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办公地址租借合同范本
房屋地址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地址租用给乙方注册公司使用,乙方承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县)的房屋地址出租给乙方 注册公司 使用。
2、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
□其它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二、房屋租赁情况
租赁用途:注册公司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借期共6年。自2012年12月7日起至 2018 年12月6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借该房屋地址仅作为注册公司使用。
3、租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租借地址,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果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房屋地址租借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地址每年租金共元。
(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支付方式为:(□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付。
3、支付账号:
五、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注册公司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其它费用与乙方无关。
(二)房屋自身产生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
□物业管理费/□宽带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甲乙双方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有义务对关于租借地址给乙方作为注册公司的信息保密。
2、甲方有义务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注册公司地址所需要的文件及出面帮助乙方完成公司
注册变更地址的程序。
3、乙方公司运营产生的问题与甲方无关。
五、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的房屋地址。
六、免责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时间需要拆除房屋的。
4、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
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3、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
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办公地址租借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租用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坐落于北京市昌平区(县)昌平镇燕平路润杰商贸楼13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它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二、房屋租赁情况
租赁用途:办公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借期共2年。自2013年12月7日起至 2015 年12月6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借该房屋地址仅作为办公使用。
3、租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借的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果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房屋租借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地址每年租金共元。
(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支付方式为:(□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付。
五、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办公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包括(□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宽带费/□其他)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甲乙双方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有义务对关于租借给乙方作为办公地点的信息保密。
2、甲方有义务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3、乙方公司运营产生的问题与甲方无关。
五、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无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该房屋。
六、免责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时间需要拆除房屋的。
4、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
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
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
请仲裁。
3、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
第三篇:租借合同
租借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路号室;居住面积平方米;
2.室内附属设施: 电器:公用(沐浴 空调 冰箱 彩电 洗衣机 厨房)。独用家俱:床、灯、凳子、衣柜、空调、桌子。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押(包括房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押金为元)。
4.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5.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由乙方分摊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6.下次房租时需提前十天支付。
6.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天;
(3)连续两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4.在租赁期内外,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5.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6.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或故意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出租方:身份证地址号码:联系电话:
承租方:身份证地址号码:联系电话:
五、其它说明:签约日期:年月日
第四篇:商铺租借合同样本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位于海口市和平大道安信大厦C座(南)约350平方米(具体租赁面积按现状,租赁房屋实际面积多或少不影响甲乙双方商定的租金)。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自2012年7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屋,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前贰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否则甲方有权将房屋出租给他人。
第二条:租金、押金及其他费用的计算标准及支付时间
1、该房屋租金为每月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元)。
2、本合同签署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履约押金,履约押金为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整)。合同期满,双方没有重新签订新租赁合同的,在乙方交还房屋后且无违约时,房屋租赁押金除了用以冲抵乙方欠款外,剩余部分无息退还。
3、租金交付期限:乙方租金按照季度为单位上交,在每季度计租开始的5日前交清本季度租金。
4、租赁期间,乙方使用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通讯、有线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乙方自行缴纳。如由于这些费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关部门(公司)追缴滞纳金或罚金,则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纳的押金中抵扣,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十日内补足押金。
5.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租金发票。
第三条:房屋装修与维护
1、该房屋的装修由乙方负责;
2、该房屋使用期间的维护维修及费用承担由乙方负责。
3、乙方如因经营需要装修,在不影响楼房主体结构和须征得甲方及物业同意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对该使用场地进行装修改造,严格按土建规范施工。乙方在装修期间,应处理好排烟污染、污水排放、噪音污染、火灾防范等问题。如因不及时处理好上述问题而引起相关单位或相关邻居用户投诉,或产生的其他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解决处理。
第四条:承租房屋的使用范围及要求
1、使用范围: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使用的使用范围为住宅,并遵守国家和海口市有关房产使用和小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超范围使用。
2、使用要求:房屋的使用人仅限于本合同的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和其他方式变相转租。
第五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不干涉乙方合法对房产的正常使用。
2、甲方房屋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由乙方使用。
3、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4、甲方有权在乙方违约或乙方租赁期限届满时,向乙方收回租赁房屋。
5、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物业使用公约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
6、乙方在办理经营需要的相关手续,如需甲方提供相关材料配合时,甲方应予以配合。
7、甲方在租赁期间可出售该房产,出售不影响乙方租赁,乙方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押金及各项费用,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未付金额的3%支付滞纳金给甲方,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确保房屋的消防安全。按照有关的消防规定,由乙方自行进行消防配备,并办理相关消防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切实履行防火责任条例,杜绝各种隐患,满足消防部门规定经营所需的一切要求。非甲方原因发生消防、治安和各类事故及纠纷和责任,造成的损失及影响均由乙方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4、未征得甲方和物业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改、损坏房产内部结构和外观。乙方对场地改造和装修的设计方案应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和符合环保要求。如乙方未经消防部门的审批、验收所造成的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5、乙方对房产进行装修、改造、更改电线线路、安装电器设备等均应符合消防、城建等有关部门要求。乙方用电应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保障电源平衡。如因乙方原因对甲方场所的电缆及配电设施造成损坏,乙方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因拖欠电费或违规用电,甲方可以切断电源。
6、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垃圾处理、综合治理及安全等工作及费用,乙方应执行有关部门的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并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7、不得将废物、污水排放周围,影响环境,否则,除负责清理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租赁期问,乙方如涉及影响、危及甲方房屋安全及正常使用,经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应及时整改,如整改不到位造成一切后果及甲方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9、乙方承担承租房屋的维护维修责任。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房屋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并赔偿损失。
10、乙方应向保险公司办理有关财产及人员的各项保险,否则,因任何原因导致的乙方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损失,均由乙方或乙方投保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甲方对乙方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乙方装修、改造、消防、卫生、环保等事项未按照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申报并获批准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房屋交接约定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赁期届满后三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租金日标准的五倍向甲方支付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逾期超过三日的,则视为乙方放弃在该房屋中的财物所有权,甲方有权收回房屋自行处置屋内财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返还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如甲方验收不通过,乙方应在3日内恢复原状。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3、甲方向乙方交房三天后或乙方向甲方交房三天后,一方有权任意处置另一方的遗留物。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约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甲方违反合同的,应向乙方双倍返还乙方已付租赁押金作为违约及乙方全部损失赔偿;乙方违反合同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没收乙方全部租赁押金,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书面催告后180天内仍未交付的。
(2)乙方逾期支付房屋租金、押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超过十日。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房屋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超出使用范围的。
(5)乙方利用房屋进行违法违规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6)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7)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租赁押金,同时乙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
3、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依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金,或应支付相关费用但乙方延期支付时,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押金中扣除,乙方需在十日内补足押金,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押金不退还。
第九条、通知和联络责任
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和联络须按本合同所列地址、电话和传真进行。以上地址、电话和传真如有变更,须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变更方自行负责。任何通知、付款要求或各种通讯只要按照本合同所列地址发送,则应视作在下列日期送达:
l、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信发出后5个工作日或特快专递发出后3个工作日(以发出地邮戳日期为准);
2、如是传真,则为发出之日;
3、如是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条、其他
1、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者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征得甲方的书
面同意,装修及增设的附属设备的维修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有关费用。
2、合同终止,乙方对房屋的固定装修不得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l、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3)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第十四条、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当地法院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乙方交纳租赁履约押金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签约日期:2012年月日
第五篇:货车租借合同
租借合同
甲方(车主):
乙方(租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日产尼桑客货两用车 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准驾车辆(日产尼桑客货两用车)。乙方向甲方租借该车辆,必须具备准驾资格(同时附上身份证、驾驶证、货运资格证复印件)。车辆号码:
2)乙方租用人员只限于公司内与粮食业务有关的范围内使用,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同时不得转交他人驾用。否则,车主有权收回。
3)乙方租用人在租用期间须合法准驾,如有一切违反交通法规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租用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乙方租用人在租借期内对车辆须做到按时、合理的保养,如有损坏,照价赔付。乙方租用期内所产生的一切车辆费用均有乙方租用人承担。
5)甲方如有需要使用车辆,乙方应无条件提供车主。甲方收回使用期内的一切费用,甲方自理。
6)租借时间为。租借费用:。
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报请当地仲裁机关仲裁。
8)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车主):乙方(租借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