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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汇编)

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篇: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为了确保人身安全、机电设备正常运行,降低消耗,保证生产用电、维修用电的安全,特制订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严禁指派无证电工管电,生产线上停送电操作由值班电工执行。并且办理停送电手续,其他任何人不得进行操作。

3、车间所有临时用电(电焊机、水泵、照明、切割机、磨光机等)必须由电工安装接线,不得私拉乱接,特殊情况的接电必须经车间领导同意。

4、电气设备维修、检修必须由正式电工进行作业。

5、设备投料前,尽量减少空机运转时间。减少耗电(指不检查设备时)。

6、车间电力室、变压器室、电器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也不得随意乱挂或摘除。

7、车间电力室非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不准随便出入。

8、检修设备时应切断电源,挂好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9、所有车间人员不准用电炉,碘钨灯等烧饭、取暖。

10、电工作业时,应正确穿戴防护用品。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须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人监护。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须先断电、放电、验电,确认已经放电完全了才可进行检修。

11、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检查电缆有无破损,烧蚀以及绝缘情况。

12、使用电气设备时,遇紧急情况的应立即切断电源。

13、非电工不准拆装、修理电气设备,发现破损的电线、开关、灯头及插座应及时与电工联系修理,不得带故障运行。

14、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时,如: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导线要收拾好,不得在地面上拖来拖去,以免磨损。

15、工作台上机床使用的局部照明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

16、不准使用检修中机器的电气设备。

17、不准用水冲洗各带电体,如电机、开关盒、线槽等。

18、发现有漏电情况时,马上停机,将电源关掉后立即去找电工处理。

19、在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择合格保险丝,不得任意加大或以铜丝代替。

20、严禁用铁柄毛刷清扫或用湿布擦拭电器开关。

21、凡电器动力设备发生过热现象,应立即停止运转。

22、供电突然中断时,要关闭一切加温和其他电器仪器,供电恢复后,再按规定重新工作。

23、禁止在电器设备或线路上洒水,以免漏电。

24、凡使用110伏以上电源装置、仪器的金属部分必须安装地线。

25、如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到地面上时,以导线断点为圆心,周围半径10M以内,禁止人员进入,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如果有人在10M以内,应用单足跳离危险区,不能奔跑,以免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26、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去擦拭,也不要用湿手和金属物去扳动带电的电气开关,以免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27、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黄沙等;切不可用有导电危险的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救火时应注意人身防护,身体的任何部位及灭火器材不得与电线、电器设备接触,以防发生危险。

28、所有工作人员应该按照上述用电要求严格执行,避免发生用电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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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人身安全、机电设备正常运行,降低消耗,保证生产用电、维修用电的安全,依据《安全用电技术管理手册》制订本制度。

一、生产线上停送电操作由值班电工执行,其他任何人不得进行操作。

二、所有临时用电(电焊机、水泵、照明、切割机、磨光机等)必须由电工安装接线,不得私拉乱接,特殊情况的接电必须经车间领导同意。

三、设备运行前,应检查线路/开关等是否完好,确定安全后方可开机。

四、配电室非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不准随便出入。

五、电焊机使用时应检查电缆有无破损及烧坏,不用时应切断电源。

六、检修设备时应先切断电源,挂好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七、所有人员不准用电炉,碘钨灯等烧饭、取暖。

九、电工作业时,应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须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人监护。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须先断电、放电、验电,确认已经放电完全了才可进行检修。

十、使用电钻、砂轮机等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检查电缆有无破损,烧蚀以及绝缘情况。注意如下事项: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同时金属外壳应进行防护性零或接地;使用单相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头、插座必须符合单相三眼的要求;使用三相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头、插座必须符合三相四线的要求。其中一相用于防护性接零。严禁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不能将工件等重物压在导线上,防止轧断导线发生触电。

十一、不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准将电气设备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严禁用铝线、铁线、普通铜线代替保险丝、保险丝规格应与电器设备的容量匹配,严禁随意换大或调小。

十二、移动电焊机,砂轮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导线要收拾好,不在地面上拖来拖去,以免磨损。

十三、进入锅炉检修必须使用工作灯。使用工作灯要有良好的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灯泡的金属灯口不得外露。引线要采用双芯软线,工作灯电压不得超过36V。

十四、在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择合格保险丝,不得任意加大或以铜丝代替。

十五。供电突然中断时,要把变频器恢复到0位,供电恢复后,再按规定重新工作。

十六、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黄沙、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材灭火。切不可用有导电危险的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救火时应注意人身防护,身体的任何部位及灭火器材不得与电线、电器设备接触,以防发生危险。

十七、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去擦拭电机,开关盒、线槽等,严禁用铁柄毛刷清扫或用湿布擦拭电器开关以免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第三篇: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确保人身安全、机电设备正常运行,降低消耗,保证生产用电、维修用电的安全,特制订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依据

《安全用电技术管理手册》

3、内容

3.1 严禁指派无证电工管电,生产线上停送电操作由值班电工执行。并且办理停送电手续,其他任何人不得进行操作。

3.2 车间所有临时用电(电焊机、水泵、照明、切割机、磨光机等)必须由电工安装接线,不得私拉乱接,特殊情况的接电必须经车间领导同意。

3.3 设备运行前,应检查线路/开关等是否完好,确定安全后方可开机。3.4 车间电力室、电器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除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也不得随意乱挂或摘除。3.5 车间电力室非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不准随便出入。

3.6 岗位巡检人员进入电力室巡检时,不准分合电柜上的任何开关,也不得随意移、用电气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只允许巡检记录规定的设备情况(电流、电压表的指示以及各仪表的读数)。当发现异常情况首先要通知电工处理。

3.7 车间照明由各个岗位巡检工开和关,由值班电工修理。

3.8 电焊机使用时应检查电缆有无破损及烧坏,不用时应切断电源。3.9 检修设备时应先办理停电手续,首先切断电源,挂好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3.10 本车间值班电工在配电站操作应熟练倒闸操作规程。3.11 所有车间人员不准用电炉,碘钨灯等烧饭、取暖。

3.12 未经批准,外来施工单位用电不准私自从车间接电,如果需要接电,必须经公司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并装电表。

3.13 电工作业时,应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须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人监护。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须先断电、放电、验电,确认已经放电完全了才可进行检修。

3.14 使用电钻、砂轮机等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检查电缆有无破损,烧蚀以及绝缘情况。注意如下事项: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同时金属外壳应进行防护性零或接地;使用单相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头、插座必须符合单相三眼的要求;使用三相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头、插座必须符合三相四线的要求。其中一相用于防护性接零。严禁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不能将工件等重物压在导线上,防止轧断导线发生触电。

3.15 使用电气设备时,遇紧急情况的应立即切断电源。

3.16 露天的电气设备在雨天,必须采取有效的防雨措施。打雷天气禁止在室外电气设备上进行操作和维修工作。

3.17 不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准将电气设备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严禁用铝线、铁线、普通铜线代替保险丝、保险丝规格应与电器设备的容量匹配,严禁随意换大或调小。

3.18 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严禁进行带电作业,以防止电弧引发爆炸。3.19 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3.20 在电容器组上工作时,应将电容器逐个多次对地放电后,方可进行。3.21 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设备的带电部分,特殊许可的工作,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10kV及以下: 0.70米;35kV :1.00 米110kV :1.50米

3.22 非电工不准拆装、修理电气设备,发现破损的电线、开关、灯头及插座应及时与电工联系修理,不得带故障运行。

3.23 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时,如: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导线要收拾好,不在地面上拖来拖去,以免磨损。

3.24 进入电场工作前要先办理停电手续并且挂好警示牌,然后对电场进行放电即用接地开关把整流器和电场都打到接地位置,方可打开检修门进入电场检修。

3.25 进入磨机检修必须使用行灯。使用行灯要有良好的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灯泡的金属灯口不得外露。引线要采用双芯软线,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特别危险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内、潮湿的地沟处等等,其电压不能超过12V。

3.26 工作台上切割机/打磨机/机床等使用的局部照明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

3.27 不准使用检修中机器的电气设备。

3.28 不准用水冲洗各带电体,如电机、开关盒、线槽等。

3.29 发现有漏电情况时,马上停机,将电源关掉后立即去找电工处理。3.30 半成品油缸、油罐必须连接到地网,电机地线要接触良好。3.31 在搬动落地扇时,必须先关闭电源后才能移动风扇。3.32 各线电源开关标识要准确,发生事故时能立即断开。

3.33 在使用动力设备前,应认真检查开关、马达和机械设备各部分的安装是否正确。

3.34 注意电线的干燥度。遵守使用电器仪器的操作规程,离开房间时,要切断电器加温仪器的电流。

3.35 在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择合格保险丝,不得任意加大或以铜丝代替。

3.36 严禁用铁柄毛刷清扫或用湿布擦拭电器开关。3.37 凡电器动力设备发生过热现象,应立即停止运转。

3.38 供电突然中断时,要关闭一切加温和其他电器仪器,供电恢复后,再按规定重新工作。

3.39 禁止在电器设备或线路上洒水,以免漏电。

3.40 危化品仓库、喷油车间所有电线铺设及设施必须具有防爆功能。

3.41 如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到地面上时,以导线断点为圆心,周围半径10M以内,禁止人员进入,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如果有人在10M以内,应用单足跳离危险区,不能奔跑,以免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3.42 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黄沙、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材灭火。切不可用有导电危险的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救火时应注意人身防护,身体的任何部位及灭火器材不得与电线、电器设备接触,以防发生危险。

3.43 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去擦拭,也不要用湿手和金属物去扳动带电的电气开关,以免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3.44 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对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以及发电机、电动机等,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对油开关、变压器(已隔绝电源)可使用干式灭火器、1211灭火器等灭火,不能扑灭 时再用泡沫灭火器灭火,不得已时可用干砂灭火。地面上的绝缘油着火,应用干砂灭火。

第四篇:车间安全用电常识

车间安全用电常识

如何正确安全地使用电气设备,是我们每位员工必知的常识,一般有以下几点: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从内心真正地重视安全,促进安全生产。

二、要熟悉自己岗位的漏电断路器的位置,一旦发生触电、火灾或其它电气事故,应第一时间切断电源,避免造成更大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事故。

三、不要用湿手去摸灯口、开关和插座。更换插头时,先关闭设备开关。开关、插座或用电器具损坏或外壳破损时应通知电工及时修理或更换,未经修复不能使用。

四、不能私自拆灯具、开关、插座、接线等电器设备。

五、当设备内部出现冒烟,产生焦味、拉弧等不正常现象,要立即切断设备电源,并通知电工人员进行维修,避免故障范围扩大和发生触电事故。

六、当漏电保护开关出现跳闸时,不能私自再合闸,并通知电工人员进行检查、维修,经电工同意合闸后,方可合闸。

七、电热器具(如:热熔器、电烙铁等)用后要随手关电源,以免引起火灾。

八、所有车间及仓库照明灯具必须接防爆灯罩内,非电工人员不得私拉私接电线,不能在开关板、电气柜、电线上悬挂衣物或推放杂物。

九、发现落地的电线,应离开10米以外,更不要用手去拾。同时,要设法看护落地电线,并请电工来处理,以防他人走近而发生触电。

十、工厂内的所有用电器具都必须安装使用漏电保护开关实行单机保护。

十一、电气设备在使用中出现故障时,要由电工进行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修理。

十二、带有机械传动的电器、电气设备必须装防护盖、防护罩或防护栅栏进行保护才能使用,不能将手或身体伸进运行中的设备机械传动位置,对设备进行维修时,必须确保切断电源,悬挂警示牌后方能进行。

十三、在雷雨时,不可走近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的接地线和接地体周围,以免因跨步电压而造成触电。

十四、如发现有人触电,应赶快切断电源或用干燥的木棍、竹竿等绝缘物将电线挑开,使触电者马上脱离电源。如触电者精神昏迷,呼吸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及时送医院抢救。

第五篇: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本厂用电安全是本厂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二、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三、为做到安全用电,根据市供电局的要求,对我单位安全用电制定如下制度,在、请部门认真执行。

1.严格按照规定用电,防止不安全隐患。

2.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3.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

4.做到节约用电,下班要把灯、电器关闭。

5.本厂后勤部门每月对大楼用电电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6.配电间每天保持清洁整齐,并对配电屏电器、生活水泵、消防设备等进行安全检查。

7.搞好防火、防电事故及安全事故发生,做好设备安全运行。

四、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员。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五、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六、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水电管理中心或用电单位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七、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八、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相关部门应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单位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九、任何部门和外来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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