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企业劳动用工备案流程
企业劳动用工备案流程
一、申请开通网上备案系统
1、填写《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用人单位开户申请表》(附件1),书面上报;
2、填写《用人单位信息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以电子版上报,电子信箱:。
附件2上报后,经审核通过,即开通网上备案系统。
3、网上备案系统开通后,登陆劳动用工备案系统网站(网址ldyg.mohrss.gov.cn,用户名为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密码为888888),将现有人员上传录入到系统,程序如下: 新增劳动用工备案:录入劳动者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提交”。
劳动用工批量上传:人员较多时可填写电子表格,填写完毕后上传。具体步骤如下:将人员信息录入到“附件3 劳动用工信息表”,点击“劳动用工批量上传”,点击“浏览”,选择填写完毕的“附件3 劳动用工信息表”,点击“上传Excle数据”—“提交待核对数据”—“提交”,即可完成数据上传。
二、劳动用工变动备案手续(书面备案与网上备案同步进行)
网上备案系统开通后,企业如有人员变动,按下面程序办理:
第一步:网上备案
增加人员时,用人单位在办理书面劳动用工备案前需登陆劳动用工备案系统网站,将需书面备案的人员信息录入到劳动用工备案系统(见第一项“申请开通网上备案系统”中的第3条)。其他人员变动时,点击“劳动用工综合管理”:选择劳动者,根据用工变动情况点击“终止”(“解除”、“续订”)—“提交”。
第二步:书面备案
填写《劳动用工变动登记表》(附件4)和《劳动用工变动花名册》(附件5),并持有关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1、增员所需材料: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⑵招工登记表、大中专毕业生技校生派遣证、复转军人安置信、调动函、失业职工介绍信、劳动人事代理证明等其中一项。
2、减员所需材料: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花名册;⑵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⑶其他证明:死亡、退休证明等其中一项。
3、续签所需材料: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花名册;⑵新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步:出具备案证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用人单位提报的书面和网上备案信息,出具有关备案证明。用人单位凭劳动用工备案有关证明,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职工失业登记、社会保险转移等手续。
联系单位:济宁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建设路34号,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三楼)联系人:陈宪民;联系电话:2312551;邮箱:zqldgx@163.com
第二篇:企业劳动用工备案流程(精选)
企业劳动用工备案流程
一、申请开通网上用户
填写《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用人单位开户申请表》(附件1),书面上报;
填写《用人单位信息表》(附件2)和《劳动用工信息表》(附件3),以电子版上报。(表格内涉及时间的格式一律填写为“xxxx-xx-xx”)。
其中《劳动用工信息表》需输入已有的全部劳动者信息。
二、劳动用工变动备案手续(书面备案与网上备案同步进行)
网上备案系统开通后,企业如有人员变动,按下面程序办理:
(一)书面备案
书面填写《劳动用工变动登记表》(附件4)和《劳动用工变动花名册》(附件5),并持有关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1、增员所需材料: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⑵招工登记表、大中专毕业生技校生派遣证、复转军人安置信、调动函、失业职工介绍信、劳动人事代理证明等其中一项。
2、减员所需材料: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花名册;⑵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⑶其他证明:死亡、退休证明等其中一项。
3、续签所需材料: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花名册;⑵新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网上备案
登录劳动用工备案系统网站(网址ldyg.mohrss.gov.cn,用户名为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密码为888888)。
新增劳动用工备案:录入劳动者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提交”。
劳动用工批量上传:人员较多时可下载电子表格,填写完毕后上传。具体步骤如下:点击“劳动用工批量上传”—“Excle模板下载”,表格下载填写完毕后点击“上传Excle数据”—“提交待核对数据”—“提交”,即可完成数据上传。
劳动用工综合管理:选择劳动者,根据用工变动情况点击“终止”(“解除”、“续订”)—“提交”。
三、劳动用工变动备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用人单位提报的书面和网上备案信息,出具有关备案证明。
用人单位凭劳动用工备案有关证明,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职工失业登记、社会保险转移等手续。
联系单位: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
联系电话:52561365214993
第三篇:企业劳动用工备案流程指南
企业劳动用工备案流程指南
一、企业申请开通网上备案系统: 企业填写《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用人单位开户申请表》、《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表》(电子版就业促进科领取)各一份,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等材料送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审核。经审核若通过,2日即可开通;审核不合格者通知用人单位,指导其规范后,重新申请。
二、企业网上备案系统开通后,登陆劳动用工备案系统网站(网址zzyg.lss.gov.cn,用户名为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或工商营业执照号码,密码为888888),将现有人员上传录入到用工备案系统。程序如下:
第一步完善企业信息:在“企业信息管理”栏,完善企业信息情况,为以后登录工作做准备。
第二步:“劳动用工管理”栏点击“劳动用工登记”:输入劳动者身份证号码,提交后依据提示逐步完成,直至劳动合同书上传结束。
三、企业劳动用工变动备案手续(书面备案与网上备案同步进行)。网上备案系统开通后,企业如有人员变动,按下面程序办理:
第一步:网上备案
增加人员时,用人单位在办理书面劳动用工备案前需登陆劳动用工备案系统网站,将需书面备案的人员信息录入到劳动用工备案系统(见二项)。
其他人员变动时,先点击“劳动合同管理”:选择劳动者,根据用工变动情况点击合同“终止”(“解除”、“续订”)—“提交”; 后点击“劳动用工管理”: 根据用工变动情况点击 “终止”(“解除”、“续订”)—“提交”。
第二步:书面备案
1、增员所需材料: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和花名册(电子版就业促进科拷贝);⑵合同制职工备案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备案表、职工调动申请表、企业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备案表等其中一项。
2、减员所需材料: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书和花名册(电子版就业促进科拷贝);⑵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3、续签所需材料: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书和花名册(电子版就业促进科拷贝);⑵新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步:出具备案证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用人单位提报的书面和网上备案信息,出具有关备案证明。用人单位凭劳动用工备案有关证明,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
第四篇:劳动用工备案流程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流程
一、申请开通网上用户
填写《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用人单位开户申请表》,书面上报;
填写《用人单位信息表》和《劳动用工信息表》,以电子版上报。(表格内涉及时间的格式一律填写为“xxxx-xx-xx”)
二、劳动用工变动备案手续
(一)书面备案
填写《劳动用工变动登记表》和《劳动用工变动花名册》(附件2),并持有关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1、增员所需材料: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⑵招工登记表、大中专毕业生技校生派遣证、复转军人安置信、调动函、失业职工介绍信、劳动人事代理证明等其中一项。
2、减员所需材料: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花名册;⑵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⑶其他证明:死亡、退休证明等其中一项。
3、续签所需材料: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花名册;⑵新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网上备案(注:各单位需输入全部劳动者信息)
登录劳动用工备案系统网站(网址ldyg.mohrss.gov.cn,用户名为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密码为888888)。
新增劳动用工备案:录入劳动者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提交”。劳动用工批量上传:人员较多时可下载电子表格,填写完毕后上传。具体步骤如下:点击“劳动用工批量上传”—“Excle模板下载”,表格下载填写完毕后点击“上传Excle数据”—“提交待核对数据”—“提交”,即可完成数据上传。劳动用工综合管理:选择劳动者,根据用工变动情况点击“终止”(“解除”、“续订”)—“提交”。
三、劳动用工变动备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用人单位提报的书面和网上备案信息,出具有关备案证明。
用人单位凭劳动用工备案有关证明,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职工失业登记、社会保险转移等手续。
联系单位:金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县政府东二楼北头)联系人:邵海英;联系电话:8706097;邮箱:jxldgxk@126.com
第五篇: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流程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流程
第一步:信息采集
去单位所在社区办理信息采集,所需手续:(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劳动合同、(4)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需要要求社区开具信息采集完毕证明或在单位信息采集表上加盖社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手续!
第二步:招用备案
所需手续:(1)劳动合同(兼职与退休人员不签订)、(2)员工录用表(职工需到本人户口所在街(镇、乡)劳动保障事务所盖章)、(3)《就业失业登录证》(职工到本人户口所在街(镇、乡)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4)《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兼职与退休人员不需要填写)、(5)单位信息采集表及信息采集完毕证明。(6)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备注:退休与兼职人员需签订用工协议(打印格式),退休人员出具退休证原件,兼职人员出具原单位证明。
第三步:工资审批
所需手续:(1)单位信息采集表复印件、(2)劳动合同、(3)员工录用表、(4)《就业失业登录证》、(5)《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6)市属以上单位招(聘)用短期合同制员工名册、(7)已参加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单位提供带有人数的缴费征缴单、(8)营业执照原件、(9)代码证原件。
※ 备注:第二步、第三步手续在绿园区政务中心二楼用工备案窗口办理。审批工资收费标准:1600元以下30元/人,1600-3000元60元/人,3000-5000元12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