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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学法用法体会

浅谈学法用法体会



第一篇:浅谈学法用法体会

浅谈学法用法体会

2009年是“五五”普法关键的第4年,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政府机关公务员作为社会活动的管理者、公权力的运用者,对法治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总体来看,经过普法教育,广大公务员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办事的水平进一步提升,但是,要清醒地认识到,一种法治观念的树立、一种法治精神的培养,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在学法用法的过程中,我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前提。

“法”是人民意愿的反映,是国家或政府意志的体现,是现实社会活动的指南和秩序,公务员学法用法尤其重要。一是应对时代、社会发展的需要。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针和宏伟战略。在法制条件下,特别强调政府行为的规范性、合法性,特别强调政府及公务员必须摆脱主观随意性的影响,必须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二是岗位职责的需要。公务员的行为不仅直接关系到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质量、行政效率和行政效果,直接影响国家行政机关的形象、声誉和权威,而且对社会风气和精神文明建设有示范和导向作用。所以,学法用法,在“法”的范围内活动是公务员从事业务活动的基本要求。三是法制建设自身发展的需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

发展,我国的法制建设也在不断健全和完善之中,因此,公务员学法用法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适应法制建设的要求。四是公务员自身发展的需要。学习是个人及保持活力、散发魅力的重要源泉,推动及组织成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培养“复合型人才”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坚持与时俱进,讲究学习方法,是学好法、用好法的重要基础。

学法是知法、用法、守法的重要基础。在学法上,我坚持紧贴实际,持之以恒,与时俱进,扎实高效,法律素质得到不断提高。针对我个人的工作,我重点加强了《公司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较好地掌握了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法律知识,同时为了提高自身素质和法律修养我还加强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等程序性法律规章的学习。针对股室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我又及时学习了有关法律知识。

三、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关键。

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通过从书本学到实践学,我深深感到,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与依法办事紧密结合,与工商工作紧密结合,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依法决策,才能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如何去用法?我认为:

一是思想上绷紧“一根弦”。计划办什么事,首先要在思想上打问号,符合法律的就去预谋、策划;计划说什么话,先想想群众愿不愿听,听了是什么反映,会有什么效果和后果,用换位思路反复去想,自己先和自己过不去,直到说出来公平、公正、依法为止。

二是工作中穿好“二根线”。自己有法律知识还不够,还必须让群众有法律意识。群众和国家这二根线,针眼再小也得穿过去,并成一根线。

三是决策上把好“三道关”。我始终认为为民办事、办民谋利,必须依法执政、依法决策。要想办成一件大事,还必须把握好“三道关”。即:法律关、公开关与行政关。法律关,法律是准绳,法律至上、法律至尊、法律至贵,学法律充实自己心中有数,用法律保护群众深得民心,依法律办事得心应手。公开关,公开是依法行政的窗口,只有把各项政策、标准公布于众,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才能保一方稳定;行政关,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最有效的行为,公务员在工作中的每个具体的行为都能反映政府的形象,因此必须做学法榜样,当用法先锋,行法定职权。

总之,通过学法用法活动的开展,我能够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开展工作,但是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时代在不断前进,法律也在不断更新或出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地学习,坚持学以致用,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质,努力为社会、为人民多作贡献

第二篇:立足本职学法用法体会(2009)

立足本职学法用法体会

城关镇党委副书记 镇纪委书记 李玉龙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把民主法制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并进一步指出“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要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党员和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今年是我国进入“五五”普法的第4个年头,经过多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了显著提高。然而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我们更应该清醒地看到,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带头学好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为构建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尽力,下面我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进一步提升学法用法思想理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 1 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乡镇工作量大面广,涉及各个部门诸多法律法规,必须充分掌握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三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同时,公务员队伍积极地学法用法对整个社会引领作用也显而易见,如对巩固执政基础、规范社会秩序、培育公民品格、促进文化建设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四是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群众要求社会依法行政、阳光行政,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学好用好法律不单是个人的荣辱得失,而是与法治国家的实现紧密相联。

二、进一步确保学法成效。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尽管这些年来,我们公务员系统普法宣传学习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可否认,我们的政府机关特别是在基层,相当数量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弄不懂、学不深现象还比较突出,并直接消极地作用在实际工作上。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一些地方公务员学法环节存在形式主义不无关系。在因制度弱化导致的上无压力下无动力的情况下,部分公务员提不起学法的精神和用法的自觉性。这就导致部分公务员法律素质不高,行政活动缺乏科学性、严谨性和合法性。因此,在将来的学法用法工作中,应进一步完善形式、2 充实内容、健全机制、强化培训、严肃考核,真正提高广大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

三、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当前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呈急剧上升态势,分化了政府在发展经济为主线上的大量精力。以上一方面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没有严格执法或者依法行政造成的新问题新矛盾逐步显现。这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如果我们不严格依法行政,就有可能累积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给接下来的工作增加阻力,从而阻碍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现在,依法治国观念深入人心的局面来之不易,公务员队伍作为倡导者和实践者的主力军,更应把依法行政这根弦绷得更紧一些,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尤其要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背景下,一旦“法治精神”在人民群众心中被破坏,就很难修复。另外,我们也要在制度上完善,健全行政执法监管体制,实行领导干部问责机制。用事实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了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

第三篇:公务员学法用法体会

公务员学法用法体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新的形势对公务员的依法行政有了更高的要求,“依法治国”的核心是加强公务员自身建设,提高公务员学法用法的本领。在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提高公务员自身的法治水平,具有十分紧迫的现实意义。

我市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为促进“五五” 普法规划和法制滕州建设更上一个台阶,我市开展了“法制机关”创建活动,采取“高规格启动、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落实”的工作措施,公务员的学法用法积极性大大提高,依法行政事业得到了蓬勃发展。

借着这股春风,我深入学习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承担法律义务,以法律指导自己的工作,通过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运用法律解决了工作中的问题,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在学法用法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前提

提高思想认识是自觉学习法律、宣传法律、贯彻法律的关键,认识有多深,决心就有多大。我认为要想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核心是要认识到“三个有”:一是改革开放有需 1

要。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先后制定了近四万部法律法规和规章,其中有80%以上是由政府执行的,作为公务员要掌握保护市场主体权利,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管理以及与国际经济交往涉及的惯例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二是自身建设有要求。公务员分别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和决策者,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带头人,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自身法制观念强不强,严格执法做不做得到,直接影响到自身工作能否做的好,做到位;公务员带了头,学在前,用在前,才能调动广大干部和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三是人民群众有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公民既积极要求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又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据统计,在上访案件中有百分之七十左右涉法,同时“民告官”案件也逐年增多,这进一步说明公务员学习法律不是可学不可学,而是非学不可,势在必行,必须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二、坚持与时俱进,讲究学习方法,是学好法、用好法的重要基础

学法是知法、用法、守法的重要基础。在学法上,我坚持紧贴实际,持之以恒,与时俱进,扎实高效,法律素质得到不断提高。

学法要突出重点。第一要认真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刻理解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精神,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维

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第二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学习廉政法律法规,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勤政。最后,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执政为民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

学法要有针对性。针对我所承担的工作,我重点加强了人事、工资工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较好地掌握了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法律知识,在平时的工作中注重利用法律知识指导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严格依法办事,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关键,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学好法、用好法的目标。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才能推进事业健康发展。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

虽然在过去的学法用法过程中,我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时代在不断前进,法律也在不断更新或出台。只有勤学不辍,才能把各项工作搞得更加有声有色,更能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人事局张建波

2009年8月

第四篇:浅谈公务员学法用法之体会范文

浅谈公务员学法用法之体会

区级机关党工委薛华

2009年是“五五”普法关键的第四年。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我是一名最基层的普通公务员,主要从事区级机关共青团和妇联工作,兼法制建设联络员。所以自工作以来,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结合自身本职工作,认真开展学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在实际工作中,我更加认识到要真正做到学好法用好法普好法。通过多年的学法普法,我有以下几点感想和体会:

一、学好法用好法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先,法为国之本,学法用法,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核心是法治,必须依靠法律手段,来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其次,本职工作的需要。我的本职工作涉及多部法律法规,作为一名机关工作人员,要充分掌握国家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干好本职工作。近几年来,为提高百姓的法律水平,增强大家“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响应依法治国、依 法治区的要求,团工委、妇工委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三八法律维权周”、“送法下乡”等法律宣传活动。第三,自身建设的要求。作为国家公务员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败。第四是广大群众的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群众要求社会依法行政,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法律不是可学不可学的事情,而是非学好不可。

二、要会正确的学法、用法和普法。首先我们要认识到学什么法,要有针对性的学,不能盲目的学。针对我个人的工作,我重点加强了《公务员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较好地掌握了公务员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法律知识。针对群团重点工作,我又及时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开展机关妇女权益保障、青少年维权等方面知识的学习班和讲座,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

三、用好法律知识是管理和推进各项工作的保障。理论是实践的基础,实践是理论的体现。只有将学法和用法有机结合,才能推进各项事业顺利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努力做到“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要提高法制学习的实效性。首先要做到学法与依法决策相结合。通过学法认识到,决策活动是领导干部工作的核心内容,不能再靠主观决策来决定重大政策。其次,学法与依法治区相结合。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深刻地认识到,只有加强法制才能开展好相关工作,这也是依法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是坚持自学与普及相结合,大力推进法制学习。一方面通过自学,向书本学习,另一方面通过法律知识系统培训学习,获得了法学本科学历,为自己更好地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

虽然在过去的学法用法过程中,我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法律在不断更

新或出台,而且法律的面很广很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地学习,坚持学以致用,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质,作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第五篇:学法用法(精选)

学法用法

一、选择题

1.(2011天津)中学生小飞沉迷于网络,并通过网络结识了许多网友。在一次与网友见面时,遭到了敲诈勒索。面对不法侵害,小飞应该()

A.用智慧和法律保护自己B.与侵犯者硬拼到底

C.避免损失,忍气吞声D.以牙还牙,打击报复

2.(2011天津)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此规定属于对求成年人的()

A.家庭保护B.社会保护C.司法保护D.学校保护

3.(2011年浙江宁波)2011年4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决定接回所有在其他省(区、市)的新疆籍流浪儿童,并提供必要的学习教育条件,让他们在家乡健康成长。该决定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

A.司法保护B.家庭保护C.学校保护D.社会保护

4.(2011年浙江杭州)李某酒后驾车在某大学生活区制造了一起伤亡事故。事发后,他不但没有停车,还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2011年1月30日,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年。从犯罪的最本质特征,李某的行为()

A.触犯了刑法B.扰乱了社会秩序C.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D.应受刑罚处罚 某市工商部门日前查处一家制售染色馒头的作坊。据悉,该作坊在20多天内就卖出近20万个染色馒头,其中1.1万个卖给附近的一所高校。回答5—6题

5.(2011年浙江杭州)上述案例中生产者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

①安全权②自主选择权③获得教育权④知情权

A.①②B.③④C.①④D.②③

6.(2011年浙江杭州)针对上述现象,国家应该()

①加大市场的监管 ②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

③健全市场法律法规④自觉承担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A.①③④B.①②③C.②③④D.①②④

7.(2011年广西桂林中考)卫生部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于2011年5月1日起实施,“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新规定正式生效。李健是一个既懂事理又有自制力的孩子,为了劝烟瘾很大的爸爸戒烟,他会采取的做法是()

A.劝爸爸去人群较少的地方吸烟B.告诉爸爸吸烟的危害和禁烟规定

C.用自己的零花钱买好烟送给爸爸D.偷偷把爸爸的香烟送给邻居的叔叔

8.(2011年广西桂林中考)父母进城务工后,少数农村家庭“留守学生”因脱离父母的管教,沾染了社会上的一些不良恶习。对这种现象看法不正确的有()

A.“留守学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B.家长应自觉履行家庭保护的义务

C.学校应承担“留守学生”的一切责任D.社会应加强对“留守学生”的保护与关爱

9.(2011年江苏扬州中考)近来,世界多地发生地震。很多学校举行了防震逃生演练。这种活动属于()

A.家庭保护B.学校保护C.社会保护D.司法保护

2011年5月1 日起,备受公众关注的“醉驾入刑”正式施行。据此回答10—11题。

10.(2011年江苏扬州中考)法律最主要的特征是()

A。由国家制定B.具有普遍的约束力C.由国家认可D.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11.(2011年山东淄博中考)2010年5月21日,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因涉黑案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体现出法律()

①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②由国家制定或认可③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④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A.①③B.③④C.①②③D.②③④

图2一步之遥

12.(2011年江西内江)图2“一步之遥”给我们的启示是()

①面对危险诱惑要客观分析其危害性,要抑制自己的欲望,克制自己的冲动,约束自己的行为 ②从不良行为到严重不良行为,从一般违法到刑事犯罪,只有一步之遥 ③我们青少年应该增强法律意识,把违法、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 ④我们青少年应该遵守校规校纪和法律法规

A.①②③B.①③④C.②③④D.①②④

13.(2011年湛江市中考)2011年 5 月 28 日,我市某中学初一级开展“思灾难学应对之道 重细节立安全之校”的主题活动,活动首先是安全知识讲解和安全疏散演练。这警示我们()

①青少年学生要提高防范和自救意识②这活动能杜绝一切对未成年人的伤害③社会、家庭和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④学生要掌握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巧

A.①②③B.①③④C.②③④D.①②④

14.(2011年湛江市中考)有些同学知道上课时间手机上网对学习影响很大,但总是不由自主。你的做法是()

①以坚强意志抵制不良诱惑 ②坚决不带手机到课堂,避开诱因 ③培养学习兴趣,联想长时间上网的危害 ④请老师同学帮忙监督

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①②③④

15.(2011年湛江市中考)某学生小林晚上独自在家,突然,一窃贼翻窗人屋,小林愣了一下,大喊:“爸爸,你回来了。”窃贼闻声转身而逃。这说明()

A.遭遇突发侵害,要靠智慧保护自己B.青少年没有与不法行为作斗争的义务

C.家长有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D.不法窃贼缺乏公民意识和道德观念

16.(2011年湖南益阳)小红在QQ上新结识了一个网友“大哥”,“大哥”多次要求小红

将她家的详细地址、电话号码等告诉他。小红的正确做法是()

①加强自我防范,学会自我保护②明辨是非,谨慎交友 ③远离网络,躲避干扰④增强法律意识,依法自我保护

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③④D.①②④

17.(2011年江苏宿迁)面对瘦肉精、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等食品安全问题,作为消费者,你赞同()

A.自认倒霉,减少消费B.砸掉黑心厂家、商家和摊点

C.不干不净,吃了没病D.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8.(2011年江苏宿迁)假如某人要反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问题,可以采取的正确方式有()

①乡人大代表反映②张贴大字报③通过媒体反映④聚众闹事

A.①②B.②③C.①③D.②④

19.(2011年重庆市)周末,父亲带打刘朋去歌乐山与朋友聚会,长辈们打牌、聊天、喝洒,玩得很尽兴。不知不觉中天色已晚,父亲认为虽然洒后驾车违法.但交警可能已下班,不会被查到.执意要开车回家。此时.刘丽应该对父亲说()

A.山路弯多坡陡,注意安全B.不能做法律禁止做的事情

C.万遇到交警,就绕道开D.被查到后顶多就是花点钱

20.(2011年山东济宁)2011年春节期间,公安部开展了新一轮的解救乞讨儿童行动。此次行动在网上引起了数十万网民的关注与参与,他们通过拍照片、提供线索等方式,仅十几天就发现拐卖儿童6名,并被公安部门顺利解救。“微博打拐”行动()①能彻底解决未成年人行乞问题②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③有利于唤醒公民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④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A.②③B.①②③C.②③④D.①②③④

2011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得到广大群众极大关注。截至5月31日,收到意见建议23万余条,创我国单项立法征求意见的最高纪录。据此回答21-22题。

21.(2011年山东威海)民众对个税改革的极大参与热情,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我国公民()

A.法制观念淡薄B.消费意识强烈C.义务观念落后D.权利意识增强

22.(2011年山东威海)个税调整重视民意,充分说明了我国法律的本质是()

A.规范人们的行为B.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

C.维护公民的权益D.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23.(2011年安徽)九年级学生牛牛经常旷课,夜不归宿,到网吧玩游戏。后因缺钱上网,持刀抢劫,造成受害人重伤,赏到刑罚处罚。同学们对此在QQ上展开了议论,其中正确的说法有()

①小兔子乖乖:乖点好耶,专心学习,遵纪守法,防微杜渐,否则害人害己

②笨笨鸟:牛牛受刑罚处罚,是因为他经常旷课、夜不归宿,笨笨鸟下次不再干了

③绿魁0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一般都是从不良行为开始的,我们应避免沾染不良行为 ④一剪梅: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会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危害,我们应引以为戒

A.①②④B.①②③C.②③④D.①③④

24.(2011·浙江衢州)2011年5月29日,是第22个“全国学生营养日”今年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全面、均衡、适量---培养健康的饮食行为”。为此,各大媒体纷纷开展专题报道活动,各学校积极开设学生营养与健康课。这一主题活动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①社会保护②家庭保护③司法保护④学校保护

A.①③B.②③C.②④D.①④

25.(2011·浙江丽水)春节期间,公安部开展的新一轮“解救乞讨儿童”行动,引起数十万网民的关注和参与,他们积极为公安部门顺利解救乞讨儿童提供线索。网民的行为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

A.家庭保护B.学校保护C.司法保护D.社会保护

26.(2011·浙江湖州)八年级学生小陶辍学离校,校、镇领导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未果,镇政府对小陶强制执行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责令其立即返校上学,并对其家长罚款1000元,镇政府处罚小陶家长的法律依据有()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④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A.①②③B.①②④C.②③④D.①③④

27.(2011·浙江衢州)2011年5月9日,国内知名音乐人高晓松在京醉酒驾车被警方带走,此事引发网友广泛关注,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其中,观点正确的是()

A.网开一面,我很喜欢他创造的音乐

B.醉酒驾车是犯罪行为,必须依法处理

C.如果是第一词并且态度好,那就算了,毕竟他是位名人

D.强制醒酒,然后让他开车走人,他还要做达人秀的评委呢

28.(2011·浙江绍兴)2011年5月,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因醉酒驾驶造成4车追尾事故,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 4000元,这一案例说明()①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均受刑罚处罚②违法必究是依法治国的前提 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④刑罚当罚性是犯罪的必然结果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2011·浙江丽水)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理实施细则》“和醉酒驾驶要入刑”的《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

今年5月1日期同时施行。据此回答29—31题

29.要避免出现漫画一中有法不依的现象,关键是()

A.有法可依B.有法必依C.执法必严D.违法必究

3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的立法依据是()

A.普通法B.宪法C.基本法D.民法

31.对漫画二中的醉驾者,法院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原因是()

①触犯了刑法②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③违反行政法④违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A.①①②B.③④C.②③D.①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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