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住宅小区有线电视、数据宽带等综合网建设施工合同
住宅小区有线电视、数据宽带等综合网建设施工合同
甲方:衡阳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陈“甲方”)乙方:湖南有线衡阳网络有线公司(以下简陈“甲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就“湘江名苑”住宅小区(有线电视、数据宽带等)综合布网项目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建设概况
1、工程名称:湘江名苑建设有限电视、数据宽带综合信息网配套项目工程。
2、工程地点:珠晖区湘江东路84号
3、建设范围:家宿住宅小区总建设面积7000㎡,共计住宅650套。
4、工程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图范围内综合网络系统配套工程的建设(有线电视、数据宽带接入,整体网络设计、施工、安装、熔纤开通、信号调试等)。
5、工程项目负责人:甲方指定谢顺昌为连系本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指定阳建平为本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双方工程负责人随时保持联系,以便配合双方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障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
① 向乙方提供新建小区内房屋建设总平面图,楼宇户型分布图,弱点预埋预设线路图、楼栋编号、房间编号以及房屋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并保证本协议设计房屋建筑面积的真实性(乙方邮箱:
hycat@163.com).② 负责本小区红线图范围内所有综合网暗敷线路通道的建设,(包含楼栋外地面管沟开挖、pvc管地埋或直埋)确保线路通畅无阻,以供乙方长期免费使用。
③ 在乙方安排进场施工时,应免费提供用电和施工材料存放地,允许乙方在就近的配电箱内取电,为施工所需提供方便。
④ 负责住宅小区内有线电视长期提供设备用电电源,单独安装电表,(其电费按物价核定的网络用电标准由乙方承担)。
2、做好工程建设地点各施工单位间的协调工作,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和安全施工的措施,如不具备施工条件影响工程进度,责任由甲方承担。
3、确保小区内的其他工程建设不妨碍有线电视线路畅通及设备安全,不得擅自改动、迁移或损坏乙方有线电视设施,不得让其他相关业务单位擅自在乙方有线电视专用管道内以及线路设备上附加于有线电视无关的附属品。
4、须告知入住用户应携带甲方开具的有线电视开通通知、开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乙方营业厅办理有线数字电视业务相关手续,用户不须再交安装开通费,交纳收视费后可免费领取数字机顶盒一套。或者条件具备,由甲方有物业公司提供业主名单一并办理。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本协议签订后,须在双方议定期限内完成小区内勘察和设计。设计图要标明有线电视设备安装的具体位置,并提供甲方一份工程设施
施工图纸,2、按双方认同的设计方案做好进场施工所需材料准备,包括小区所有室外缆、线。设备等,所提供的设备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安排,组织进场施工。
3、施工期间做到文明施工,尽量保证不损坏甲方小区内的设施。如因甲方原因导致阻工,乙方工程负责人随时与甲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保持联系,尽快协商解决。
4、根据有关规定安全施工。配合甲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因乙方自身原因影响工程进度或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5、根据甲方施工进度和提供的施工条件,随时做好配套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网络信号质量。
6、在该小区内的有线电视综合布网配套工程结束后(包括整个网络的线路施工、设备安装、熔纤开通、信号调试),一个星期内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工程负责人.7、用户凭甲方开具的有线电视开通证明、开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办理有线电视开通手续,预缴一年收视费后,乙方为用户配置数字标清机顶盒一套并承诺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上门安装、开通信号。
三、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
1、根据省市物价文件相关规定,新建楼盘有线电视入网工程建设项目,按政策规定的项目收费标准,收取有线电视线路设施安装费。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建设“湘江名苑”内的有线电视线路设施配套
工程项目,按6元/㎡的优惠价格标准结算,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有线电路设施安装费即:小区总建面积7000㎡×6元/㎡=42000.00元整,(大写)计币肆拾贰万元整。
2、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按政府定价标准,概由用户自行办理新户入网后按年度预交,自信号开通之日计收。
3、本协议项目续期工程以房屋预售许可证面积按实结算项目工程款。
4、收费标准如遇政策性调整,从调整之日起,按新标准执行。
5、本协议签订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有线电视线路设施安装建设成本法:壹拾万元整。
五、工程期限
1、协议签订后10日内完成“湘江名苑”小区内的勘察设计。经甲乙双方确认工程建设地点符合入场施工条件后,由甲方通知乙方开工日期,乙方根据甲方的付款情况予以派工,自进场施工之日起,该项目工程45天完成验收并开通信号,2、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经双方协调后可安排工期顺延。
① 建设单位不能按时提供施工条件影响工程正常进行。
② 不属乙方原因引起的重走设计变更,导致修改方案等原因而影响进度。③ 受在现场施工的其它施工工程影响,本工程施工不能进行。④ 不可抗力因素而延误工期。
四、工程的后期维护
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除人为挖掘等具有破坏性的施工导致综合布线不能正常使用外,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时间依照现场
破坏程度与甲方上衣完成。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超过一年的,或因其他人员人为挖掘等具有破坏性的施工导致综合布线不能正常使用,经甲方的书面申请,乙方应进行维修,由甲方承担维修费用。
六、合同的更改和终止
1、对本协议有任何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如:预定使用数据宽带业务等,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以书面形式补充协议方为有效。
2、甲乙双方就续期工程科按此协议方式执行,也可另行协商书面确定。
3、由于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48小时内书面通知另一方,由双方商定终止或继续执行合同。
七、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行:衡阳市农业银行高开支行账号:18—***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有线电视施工合同
有线电视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内容:有线电视工程设计、施工等相关工作。
(四)工程期限:随土建工程完工为准,确保用户进户的有线电视信息需求。
(五)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颁布标准及市广播局要求执行
(六)承包方式:按单位建筑面积造价承包;包工包料。
(七)材料要求:应是经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产品。
(八)安全责任:一切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合同价款: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万平方米,按建筑面积3.5元/平方米。承
包工程费约万元(以实际竣工决算面积为准)。
(十)工程付款及结算方式:有线电视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工程开工预付40%工程费,形象进度达80%时,加付40%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付清全部工程决算费用。
(十一)工程保修期:根据国家规定,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工程竣工后),在保修期内出现
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二)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没有履行本协议内容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遇不可抗拒的外力造成意外损失时,应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十三)合同有效期: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工程保修期结束后,合同自然失效。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
2008年月日2008年月日
第三篇:住宅小区外网施工合同
户外管道整改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002 甲方:新疆玫瑰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新疆宏泰建工集团博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 工程概况。
1.2工程地点:新湖总场玫瑰庄园一期红14#—18#住宅楼 1.3工程内容:玫瑰庄园一期红14#—18#住宅楼的室外给、排水、暖气管网1.4承包范围: 包工包料 红14#、红15#、红16#楼 红17#楼红18#楼户外给、排水、暖气等所有不合格工程的维修整改,必须达到设计条件、验收、使用要求的所有工程内容均在承包范围内。
1.5合同计划工期:
一期红14#—18#住宅楼给、排水、暖气所有整改项目 2012年 10月 5 日达到全部竣工要求,并验收完毕。
以上各节点时间如有变动,以甲方提前通知的时间为准。以上时间节点每延后一天,乙方负责赔偿甲方2000元/天。
1.6质量等级:合格,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1.7合同价款:合同包干价为: 36万 元整。第2条 图纸。
2.1图纸提供日期:合同签订后3日内。2.2图纸提供套数:壹套
2.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图纸外借。第3条 甲方现场代表: 李智强 职责为:按合同要求履行本合同职责,认真执行合同工作内容。
第4条 乙方现场代表: 杨斌 职责为:履行合同各项条款,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工程。
第5条 甲方工作。
1.1工程名称:新湖玫瑰庄园一期外网整改工程
敷设、排水井砌筑、管沟开挖、接进户管、回填及所有整改项目。5.1施工用临时用水用电:水、电由甲方配合乙方接至乙方工地供水管及配电箱50M处,50M以内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临时施工水电费按工程所在地水电收费标准收费。
5.2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线及其公共道路的开通满足施工要求。5.3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合同签订后3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红线以内的资料,如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施工红线以外部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5.4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双方书面交验。
5.5技术交底的时间: 开工后三日内。
5.6其它工作:甲方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协调工作。第6条 乙方工作。
6.1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工程开工前,向甲方提供本工程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经监理、甲方现场代表、甲方审核通过),并按照甲方付款的规定在每次付款前提供资金申请报告一式贰份,资金申请报告必须经监理、甲方现场代表审批签字后报至甲方。
6.2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按照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JGJ59—99、自治区及地方的要求,做好施工安全防护工作,费用乙方承担。
6.3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乙方必须有效控制噪音达标遵守有关部门对噪音排放的管理规定,如被有关部门罚款,费用由乙方承担.。
6.4成品保护的要求:必须保护好成品,如发生损坏,责任由乙方承担。6.5施工场地周围建筑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符合甲方现场管理条例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地下管网按甲方要求进行保护。属正常施工要求进行保护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6乙方必须按时安排人员参加监理理会和甲方组织的生产例会,如在没有甲方现场代表同意的情况下缺席会议,则每次赔偿甲方违约金200元/人·次。
6.7乙方的各个施工工序,在上一道工序未经甲方及监理检查验收的情况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6.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6.9乙方施工管理过程中,除应遵守国家相关施工管理规范及相关制度外,还应遵守甲方工程管理体系中《工程标准化管理手册》要求,开展质量、安全等管理工作。
6.10本工程乙方驻工地管理人员表(包括项目经理以及关键技术岗位八大员):
6.11 乙方必须保证按时发放其所雇佣民工的工资,为保证其履行诺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供一份承诺证明,保证乙方所雇佣民工若因工资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12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组织、聚集、纵容民工(施工人员)到党委、政府及其他政府机构、甲方办公、生产机构、工地上访、闹事、聚众、围堵或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以及出现其他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违反施工管理规范的情形。否则,发生一次上述情形,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5万元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罚没相应金额的履约保函。
因乙方违法转包、分包所涉及的民工(施工人员)到党委、政府及其他政府机构、甲方办公、生产机构、工地上访、闹事、聚众、围堵或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妨碍甲方正常生产、工作秩序以及出现其他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违反施工管理规范的情形的,乙方均应承担全部责任。发生一次上述情形,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5万元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罚没相应金额的履约保函。
6.13 因乙方施工人员(民工)向甲方索要工资的,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索要人,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额 5%的违约金。
第7条 工程质量验收
7.1工程竣工验收: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相关规范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设计要求、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招标文件为依据。
7.2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必须有隐蔽验收记录。
7.3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乙方在验收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组织验收。
7.4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验收前5天,提交竣工资料三份。
7.5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 验收前5天,提交竣工图三份。7.6、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将排水检查井井盖做有效的保护设施,直至交付甲方使用,在交工前所造成的井盖破损均由乙方承担。
7.7、过路处为加重铸铁井盖,绿化及景观广场处为轻型铸铁井盖;井盖上图形文字样应按照甲方给乙方提供的图案制作,并乙方制作井盖标准样品经甲方书面确定后,甲方将样品封存,已封存的样品作为工程竣工验收井盖的标准。7.8、交叉施工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服从现场甲方及监理管理人员指挥协调。
7.9在施工中,乙方如不按相关规范或质量验收标准执行,则根据情节由乙方赔偿甲方500~2000/次违约金,并负责纠正。
7.10工程验收要有验收单,验收单须以五方认证、甲方项目经理和甲方物业公司共同签字为准。
第8条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8.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JGJ59-99》进行施工,如不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执行或因文明施工被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时,则乙方赔偿甲方500~5000元/次的违约金。
8.2乙方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并形成文字性资料。
8.3乙方为该工程项目的安全责任人,如发生安全事故,则乙方承担由于安全事故引起的经济赔偿(含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政府部门对甲方的处罚)及有关部门的处罚,并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对乙方处以10万/次—20万元/次的经济处罚。
8.4乙方在无安全防护安全保障的情况下,不得进入施工作业面进行任何施工作业。
8.5乙方在施工中现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中“三清”(工完料尽场地清等)。8.6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持证上岗,否则每查处一起按50元/人处罚;
8.7乙方现场施工人员需服从现场甲方代表、监理单位的施工管理。第9条 延期开工:除不可抗力和甲方书面同意外,其他任何情况下不得延期开工。
第10条 暂停施工:无甲方书面通知,不得停工,其它任何形式的停工,责任乙方自负。
第11条 工期延误:除不可抗力和甲方书面确定的工期顺延外,其它任何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每延误一天赔偿2000元/天;施工过程中,如有分部、分项工程比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工期滞后超过1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停付工程款,并且有权重新组织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乙方无条件撤出。
第12条 检查和返工:甲方随时组织检查,对检查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乙方无条件返工,费用自理。发生质量事故必须在12小时向甲方进行书面报告。乙方出现损失造价在壹万元以上的严重质量问题,除无条件返工外,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1000~20000元; 第13条 工程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
13.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如本工程质量一次性认定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则工程总造价下浮3%。
第14条 隐蔽工程验收。
14.1隐蔽工程: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及监理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第15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15.1对于现场需双方共同确认核实的工程量,乙方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甲方,由甲方工程预算人员、现场代表、审计中介部门、监理、施工单位五方共同进行核实并签字确认。
第16条 工程款支付。
16.1工程款支付方式:转账支票、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16.2工程款支付金额及时间:管网整改完毕、灌水试压合格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暂定价的30%,沟槽土方回填完后,支付承包方暂定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在10日内提供一套完整的资料,双方在竣工后30日内决算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毕经甲方成本管理部进行工程结算复审定案后,决算完60日内付至决算总价款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质保期限2年。质保期满二年后,乙方凭小区物业公司、甲方签字认可无质量问题的回访单后付清。
甲方对工程款的支付,采取资金审批制度,即甲方每月召开一次资金审批会议,乙方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提前向甲方报送《资金申请报告》,由于乙方报送《资金申请报告》不及时造成资金延迟支付时,甲方不承担责任。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程的正常施工、竣工验收盖章、施工期技术服务、图纸变更等工作,进行阻挠、拖延,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工程款项进行扣减,当所造成的后果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多于履约保证金和剩余工程款项时,乙方向甲方进行经济损失100%的赔偿。
16.3 乙方在申请工程款支付时,必须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1)、其拟发的全部工程施工人员工资表及施工人员复印件,该表须注明施工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工资数额等信息。乙方将应发施工人员工资从工程款中单独列出并如实发放。
(2)、乙方如实支付施工人员工资的承诺函。
16.4 乙方应当在甲方支付相应工程款后五日内将应发工人工资全部发放完毕,并向甲方出具工人工资已全部发放完毕的承诺函及施工人员的工资领取表(要求施工人员签字并捺手印)。
16.5 甲方有权随时监督、检查乙方工资发放情况。如乙方未能遵守前16.3、16.4条的约定,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下笔工程款并可直接从应付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资金,乙方还应承担与该相应金额等额的违约金。
第17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17.1甲方供应主要材料的要求:无。第18条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
18.1主要材料订购时,须与乙方投标中所报材料品质相同,并报甲方看样确认,否则决算时,此部分材料不进入决算。
18.2乙方进场的所有材料必须三证齐全,乙方工程材料到场后,经甲方或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使用。
18.3材料选用中,乙方如出现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或不符合甲方指定的标准等情形时,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5万元的罚款。
第19条 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本工程为维修改造工程,价格包干。第20条 竣工结算
乙方满足下列条款后,甲方开始结算:
20.1乙方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均已完工,最终通过甲方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
20.2乙方向甲方报送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三套。20.3结算方式:本工程包干价为: 36万 元;
20.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收到乙方合格的结算资料后,在乙方积极配合的条件下,三个月内完成结算事宜。如乙方不予配合的,甲方有权停付工程款,并以甲方委托中介部门所做造价为工程结算定案值,乙方不得有异议。
20.5乙方必须上报完整的结算资料及结算书各二套(原件一本,复印件一本)。如延后乙方自行负责。结算书要加盖乙方公章。上报的结算资料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一)五方签字的质量验收文件;
(二)招投标文件;
(三)合同、协议;
(四)竣工图(不能以施工蓝图为竣工图);
(五)工程量计算书;
(六)取费资料;
(七)付款资料;
(八)乙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法人代表委托书;
(九)施工组织设计(经施工单位、监理、现场甲方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十)工程变更签证材料;
(十一)隐蔽工程材料;
(十二)工程结算书;
(十三)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
20.6乙方在上报结算资料的同时,一并上报授权委托书及承诺。授权委托书中要明确预算员、项目经理的姓名、联系方式、授权的权限。
20.7乙方上报结算资料中必须有一套是原件。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图纸会审等涉及经济类材料的原件必须有项目负责人、甲方现场负责人、监理签字,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其中图纸会审需总工办签字,缺一不可,复印件无效。
20.8乙方结算资料要一次性上报齐全,甲方只接收一次资料,如出现漏报、少报现象,视为此项目不牵扯工程造价,后补无效,不再给予计算。如出现多报、假报现象,一经查实双倍扣除。
20.9乙方所报结算资料要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审减额不得超过10%,如超过,审计费由乙方承担,并给予超出部分造价5%的罚款。
20.10对于结算中甲方所下发的通知,如电话已通知到乙方,乙方未来签收或拒按要求回复的,均视为通知已送达至乙方,乙方默认甲方处理问题的意见。
20.11乙方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为原件,要有施工单位、甲方现场负责人、监理三方的签字盖章审定。
第21条 保修。
21.1保修的内容、范围:乙方所施工的所有项目均在保修范围内。21.2保修的期限:保修期为二年。本工程在保修期内乙方负责保修,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施工质量问题,自接到甲方通知(口头或书面)乙方应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每延迟一小时赔偿甲方2000元,以此类推不封顶),并在24小时内解决问题(每延迟一小时赔偿甲方3000元,以此类推不封顶),乙方如超过以上时限除赔偿甲方违约金外,甲方为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及恶劣影响,甲方有权委托他人进行维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同意按发生额的双倍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费用无需乙方认可(甲方亦可直接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以上款项,如保修金已不足以支付,由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三日内补足。
21.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保修金为决算总价的5%,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到保修期限满日,乙方提供由该小区物业公司和甲方签字、盖章认可无质量问题的回访单后付清。
21.4保修质量: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第22条 联络方式与送达。22.1 本合同项下甲方的通知、函件或其它文书,甲方均应按乙方提供的联络方式送达乙方。乙方联络方式为:
法定代表人: 马文海
通讯地址:
古牧地东路22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0991—3319187 传
真:
22.2 如乙方的上述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相关联络方式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甲方,导致甲方的通知、函件或其它文书无法准确送达的,乙方同意甲方的任何文书只要按照上述联络方式发送,即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信函(包括电子邮件),则为信函发出之日。(2)如果是传真,则为收到乙方确认回号之日。第23条 争议。
23.1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农六师人民法院起诉。第24条 违约。
24.1 因乙方违反第16.3、第16.4、第16.5、第6.11、6.12、第6.13或者相关条款关于施工人员(民工)工资支付的约定的,乙方应当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没乙方的履约保函。
24.2违约的处理:双方如有一方未按合同履行,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将乙方队伍清理出施工现场。乙方承诺放弃工程款结算权、履约保证金返还权,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其自行承担,乙方并承担违约责任。
24.3违约金的数额:合同价款的20%。
第25条 工程转包与分包。乙方所承担的工程必须由乙方人员完成,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给其它队伍或个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第26条 不可抗拒力。
26.1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第27条 保险。双方各自办理,费用自理。
第28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停建或缓建。第29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29.1合同订立时间: 2012 年 9 月 14 日 29.2合同订立地点:新疆兵团农六师新湖总场 29.3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30条 合同份数。
30.1合同份数: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第31条 补充条款:
31.1、施工阶段甲方有权更换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乙方不得阻挠。
31.2、乙方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班子在施工阶段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如果确有特殊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的,乙方将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得到甲方书面同意确认后再进行调整。如私自进行调整,未按上述执行,则每发生一人次,乙方自愿接受甲方5000元的处罚。项目经理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正常工作时间内项目经理未请假私自离开施工现场,每发生一次罚款2000元。
31.3、乙方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建筑法律法规规定,对所负责的所有工程项目不进行转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直接分包的工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配合,该配合包括但不限于垂直运输、临时水电接口、脚手架、材料堆放场地等,每发生一次罚款1000元。
31.4、本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甲方将定期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甲方即可勒令乙方整改,直至停工整改,工期不顺延,并相应给予违约经济处罚,该处罚细则如下:
(1)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执行相关施工操作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当地的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达到工完料尽场清,垃圾集中堆放,按时清运。对于甲方提出需要整改的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及时整改,如果乙方现场项目部拒不整改,甲方有权另行组织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直接从当期支付进度款中按实际发生额的双倍进行扣除。
(2)施工期间,乙方应定期安排整理所有机械、工具、材料, 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等,否则,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施工完毕后不用的各种机械、材料、应按要求及时清理出工地。
(3)竣工后的场地,乙方有责任将该场地内因工程施工所留下临时便道、各道路、场地材料全部清理干净,如乙方不能及时清理该标段的临时道路、场地材料,甲方有权利安排第三方清理,乙方承担所发生的费用。31.5、施工期间严格按《建筑施工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国务院)、《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15号令)、《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B38-86)、《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3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及标准施工,出现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发生一起安全事故,甲方可以从履约保证金中对乙方进行100000元的处罚。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和被有关部门处罚的,也由乙方负责赔偿。
31.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劳动力与机械设备投入必须与乙方在招投标文件、合同、承诺书等函件中所承诺一致,以确保各施工节点工期,如在施工过程中各阶段的人员、机械配备未按约定执行,则每缺少一人处罚500元/天,每缺少一台机械处罚2000元/天。
31.7、乙方向甲方缴纳 无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予以无息返还。
31.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提出工程变更和追加工程价款的要求,否则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赔偿金。31.9、玫瑰庄园一期14#--18#楼外网维修方案
31.10、甲方付款时,乙方必须提供工程总造价全额的工程款发票。31.11、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签证都必须有甲方项目公司经理(负责人)的签字。否则,决算时不予认可。工程结算必须经甲方成本管理部进行工程结算复审后才可定案。
31.12、签订合同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单位信息表,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注册资本、联系电话、传真、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印模,单位负责人、收款人、材料收货人签字印模等。以及单位负责人、收款人、材料收货人授权委托书。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责任由乙方自负。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玫瑰庄园一期14#--18#楼外网维修方案
第四篇:建设施工合同
建设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法》和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①、给水工程:
②、排水工程:
③、道路部分按图纸及说明进行。
④、给排水材料:给水管及管件、排水管及管件等;以景洪地区建设材料信息同材料价格为准。其实际价格及施工期间的信息价格在±6%的幅度以下内不予调整,超过±8%的幅度时进行增减调整。
三、合同价款
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实行,总价款为元。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甲、乙双方在确定工程工期时,已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1、因不可抗力素因以外的下雨、高低温天气、节假日等各种因素已包含在合同工期内。
2、施工图纸以外的设计变更及其它增加工程,工期顺延。
五、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标准:国家现行建设工程验收评定标准合格等级。
1、工程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2、工程施工中,乙方必须主动配合和服从甲方、监理方的质量监督,认真按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施工。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乙方自检合格后,必须经甲方、监理方人员验收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六、增减变更工程量的结算方式:
1、由于设计变更或发包方提出的变理、增加的工程量(按2013年云南省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并计取相关费用。
2、土方开挖及运输数量按实际计取。
3、材料价格以预算书及景洪地区建设材料信息为准。
七、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承包人进场后7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以后按每月进度拨款,屋面封顶付足80%,增加工程按签证预算支付到80%,工程初验付足合同价款总额的9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扣留保修金2%后一次性付清(保修金一年后退还)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为转帐或现金,但工程款必须转入乙方公司帐户。
八、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1、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有关法规、规程施工;
2、施工中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保证: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国家规范和标准施工;
2、工程材料全部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
3、材料进购时按照预算书中价格、景洪地区建设材料信息价(同期)和甲方指定品牌进行采购,并经甲方认可。
4、整个工程混凝土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地。
十、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自觉遵守执行,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
因承包方原因每逾期一天罚款1000元人民币,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1%,甲方原因停工七天以上应负责乙方管理人员工资、机械、台班的租金且工期顺延。
十一、工程验收及工程移交:
竣工验收按国家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由承包方自行组织返工,直至达到合格为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协议有效期: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且付款完毕后,协议自行终止。
十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甲方法人代表:
手机:
年月
乙方(公章): 乙方代表: 手机:年月日日
第五篇:建设施工合同
高速公路(BOT)建设施工承包意向合同书
合同编号:
投资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甲方所投资的“西--昭(西昌至云南昭通四川段)高速公路(BOT)项目其中一个标段”交由乙方承包施工。现就甲乙双方签订内部施工承包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西--昭(西昌至昭通凉山段)高速公路
工程地点:西昌至牛栏江段(四川境内)工程内容:西昌至昭通段凉山段某标段图纸范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清单出来后见工程清单表);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川发改基础交办函(2010)934号_________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及国家配套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项目内的图纸及更变通知书、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投资方下属发包人的签证工程等(以项目法人(甲方下属公司)正式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待定(以正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为准)
竣工日期:待定(以正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为准)
合同工期总天数:待定;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100%合格
五、合同价款 :
金额(大写)约六亿(以工程清单决算为准)元(人民币)左右;
(小写)¥: 约600,000,000元人民币
最终合同价款按一个标段的实际工程清单和正式承包施工合同为依据。一个标段乙方有优先选择的权利。
六、招投标方式:
1、定向议标。
2、本项目30%以内工程量实行定向议标的方式内定施工承包合同手续,项目正式公告后乙方补办相关招投标流程手续,具体招投标流程手续由甲方协助办理,乙方全权办理。
七、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工程履约保证金万元人民币(按合同工程价款的5%收取),工程履约保证金可以直接打入凉山州交通局项目(西-昭高速公路)专用帐户,该保证金不计利息;
2、乙方向甲方缴纳工程履约保证金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一律统称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直接打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收取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元(大写:万元整人民币)。
4、履约保证金的还款方式:
承包方交到交通局专用帐户工程履约保证金退款时间:承包方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甲方(投资方)直接转到项目法人(投资方下属公司)作为工程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待工程完工验收后15个工作日后无息返还;
八、合同计价依据、方式:
该工程合同价款按《四川省交通厅》和《凉山州交通局》最新公路定额一级一类工程取费标准执行(具体取费标准以正式施工合同为准);总造价除税金、定额测定费及材料价差部分不下浮,其余费用下浮%。人工费调增按《凉山州当地市场造价信息》指导价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建委相关文件计取。(钢材、水泥、木材、商品砼由甲方供应至现场),其余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凉山州工程造价信息》指导价执行。具体最终执行标准按业主(投资方下属公司)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九、工程款的支付事项:
工程款支付条件:设备和材料预付款支付方式:机械设备和人工进场15日内按10%预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按当月工程量的80%支付,具体执行标准最终按《四川省交通厅》和《凉山州交通局》和高速公路项目法人招投标相关文件和正式承包施工合同执行。
十、工程结算的认定:
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在一个月内向业主单位(甲方下属公司)提交结算书(调增调减)竣工资料竣工图给项目法人,一式三份,竣工资料由项目法人移交档案馆。
2、项目法人在收到乙方结算书后15日内必须送审计单位审计。如因甲方原因三个月内不能完成审计视为甲方默认,按乙方上报的结算价作为项目法人支付乙方的竣工结算款依据。
3、具体执行细则按乙方与业主(投资方下属单位)签署的正式施工承包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十一、材料采购和结算方法:
该工程的材料(除三大主材、商品砼以外)均由乙方采购,乙方所采购的材料价格按开工之日至竣工之时施工同期每月《四川凉山州工程造价信息》指导价执行(材料数量按实际施工进度按月统计核实)。无指导价的则由双方按市场行情确定,若双方确价出现分歧可由甲方供应。因甲方供应材料导致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上述条款如与施工承包合同条款有相冲突部份,按正式施工承包合同条款执行。
十二、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施工资质和技术力量不具备,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正式承包施工合同签署进场施工造成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正式施工合同,乙方无条件撤出施工现场,交纳履约保证金不退还,结算款到此项目工程竣工后在进行清算支付。
2、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签署正式施工承包合同,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履约合同保证金,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支付乙方利息与本金。
十三、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在正式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
2、有行业规定的,照行业规定执行。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施工承包合同文本约定或另行约定。
4、本协议与甲方签署的投资主合同相冲突的条款,以甲方签署的投资合同为准。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四川省人民法院或凉山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生效日期: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后生效,乙方与项目法人(甲方下属公司)签署正式承包施工合同生效日期此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