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防火安全责任书商场写字楼消防安全责任书
***市场
防火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市场的消防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和贯彻落实“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制定出本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乙方同意履行以下条约:
1、乙方是与甲方签定《场地租赁合同》之人或签定《场地租赁合同》之人委托并得到甲方同意的人。
2、遵守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管理,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各项消防工作。
3、乙方对与甲方签定的经营场所负全面的防火安全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防火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落实,乙方必须配合。乙方对甲方指出的火险隐患,及时整改。按要求在经营场所配备灭火器和防毒面具,并懂得使用和保证处于正常状态。
4、乙方有接受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对客人宣传消防知识的义务;有参加义务消防组织和灭火救灾疏散客人的义务;在租赁场所发生火灾时,必须积极扑救防止火势蔓延;市场内其它地方发生火灾时,同样积极扑救,并听从市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5、禁止乱拉乱接电线。不得私自增加或改动电器设备和增加用电负荷,不得在场内使用电热设备,如电炉、电饭煲、电热水器等和超过600瓦以上的电器。人离经营场所时切断所有电源。
6、场内禁止焚烧元宝、蜡烛、香等,未经批准不得在场内明火作业;场内禁止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场内吸烟,并劝止客人不得在场内吸烟,违者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三十条处以500元以上5000以下罚款。
7、货物的摆放要整齐,不得阻塞、占用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
8、乙方有责任维护场内消防设施完整好用。不得随意挪动,占用消防设施。
货物不得放在电线、输电设备、电器和消防设施的周围。
9、教育雇员学习消防知识和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收市后对经营场所进
行防火检查,检查有无留存火种,电源是否切断和其他不安全因素。消除一切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甲方。
10、乙方有责任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向甲方举报消防安全隐
患,共同维护整个市场的消防安全,达到群策、群防和群治的目的。
11、乙方如违反以上条约而未造成事故的,甲方有权提出批评教育、罚款或
要求停业整改;如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事故的,须赔偿所有损失,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合同保证金及有关费用。
12、本责任书适用于本商场租赁的商铺、写字楼和仓库的商户。
13、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与双方
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市场有限公司
防火责任人 :
签约日期:月日
乙方:号商铺 防火责任人:
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写字楼消防安全责任书
附件一
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成都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园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控制各类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特签订本责任书,以资遵守。
一、乙方应成立消防安全领导机构,设专职安全员,有制度、有措施、有督促、有检查地做好消防安全及相关工作,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就是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乙方需对所有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选派一名责任心强、经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督察工作,把火灾隐患杜绝在发生之前,保证园区和企业的消防安全。
二、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三、乙方企业内部禁止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对不按国家相关规定申报及管理者,一切责任及后果自负。
四、禁止乱拉、乱接和改动电源线路,确因科研、办公、商业需要改动线路的企业应报甲方物业管理部同意后方能执行。
五、因科研、办公、商业需要进行装修,应报政府相关部门和甲方物业管理部批准后进行,并服从甲方物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如涉及消防设施改动需报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能执行。如擅自装修,甲方有权限期拆除。装修材料应按国家《消防法》的相关规定采用。
六、禁止在消防栓和配电箱周围堆放一切物品,禁止阻碍消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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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
七、乙方企业内部应根据生产产品性质和场地面积大小,配备足够不同类别的灭火器,预防紧急情况发生。
八、乙方企业如安装防盗门,必须采取相应的应急管理措施,包括人员疏散和保证并配合救援的顺利进行。
九、乙方年终应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奖惩分明,找出差距,增添措施,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到更高的水平,资料报甲方物业管理部门存档。
十、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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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写字楼安全防火责任书
安全防火责任书
出租方:
承租方:
按照国家、省、市消防管理的有关法规、政策,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针纺大厦的实际情况,做好安全防火工作,特制定本安全防火责任书。
1、出租方责任
出租方定期对承租方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做好检查工作,如发现承租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出租方有权对违规行为提出警告或终止其违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如承租方未按出租方下发的整改通知限期落实整改的,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因此而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2、承租方责任
2.1室内的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用电安全的规定设置,使用的电气产品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备货间内的照明灯具必须采用防爆灯,并且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0.5米。
2.2承租方应严格遵守消防管理有关规定及大厦安全管理有关要
求,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
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0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消防喷淋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0米;货物堆放底部设置地台板,楼层载重不大于每平方米200千克,;
2.3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2.4不得储存危险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物品及挥发性气
体;有碍公共环境之其它物品、违禁品。
2.5承租方应按照国家消防有关制度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并教育员
工严格遵守,人员离开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在该单元内留宿住人、煮食、吸烟、使用明火等。
2.6服从公安部门、出租方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要按
时整改。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防火责任人;
承租方防火责任人;
年月日
第四篇:消防安全责任书商场
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消防安全,创建和谐的经营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相关法规,为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方针原则;控制各类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特签订本责任书,以资遵守。
一、乙方应成立消防安全领导机构,设专职消防安全员,有制度、有措施、有
督促、有检查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的法人或第一负责人为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责任人对乙方消防工作全面统筹、负责。
二、乙方严格遵守《消防法》、《条例》、《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协信中心
有关消防的管理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对所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
三、乙方应拟定消防工作计划、消防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
案;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的安全检查工作。
五、乙方所管理区域内禁止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不按国家相关规定申报及管理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负。
六、乙方禁止乱拉乱接和改动电源线路,确因办公、经营需要改动线路的部门、商户应报乙方审核批准、甲方物业备案同意后方能执行。
七、乙方因办公、经营需要进行装修,应报政府相关部门和甲方物业批准后进
行。并服从甲方物业的监督指导。如涉及消防设施改动需报消防监督机构
审批同意后方能执行。如擅自装修,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拆除并按《消防法》相关条款处理,装修材料必须按照国家《消防法》的规定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八、乙方禁止在消火栓、配电箱、防火卷帘门等消防设施用电设备周围、下端
堆放一切物品;禁止阻挡、封闭消防疏散通道,占用防火间距。
九、乙方应根据实际商用、办公使用面积及房间数量,配备足够的灭火器,随
时保证所管辖区域消防、配电、发电、等设施设备完好、人员在岗可用(温感、烟感、消火栓、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手报按钮、喷淋、消防广播、防排烟、配电室、发电机房、等)预防紧急情况发生。
十、乙方与所管辖区域的部门、商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做到责任分解、层
层落实,确保消防安全。
十一、乙方应按照消防监督机构的要求做好每日防火巡查、消防设施设备月
检、用火用电检查、做到“人离断电”确保消防安全。
十二、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使全体工作
人员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以及火灾发生后疏散自救的能力。
十三、对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向公安消防机构举报。
十四、在紧急情况下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扑救初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当有公
安消防机构或义务消防队扑救火灾时,应当服从调动和指挥。
十五、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甲方和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十六、遵守国家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履行防火责任人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十七、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上述条款,有权追究乙方的连带赔偿责任,并按《消
防法》、《条例》、《规定》及相关消防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或处罚。
十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消防支队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代表:
日期:年月日乙方代表:期:年月日日
第五篇:商场消防安全责任书
商场消防安全责任书
商场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和规范公司各个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确保顾客、员工和公司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特与我商场各部门签订以下消防安全责任书。
各部门主管,为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该部门涉及消防工作的事项负全责。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直接对嘉华购物广场总经理负责。各营运部、各科室要全力做好以下工作,并签订责任状:
一、员工安全知识培训:每月 9 日、10 日两天定为我商场的消防安全活动日,各部门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演练。并坚持每天早晨利用点名后 5 — 10 分钟时间,由安防部长或营运部长主持对员工进行“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及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等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进一步强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求人人增强安全消防意识及人人会背四懂四会、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二、要求各营运部、各科室保障本楼层所管辖区域严禁吸烟明火及电气焊作业,时刻保持疏散通道畅通,配合安防部认真做好每日防火安全巡查工作,及时清除在通道范围的商品及物品。
三、各部组、科室要积极配合安防部组织每月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和每半年的大型消防演练等项工作,排查隐患,增强企业对火险隐患及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四、各部门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则进行操作合理使用电器,闭店后或不在工作岗位时,做到人走电断,不留隐患。违者罚款责任人 100 元。
七、安全责任要求逐级落实到位,强化组长、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对号入座,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唐山市丰润区嘉华购物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人:
部组: 责任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商场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商场内人身和财产安全,切实把消防安全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商场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凡在家具商场内租赁摊位的经营者,为本承租摊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承租摊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营业人员中要确定一名兼职消防员,办理各种消防业务,监督消防制度和责任落实。商场消防安全责任书商场消防安全责任书。
二、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本摊位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商场安全管理的规定,自觉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培训,强化消防业务知识学习。要建立和遵守各项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努力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切实履行好消防安全职责。
三、各摊位经营者要保证遵守并做到以下几点:
1、纠正来往顾客在商场内吸烟及违反消防安全行为。
2、不遮挡和挪动消防设施和消防系统报警纽。
3、必须学会使用消防器材,学会报警,报警电话119。
4、不占用通道堆放物品,不占道经营。
5、不乱接电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使用各种电热炉及超(用电安全责任书)负荷电器。
6、不在商场内明火做饭。
7、每天收摊前应注意检查电源是否切断,电源插座是否拨掉,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岗。
8、要自觉接受商场管理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对不遵守本责任书的经营者,商场管理者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清理出商场,情节严重者送消防监督部门处理。
五、凡因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消防安全及商场管理规定引发的安全事故,其经营者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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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经营者和商场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至商场租赁期结束前一直有效。商场消防安全责任书文章商场消防安全责任书出自,此链接!。
商场管理办公室(章)负责人
经营负责人(章)身份证号码
签订 年 月 日
商场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消防安全,创建和谐的经营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相关法规,为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方针原则;控制各类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特签订本责任书,以资遵守。
一、乙方应成立消防安全领导机构,设专职消防安全员,有制度、有措施、有督促、有检查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的法人或第一负责人为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责任人对乙方消防工作全面统筹、负责。
二、乙方严格遵守《消防法》、《条例》、《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协信中心有关消防的管理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对所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
三、乙方应拟定消防工作计划、消防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的安全检查工作。
五、乙方所管理区域内禁止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不按国家相关规定申报及管理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负。
六、乙方禁止乱拉乱接和改动电源线路,确因办公、经营需要改动线路的部门、商户应报乙方审核批准、甲方物业备案同意后方能执行。
七、乙方因办公、经营需要进行装修,应报政府相关部门和甲方物业批准后进行。并服从甲方物业的监督指导。如涉及消防设施改动需报消防监督机构审批同意后方能执行。如擅自装修,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拆除并按《消防法》相关条款处理,装修材料必须按照国家《消防法》的规定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八、乙方禁止在消火栓、配电箱、防火卷帘门等消防设施用电设备周围、下端堆放一切物品;禁止阻挡、封闭消防疏散通道,占用防火间距。
九、乙方应根据实际商用、办公使用面积及房间数量,配备足够的灭火器,随时保证所管辖区域消防、配电、发电、等设施设备完好、人员在岗可用(温感、烟感、消火栓、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手报按钮、喷淋、消防广播、防排烟、配电室、发电机房、等)预防紧急情况发生。
十、乙方与所管辖区域的部门、商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做到责任分解、层层落实,确保消防安全。商场消防安全责任书保证书。
十一、乙方应按照消防监督机构的要求做好每日防火巡查、消防设施设备月检、用火用电检查、做到”人离断电"确保消防安全。
十二、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使全体工作人员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以及火灾发生后疏散自救的能力。
十三、对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向公安消防机构举报。
十四、在紧急情况下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扑救初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当有公安消防机构或义务消防队扑救火灾时,应当服从调动和指挥。
十五、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甲方和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十六、遵守国家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履行防火责任人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七、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上述条款,有权追究乙方的连带赔偿责任,并按《消
防法》、《条例》、《规定》及相关消防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或处罚。
十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消防支队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