有的单位都给签,具体问题还要再具体分析。有情况你可以再问。我也是应届毕业生,希望你找到好工作。恩恩

第三篇:签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本文出自.cn/bbs 发自求职分舵

签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目前,高校使用的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订的,由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它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权威性,是学校制订就业方案、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有些用人单位从自身工作考虑也制订了条款不一的就业协议或就业合同,有的是由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共同签署,有的则只有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没有学校意见栏。由于现在就业形式严峻,许多毕业生在签定教育部协议书的同时还要被迫签定条件苛刻的合同,而它们之间有时是相互矛盾的。因此,有必要提醒毕业生注意以下问题。

1、签约是非常严肃的事情,也是一个法律行为,因此签约前的了解洽谈十分重要。毕业生应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一般包括单位的规模、效益、管理制度等;单位的隶属也很重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应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毕业生还应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除协议书外,如北京市非本地生源进京还应经过市人事局大学生处的审批,上海市、广东省、福建省等也有类似的规定。

2、签约的一般程序为:毕业生持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到院系领取教育部就业协议书,先由毕业生、院系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后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再交给学校,学校签字后协议书生效。

3、一般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要签定劳动合同书,因此在签约前了解合同书的内容是十分必要的,尤其重要的是合同书的工作年限和待遇。毕业生应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以免报到后发生纠纷,遭受很大损失。

4、为避免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发生纠纷,签约前达成的收入、住房和保险等福利待遇最好在协议书中写明。如果报考了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讲明,并写在协议书中。有些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这是不可取的,也会带来许多麻烦。

最后,也是非常重要的,遇到问题而犹豫不决时,应及时向学校主管就业的老师询问,征求他们和父母的意见,经过深思熟虑后方可签约。

第四篇:签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标题: 签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发信站: 北大未名站(2001年02月04日19:03:21 星期天), 站内信件

签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阅读次数:407

2000-10-30 11: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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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高校使用的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订的,由学校、毕业生、用 人单位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它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权威性,是学校制订就业方案、用 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有些用人单位从自身工作 考虑也制订了条款不一的就业协议或就业合同,有的是由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共同 签署,有的则只有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没有学校意见栏。由于现在就业形式严峻,许多毕业生在签定教育部协议书的同时还要被迫签定条件苛刻的合同,而它们之间有时 是相互矛盾的。因此,有必要提醒毕业生注意以下问题。

1、签约是非常严肃的事情,也是一个法律行为,因此签约前的了解洽谈十分重要。毕业 生应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一般包括单位的规模、效益、管理制度等;单位的隶属 也很重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 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应签署他们的意见才 能有效。毕业生还应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除协议书外,如北 京市非本地生源进京还应经过市人事局大学生处的审批,上海市、广东省、福建省等也 有类似的规定。

2、签约的一般程序为:毕业生持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到院系领取教育部就业协议书,先由 毕业生、院系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后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再交给学校,学校签字后协议书生效。、3、一般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要签定劳动合同书,因此在签约前了解合同 书的内容是十分必要的,尤其重要的是合同书的工作年限和待遇。毕业生应向招聘人员 索要样本或复印件,以免报到后发生纠纷,遭受很大损失。

4、为避免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发生纠纷,签约前达成的收入、住房和保险等福利待遇最好 在协议书中写明。如果报考了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讲明,并写在协议 书中。有些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这是不可取的,也会带来许多麻烦。最后,也是非常重要的,遇到问题而犹豫不决时,应及时向学校主管就业的老师询问,征求他们和父母的意见,经过深思熟虑后方可签约。

第五篇:签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求职指导

签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签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目前,高校使用的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订的,由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它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权威性,是学校制订就业方案、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有些用人单位从自身工作考虑也制订了条款不一的就业协议或就业合同,有的是由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共同签署,有的则只有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没有学校意见栏。

由于现在就业形式严峻,许多毕业生在签定教育部协议书的同时还要被迫签定条件苛刻的合同,而它们之间有时是相互矛盾的。因此,有必要提醒毕业生注意以下问题:

1、签约是非常严肃的事情,也是一个法律行为,因此签约前的了解洽谈十分重要。毕业生应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一般包括单位的规模、效益、管理制度等;单位的隶属也很重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应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毕业生还应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除协议书外,如北京市非本地生源进京还应经过市人事局大学生处的审批,上海市、广东省、福建省等也有类似的规定。

2、签约的一般程序为:毕业生持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到院系领取教育部就业协议书,先由毕业生、院系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后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再交给学校,学校签字后协议书生效。

3、一般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要签定劳动合同书,因此在签约前了解合同书的内容是十分必要的,尤其重要的是合同书的工作年限和待遇。毕业生应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以免报到后发生纠纷,遭受很大损失。

4、为避免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发生纠纷,签约前达成的收入、住房和保险等福利待遇最好在协议书中写明。如果报考了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讲明,并写在协议书中。有些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这是不可取的,也会带来许多麻烦。最后,也是非常重要的,遇到问题而犹豫不决时,应及时向学校主管就业的老师询问,征求他们和父母的意见,经过深思熟虑后方可签约。

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一、关于试用期合同与正式合同目前就业过程中,大多数用人单位都要求就业者先签署试用期合同,然而是否签订试用期合同是由双方协商决定的,法律允许直接签订正式合同。

同时,法律对于试用期合同与正式合同中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程度是不同的。在试用期合同中只要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不适合或者不能胜任所职工作,即可单方面解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而在正式合同中,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约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自身利益,毕业生应当尽量争取与用人单位直接签署正式合同。若签订了试用期合同,则依照法律规定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不应超过六个月。

二、关于毕业生就业时所享有的权利首先,作为一名就业者,其拥有对用人单位的自由选择权。其次,女性就业者有平等就业权,在录用人员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女性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用标准。再次,由于目前就业形势较为严峻,许多用人单位要求就业者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缴纳抵押金、风险金等以防止就业者违约,然而用人单位的此种做法是不合法的,任何形式的此种收费也都是不合法的。如果就业者不知此规定而交纳了此笔费用,则在其进入用人单位后有权随时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返还所交费用。

三、关于劳动合同的要点与内容劳动合同的要点包括:期限,工资,福利,工作时间与休假,职业培训,职业安全卫生,职工守则和解除条件等。下面,对于各项内容分别加以详述:

(1)工资:用人单位对于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如个人所得税、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女性的生育保险金等)有权在职工工资中扣除。故若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承诺薪金时,劳动者应向用人单位认真了解薪金所包括的内容及各种扣费理由,合法的接受,不合法的应当拒绝。

(2)福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效益好的企业还可发给补充养老保险,也叫企业年金。对于女性工作者还有专门的生育保险。

(3)工作时间与休假:国家法定工作时间为八小时工作制,对于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要按照以下三种情形分别支付工资:

A、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B、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劳动报酬。

C、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4)职业培训:对于大家关心的各种职业培训,如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岗培训、公派出国、上研等职业培训,法律并未规定用人单位有此义务。这要视劳动者的工作性质及

工作情况而定,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决定。

四、关于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如果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则企业中若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者可请求其调解。若不愿调解,则劳动者可直接申请仲裁机构仲裁,对于仲裁结果不服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皆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程序为法定程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都不允许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首先经过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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