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生育须知
生育须知
一、生育备案:
1、参保女职工计划内怀孕20周以上、参保满10个月并在长沙城区定点医院生育的,其备案登记由个人携带《生育证》、《医保手册》、《保健手册》到就诊定点医院医保科办理。但生育人员更换定点医院或异地调入、视同参保等在医院系统上无法识别完整参保信息的特殊情况,其备案登记仍在省医保局前台服务窗口办理。
2、参保女职工因驻外、公派出境等原因需到异地生育的,本人需向单位提供异地生育申请。
二、生育津贴:请于休完产假后一个月内将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提供给人力资源处:
1、准生证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不办,产假、生育津贴少享受一个月待遇)
3、婴儿出生证(含多胎)或婴儿死亡证
4、难产医学证明或医学诊断证明书
5、中止妊娠的医学证明
6、男女双方身份证(只提供复印件)
三、异地生育:
(一)本人提出申请;
(二)医药费报销:请于生育后二个月内将下列资料提供给人力资源处:
1、《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就诊登记表》(到人事处领取)
2、诊疗手册
3、生育证
4、病历记录
5、住院医药费收据和清单
6、门诊费收据(包括治疗费、化验费、检查费)
7、疾病证明(难产证明)
8、出院小结
四、住院:因计划内怀孕需住院治疗或分娩(含中止妊娠)时,须持《生育证》、《医保手册》、《保健手册》(中止妊娠者须持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证明),到所选协议医疗机构住院。
五、产假: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有下列情形的,还可以按照以下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如是个人提出要求的,不享受此规定;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
3、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
4、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
假30天。
六、一次性生育补助:用人单位男职工的配偶生育第一胎,其配偶无工作单位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请在产假期满一个月内将下列资料提供给人力资源处:
1、生育证(原件)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
3、婴儿出生的医学证明(原件)
4、男女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
6、医院出具的生育医疗费用发票
7、出院诊断书
8、女方无工作单位由村(社区)委员会出具证明(提供方必须注明具体人及联系方式)。
七、终止妊娠产假时间: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20天;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二篇:异地生育须知
无锡社保 异地生育 填写无锡市异地生育申请表要不要在异地社保中心盖章啊
acdi4617
采纳率:51% 4级 2013.04.03 检举
当然要了: 你单位给你一张“异地生育申请表”就是要你向无锡市社保中心申请“异地生育的”,异地生育需要社保中心同意的,否则后面报销会麻烦。在你填写好申请表,到无锡市社保中心敲好章后[好像你单位也要盖章的],你就可以回老家生小孩了,小孩出生后,请及时携带小孩的准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缴纳到你单位,委托你单位人事到社保中心帮你报销生小孩的费用[出生后要抓紧时间报销,资料要齐全]。对了,除了小孩出生的医院的发票外,还要有住院清单,清单要医院盖章。我老婆也是这样的情况,手续是我代办的,你到社保中心盖章时候详细咨询一下,后面报销需要哪些手续,否则后面报销两地跑非常麻烦的。最后祝你生产顺利,母子平安!
我也在老家生的,在网上打印异地生育申请表,再到社保局盖章,接着去你上班的单位签字盖章,弄好后带好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出院证明原始发票[要二级甲等医院],准生证复印件,宝宝的出生证明复印件,最后拿到社保局领[无锡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填好后他会你无锡市失业保险费用结算表.我报了一万多,还赚了呢.
第三篇:生育保险须知(定稿)
生育保险待遇支付须知
(由生育职工所在单位劳资人员办理)
1.办理产前检查登记表所需材料:(发现怀孕即办理12周)
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医保卡、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医院诊断书、B超检查报告。联系电话
2.办理产妇登记表所需材料:(产前一个月办理)
《产前检查登记表》和准生证原件复印件。
如没有做产前检查登记所需材料:
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医保卡、结婚证、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销计划生育手术费所需材料:(手术完成后六个月办理)
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医保卡、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医院诊断证明、医院收费收据。
4.报销生育津贴所需材料:(产后六个月办理)
产妇登记表、医院诊断证明、出生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复印件及住院收费收据。
5.男职工配偶无工作报销生育医疗费所需材料:(产后六个月办理)单位介绍信、男职工配偶所在社区或村委会无工作证明、男职工医保卡、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医院诊断证明、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院收费收据。
以上3.4.5由单位劳资人员于每年6月及12月的5-10日集中办理
产假:正常产假90天(含产前15天)+15天(难产)+45天(晚育女24周岁)+30天(产假期间办独生子女证)=180天
男职工陪产假: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明(三件原件及复印件)满一年员工享受7天
第四篇:生育津贴申领须知
生育津贴申领须知
参保单位为职工申领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时,应在受理时间(每月5-25日)内办理。参保单位应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登记:
(一)参保人员或女性配偶分娩的(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由职工在本市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签发)
(2)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需注明:妊娠的起始时间、妊娠的终止时间、胎儿数、是否顺产等相关情况);(在外埠生产的需要当地医保或劳动部门等出具的证明,证明生产的医院是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
(3)婴儿出生证明(出生后死亡的,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4)《结婚证》或《离婚证》;
(5)参保人员和配偶的身份证。如配偶一方为外籍或港澳台的,应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原为外埠户籍且持在校期间办理的本市身份证的,还应提供户口本)。
(二)女性参保人员流产的(1)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需注明:妊娠的起始时间、妊娠的终止时间等相关情况);在外埠流产的需要当地医保或劳动部门等出具的证明,证明流产的医院是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
(2)《结婚证》或《离婚证》;
(3)本人身份证。(原为外埠户籍且持在校期间办理的本市身份证的,还应提供户口本)。★注意
①以上材料需要同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各个材料的内容和公章须复印清除完整。各复印件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需提供原件,并在原件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②晚育:指妻子生育时年满24周岁且持有红色《北京生育服务证》的。③在引、流产或生育后两个月后才可申请生育津贴。
参保单位应提供以上材料,并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第五篇:办理生育保险业务须知
办理生育保险业务须知
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日-20日
一、参保单位职工生育待遇支付程序
(11月前生育、流产的,当年结算;11月1日以后生育、流产的,次年1季度前结算。机关、事业单位需要持社会保障基金专用收据)
(一)、办理女职工计划内第一胎怀孕流产:女职工医疗保险编号、《结婚证》、《生育证》、《居民身份证》以上三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诊断书、医疗费现金收据(医保收据无效)、B超单。病志、治疗费明细单及出院小结。如果生育证没有办理,持女方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具的计划内第一胎怀孕的证明。
报销标准:四个月一下流产500元、四个月以上流产700元,超出限额部分个人负担15%。
(二)、办理女职工生育津贴及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医疗保险编号、《结婚证》、《生育证》、《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上5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诊断书,住院现金收据、出院治疗明细单及出院记录。报销标准:产前检查费用定额为800元,生育医疗费用定额为:正常产2200元,难产3000元,剖宫产4000元。
(三)、办理男职工护理津贴:男职工医疗保险编号、《结婚证》、《生育证》、《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上五个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须增加未就业配偶生育的住院收据、诊断书、治疗明细、出院记录、失业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并填报《大连市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申请表》,按照参保女职工生育费用相应标准报销,与男职工护理津贴同时办理。
失业证、身份证和户口簿要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