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产品合作协议书
XX产品开发合作协议合同序号:ZJ-2010053001
XX产品开发
合作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为保证甲乙双方就视频早教机项目合作,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2)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满足要求的视频早教机手板和效果图之后,甲方支付乙
方人民币陆仟圆整,作为模具开发费首付款。
(3)外壳投产之后,模具开发费余款在每个外壳基准价上增加人民币贰圆的方
式,由乙方向甲方供货,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模具开发费,直到所有模具开发费余款付清为止。模具开发费支付完成后,乙方以不高于外壳基准价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外壳。
(4)甲方可根据需要提前支付模具开发费。
第四条 关于模具外壳开发设计要求
乙方出给甲方的外壳产品应满足甲方的要求,具体如下:
(1)内外螺丝孔结实,牢固,孔位定位精确,内螺丝孔与现有产品PCB板固
定孔匹配良好。组装出的视频早教机产品具有良好的抗震性。外壳结实、牢固、可靠。
(2)TF卡插孔与PCB板定位良好,TF卡插拔方便,无卡滞现象。
(3)能保证PCB板、电池和喇叭的安装良好,便于工厂组装和维修。
(4)手感良好,塑胶外壳至少喷一层透明橡胶油,以改善产品手感。
(5)要求外壳印有相应的丝印和标识,包括公司LOGO和产品商标等。
(6)未列出来的其它影响产品功能和质量的设计要求。
第五条 开发周期
(1)模具开好后,乙方必须和甲方作首件确认。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所提出意
见进行模具修改,直到外壳满足产品功能正常使用,外观符合通用电子产品标准。甲方在书面确认之后,乙方可投入外壳生产。乙方30天之内必须为甲方提供首件确认。
(2)自协议签订之日起,52天(包括工作日和公共节假日)内,乙方为甲方
提供满足甲方要求的塑胶外壳。
第六条 关于甲方为乙方提供视频早教机事宜
(1)产品首次量产后,乙方必须以人民币390元/台的价格一次性向甲方至少
购买100台视频早教机产品(合计总额为人民币39000元),甲方有义务优先为乙方提供。产品应功能正常,软硬件配置符合样机。外观符合通用电子产品标准。
(2)后续产品甲方有义务以低于代理商人民币10元以上的价格为乙方提供视
频早教机产品。
(3)如果乙方需要甲方提供视频早教机产品,应至少提前四十天为预订,100
台以内货到付款,超过100台,乙方需支付订金,具体条款可另行拟订。
第六条 保密义务
(1)甲方对乙方所设计的模具和塑胶件设计图纸有保密义务,非经乙方书面同
意,甲方不得透漏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与甲方无关的任何商业目的。
(2)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产品成本和价格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
得透漏给第三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自协议签定之日起,乙方如未能在双方所规定的52天内为甲方提供满足
要求的外壳,超过52天的部分应以每天模具设计费用(人民币3万元)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任何一方产品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向对方交付,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每天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3)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条款,导致另一方利益受损,违约方应向受损方承担合同总额150%以上的赔偿。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
(1)在甲方与乙方重新签订新的可替代的协议之前,或者新协议声明该协议作
废之前,该协议一直有效。
(2)如果新协议与本协议某些条款有冲突,一律以新协议所规定之内容为准。
第九条 争议解决的办法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1)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申请仲裁;
(2)按司法程序解决。
第十条 其它
(1)本协议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解释,但排除其冲突法律法规的适用。
(2)本协议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公章):
身份证: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第二篇:产品合作协议书
产品合作协议书
本着合作、共赢、友好、平等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中国玫瑰谷相关品宣物料 供应达成合作关系。
本协议由四川鑫渲商贸有限公司与第三方供应商共同缔结,协议具有合同效力。协议双方均受本协议约束。
甲方:_____四川鑫渲商贸有限公司____ 乙方:成都华影盛视文化传媒邮箱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万寿桥路98号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E座10楼1001号
电话: 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鉴于甲方拥有 中国玫瑰谷相关品宣物料 的版权有效性及开发与推广权利,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及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音像教材的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保证 中国玫瑰谷相关品宣物料 版权的有效性;
2、免费为乙方提供推广产品所需的宣传样单;
3、甲方在确定客户将金额存入到指定帐户后,一个工作日内发货;
4、甲方负责邮寄及相关费用,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发货;
5、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6、如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为第三方调换;
7、为乙方免费提供 中国玫瑰谷相关品宣物料 样品全套,不退。
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1、独立、积极进行 中国玫瑰谷相关品宣物料 的推广及销售;
2、在经营过程中,有义务如实向甲方反馈经营情况及市场销售状况;
3、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形象之事;
4、乙方收到第三方征订的信息后,应立即与甲方沟通;
5、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击盗版行为,发现盗版现象,应及时通知甲方。
三、合作方式:
1、乙方通过自有渠道代理推广销售甲方 中国玫瑰谷相关品宣物料 教育系列。
2、甲方在收到乙方定货传真单后两个工作日内发货,为客户提供全额发票。
四、结算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履行完毕,将成品交付并开具发票后,共计支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人民币¥ 57800 元,(大写: 伍万柒仟捌佰)。
五、违约责任及终止条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非法产品视为违约,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擅自加印、复制甲方产品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做出中止合作的决定。合作期限届满而双方决定不再续签。
3、任何一方宣布破产或进入清算或解散程序。
五、协议有效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其他事宜: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同等效力。
2.议期满后,若乙方提出续签协议,应于协议期满前10天提出,甲乙双方均无异议后,则合作协议可以续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2018年6月15日 日期:2018年6月15日
第三篇:产品合作协议书
产品合作协议书
甲方:赣州倞华菲尔雪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钟颖
为共同开发营养午餐项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成立营养午餐项目部,负责研发和生产、配送营养午餐项目所需的蛋糕、面包和饼干等产品,以及采购和配送营养午餐项目所需的学生饮用奶(以上产品必须符合营养午餐项目规定要求,学生饮用奶须为伊利或蒙牛产品,蛋糕、面包和饼干须为甲方自行生产产品,甲方若要更换须经乙方同意,并由双方议定增加乙方每份的利润点)。
2、乙方协助甲方共同开发营养午餐项目。
3、以甲方的名义投标营养午餐项目。
二、项目所需物资、经费及股本结构
1、产品生产线一套(甲方自行负责)。
2、需配送车辆三辆(新车共约需20万元),由甲方负责,所有权归甲方,以10年使用寿命计算,乙方按股份逐年支付使用损耗费0.8万元整,直到项目结束为止。
3、投标代理服务费0.8%,约为8万元。
4、项目押金30万元(一年后可退回)。
5、流动资金总需约200万元,甲方出资120万元,乙方出资80万元。投标前一周乙方以转帐或现金方式将20万元交给甲方作为前期资金,甲方须出具书面凭据给乙方。若未中标,甲方须在开标后三天内将20万元资金退还给乙方;若中标,乙方须在两周内将其余的60万元交付甲方作为流动资金,甲方须出具书面凭据给乙方。
7、在每年项目结束后,甲方将乙方出资额扣除第2项的0.8万元及第3项的3.2万元后,归还乙方76万元。
8、再次中标后甲乙双方将继续按以上方式开发此项目。
项目合作期间,乙方有权查看该项目的财务数据,但不得复制或拷贝。
三、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在营养午餐项目合作期间,利润分配采取按月分红方式,按以下方式分配:
每销售一份营养午餐,甲方应支付乙方利润人民币0.2元,其余利润归甲方所有。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
2、因情况变化,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五、争议的解决
各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2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上述涉及的金额有调整之时,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第四篇:产品合作协议书 2
产品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繁荣市场搞活商品流通达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共谋发展,实现共赢之目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为乙方供应优质野生刺梨产品(特级)规格200克∕袋袋∕箱,厂供价格:元∕袋(200克)元∕箱(袋)。
2、按乙方要求内容预订贰万个刺梨包装袋,袋上设计帝心美佳琳品牌,并标上开封特产字样。地址龙亭区私访院,电话:,联系人 : 经理经理。
3、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所报要货数量,应及时供货(原则上提前2天报计划,第3天由甲方直接送至乙方指定仓库),因甲方供货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按乙方要求暂订贰万个包装袋,由乙方负责包销,开封及外埠市场,在销售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如:胀袋、霉变及临期产品应由甲方无条件退换货。
5、本协议的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6、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其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第五篇:产品代销合作协议书
产品代销合作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燕窝坊(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开拓双方产品销售市场,达成双赢的利好局面,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订立如下协议内容: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销我公司经营鲍鱼海参等产品,乙方可根据甲方的授权,使用甲方代理产品的标识、商标等;乙方无权转让给第三方代销。
二、合作经营的方式:甲方负责产品成本(包括运输成本);乙方负责提供场地和售货管理。
三、根据代销协议有关规定,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信义保证金人民币(双方商定)元,本信义保证金在双方合同期满1年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人民币元退回乙方。
四、利益分配方式:产品售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产品规定零售价总额的(双方商定)%作为提成(月结支付)。
五、授权时间:从2009年月日至2010年月日止。
六、根据代销协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必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且协议的签署由双方法人资格者签名。
七、“XXXX”产品代销合作协议书以双方法人签名后开始生效。合作其间,乙方如连续2个月销售额低于XXXX元,甲方有权解除协
议,甲方将撤回在乙方处的所有产品,双方结算后协议失效。
八、每月日甲、乙双方财务必须清算本月的营业额和产品盘点工作;并在当日按规定清算乙方提成和将营业额除提成外的金额如数上交甲方财务。
九、除甲方法人、财务外任何业务经理及本公司其他人员均无权收取代销商款项。
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代销价目表等;提供乙方商品知识培训相关资料(产品功能说明等)。
2、甲方按乙方店容的实际情况,双方商定后,首次配货(详细店面配货见明细表);由甲方送到乙方经营处。由乙方负责人确认产品数量并盖章签收。确认产品数量并盖章签收后如再发现数量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产品宣传单、展架、宣传海报等销售道具(合同期满1年或解除合同之日回收)。
十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对“XXXX”产品进行代销,自主售货,自主管理。每月日与甲方清算本月的营业额和盘点工作;并在当日按规定清算提成。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宣传产品的性能和功效,不得随意夸大和歪曲,不得将产品拆分销售,要注重健康环保宣传。
3、乙方在收到甲方货品当时应立即开箱验货,核对数量,如发现有货品缺少,损坏或产品质量问题,双方核对确认后,如情况属实,要求甲方补货或调换产品。合作期间,商品如出现滞销状况,乙方及时反映随时换货,但须保持产品质量完好无损,不能影响二次销售。
4、合作期间,乙方有义务有责任对所在的产品进行月底盘点核对数量,如发现有货品缺少,或者人为损坏,双方核对确认情况属实,乙方要负全部责任。
5、乙方在签定合同之后应详细阅读《代销合作书》以便甲乙双方严格遵照执行,实现双赢。
6、合作期间,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制度和价格政策;必须诚信经营。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或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奖励政策:
1、乙方代销营业额当月超过计划(双方商定)元的,甲方给予增加1% 提成奖励乙方,当月代销营业额超过(双方商定)元的,甲方给予增加1% 提成奖励,当月代销营业额超过(双方商定)元以上的,甲方给予增加2%提成奖励。
2、合作期间,乙方两个月内未售出产品,销售额为零的或销售额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最低额度XXXX元,甲方有权取消对乙方的奖励政策,并提前终止合同。
十三、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后订立,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合作期间,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协议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签章):
法人:
日期:
乙方单位(签章):法人:日期:〇〇九年十一月六日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