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股权转让协议书
股权转让合同书
股权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股权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鉴 于:
1、在合同签订日,(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该公司依法有效存续。
2、甲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该股权”),是目标公司的合法股东。
3、根据《公司法》、《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将其持有目标公司的%的股权,转让给乙方,据此双方达成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合同正文
第一条 释义
除非合同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和语句在本合同及各附件中具有以下的含义:
1、“转让”或“该转让” 指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甲、乙双方就甲方在目标公司的股权所进行的转让;
2、“被转让股权” 指依据本合同,甲方向乙方转让的目标公司%的股份及依该股份享有的股东权益;
3、“转让成交日” 指依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的规定,双方将转让的有关事宜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之日。
第二条 股权转让
1、甲方依据本合同,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其中%的股份及其依该股份享有的相应股东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被转让股份,并在转让成交后,依据受让的股份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 股权交付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目标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甲方 1
应当在签订本合同3个工作日内,协助乙方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第四条 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以人民币万元的价格,向乙方转让目标公司%的股份。
2、支付方式:
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
币万元。
第五条 声明、保证和承诺
甲方特此向乙方做出以下声明、保证和承诺:
1、甲方已合法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全权和合法拥有本合同项下该公司%的股份,并具备相关的有效法律文件;
2、甲方承诺未以被转让股份为其自身债务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甲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不会导致任何违反其与他人签署的合同、单方承诺、保证等;
4、甲方承认乙方系以甲方的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为前提条件,同意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6、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将持续、全面有效。
第六条 过渡期条款
1、为使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工作尽快完成,双方应共同负责本次股权转让工作,尽快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和相关人员(部门)的同意,并办理股权转让有关手续。
2、转让方在过渡期间应妥善经营管理目标公司,维护目标公司生产经营、资产、人员等情况的稳定,最大限度地维护该公司的各项利益,并诚信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3、受让方在过渡期间有权对目标公司做进一步调查,有权制止转让方有损目标公司利益的行为,受让方应诚信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4、自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将目标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正副本、生产许可证、发票等属于目标公司的所有证、照、票据均应交由乙方保管;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5、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得将任何属于目标公司的设备、设施、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财产转移出该公司;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第七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有关对方的一切形式的商业文件、资料和秘密等一切信息,包括本合同的内容和其他可能合作事项予以保密。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行为,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及实际可行的补偿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支付转让款,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
2、甲方违约,不配合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及其它生产经营所属变更手续等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违约金不足弥补实际损失的,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第十条 债权债务清理和承担
1、在转让成交日前目标公司所发生的全部债权债务由甲方及原股东承担。办理转让成交日后新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和新股东承担。
2、在转让成交日前发生的债务导致转让成交日后的目标公司被追诉,乙方应按原股份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债权、债务截止到2011年月日)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一般规定
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协议各方均有约束力,非经协议各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变更;协议各方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等法律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
2、本合同项下部分条款或内容被认定为无效或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第二篇:股权转让协议书
股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
乙方(转让方):身份证号:
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占有的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乙方将其占有的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受让。
二、甲方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小写元),乙方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小写元),由丙方签订本协议时转账支付给甲方和乙方,甲方和乙方分别出具收条给丙方。
三、甲方和乙方各自保证对所转让该公司股份拥有完全的处分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等),否则,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承担。
四、股权转让后,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与甲方和乙方无关。
五、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和乙方出具全权授权委托书给丙方,由丙方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六、因本协议引起的与本协议有关的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一份,自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三篇:股权转让协议书
股权转让协议书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XXX%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XXX元整;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XXX%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6、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三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四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四篇:股权转让协议书
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双方订立如下协议:
一、股权变更登记
信阳(%股权),依法变更为名下。
三、股权转让价格
现金人民币整(元)
四、债权债务的承担
信阳有限公司转让前发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转让后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按违约金额的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补偿给守约方。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2014年8月1日
第五篇:股权转让协议书
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杨丽荣(甲方)
受让方: 赵奎成(乙方)
经 北京圣煜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在公司中所持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为了分清责任,明晰产权关系,经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在“公司”中所持有的万元人民币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收其转让的全部股权;
2、从股权转让之日起(以工商局核准日期为准),以前的股东权利由甲方享有,股东义务由甲方承担;从股权转让后,其股东权利由乙方享有,股东义务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同意将转让协议书提交“公司”股东会讨论,经批准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
此协议一式三份,其中甲、乙双方各一份,交有关部门存档备查一份。
转让方签字:受让方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