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建筑安装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工程:(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人员:(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确保施工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甲乙双方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人员落实整改后方可施工。
3、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灾、机械等其它事故,甲方应紧急抢救。
二、甲方安全职责
1、甲方对所属职工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乙方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2、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关系,坚持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指挥,组织施工人员和班组开展安全活动,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3、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甲方提供,甲方应督促乙方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4、甲方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过程中应会同有关人员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使用方负责。
5、甲方严格执行泥工等九个建筑工种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经省、市、地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后持证上岗,甲方按规定通知特种人员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严禁安排非懂机电人员使用操作。
6、发生伤亡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迅速上报,并保护现场及参加调查处理。
三、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甲方违反规定的指挥施工,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2、乙方应参加甲方召集的安全生产活动,提出改进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的建议,认真学习工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工具、劳动保护用品,甲方保证设备、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乙方一经接收,就负责设备、工具的保管、维修工作。
4、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动。如确实需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同意,并采取必须、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后方能拆除。如乙方违章作业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5、未经培训发证的人员不准操作使用机具设备,起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非电气人员不得乱拉乱接电气线路,操作机电设备不得带病运转,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负责。
6、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动用明火、电焊、气割作业。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
7、注意文明卫生施工,不得将建材、工具等乱堆乱放,操作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场清。
8、发生伤心事故,及时抢救和向上级汇报,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所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其自负。
四、其它: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自执一份,未经签订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甲方安全负责人:乙方施工人员:
年月日
第二篇: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法规、规范和规定,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发展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共同把关,做好安全工作。
3、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狠抓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4、项目经理部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做到会议上有布置,日程上有安排,工作中有检查,月、季和年终有考评。
5、项目经理部必须对高处作业、挖孔桩作业、脚手架上作业、金属焊接作业、塔吊操作、现场施工用电等作业人员安全作业资格和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合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施工作业。
6、项目经理部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各自的安全职责,随时注意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项目经理,并采取有效的补充措施加以完善和纠正。
7、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按报告程序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
第三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人、技术负责人等有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的责任,保障职工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责任制。
本责任制由项目部安全员监督执行,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一)项目经理责任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工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工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8、对外包队加强文明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责任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开工前的全面安全技术交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具有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 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确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每月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8、贯彻实施业内资料管理标准。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
9、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10、加强外包平米包干的结构安全评定及文明施工的检查评定。
(三)安全人员责任
1、积极贯彻和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分包队范围内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项目内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参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签发合格证。
5、开展危险预知教育活动,逐级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项目部每周一次、班组每日一次。
6、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会审;参加安全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方案会审;参加生产会,掌握信息,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参加暂设电气工程的设计和安装验收,提出具体意见,应监督执行。参加自制的中小型机具设备及各种设施和设备维修后在投入使用前的验收,合格后批准使用。
8、协助领导监督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对削弱安全管理工作的现象,要及时汇报领导,督促解决。
9、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其使用。
10、凡进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安全人员有权监督其符合现场及上级的安全管理规定,发现问题立即改正。
11、督促班组长按规定及时领取和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指导工人正确使用。
13、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正常运转。
14、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四)项目工长、施工员责任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包工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行为。
3、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安全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每周或不定期组织一次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符合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组织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现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
(五)项目班组长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1为了实现安全生产,提高全员安全素质,控制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条文规定,部颁标准及上级机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1.2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是通过安全教育,提高企业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第二章 安全教育内容 2.1安全思想教育
安全思想教育的目的是为安全生产奠定思想基础,通常从加强思想路 线、方针政策两个方面进行。思想路线和方针政策的教育,一是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从思想上、理论上认识社会主义制度下搞好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增强关心人、保护人的责任感,树立牢固的群众观点。二是通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提高各级领导、管理干部和广大职工的政策水平,使他们正确全面地理解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 方针、政策,严肃认真地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2.2劳动纪律教育 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使广大职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企业的劳动纪律是劳动者进行共同劳动时必须遵守的
规则和秩序。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是贯彻安全生产 方针,减少伤亡事故,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2.3安全知识教育 .
(1)全部职工都必须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和每羊规定的学时进行安全培 训,所有职工必须具备安全基本知识。.
(2)安全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生产)工艺、方法;施工(生产)中的危险区域、危险部位,各类不安全因 素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2.4安全技能教育
(1)安全技能教育,就是结合本工种或本专业的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
(2)每一个职工都要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3)安全技能知识是比较专门、细致和深入的知识,它包括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
(4)国家规定建筑登高架设飞起重、焊接、电气、爆破、压力容器、锅炉各种运输车辆的司机等作业人员作为特殊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
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5事故教育
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中,应结合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进行教育,宣传先进经验,既是教育职工找差距的过程,又是学、赶先进的过程;事故教育可以从事故教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防止今后类似事故的发生。2.6法制教育
定期和不定期对全体职工进行遵章守纪的教育,以杜绝违章指挥,违 章作业的发生。第三章 三级教育
3.1三级教育是指新工人入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这是企业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之一。三级教育分为公司(分公司)、工 地(幢号)、班组三级。
3.2三级安全教育一般由安全、教育和劳动人事部门配合组织进行。经教育考试合格者准许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严格补课、补考。3.3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情况,要建立档案,如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卡等,新工人工作一段时间后,还应进行复杂性的再教育,以加强
安全和感性和理性认识。3.4 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⑴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⑵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⑶本单位施工过程及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⑷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⑸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3.4.2工地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本工地施工特点及施工基本知识。(2)本工地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3)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4)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安全基本知识。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 一步深化和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宁波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筑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班组长作为建筑企业、项目部和班组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分别组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成员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人员做好隐患治理工作。
第三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三级制度,即公司级检 查、项目自查、班组长和个人安全生产检查。
第四条 公司级检查是指由公司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 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等企业领导带队,质安部、生产部有关技术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检查。
除此之外,质安部还组织专业性、季节性、验收性、节前性、经常性检查。节假日重点查岗位、查值班、查节前教育、查现场。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开具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单,落实“三定”措施,质安部负责复查。
第五条 项目部自查是指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安全、各分包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等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
项目部还应根据施工期间季节气候变化,及时增加防洪、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季节性安全检查,还应特别注意做好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安全 检查。
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对于高危险性的作业应实行旁站监督。第六条 班组长(或分包单位负责人)每天上下班前应检查各自作业
区域安全,制止三违,对涉及到自己工人的一切危险源要及时反馈给施工负责人。项目部做好纪录、组织协调、并排除隐患。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的项目负责人是指与公司签订项目承包合同的 实际承包人,项目经理是指根据招投标文件所确定的专业管理人员,项目执行经理是指受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经理委托协同管理的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不得随意变更。
第二章 职 责 第八条 企业负责人职责:
1、企业负责人应按照《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排班表》的安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质安部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
2、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疑难问题。第九条 公司质安部职责:
1、协助企业负责人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并督促实施。
2、检查各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实施考核。
第十条 公司生产部职责
1、及时对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展开工作监督管理,要求项目部建立实时检查、班检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2、协助项目部及时实施治理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第十一条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执行经理职责:
1、项目部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将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人员及时有序撤至安全地带。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接到上级部门下达的责令停产整改指令,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制订整改方案,并及时报送上级部门。
4、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还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内容。项目负责人需对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的带班情况监督落实。
5、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十二条 参照《宁波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
1、查治理表(试行)》(附件1),结合公司实际和项目的进度、周边环境、重点时段以及存在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情况,分别从安全行为、现场实体、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等三方面确定隐患排查的内容和重点。同时,针对现场存在的深基坑、高支模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2、
第四篇: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xx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经理(企业法人代表):
(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②《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导则》第十三条 ③《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第5.0.4条)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组织建立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总部各职能部门、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接受地方、行业及主管单位的安全考核。
(3)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4)决定公司安全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合理调配公司的人力、物力、财力,满足公司施工安全的需要。
(6)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7)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8)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9)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重要会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10)及时、如实上报安全生产事故,配合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
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11)决定对公司总部职能部门、各直属单位有关人员的安全奖惩。
二、党委书记:
(依据:《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第四条)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相应责任。
(2)对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及群众性安全活动等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参与研究公司安全发展规划,分管系统的安全组织管理工作。
(4)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安全培训教育、目标管理考核等重大问题。
(5)协助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和检查指导。(6)督促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督促并支持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
(7)参与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8)加强考核中安全生产权重,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体系中。
三、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
(依据:①《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导则》第十四条
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第5.0.4条)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提出公司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建议,组织制定公司安全发展规划,并监督落实。
(3)负责公司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组织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4)合理调配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其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5)领导、组织对分包(供)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资格考核与审查。
(6)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相应的整改和预防措施。
(7)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负责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并及时报告总经理(企业法人代表)。
(8)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事故专题分析会议,提出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意见,报告总经理(企业法人代表)批准实施。
四、总工程师:
(依据:①《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导则》第十五条
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第5.0.4条)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公司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组织制定、评审和修订公司的文明施工标准,并督促落实。(3)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措施)时,审查其安
全技术措施,并作出决定性意见。
(4)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组织建立重大危险源目录并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5)领导开展安全技术攻关活动,并组织技术鉴定和验收。(6)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及安全生产事故专题分析会议。
(7)负责提出公司施工安全技术政策,参与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
(8)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用前,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9)组织开展公司安全科技创新工作。
五、总会计师:
(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第5.0.4条)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
(2)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3)组织编制财务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保证经费到位和合理开支。
(4)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六、工会主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章)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组织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专项活动。
(2)组织实施现场劳动保护督查,监督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3)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4)督查工伤或职业病患者相关待遇的落实情况,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5)组织分析公司职业健康状况,及时反映员工对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七、副总经理:
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第5.0.4条)
(1)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审查分管业务内的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落实。
(2)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单位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参与研究解决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
(4)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汇报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支持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
八、安全生产委员会:
(依据:① 《关于成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研究提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指导协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2)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总部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
(3)审定公司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评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适应性。
(4)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研究有关部门在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5)针对安全生产事故召开事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方案。
(6)审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方案。
九、工会:
(依据: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条和第五十七条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条
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
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第5.0.4条)
(1)宣传贯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职工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2)监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制定或者修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3)监督公司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发现事故隐患时,提出解决的建议,并督促落实。(5)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
(6)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落实。
十、安全环保部:
(依据:①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六条
②《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导则》第十六条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
(1)宣传和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及时编制并适时更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3)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组织编制公司安全发展规划。
(4)掌握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对公司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组织识别、评价和更新,并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通报所属单位违规违章查处情况,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并行使监察处罚权。
(6)组织推广先进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的应用,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7)监督所属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8)建立健全公司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9)参加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10)参与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和培训,并协助做好有关记录工作。(1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考核评价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一、工程管理部:
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第5.0.4条)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2)为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涉及的工程与技术问题提供咨询或决策支持。
(3)对管理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实施、改进等实施监督管理。
(4)监督管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措施)、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及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
(5)开展技术评估与技术创新,及时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使用前,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6)组织实施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科技项目,促进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7)分析安全生产事故中技术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8)科学组织均衡生产,保证生产任务与安全管理协调一致,协调配备安全生产所需的各项资源。
十二、办公室:
(依据: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第5.0.4条)(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处理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通知、报告等公文资料。
(2)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后勤保障工作。(3)组织、协调、监督公司总部办公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4)负责公司总部司乘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人力资源部:
(依据: 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第5.0.4条)(1)审查劳务分包人员资格,配备关键岗位人员,对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合法合规性管理负责。
(2)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开发、培养安全管理力量。
(3)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4)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管理。
(5)负责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继续教育及薪酬管理。(6)负责员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的结果运用管理。(7)负责员工因工伤残与职业病鉴定管理。(8)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应急救援的善后处理。
十四、财务审计部:
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第5.0.4条)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
(2)审核安全环保部编制的费用预算,在资金上优先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投入费用。
(3)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4)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费用的支出情况。(5)负责公司应急救援工作启动时的资金落实。(6)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手续。
十五、市场经营部:
(1)负责公司承保生产经营行为与企业资质、技术资质等符合性审查。
(2)负责新承接项目的安全准入管理。必要时,组织安全环保部、工程管理部等业务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性条款进行合同评审。
(3)严格控制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单独投标报价,确保其报价不低于国家关于安全投入的最低要求并满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需要。
十六、党群工作部:
(1)参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2)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安全观的普及。
(3)组织开展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形象识别系统建设。(4)配合安全生产各种竞赛活动,及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5)负责安全生产有关重大信息的发布工作。(6)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应急救援工作。
十七、成本管理部:
(1)将安全生产投入纳入项目成本管理体系建设,对项目安全投入使用情况进行运营监控。
(2)负责对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成本核算与实施的监督检查。
十八、采购管理部:
(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第5.0.4条)
(1)建立公司合格供方名录及安全准入审查记录。
(2)按照需求计划,制定劳动保护、防护用品采购计划,采购、调配安全保障用品。
(3)确保购置(租赁)的各类安全物资、劳动保护用品符合国家或有关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4)监督管理工程项目分(承)包合同有关安全生产条款的签订与履约情况。
十九、纪检监察部:
(1)积极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重大决定,监督全体党员和群众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参与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违法违纪情况的调查处理。(3)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十、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第十一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2)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3)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4)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5)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6)组织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7)督促落实项目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8)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二
十一、项目经理:
(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稿)》第十八条 ②《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导则》(湘建[2007]331号)第二十四条。)(1)建立健全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全过程保持有效运行,对项目安全生产过程负领导责任。
(2)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目标、专项资金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等。
(3)根据有关规定及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人力、财力、物力,满足项目安全生产的需要。
(4)主持或参与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查,以及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并监督落实。
(5)组织制定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监控管理。督促落实现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
(6)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启动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按要求上报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等工作。
(7)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和防范措施。
(8)定期组织召开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通报项目部各岗位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分析总结项目的安全生产形势。二
十二、项目部主管生产副经理:
(1)参与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查,监督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2)负责项目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场所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队,负责监督整改。
(3)负责对关键岗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管控。
(4)负责对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检验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管控。
(5)协助项目经理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抓好安全管理其他日常工作。
(6)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等相关工作。二
十三、项目安全总监:
(1)全面负责项目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行使安全监督管理职能。(2)负责制定项目安全管理规划,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
(3)负责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提取和监督使用,及时组织项目安全教育培训、日常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4)负责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识别、控制和管理工作,组织建立项目施工安全常见重大危险源目录并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5)负责对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6)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等相关工作。(7)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领导述职汇报工作情况。二
十四、项目技术负责人:
(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追究》第七章第四节第二条)
(1)对项目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方案,并监督、落实。
(3)组织开展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实施。
(4)项目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
(5)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隐患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予以消除。
(7)参加、配合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二十五、项目主管经营副经理:
(1)确保项目承包合同条款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2)落实项目承包合同的费用预算管理,确保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投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满足项目安全生产需要。
二十六、施工员:
(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追究》第七章第四节第二条)
(1)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所管辖专业或区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2)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每天(或每班)记录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等施工日志。
(3)经常检查所管辖专业或区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随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管辖专业或区域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安全问题。
(5)积极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并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项目生产经理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检查。
(6)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二
十七、安全员:
(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稿)》第二十二条
②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15]57号)附件3)
(1)根据项目特点,依照项目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方案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重要环节、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防范建议。
(2)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到现场跟踪巡查。定期查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与专项施工方案相符情况。
(3)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检查分包单位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履职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执行情况。
(4)严格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控制,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并按规范做好安全日志记录,建立隐患台帐。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章操作行为,及时发现、纠正、督促整改安全事故隐患,并报告项目负责人。
(6)对建设管理部门、现场监理部和公司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认真督促整改落实。
(7)参与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纪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8)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报告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并提出安全生产管理的意见。
(9)积极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与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二
十八、质量员:
(依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15]57号)附件3)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质量检查的同时进行安全检查。
(2)参与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会审,监督文明施工等措施的实施。
(3)督促作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有责任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二
十九、标准员:
(依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15]57号)附件5)
(1)参与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2)负责确定应执行的工程建设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规范,并配置有效版本和组织学习。
(3)制定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规范实施计划和措施,组织交底并进行监督。
(4)协助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分析,找出标准规范及措施中的不足。
(5)负责收集工程建设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规范执行记录,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价。三
十、机械员:
(依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15]57号)附件5)
(1)认真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施工机具安全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2)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和使用登记工作,负责落实对建设
主管部门及其安监机构的安拆告知制度。
(3)负责现场临时用电及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安装(拆卸)、使用、维护和保养,加强对安拆单位和安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加强对起重机械设备基础施工、安装、顶升加结、拆卸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及临时用电管理台账。
(4)根据生产进度,熟悉和掌握机械设备的分布和技术状况,参与设备安全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5)负责设备的交接验收、清点、调运巡回检查以及报废设备的鉴定等工作。
(6)定期向公司负有设备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汇报设备安全管理状况,并提出整改意见。三
十一、材料员:
(依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15]57号)附件5)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按照项目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要求,组织各种资源的供应工作。
(3)对供应商进行分析,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4)负责对安全防护用品验收、标识、储藏。(5)负责对进场材料按要求分类堆放。三
十二、资料员:
(依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15]57号)附件5)
(1)协助制定和建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计划及管理规章制度。(2)负责建立施工安全资料收集台帐,进行施工安全资料交底。(3)负责施工安全资料的收集、审查、整理、立卷、归档、封存和安全保密工作。
(4)负责提供安全管理数据、信息资料。三
十三、班组长:
(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追究》第七章第四节第二条)(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召开班前安全会议,认真接受并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3)班前对作业环境和班组使用的设备、机具、防护用具进行安全确认,负责作业现场经常清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协助安全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5)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人员。三
十四、作业人员: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虚心
接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指导。
(3)在安全生产方面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积极传授安全知识,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
(4)对存在安全风险的工作,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积极主动参与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
第五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山东昊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山东昊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5日
目 录
一、总则........................................................................................................1
二、企业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1
(一)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责任制..............................1
(二)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2
(三)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4
(四)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4
(五)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6
(六)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7
(七)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8
(八)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9
(九)工程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9
(十)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0
(十一)安全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1
(十二)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2
(十三)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2
三、企业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13
(一)生产计划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13
(二)技术质量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14
(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15
(四)机械设备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16
(五)劳动教育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17
(六)保卫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18
(七)材料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19
(八)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19
(九)行政卫生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20
一、总则
为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保护工作,做到安全生产的文明施工,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公司的生产实际,为杜绝重大恶劣伤亡事故的发生,降低—般事故频率,切实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发展生产,并推行以安全生产为突破口的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加强落实各级领导部门及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特订立本条例。
二、企业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决议,结合公司各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安全生产动态,分析事故教训,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问题。
3、严格有关文件规定,每年备好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用。财务部、材料部及项目部要落实项目,组织力量按时完成,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4、根据建筑施工特点,按照国家规定的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要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使他们真正做到有职、有权、有责。
5、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随时组织检查,不断充实完善。
6、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开展安全达标活动,消除不安全因素。提倡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保证本企业的产品符合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7、评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要严格把关。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项目部和班组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凡有严重违章或发生责任事故者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8、经常性组织中层领导干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作业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
(二)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经费。
4、审定新的建设项目,应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产的“三同时”规定。
5、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6、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分析和调查,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和报告,对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7、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进场后的公司、项目、班组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8、支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界首群众督查。
9、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需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颁发的各项安全技术规
范和规章制度,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检查监督各单位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和使用,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施工思想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的教育,编写教育材料。
4、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见,并进行复查,经常深入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5、负责组织审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6、组织好安全方面的会议,总结安全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推广安全管理先进典型。
7、按照伤亡事故管理办法规定,做好事故的处理、分析总结和上报工作。
8、负责安全资料编制、收集和上报工作。
(四)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公司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技术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2、对公司、项目部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规划、布
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技术工作。及时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3、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以及确定工程实施方案等的每个环节,都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
4、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5、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应列入重大科研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
6、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各项目部在实施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组织技术鉴定时,必须把安全技术措施、装置列为重要内容。
7、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设施方案,同时要检查实施情况。
8、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要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
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五)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2、坚持“勤俭节约”的方针,根据上级下达的各项指示和公司经营目标,编制年、季、月度财务收支计划,并组织落实。
3、对生产经营过程中资金的筹集、使用、消耗、回收和分配等活动进行管理。管理用好资金,提高资金的利用率;降低工程费用支出,控制期间费用。
4、加强经济核算,处理好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定期召开经济分析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对和改进措施,并及时向总经理和经理办公会通报情况。
5、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对财经人员的教育,提高其素质,对违纪人员有权向总经理提出处理意见。
6、加强预算管理,深挖潜力。组织制定降低工程费用的措施,把预算管理贯穿到整个经营活动中,不断增强定额管理的合格性和科学性。
7、熟悉掌握劳动定员、定额、定资情况,不断完善分配形式和用工制度,保证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增强职工生产的积极性,稳定职工队伍。
8、加强对分管部门的管理人员教育和管理,并对分管部门的
班子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
9、协助总经理抓好其他工作。
(六)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
2、做到一事一交底,事事指派专人负责,不违章指挥,认真履行分部分项安全交底制度,随时随地检查纠正和处理违章作业人员,根据不同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实施经济罚款。
3、组织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总结上周安全工作,提出本周安全要求或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会议精神,做好记录。
4、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自检。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整改落实,并做好记录。
5、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并做好记录。
6、发生人身伤亡和未遂事故时,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和向上级报告,接受检查和配合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除现场保护,强行复工。
7、按建设部检查标准,组织项目部人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对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人,并定期考核。
8、负责组织对现场使用的脚手架和机械设备等的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不合格者不能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安全使用运行状况,随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七)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制度和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2、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3、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四口”等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直接责任。
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各项活动中必须按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特别要做好针对性的书面技术交底,遇到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5、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活动日,组织班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6、负责塔吊、脚手架、吊拦、井字架、门式架、电器设备机械设备的验收工作,合格后才能工作使用。
7、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8、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
(八)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
2、负责编制各项工程总体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技术施工安全,要按建设部《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3、编制的总体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重点项目及部位的专项措施应由具体法人资格的企业技术、安全等相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向操作者进行严密交底。交底后要跟踪检查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实施中发现的问题。
4、积极配合施工员、安全员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内部管理等工作。
5、负责对隐患、伤亡事故、已未遂事故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并提出技术方面的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九)工程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2、对现场采购的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督促技术人员及时送有关部门检测,对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允许使用,并及时向领导
汇报,予以处理。
3、经常深入施工第一线,检查工作质量,发现存在事故隐患,及时与工人及项目负责人联系,责令停止下道工序的施工,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并监督执行,直至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4、在检查工程质量的同时,如发现施工中有不安全隐患,应立即进行指正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同时与安全员、施工员等取得联系,迅速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加以整改,直至确认安全为止。
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审核,对其中有碍施工安全的部分提出合理化建议,以确保施工安全。
6、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有关规章制度、指示和精神,坚持原则,尽职尽责。
2、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定时向项目经理汇报本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参与编制安全技术专项施工方案。
3、督促项目部领导,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定期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4、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权,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随时随地督促有关人员解决不安全问题和制止违章指挥、冒险
作业行为。遇重大险情或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工,立即采取妥善措施或上报处理。
5、负责组织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作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6、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7、作好本项目安全生产资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档案工作。
(十一)安全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资料员在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技术员的积极配合下,做好安全资料工作。
2、协助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及各种制度、纪律、规定等工作。
3、准备好各种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的有关资料,及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4、对安全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某些新的安全施工方法,要及时写出总结,以便吸取经验教训,提高施工技术和安全管理水平。
5、资料员必须忠于职守,不断总结提高本身的业务能力,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
(十二)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按规定及时供应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及脚手架等其他安 11
全防护措施所用材料。凡不符合材质规定要求的不得下发。
2、负责周转材料在周转过程中的质量检测,凡施工中损坏已不符合使用要求的材料不得重新使用发放,应随时收回,主动做好报废更新工作。
3、把好施工材料进场关,严格控制质量,确保“三证”齐全,管好现场抽验工作,以确保使用安全。
4、按品种规格堆放料具,做到施工现场整洁,道路畅通,实现文明施工。
5、认真贯彻执行危险品的管理规定,易燃、易爆用品要分别摆放,确保危险品的运输和保管安全。
6、安全“三宝”和电器绝缘用具,必须保质保量满足供应。
(十三)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开展安全活动,不断提高班组成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保护他人意识。
2、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组织搞好安全活动,开好安全班前会,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对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和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或向上级主管报告。
3、认真执行好交接班制度,做好班组自检工作。不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对上级的违章指挥应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执行。严格制止班组成员的违章作业,认真接受安全人员的检查监督。
4、遇到有不安全的异常情况出现时,应及时检查(或暂停作业进行检查)并报告上级主管人员,查明情况、确定无隐患后才能继续作业。
5、严格控制班组人员带病上岗,疲劳作业和单人承担重险与需要轮换、监护的作业,并做到大胆负责,以师代徒。
6、当遇有施工需要,必须临时拆除某些拉、撑杆件以及需对技术措施做某些变动时,必须报告有关人员批准并采取安全弥补措施,不得擅自决定。
7、发生安全伤亡和未遂事故时,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不准隐瞒不报或擅自处理。
8、开展好班组的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注意发现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时表扬,并纳入评比内容。
三、企业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生产计划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应保障安全与生产工作协调一致,组织均衡生产。
2、对于改善劳动条件,以及为施工生产提供安全防护设施设 备的工作项目,应做为正式工序,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3、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按照生产工序正常施工,并检查施工现场管理是否符合文明安全工地标准。
4、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应服从安全工作的需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二)技术质量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过程中,应在每个环节都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的施工方案,要检查实施过程,遇有方案变更,应及时组织修定。
3、在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时,要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职业安 全卫生的技术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6、参与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企业各项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协助领导研究企业安全动态,组织调查研究活动,编制研究报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本企业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各单位主管生产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外省市施工队伍负责人和外省市施工队伍务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组织违章人员学习班,负责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负责组织复工和转岗人员的安全教育。
6、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公司所属各单位、施工现场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7、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 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
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随时进入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均应签发“隐患通知单”,并由受检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组织整改,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10、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1、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四)机械设备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大、中、小型设备的修理。各种修理质量要达到标准要求,负责检修、配置和购置机械设备的各种安全装置,使其达到性能灵敏有效,数量齐全可靠。
2、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要经过项目部、设备部门共同进行验收检查或验收不合格的机械设备一律不准使用。
3、负责机械工的培训,并负责日常管理和安全思想教育。
4、做好受压容器的定期检验及经常性的管理工作、负责操作人员的培训。
5、使用非标准、非定型设备时,要会同安全技术部门共同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方可使用。
6、参加设备事故和由于设备而导致的人身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责任做出处理意见。
(五)劳动教育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与施工生产有关的学习班时,要安排安全生产教育课程。
2、各企业主办各类专业学校,要设置劳动保护课程,(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1—2%)。
3、将安全教育纳入职工教育计划,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训和教育。
4、对外省、市施工队伍进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将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务工人员培训、考核的内容之一,对新进场的务工人员组织入场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提供的劳务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素质。
5、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取证工作。
6、认真落实劳动保护的法律规定,严格执行有关务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7、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保卫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程,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2、制定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 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3、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考核工作。负责对冬季取暖炉的安装、使用负责监督检查,防止煤气中毒。
4、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5、负责调查火灾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6、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对新招收人员需进行暂住证等资格审查,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七)材料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规定,按期采购,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2、按规程要求,采购符合质量标准的脚手工具,周转使用的脚手工具,每年在开工前要经严格的挑选,划定标识,不合格的不准进入现场。
3、按公司材料管理规定,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具、新购入的安全网、安全带,应抽样做性能实验,不和格的不准使用。
4、根据公司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费计划,对其中所须材料列入采购计划的要按期供应。
5、凡购入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施工机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市安检站频发的准用证,方可投入使用,没有产品合格证的不准发放使用。
(八)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省、市以及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九)行政卫生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2、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毒尘浓度,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负责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
3、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配备组建现场救护队,并组织救护队成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本企业食堂(含施工现场临时食堂)的管理工作,搞好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5、对施工现场生活卫生设施按照文明安全管理标准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流行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防范措 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