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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勘界建设用地单位需提供资料

土地勘界建设用地单位需提供资料



第一篇:土地勘界建设用地单位需提供资料

土地勘界建设用地单位需提供资料

1、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建设项目规划平面图或者施工设计图(公路勘界需提供该项目西安80坐标系公路设计中心线及公路勘界红线宽度)

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前期对该项目用的的审查意见

5、由用地单位搜集辖区内用地管理图、用地范围内的地籍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权属界线图、地形图、基本农田界线图、土地利用总图规划图。

注:第5项为建设用地单位和土地勘界单位配合进行调查

第二篇:地勘单位需要提供的资料

办理施工许可证地勘单位需要提供的资料:

(1)勘察单位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交易单(复印件,原件核对)

(2)已备案的勘察合同

(复印件,原件核对)

(3)勘察单位资质证书

(复印件)

(4)勘察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邮箱附件表格)盖公章。

打印4份,都需填写表格,都需加

宁波激智科技

***

李亮

第三篇:划拨用地需提供资料[小编推荐]

申请划拨用地审批

需提交材料

1.申请用地报告(原件); 2.申请单位资格认定材料

①申请者为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②申请者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③申请者为个人的,需提供个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有批准立项权的部门出具的立项批文或备案登记表(复印件1份);

6.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1份);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审批单含建设用地规划定点红线图(复印件各1份);

8.规划设计要点(复印件1份);

9.属经济适用房项目用地的,提供项目批文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1份);

10.土地位置平面图(有局长、测绘队长签字、盖章)特别说明: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凡是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如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原件核对的,须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公章,图纸必须按原件比例复印,不能缩印。

第四篇: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资料

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资料

1、申请报告

2、土地登记审批表

3、土地登记申请书

4、土地出让合同

5、成交意见书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红线图

8、选址意见书

9、地籍调查表(宗地图)

10、交地图(测绘队)

11、委托书

12、法人代表身份证书

13、契税

14、缺席划界通知书

15、出让金、契税缴纳凭证

16、收费通知单

17、缴费凭证

18、营业执照

第五篇:建设用地股宣传资料

**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股宣传资料

耕地的定义以及哪些土地属于耕地 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各种农作物的土地。我国的耕地包括:(1)正在耕种的土地,如水田、水浇地、旱地、菜地等;(2)新垦殖的土地;(3)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4)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5)南方宽小于1米,北方宽小于2米的沟渠、路**埂。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经济、社会及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利用区,确定土地使用条件,并要求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土地用途分为三类,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 耕地红线,是指经常进行耕种的土地面积的最低值,是有底线含义的数字。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是我国政府对于子孙后代的长远生计负责的一种体现,也是作为一个大国对世界承担责任的一种体现。保住18亿亩耕地,就确保了中国粮食安全,就使粮食安全有了基本的资源基础,可以从容应对国际形势的变化,不受制于人。同时,守住这条红线,也保持了农村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稳定生态环境建设、有序释放建设用地,严把土地闸门。

为保护耕地国家制定的有关规定

(1)《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2)《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经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3)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保护耕地,维护排灌工程设施,改良土壤,提高肥力,防治土地沙化、盐碱化及水土流失,制止一切荒废耕地和破坏耕地的作为;

(4)积极发展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综合防治和生物防治措施。合理利用污水灌溉,防止土壤和作物的污染;

(5)要科学施肥,确定合理的化肥施用量,防止土壤板结。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提高土壤的有机质含量;

(6)严禁农民在承包的耕地上搞墓葬、盖房和挖坑取土、烧砖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和毁坏农田。

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是指非农业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要按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的制度。实行这一制度的目的是防止耕地大量减少,有效保护耕地。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耕地都必须严格履行补偿耕地的义务。我县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最低不低于12元/平方米。

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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