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保密义务、著作权及技术成果归属协议书
保密义务、著作权及技术成果归属协议书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址:住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保密、著作权及技术成果的权属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业秘密的范围:
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商业公司资料和员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资料:
1、甲方的档案资料,包括:公司所有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车辆产权证等、经销商证书)、所有公司公章、公司人力资源政策及附表、员工手册、员工保险福利手册、员工登记表、员工工资信息、销售人员工具包、公司规章制度;销售管理手册、业务人员入职培训资料、公司付款组织的各项培训课程的材料。
2、甲方的市场销售资料,包括:客户资料、信息,客户购买需求信息、客户服务需求信息;市场营
销手册及包含相关表格附件;公司销售指标和费用预算,以及年度计划等内容和表格、与日立公司产生的各种往来文件、经销商协议及附件、推广计划、推广实施方案、销售渠道信息、KPI考核报告、Hi-step和其它管理系统产生的报表和数据、会议记录、客户资料卡。
3、甲方的财务信息资料,包括公司各类报表、财务流程、税收政策、费用分析报表,债权管理的相
关报表、采报的相关措拖方案。
4、甲方客户服务资料,包括维修、检修服务接洽信息,维修、检修技术,故障解决方案,服务过程
中公司内部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服务过程中与日立产生的各类往来文件、资料。
5、公司仓储管理的资料,包括仓储、采购、物流管理的各类报表,仓储、采购、物流流程,作业指
导书,分析报表。
6、涉及甲方知识产权的资料,包括:质量手册、相关产品的检验、维修指引、规范。
二、保密义务:
1、乙方应在劳动合同期内,以及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对甲方所产生的生产、经营技术信息,及相关客户、竞争对手、贸易信息、商业秘密、非公开资料和甲方指定的其他机密内容,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无论是在工作期间总结出的,还是乙方因在甲方工作期间所知悉的,在未经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泄露或披露给任何甲方以外及甲方内部无关的其他人员,也不得将这些信息用于自己个人或第三者的事务中。
2、在劳动合同解除前,乙方必须在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将所有自己掌握的甲方上述信息的书面、电子等载体资料退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如有),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乙方不得在任何场合、与任何无关的人谈论自己以及他人的工资、奖金及其福利待遇。
4、乙方应尽一切努力及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任何第三方窃取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著作权的归属: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执行甲方的工作任务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生产经营环境和技术信息所著出的论文、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著作或书籍等属职务作品,除署名权外其他著作权归属甲方。
四、技术成果的归属: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以及劳动合同解除后的一年内,执行甲方的工作任务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生产、经营、技术信息和物质技术条件等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和职务发明创造,其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转让权以及专利申请权归属甲方;如果该技术成果申请专利并被授予专利权的,其专利权也归属甲方。
五、违约责任:
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书的行为,甲方均可给予乙方违纪处分或解除与乙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就违约所造成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六、其他
1、此协议书系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之附属文件,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员工:____________(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
第二篇:保密义务、技术成果归属承诺书
附件1:
保密义务、技术成果归属承诺书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保密义务:
(一)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应包括一切与甲方技术、产品、业务经营或甲方各部门业务有关的技术和商业信息,以及甲方已经或在今后工作中将告知乙方的技术、商业信息或是一方察觉到的与其工作任务和职责有关的技术及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与产品有关的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资料,无论是否有机密等类似标志,或依一般标准是否涉及机密,或本人无法判断是否属于机密;
2、在任职期间部分或全部利用甲方的生产、技术、经营信息或条件所作的任何研究发明、创造、设计、改良、生产内容等,均为甲方商业秘密;
3、甲方的经营信息,如管理制度、薪金制度、发展战略、竞争战略、产品的成本、利润、甲方的经营状况、重大人事变动、采购信息、营销策略、销售渠道、客户资料、融资渠道、投资举措等。
(二)乙方任职期间或离开职务后(含辞职、离职等原因)绝不私自复制或保留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任何资料,亦不将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协作第三方获悉甲方商业秘密的内容。乙方辞职或离职前应将个人持有的一切与甲方有关的资料情报,以及本人对产品研究、设计、开发所作的一切文件、资料、图表、记录、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盘、仪器等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交还给甲方。
(三)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再兼职于其他公司。
(四)乙方承诺在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工作。
(五)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在研究中保留个人所知,或将研究、开发、创造之结果私自保留而不告知甲方。
第二条 技术成果的归属: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劳动合同解除后的一年内,主要利用甲方的生产、技术、经营信息或条件,以及物质技术条件等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归属甲方。如果该技术成果申请专利并被授予专利权的,其申请权及专利权也归属甲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违反保密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以对乙方加以处分,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本处所指损失包括实际经济利益损失、可得利益损失)。
(二)乙方未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的,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民币,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因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并不免除乙方的竞业禁止义务,乙方仍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四)乙方未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对乙方保留起诉、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力。
第四条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不因双方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失效。
公司法定代表(签字)承诺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篇:公司保密及技术成果归属协议
甲方:(公司)
乙方:(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甲乙双方就甲方商业秘密及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技术成果归属问题,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严格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守则》之规定。
二、乙方在公司工作存续期间应自觉履行下列义务:
(一)不将公司开发或其参与开发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泄露给他人或私自带出公司,亦不得擅自提交第三方阅览使用;
(二)未经公司授权不得将公司产品中的软件产品(包括软件的源程序、相关分析、设计资料、图象、照片、动画、音乐、文字和附加程序及相关使用资料、宣传资料)进行复制、演示、编辑、注释、翻译、出租及出售;
(三)在工作存续期间,不擅自与其他公司合作研制开发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之软件产品,损害公司利益;
(四)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甲方产品及相关使用、宣传资料;
(五)不得泄露公司其他重要商业情报。
若乙方有违反上述义务的行为,甲方可视其情节给予乙方警告、严重警告或解除除劳动合同及相应经济处罚的处理,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情节恶劣的,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著作权及技术成果权归属
(一)乙方在公司工作关系存续期间研制开发取得的一切科技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相关专利权、商标权等)其所有权均归公司所有。
(二)甲方取得的软件产品许可权归甲方公司所有。非经公司授权,乙方不得将软件产品及相关使用、宣传资料转让第三人。否则,视为侵权行为。
四、乙方调出或辞退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将公司提交使用的开发资料、开发工具及工作成果完好无损地全部交回公司,待公司核准后,办理离职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日期:
第四篇:著作权归属说明书
确 认 书
致:(以下简称贵公司)
鉴于,本人(身份证号码:)系贵公司员工。本人现就在贵公司任职期间,所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作出如下确认。
本人在工作期间,本人创作的一切音乐作品包括词曲创作、编排、策划方案等,均因上述作品是完成贵公司的工作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该作品系职务作品,本人确认上述作品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归贵公司所有,本人同意以不具名方式行使署名权。
本确认书内容自本人在贵公司工作之日起至本人从贵公司离职之日止的期间内均有效。
本人完全理解上述内容的法律含义,自愿出具本确认书,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本确认书自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后即行生效。
特具本确认书,以资遵守。
确认人:(签字并按手印)日期:年月日
第五篇:著作权的归属
著作权的归属
1、著作权属于作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2、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3、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4、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5、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6、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
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7、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8、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9、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