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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协议书

短期借款协议书



第一篇:短期借款协议书

短期借款协议书

甲方:北京培黎职业学院(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安庆南翔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短期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合同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现就借款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短期借款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甲方款项到位后,由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据。该收据是双方对本协议项下借款事项的确认依据。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三年,借款起始时间自甲方将资金汇入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计算,甲方资金可分批到位。

第三条、借款年利率为8%,借款利息按季支付,由乙方于每季度终了后的三日内支付,甲方出具合法票据。

第四条、借款期满,如不续期,乙方于期限届满之日一次性偿还本金,由甲方出具收据;期满如续期,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第六条、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协议签订日期:二O一O年三月三十日

第二篇:短期借款协议书1

借 款 协 议

借款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联系方式:

出借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址:

联系方式:

借款人、出借人经平等协商,就出借人向借款人发放短期借款事宜达成一致

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金额

本合同项下借款总额为人民币(整),(小写)¥元。

第二条期限

借款期限至约定的最后一个还款日为止。如果双方约定的借款时间为特定的期间,上述“借

款日”系指借款期的起始日。

第三条用途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用于项目的建设

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第四条利率与计息

借款利率为年率。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利率不变。

利息从借款人实际借款日起算,按实际借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日利率计算

基数为一年360天。

借款人必须向出借人支付担保费(担保年费率为1.98%)。

借款人每月支付利息,以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为付息日。借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

第五条还款

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但应提前

第六条担保

本合同的借款采用由深圳熹盈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还款保证,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

如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偿债能力明显下降,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更换保证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质物以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

第七条声明与承诺

借款人声明如下:

(一)借款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在。

(二)借款人已获得签署本合同所需要的授权。

(三)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借款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有可能影响对其履约能力判断的下列情况:

1、与借款人或其主要领导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2、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3、借款人承担的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

4、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

5、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借款人承诺如下:

(一)按出借人的要求每月提供最新财务报表;按出借人要求随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之报告、报表等文件和资料。

(二)如果借款人已经或将与本合同保证人就其保证义务签订反担保协议或类似协议,该协议将不会损害出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

(三)接受出借人的借款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四)借款人减少注册资本或进行重大产权变动和经营方式的调整(包括但

不限于与外商合资、合作;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组建或改建为股份制公司;进行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经营方式的变更),需事先通知出借人。如上述行为将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须征得出借人的同意。

(五)借款人不以降低其偿债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借款人对第三人提供保证或以自身资产设置抵押、质押担保时,将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承诺其担保的债务总额不高于其自身净资产的二倍。

(六)借款人对出借人债务的清偿顺序优先于借款人股东对其的借款,并且不亚于其他债权人的同类债务;

(七)借款人承诺当发生如下事件时将及时通知出借人:

1、在本合同或其它任何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2、借款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内部组织机构的重大调整;

3、借款人经营出现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借款人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5、借款人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形。

第八条违约事件及处理

如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还款且未就展期事宜与出借人达成协议,出借人有权就借款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借款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至借款人完全清偿本息为止;如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出借人有权就借款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照借款挪用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至借款人完全清偿本息为止。

借款逾期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的基础上加20%;借款挪用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的基础上加20%。

若借款人未按期足额付息,出借人有权就到期未付利息部分按照与贷款本金相同的罚息利率按月(月/季,择其一)计收复利。同一笔借款既逾期又挪用,按照贷款挪用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如借款本金正常,则按照借款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计收罚息和复利,遇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调整,自调整之日分段计算罚息和复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借款人有权停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立即到期:

(1)借款人逾期未付本金或利息超过3日;

(2)借款人在第七条中的声明不真实或违反其所作的承诺;

(3)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5)保证人在担保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影响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6)借款人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

(7)借款人或保证人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8)抵押物、质物贬值、毁损、灭失、被查封或冻结,借款人未按出借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的。

第九条税费

与本合同订立、履行及纠纷解决有关的税收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利息预提税、诉讼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

第十条抵销、转让与权利保留

借款人应全额支付本合同项下应付款项,不得提出抵销的主张。但出借人同意的除外。

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出借人给予借款人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出借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出借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能免除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十一条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六条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及司法管辖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取如下方式加以解决:

(一)依法直接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梧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七条附件

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它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一)保证合同;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九条特别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借款人已经与出借人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出借人已提请借款人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出借人已经应借款人的要求对上述条款做出相应的说明。

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2012年月日

出借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2012年月日

第三篇:个人短期借款协议书

个人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乙方(借款人):(身份证:)(保证人):(身份证:)(保证人):(身份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万仟元(¥:)。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按结息。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甲方将款项以现金交付乙方使用。

五、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方式:借款到期前全部结清。

七、保证条款:

1、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甲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2、保证人对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至乙方还清所有借款本息为止。

八、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保证人:乙方:保证人:证明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借条

今借到现金人民币万仟元(¥:),于年月日前还清借款。

借款人:

年月日

第四篇:短期借款合同书

短期借款合同书

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担保方(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乙方现向甲方借用限期使用资金,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偿还担保责任,现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约定三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金额(大写):元整,(小写):¥ 元整。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月日止。乙方另附借款借据作为合同附件,并交予甲方保管,乙方偿还借款本息后,甲方应交还乙方。

三、借款利率及逾期违约收费标准,按月结算,到期归还本金。乙方如不按期支付利息,则每逾期一日按应缴利息200%加收违约金;乙方如不按期归还本金,则每逾期一日按借款额的10%加收违约金。

四、还款方式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主动偿还向甲方借款本金及利息,并在约定还款日期前一次性结清本合同规定的所以款项。

五、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在借款前了解乙方的经济能力和经营情况,发生借款行为后,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借款使用情况,了解乙方偿还能力,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与信息。乙方必须按借款合同规定的使用用途,不得挪为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当乙方出现企业经营权变更等,资产及财产转移变化时,乙方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并优先偿还向甲方所借约定款项。

3、乙方及丙方不能如期偿还涉及借款所约定款项时,甲方有权采用:电视媒体、网络媒体、张贴物等方式进行催款公告。

六、保证条款

1甲方有权处理抵押物品。乙方按时偿还所有款项后,抵押权自动消除。

2、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偿还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甲乙双方签定义务起至履行约定义务结束止;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丙方承诺: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偿还所有借款款项时,将代替乙方偿还约定的一切款项。

七、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各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2、约定任意一方出现经营名称更改、经营地址更换、家庭住址变更、联系方式变更等情况时,应及时通告其他各方。

3、本合同履行中未尽事宜,由当事人各方协商解决,或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级人民法院起诉。

出借方(甲方):联系地址: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借款方(乙方):

联系地址: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担保方(丙方)担保方(丙方):

联系地址: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第五篇:短期借款合同

短期借款合同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因经营需要,向甲方借款,为明确双方权责,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为: 人民币元整。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有意延长借款期限,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在本合同期限内,借款实际发生日和还款日以双方正式财务收据及银行回单注明日期为准,收据及银行回单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借款利率:日/月利率为________的固定利率。

第四条、借款本金及利息支付方式:

1、本金,借款到期时由乙方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及利息,乙方将还款资金汇入至甲方银行账户。

2、利息计取方式及计息周期约定;双方约定计息单位以5个计息日为一个周期。签订本合同的当日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5个计息日利息,视乙方用款实际情况,由甲方确定是否继续收取乙方下一个计息周期的利息。乙方需按时交付利息,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向乙方主张还清本金及约定利息、违约金。

3、利息计收时间为;由乙方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元。利息以现金收取,由甲方出具正式收条或收据,乙方应进行合适的账务处理,以保证甲方收取的利息不会发生税收风险。

4、利息结算:双方约定乙方应支付利息结算依照如下标准确定; 乙方归还本金时间在16点之前,为一个计息日,在16点至24点归还本金则记为1.5个计息日。超过24点至16点则记为另一计息日,以此类推。乙方还款后依照实际用款日结算利息,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剩余部分由甲方无息返还乙方。

5、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偿还本息,甲方按未偿付金额每日向乙方计收千分之三违约金。同时乙方均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调整请求权。

6、乙方若分数次偿还借款给甲方,则偿还顺序依照先还利息后还本金的顺序进行偿还。

第五条、借款担保方式

1、乙方以甲方认可的第三方提供信誉担保。

第六条、资金账号

1、甲方资金账号

甲方通过下列银行账号将第一条约定借款本金划转至乙方银行账号,同时该账号也是乙方向甲方偿还本金及支付利息的转入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2、乙方资金账号

甲方将借款本金划转至乙方下列银行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六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1、对本合同有可能涉及到乙方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保密。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收取相应的借款利息及本金。

3、本合同到期后,甲方有权收回借款资金,不再续借,但应提前2天告知乙方。

4、当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第七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1、保证不利用借款从事违反法律、政策经营活动。

2、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行为有可能与集团管理制度相悖而带来的风险。

3、保证还款资金来源合法有效。

4、及时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与利息。

5、乙方有要求提前还款的权利,但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

6、乙方必须保证在甲方借款之前,名下房产如附件1作为抵押物,除了在银行抵押贷款外,无任何其他债务纠纷,如有此类事件发生,必须保证将此借款优先归还甲方,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第八条、担保责任约定

1、丙方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上述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且法定代表人自愿以自有及夫妻共同财产或公司名下房产对上述乙方借款提供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2、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借款期满后两年止。

3、丙方对乙方上述借款事实无任何异议,也不因此向甲方提出任何抗辩理由。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当甲乙双方履行完毕合同项下所有权责义务时,无需另行签订协议,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三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未尽事宜,三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叁份,各方各执一份,签字并按捺指纹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担保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

签约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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