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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阅读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提供担保协议书

公开阅读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提供担保协议书



第一篇:公开阅读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提供担保协议书

2012年全国高考模拟参考部分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提供担保协议书

协议编号:庆担协小(2007)号

担保申请人(甲方):

身份证号:再就业优惠证号:

住址:电话:手机:

营业执照号:营业地址:电话:

提供担保人(乙方):庆元县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项邦宝电话:0578-6220127

开户:庆元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账号:201000134701

开户:农业银行庆元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9-***

反担保人(丙方):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电话:

住址:电话:手机:

工资账户开户行:账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申请,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以内、期限为壹拾贰个月以内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甲方与贷款人订立的借款合同中借款金额、期限不得突破本协议约定的范围。

第二条由丙方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以《反担保合同》为准)。

第三条 甲方应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如甲方未按时清偿借款,致使乙方被贷款人扣款偿还甲方借款的,乙方有权向甲方及丙方追索。追索费用如诉讼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由甲方承担。

乙方被贷款人所扣款项在未受清偿前以日万分之四的利率计息.。

第四条 乙方有权检查甲方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财务、经营状况,并查阅有关资料。

第五条 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报告借款使用及效益情况。

第六条 甲方须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如果转变用途或者有意逃债的,乙方将依法追究甲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 如本协议系甲方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虚假情况,致使乙方违背真实意思而订立的,为无效协议。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甲方未与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据此协议要求乙方提供担保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订立后,甲方不能提供反担保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中借款金额或期限超过本协议约定的金额或期限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乙方有权将甲方借款逾期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

第九条 本协议的效力独立于乙方提供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本协议的签订并不代表担保行为的成立、生效,乙方的担保行为须得乙方在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文件上签字、盖章之时起成立。

第十条 本协议纠纷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向庆元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1-

甲方(公章):乙方: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2005年月日

--2-

第二篇: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调查报告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调查报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调查报告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缘何叫好不叫座 据调查,小额担保贷款在欠发达地区开展的较缓慢,特别是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显得更为突出。同时反映出,越是需要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的地方,贷款的发放越有困难和阻力。豫西南某市是全国闻名的农业大市,属经济欠发达地区,人口155万人。工业、农业基础薄弱,全辖大型企业没有一家,这对重新安排下岗失业人员的安置工作也带来了许多难点。截止底辖区共有国有企业90家,职工人数58234人,其中:亏损企业2

个,亏损额563万元。下岗工人数达4946人,办理再就业优惠证2535人。就该市开展小额担保贷款的进度看,截止到底,只有5名下岗失业人员获得10万元的担保贷款,得到小额担保贷款的人员只占下岗失业人员的%,绝大多数下岗失业人员被挡在了贷款的门外。开展小额担保贷款进展缓慢,其原因分析如下:

一是地方财政配套投入困难,担保基金少。据统计,目前该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需求量较大。按规定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需要地方财政提供配套资金给予担保。但由于地方财政相对困难,也没有成立专门的担保机构,担保专项基金只到位50万元。

二是部门收取的费用稍高,增加了借款人负担。从目前已经发放的贷款情况来看,下岗失业人员每贷一笔款,担保公司要按每年1%的标准收取担保手续费,即每笔贷款的担保手续费为400元。同时,房产管理部门还要收80元的

房产评估费。对此,一些借款人认为负担较重。

三是贷款手续繁锁,操作难度较大。按规定,每办理一笔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需经过借款人自愿申请、社区推荐、就业服务机构资格审查和项目评估、担保机构承诺担保、银行审批放贷等多个部门和环节,手续极其繁琐。同时,银行出于对贷款安全性、效益性的考虑,只有对符合商业性担保和贷款条件的才能批准和办理。而下岗失业人员多是收入低微、生活较困难的阶层,要想满足商业性担保和贷款的要求,确实较难。

四是金融机构慎贷,担保部门慎保。目前,该市大多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后,由于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所从事的都是以维持基本生计为目标的简单性生产经营活动。因此,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对其经营前景、经营能力、盈利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难以把握,不敢轻易担保和放贷。加上在目前国有商

业银行进一步加强授权授信管理的情况下,该市的几家国有商业银行至今均未获得其省分行对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的转授权。而农村信用社的服务重点又主要在支持“三农”上,对推行下岗失业人员担保贷款显得力不从心。另外,担保公司为保证担保基金安全性,在办理担保手续时,又要求借款人提供再担保,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不少想贷款的下岗失业人员。

为此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政府要牵头成立以政府领导为组长,各职能部门、金融机构等负责人共同参与的下岗失业人员担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为有效推进该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2、加大地方财政对担保基金的投入力度。解决下岗失业人员担保贷款的担保基金,是做好下岗失业人员担保贷

款工作的基础。市财政要加大对担保基金的投入力度,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再就业基金的长效机制,以解决下岗失业人员担保贷款的担保基金不足问题,为充分满足下岗失业人员对小额担保贷款需求奠定基础。

3、降低贷款费用,完善个人信用评定和担保机制。针对目前该市办理下岗失业人员担保贷款收费偏高、担保困难的情况,一是担保公司可考虑适当降低担保费收取标准;二是房产管理部门对以房产抵押申请小额贷款的下岗失业人员,可考虑凭其《再就业优惠证》、担保机构推荐意见,为其免费办理抵押评估登记手续;三是尽快建立健全下岗失业人员个人信用评定制度。应充分发挥社区或下岗失业人员原所在企业的作用,做好下岗失业人员信用评估工作,为其申请贷款提供真实可靠的信用评级和信用咨询。四是建立下岗失业人员贷款帮扶机制。政府应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大力鼓励和发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

或有经济实力的民营企业主及个体经营户,热心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信用担保。

4、改进信贷管理,提高服务效率。一是承办银行、信用社要加强与担保机构、社区以及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密切联系与配合,进一步加强贷前调查、贷后管理,不断完善担保机制,在有效防范贷款和担保风险的同时,可对信用等级高的下岗失业人员,进一步放宽贷款审批要求和条件,提高贷款办理效率。二是经办银行、信用社要在指定的营业部门开设窗口,专门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贷款政策、贷款办理、信息咨询服务。三是经办银行、信用社要对外公布金融部门促进再就业服务的承诺措施,明确服务方式、标准、优惠条件,以便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四是经办银行、信用社要把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列入本单位的经营计划,拿出专门的信贷规模,实行专项管理,敞开供应,随到随办。

第三篇: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调查报告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缘何叫好不叫座

据调查,小额担保贷款在欠发达地区开展的较缓慢,特别是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显得更为突出。同时反映出,越是需要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的地方,贷款的发放越有困难和阻力。豫西南某市是全国闻名的农业大市,属经济欠发达地区,人口155万人。工业、农业基础薄弱,全辖大型企业没有一家,这对重新安排下岗失业人员的安置工作也带来了许多难点。截止2005年底辖区共有国有企业90家,职工人数58234人,其中:亏损企业2个,亏损额563万元。下岗工人数达4946人,办理再就业优惠证2535人。就该市开展小额担保贷款的进度看,截止到2005年底,只有5名下岗失业人员获得10万元的担保贷款,得到小额担保贷款的人员只占下岗失业人员的0.1%,绝大多数下岗失业人员被挡在了贷款的门外。开展小额担保贷款进展缓慢,其原因分析如下:

一是地方财政配套投入困难,担保基金少。据统计,目前该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需求量较大。按规定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需要地方财政提供配套资金给予担保。但由于地方财政相对困难,也没有成立专门的担保机构,担保专项基金只到位50万元。

二是部门收取的费用稍高,增加了借款人负担。从目前已经发放的贷款情况来看,下岗失业人员每贷一笔款(贷款金额2万元,期限2年),担保公司要按每年1%的标准收取担保手续费,即每笔贷款的担保手续费为400元。同时,房产管理部门还要收80元的房产评估费。对此,一些借款人认为负担较重。

三是贷款手续繁锁,操作难度较大。按规定,每办理一笔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需经过借款人自愿申请、社区推荐、就业服务机构资格审查和项目评估、担保机构承诺担保、银行审批放贷等多个部门和环节,手续极其繁琐。同时,银行出于对贷款安全性、效益性的考虑,只有对符合商业性担保和贷款条件的才能批准和办理。而下岗失业人员多是收入低微、生活较困难的阶层,要想满足商业性担保和贷款的要求,确实较难。

四是金融机构慎贷,担保部门慎保。目前,该市大多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后,由于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所从事的都是以维持基本生计为目标的简单性生产经营活动。因此,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对其经营前景、经营能力、盈利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难以把握,不敢轻易担保和放贷。加上在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授权授信管理的情况下,该市的几家国有商业银行至今均未获得其省分行对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的转授权。而农村信用社的服务重点又主要在支持“三农”上,对推行下岗失业人员担保贷款显得力不从心。另外,担保公司为保证担保基金安全性,在办理担保手续时,又要求借款人提供再担保,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不少想贷款的下岗失业人员。

为此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政府要牵头成立以政府领导为组长,各职能部门、金融机构等负责人共同参与的下岗失业人员担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为有效推进该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2、加大地方财政对担保基金的投入力度。解决下岗失业人员担保贷款的担保基金,是做好下岗失业人员担保贷款工作的基础。市财政要加大对担保基金的投入力度,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再就业基金的长效机制,以解决下岗失业人员担保贷款的担保基金不足问题,为充分满足下岗失业人员对小额担保贷款需求奠定基础。

3、降低贷款费用,完善个人信用评定和担保机制。针对目前该市办理下岗失业人员担保贷款收费偏高、担保困难的情况,一是担保公司可考虑适当降低担保费收取标准;二是房产管理部门对以房产抵押申请小额贷款的下岗失业人员,可考虑凭其《再就业优惠证》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海量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www.teniu.cc查看、担保机构推荐意见,为其免费办理抵押评估登记手续;三是尽快建立健全下岗失业人员个人信用评定制度。应充分发挥社区或下岗失业人员原所在企业的作用,做好下岗失业人员信用评估工作,为其申请贷款提供真实可靠的信用评级和信用咨询。四是建立下岗失业人员贷款帮扶机制。政府应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大力鼓励和发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或有经济实力的民营企业主及个体经营户,热心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信用担保。

4、改进信贷管理,提高服务效率。一是承办银行、信用社要加强与担保机构、社区以及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密切联系与配合,进一步加强贷前调查、贷后管理,不断完善担保机制,在有效防范贷款和担保风险的同时,可对信用等级高的下岗失业人员,进一步放宽贷款审批要求和条件,提高贷款办理效率。二是经办银行、信用社要在指定的营业部门开设窗口,专门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贷款政策、贷款办理、信息咨询服务。三是经办银行、信用社要对外公布金融部门促进再就业服务的承诺措施,明确服务方式、标准、优惠条件,以便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四是经办银行、信用社要把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列入本单位的经营计划,拿出专门的信贷规模,实行专项管理,敞开供应,随到随办。

第四篇: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流程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流程

一、申报

1、对象:具有我市城区户口(夷陵区除外,下同)并在城区创业,身体健康,诚实信用,具备一定的劳动技能,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且自筹资金不足的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其从事和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属于国家限制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不予受理),借款人应无不良记录,信用较好,属所在社区居委会的常住户口。

2、额度:借款人单笔贷款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借款人所在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企业,经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贷款发放行三方联合考察有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单笔贷款额度可提高到人民币3-5万元,但该企业中所有借款人可获得的贷款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3、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水平确定,不向上浮动。

4、资料:失业证明(《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证》、《失业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书》);身份证明(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婚姻证明);创业证明(营业执照或租赁转让合同、合作协议、营运证等)、创业培训证明等。

5、申报:借款人在市劳动就业管理局领取《宜昌市小额担保贷款申报表》,按规定填报并确定担保方式,提供有关资料(包括担保证明资料),经其户口所在社区初审并签署意见,向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申报。

6、审查: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在收到申报资料的5个工作日内,根据申报资料,协调担保公司和经办银行调查核实借款人经营、资产、信用、反担保状况,核准贷款额度和贷款限期,落实贷款实际

1用途,签署审核意见,将申报资料移交担保公司。

附:宜昌市城区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流程图

复审

二、反担保

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原则上应提供反担保。反担保一般采取个人信用担保、企业担保、个人联保等形式,也可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采取抵押、质押、保证方式或三种方式的组合担保措施。

1、反担保方式:

⑴、企业法人担保和联合担保:由企业(包括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提供担保的,其生产经营状况必须良好,年税后利润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或具有申请贷款金额2.5倍以上的不动产。以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劳动组织中的某一人为借款人的,劳动组织中的其他成员必须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应分别或统一与担保机构签订格式担保合同。

⑵、个人抵押担保:可用自有房产(个人基本生活住房除外)、抵押(其中以房屋实物不超过其公允评估价值的50%比例发放贷款);合伙经营实体抵(质)押原则上参照个人抵(质)押执行。抵(质)押人应与乙方签订格式抵(质)押合同,办理合法有效的相关抵(质)押手续,抵(质)押物价值的评估必须由担保公司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

⑶、个人信用担保:担保人必须是有固定收入且为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或其他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者(医生、教师、电力职工、电信等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其他人员。

2、反担保证明资料:

⑴、企业法人担保和联合担保: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和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纳税证明;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其他财产证明(有价证券、存款证明、不动产证明);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决议;企业资信等级证书复印件等其他有关材料。有财

务报表的还需提供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⑵、抵(质)押担保:抵(质)押物的清单、权利凭证、评估资料、保险单;抵(质)押物为共有的,提供全体共有人同意抵押、质押的声明;抵(质)押物为海关监管的,提供海关同意抵(质)押的证明;抵(质)押物为国有企业所有的,提供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⑶、个人信用担保: 担保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扣划工资委托书;单位扣划工资承诺书。

3、签订反担保合同和出具担保承诺书:借款人夫妻、担保人共同到担保公司按照担保公司要求,填写反担保合同。担保公司核实无误后,签订反担保合同,在6个工作日内向银行出具并送达担保承诺书。

三、放贷

1、审核:依据有关信贷政策及规定,核实申报资料、反担保情况及担保承诺书。

2、签订借款合同:经办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核程序,同意发放贷款的,及时通知担保机构、借款人夫妻共同到经办银行按要求填写经办银行格式借款合同、保证担保合同,按贷款程序办理贷款手续。

3、放贷:借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个人结算帐户后,经办银行发放贷款。合伙经营组织在经办银行设有基本帐户或结算帐户的,可协商直接将贷款转入其帐户。未设有帐户的,应按要求设立基本帐户或结算帐户。

四、贴息

从事微利项目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可申请贴息,贷款展期不贴息。

微利项目是指由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街道、工矿区等从事的商业、餐饮和修理等个体经营项目,具体包括: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个体运输、小五金和水暖器材销售、种植养业、农副产品加工、服装和鞋帽制造、租赁服务、文体服务、中介服务、保洁保绿服务、废旧物品回收和加工利用。

贴息标准: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经确认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100%贴息。对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经确认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50%贴息。

1、借款申请人要求贴息的,需将贴息证明资料及申请书,在申报贷款时一同报送审核。

2、借款人必须按期支付全部贷款利息。

3、贴息申请审核通过后,经办银行依据国家有关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按季上报贴息申报资料并配合市财政局贴息到位。财政局每季十日前将上季度贴息资金拨付给经办银行指定帐户。

4、借款人未按期支付贷款利息的,贴息资金直接划入担保基金用于支付贷款利息。

五、其他事项

1、贷款申报资料除提供原件交审核单位查验外,应另提供复印件各四份附申报表。

2、借款申请人应积极配合贷款调查,经核实无经营场所、无经营项目、无经营收入或不配合调查的,暂不办理贷款手续。

3、合伙经营组织或企业,由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组织担保公司、经办银行现场调查,并形成贷款调查报告。

4、借款申请人或担保人提供的证明资料,现行规定中未明确出具单位的,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由单位出示证明。未在上述单位工作的,由户口所在社区出示证明。

5、经审核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审核单位签署意见后,由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借款申请人,同时返还申报资料。

6、在办理过程中,通过联审、联办,尽量简化手续,为借款申请人提供方便、快捷、周到的服务。

7、办事地址、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小额担保贷款申报窗口:

地址:环城北路9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12号窗口。电话:6731221

宜昌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西陵一路75号

电话:6331800

宜昌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支行:

地址:西陵一路77号

电话:6333181

中国农业银行三峡分行桃花苓支行

地址:云集路21号

电话:6251471

第五篇: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问题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问题

小额担保贷款是党和政府为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而制定的一项亲民爱民的好政策。如何把它落实好、利用好?除了下岗职工本人要建立良好的个人信用、拥有自强自立的创业精神和创业技能外,各有关部门、机构要从大局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好这项工作。目前亟需各相关部门机构加强协调,共同推进。

在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推进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下岗失业人员自身原因制约小额担保贷款成功率

下岗失业人员文化水平低,年龄偏大,女职工所占比例较大。他们的文化水平大多在高中以下,技能单一,严重缺乏自主创业技能。没有经过创业的培训,盲目经营。

二是担保问题

现在的小额担保贷款按照进一步降低反担保门槛的要求,将反担保条件由原来的房产抵押改为请第三方(机关事业单位)担保人,但这对许多下岗失业人员来讲仍然很难。

三是额度及贴息范围过小,影响了贷款的发放力度

目前每人贷款额度为2万,最高不超过5万,担保基金有限,只能支持小部分人员进行贷款。只有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才给予贴息,这样从一定程度上来说限制了从事贷款人员的经营范围

四是地区政策不同步

原浦口地区小额担保贷款业务于2003年开展,但是原江浦地区于2008年底才开始启动这项工作,目前只有江浦街道申请贷款,其他街道还处于准备阶段,尚未进入实质性的操作。

五是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开展较为缓慢

从去年11月份到今年上半年,由于是新业务,原江浦地区共办理贷款2笔,金额10万,难以让人满意。主要因为:

一、由于下岗失业人员偿还能力比较差,贷款风险较高,银行审查较为严格。

二、贷款要求反担保大大增加了下岗失业人员的贷款难度。

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是再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制定政策,积极运作,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供了有力支持。但在推进过程中

仍存在一定的困难,需要财政、银行、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促进这项工作的开展,以实现经济增长条件下的充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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