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引进人才协议
人 才 引 进 协 议
甲方:新宾满族自治县(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新宾县事业发展,经请示县政府同意,面向普通高校引进我县急需的相关专业毕业生。引进人员人事关系落在事业单位,考核合格人员转正后享受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相关待遇。经甲方面试考核,同意聘用乙方到甲方单位工作,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应保证所持有毕业证及学位证为国民教育系列之真实有效证件(外国学历、学位应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验证有效);乙方身体条件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要求;
二、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到甲方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将承担甲方此次人才引进所支出各项费用人民币伍仟元;
三、乙方如被甲方聘用,将保证5年内不向其他单位流动,如违反此约定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人才引进、培养等工作所支出的各项费用人民币壹万元;
四、乙方上岗后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甲方将及时按照相关规定为乙方办理顶编、聘用、工资福利确定等各项手续;
五、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如产生争议,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指印)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引进人才协议
引进人才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之相关规定,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作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合作宗旨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企业规模化生产和市场资源优势,发挥乙方科技能力资源,实现科技研发与生产经营的直接联盟。
第二条 合作范围 高效 提纯技术指导。第三条 内容和要求
1.针对甲方新上 提纯项目,乙方负责项目生产中所遇到的技术问题的咨询、解答、处理,以及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技术指导。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 的技术支持,对成熟技术、专利,乙方可无偿提供。
3.乙方负责帮助甲方在改进和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等方面的指导,并在新技术的研究方面提供支持。
4.对新研发的品种,甲方负责研发所需的设备、人员、资金,乙方负责技术。
5.乙方结合学院优势,与甲方共同筛选与企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重大产业化项目,乙方组织人员进行联合重点攻关,联合申报国家或省级重大科技项目,联合申报产学研合作、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各类项目和基金。第四条
合作方式和条件
1.甲方聘请乙方为本公司技术顾问,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提供新产品研发的各项技术支持。
2.乙方定期中不定期地到甲方生产现场进行技术指导与帮助,每年不少于三个月。甲方如遇到技术问题向乙方提出支持要求时,乙方应及时到场帮助处理解决。3.乙方的技术服务是指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不包括需要在清华大学进行的试验工作。第五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暂定三年,到期后双方另行商定。第六条
报酬及支付方式
1.报酬: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伍拾万元(税后);
2.其他费用:甲方每月支付乙方通讯补助费100元,往返公司工作的差旅费及食宿由甲方负担。第七条
专利权属与保密
1.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完成的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所取得的专利或相关技术权利,属双方共有;
2.双方共有的知识产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私自转让该技术;
3.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利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等要严格保密,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任何属于保密的资料与信息。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两倍研发费用的赔偿费。第八条 责任
1.甲方承诺保证上述条款的实施和执行,并保证研发所需的设备、场地、原料和资金。2.乙方应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及时帮助甲方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第九条
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或签字)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篇:引进人才入户
服务编号: 服务名称: 受理机构: 受理窗口: 协办机构: 服务描述:2006 引进人才入户 韶关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户政科 韶关市人事局市人才服务中心
1、符合《****市引进国内人才来韶工作的若干规定》引进的各类人才,经市人事部门同意后,对已落实接收单位的,户口应当迁入所在单位的“集体户”或所在镇区人才服务站的“集体户”;对暂时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户口可迁入市中心人才市场“集体户”;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的,户口可迁入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
2、符合《韶关市鼓励留学人员来莞工作的若干规定》引进的年龄在50岁以下的留学人员可凭市引智办加具意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随迁人员入户韶关通知书》到市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本市的手续。
3、符合《韶关市民营企业引进人才试行办法》引进民营企业人才的,企业具备建立集体户口条件的,引进人才的户口关系可由企业通过办理集体户口进行管理;企业不具备建立集体户口条件的,引进人才的户口可入市中心人才市场“集体户”(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的,户口可入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实行统一管理。
4、符合上述规定引进的各类人才申请入户本市,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的人才及其家属子女免交城市增容费;其他引进的人才,免交其本人城
服务类型:
申办对象:
申办资格:
申报材料:
办理地址:
办理依据:
收费依据:
市增容费。办事程序:申请人带齐相关材料到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户政科办证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两证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股(门辖下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申请办理 引进的人才 由市人事局、市人才服务中心、市引智办确认
1、属毕业生的,凭以下证明:(1)市人事局干部介绍信;(2)户口迁移证;(3)居民身份证;(4)《接收非广东生源高校毕业生证明》(必须加盖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专用章及韶关市教育局章);
2、留学人员凭市引智办加具意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随迁人员入户韶关通知书》及本人相关证件;
3、属民营企业人才,凭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具的证明及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随迁家属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并提供身份证编码。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户政科办证窗口(韶关市城区办事处东城南路3号)市人民政府《颁布关于引进人才三个规定的通知》(东府〔2002〕47号)
1、市人民政府《颁布关于引进人才三个规定的通知》(东府〔2002〕47
号);
2、《关于对调进外地人员入户收取城镇设施建设费问题的通知》(东府办函〔1998〕81号);
3、粤价费(1)函〔1994〕57号;
1、户口准迁证:4元/证;
2、部分随迁家属要按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
收费标准:
建设资金。
受理时限
受理时间:
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
服务网址:
流程图:
流程说明:
即来即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第四篇:引进人才证明
证 明
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公司员工XXX,男,汉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现住址: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非农业集体户口,已婚。
XXX于20XX年X月在XXXXXXXXXX毕业,并与当年X月底与我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书>>,现在我公司XX部门工作。
XXX毕业的XXXX大学属于教育部“211工程”大学,根据常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XXX可享受XX市最高贷款额度政策,特此证明。
XXXXXXXXXXXX人力资源部
20XX年X月XX日
第五篇:引进人才协议书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聘用乙方来甲方工作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来甲方工作,乙方自愿接受甲方聘用。
二、甲方聘用乙方服务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在协议期内乙方应履行如下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
3.接受甲方的领导、聘任、考核与管理。
4.服从甲方其他应当履行的义务。
四、在协议期内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依据国家及甲方规定享受相应的国家工资及有关补贴。
2.根据贡献,经甲方评定,享受相应的校内津贴和奖励。
3.依照甲方有关规定享受医疗及其他公益待遇。
4.依照《_________》(_________号文件)中有关规定参加职务晋升。
5.享受《_________》(_________号文件)、《_________》(_________号文件)、《_________》(_________号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待遇。
6.对甲方工作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批评意见。
7.享有其他应享受的合法权益。
五、在协议期间的前两年内,乙方不能调动工作或辞职、对满两年不满五年,因特殊情况提出调动或辞职,经学校批准,可办理调动、辞职手续。同时,退还学校提供的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及所分配的住房或学校提供的住房补贴,并取消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六、在协议期内,甲方本着鼓励所引进的人才扩大海外学术交流的精神,支持乙方短期出国(境)从事学术研究工作,进行学术访问与讲学,参加学术会议;乙方连续在海外时间不得超过半年(经批准者除外),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职务、职称、工资及其他相关待遇。
七、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此协议,任何一方自行违约,甲、乙双方均有权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必要时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申述。
八、在协议期内,如遇到本协议未列事项,双方应本着工作第一的原则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