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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生产合同书

合作生产合同书



第一篇:合作生产合同书

合作生产合同书

甲 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就合作生产大功率LED路灯达成如下协议,以期遵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由甲方提供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及全部资金等,负责除技术之外的全部生产条件。

1.2.乙方提供专利技术、专有技术、主要零部件,负责技术支持和指导。

1.3.双方约定主要零部件必须向乙方采购,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订购。

1.4.乙方提供的全部生产技术(包括专利、专有技术)和商标按甲方产品生产数量计算技术使用费。

1.5.全部生产管理、市场销售活动由甲方自行组织实施,全部风险和责任甲方自行承担。/ 6

1.6.甲方进行市场拓展之前需将具体的价格体系、拓展区域及用户对象与乙方沟通协商,以避免可能的冲突。

第二条 产量及商标、技术使用费

2.1.甲方近期(自此合同生效之后的三年内)生产目标为1000件成品/天规模;远期(3年后)生产目标为5000件成品/天规模;

2.2.甲方年成品产量在20万件以下的,商标和技术使用费按4元/W(每W功率人民币肆元,含税)计算;甲方年成品产量在20万至50万件的,商标和技术使用费每件按3.5元/W(每W功率人民币叁元五角,含税)计算;甲方年成品产量在50万件以上的,商标和技术使用费每件按3元/W(每W功率人民币叁元五角,含税)计算。

第三条 乙方义务

3.1.甲方达到正常生产所需的条件后3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试验、安装、调试、运转及维修等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提供的资料必须和乙方目前使用的资料内容相同,达到生产产品的需要。

3.2.乙方的新开发产品款式和结构技术必须及时提供给甲方,以利甲方产品更新换代。

3.3.甲方开始生产时,乙方按甲方采购订单提供具有乙方专利权的零部件,如二次光学透镜、LED电源系统、智能控制系统等。具体内容另行商定;

3.4.乙方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专利等,若侵犯第三方权利,相关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若因诉讼强制措施给甲方带来生产、销售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3.5.必要或经甲方要求,乙方免费对生产技术的运用进行培训。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甲方保证合同生效后天内达到正常生产所需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厂房、设备、人员及流动资金;

4.2.甲方接收和知悉的所有甲方资料及信息均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此义务延续到不论何种原因本合同终止之日起两年内。

4.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商标只作为本合同产品联合商标的一部分,或用于本合同产品相关的宣传、销售等活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任何非合同产品方面。

第五条税费及结算

5.1.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发生在甲方以内的均由甲方承担。

5.2.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乙方以内的均由乙方承担。

5.3.本合同2.2所指的产量每季度按成品产量提供给乙方,次年的1月31日之前双方核对上年度成品产量,予以确认。若双方对数量有争议,双方同意共同核查,甲方不能提供向乙方采购零部件去向的,视为甲方已生产成品所用。产品非合格品不能高于5%。

5.4.本合同1.3所指的采购款,双方依物料特点和用量另行约定款项支付方式。

5.5.其它双方合作事宜发生的费用单独约定费用结算办法。此款费用的支付与否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执行。

5.6.任何款项的支付和相应票据的开具,任何一方不得提出行业惯例和法律之外的要求。通常情况下收款方应提前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双方约定和特殊情形除外。

5.7.甲方每次采购的批量不得小于可供生产5000件成品的量。

第六条 商标

6.1.合作企业使用甲方商标和乙方商标联合组成的复合商标,商标名为:勤上LED路灯,英文名为:-KINGSUN,简称:-KS LED。;

6.2.合作企业制造的铭牌、报价单、技术规格书、广告、说明书、样本等,凡是合同产品资料均使用复合商标。

6.3.甲方需正确使用商标,违法使用造成的处罚及风险由甲方自行负责;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无权单方容许第三方(包括甲方非合同产品的子公司、关联公司、其它施加和被施加影响的经济组织)使用联合商标(包括部分、近似、译文、重组、谐音等)。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双方应本着诚信和双赢的原则,切实履行本合同。

7.2.甲方违反合同第一、第四、第五、第六条甲方义务约定的,须向乙方承担万元人民币的违约责任;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进行清算。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7.3甲方其它违约行为在合理期间改正的,乙方不得追究,但2.1除外。

7.4.甲方在2.1约定的时限内连续12个月无法达到产量的,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进行清算。

7.5.乙方违反合同第一、第三、第五条乙方义务的,须向甲方承担万元人民币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进行清算。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7.6.乙方违反其它约定在合理期间改正的,甲方不得追究。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8.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作出变更,协商未达成一致和变更协议生效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怠于履行本合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按前条约定执行。

8.2.依法和依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的,必须以律师函的形式通知对方,律师函必须指定合理的对方反应时间,指定时间期满后双方开始清算。清算可以双方、中介机构介入、第三方调解人介入、诉讼过程中等双方接受的形式。

8.3.双方协商解除的,协议约定清算各控制点和方式,至清算协议履行完毕本合同失效。

8.4.合同履行完毕自然终止,也可因协商、变更、解除、诉讼、不可抗力终止。

第九条 合作期限

9.1.合作期为拾年,到期后双方再行协商延期事宜,如到期双方无异议则合同自动延期5年。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事件而影响执行合同时,双方同意延长合同期限,延长时间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0.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形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知另一方确认;

10.3.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形若延续到一百二十(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1.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已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提交合同产品生产地法院解决,涉及数个生产地的,以起诉前12个月内产量最大的生产地为诉讼管辖地。

11.2.除了涉诉部分外,若其它合同部分可以继续履行的,仍应继续执行。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份,与正文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12.4.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换的所有文件、函电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自动失效。

12.5.在执行合同期内双方的通讯均以函电正式书信进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合作合同书范本

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本着为加快中国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发展步伐,共同促进教育事业,为广大学校提供优秀的软件产品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为宗旨,就乙方作为甲方正式授权的金思维2000图书系列软件产品的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区域和销售任务

1、甲方授权乙方为长沙市金思维科技有限公司金思维2000图书系列软件产品 地区的(普通代理 / 核心代理 / 总代理)。

2、乙方全年的销售任务为 万元。

3、乙方首次提货金额不能少于 万元。

二、代理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期限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双方对合作满意,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协商继续合作事宜。经协商,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时,必须另行签定代理合同,另行签定合同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三、销售方式和价格

1、乙方在代理期限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价格体系可以以批发或零售的方式销售金思维2000图书系列软件产品。

2、乙方的提货折扣为 _折。

3、乙方每季度提货金额不得低于 万元,否则按降级处理

四、累计返点办法

1、乙方累计提货金额到 万元时,甲方将差额返还给乙方,使乙方以前的整体提货折扣变为 _____ 折,乙方以后提货也可享受此折扣。

2、乙方累计提货款额达到 万元时,甲方将差额返还给乙方,使乙方以前的整体提货折扣变为 _____ 折,乙方以后提货也可享受此折扣。

3、乙方累计提货款额达到 _ 万元时,甲方将差额返还给乙方,使乙方以前的整体提货折扣变为 _____折,乙方以后提货也可享受此折扣。

4、以上累计返点的时限为1年。若乙方在1年内升至上一级别(即提货款总额达到第四条第1、2、3款中所提及的金额要求),则按本累计销售额给予差价返点。若在1年之后升至上一级别,则不能享受原累计销售额的差价返点。

5、累计返点金额在乙方下一次进货时从货款中扣除。

6、乙方每次提货金额不得少于 _万元,否则将不能按目前级别代理提货折扣计算,只能按下一级别代理提货折扣计算。

五、市场支持和奖励

1、甲方将给予乙方按提货累计金额的 %的市场费用,以作为对代理商开拓当地市场的支持。乙方做市场活动或广告之前须将市场方案报甲方备案,事后凭发票的复印件和广告的原件到甲方报销,甲方以产品形式兑现。乙方不做广告或市场活动则不能享受甲方市场支持费用。

2、若乙方完成全年销售任务,甲方将给予乙方按提货累计金额的 %的年终奖励。甲方将于每年1月进行年终结算,并将年终奖励以产品形式兑现。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每年提供对乙方销售和技术人员培训一次,培训时间与培训地点由甲方统一安排。若甲方安排全国统一的集中培训,则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不超过2名)在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该费用从下次货款中扣除。

2、以上政策只针对核心代理和总代理,普通代理不享受此项权利。

3、甲方为乙方及时提供最新的产品培训教材。

4、甲方为乙方提供金思维2000图书系列软件产品相关宣传资料。原则上金思维按提货套数给代理商配备演示光盘和配套彩页。若有重大活动需要此方面的支持,乙方需打报告申请额外支持。

5、甲方有义务就乙方提出的技术问题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进行指导、解答。

6、甲方协助乙方在当地进行市场宣传和产品形象的树立。

5、甲方负责按时备货、验货、向乙方发货,并确保产品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对确属质量问题的货物进行免费更换。

6、乙方作出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侵犯及盗版行为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7、甲方认证评估每季度进行一次。经综合考核后,若考核不合格,则金思维科技公司将与代理商进行充分沟通,并帮助代理商进行改进;若乙方一直没有改进,甲方保留对乙方降级的权利。

8、甲方软件价格变动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协议要求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完成本协议的经营指标。

2、积极拓展当地市场,做到金思维2000图书系列软件产品的销售覆盖其所辖的地区,积极发展下一级经销商。

3、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销售金思维2000图书系列软件产品,不得降价或提价销售(零售价不得低于88折/套,展会价格不得低于85折/套,批发价不得低于______折/套)。如违反上述价格体系,将对代理处以罚款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

4、协助甲方在当地进行市场宣传和产品形象的树立。

5、全面负责当地用户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工作,包括甲乙双方发展的用户。

6、积极协助甲方软件升级,积极提供用户对产品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7、乙方有责任搜集甲方产品在当地盗版的有关信息,提供有效线索,协助甲方打击盗版活动。

8、乙方应及时提供最终用户名单,使甲方在乙方的配合下及时能给用户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八、订货、结算与退货:

1、乙方须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发货请求。

2、甲方将在收到乙方的正式订单和电汇底单传真件后对乙方发货。

3、乙方如未能按时付款,以每天订单货款的2‰罚金进行处罚。

九、供货及运输方式:

1、甲方最迟在收到乙方订单的5个工作日内发货。

2、运输方式为乙方到甲方直接提货或采用邮寄方式,费用由乙方支付。

十、保密条款

金思维2000图书系列软件产品的程序和相关文档以及甲方的销售计划、价格政策和市场策略均为甲方有价值的商业秘密,乙方保证不泄露这些商业秘密,也不为本合同规定以外的目的而使用这些秘密。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有关产品、市场的文件均为乙方有价值的商业秘密,甲方保证不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也不为本合同规定以外的目的而使用这些秘密。

双方应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制定有关制度,以保证职员不泄密。一旦发现对方的商业秘密有泄露的迹象,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尽可能地采取救济措施,使损失最小。

在本合同终止时,双方应向对方交还(或销毁)对方有关的全部资料及其备份并继续负有保密的义务,直到对方将其公开为止。

十一、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另一方在此后任何时间可以向违约方提出书面通知,违约方应在1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该通知发出15日内违约方不予答复或没有补救措施,非违约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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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三、条款的完整性

甲、乙双方均承认,已阅读过本合同,并同意: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代理合作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意向书与建议。未经双方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合同加以变更。

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合同的修改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合同继续有效。

十五、不可抗力

1、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火灾、地震等等不可抗力事故,将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通知对方。并尽快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进行确认。

2、双方尽快根据此项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协商本合同的进一步执行问题。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对履行合同的延误或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负法律责任。

十六、标题

本合同各条标题仅具有提示和注意的作用,不作扩大的解释。对于合同内容的一切解释均以标题下的正文为依据。

十七、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签约人: 签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篇:转让技术秘密和补偿贸易合作生产合同书

第一条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合资经营中速船用主机厂。兹因合资经营条件尚未成熟,双方将以补偿贸易进行合作生产并以此作为双方合作的第一步,其条件如下:

1.1.乙方将向甲方转让生产下列型号中速船用主机(以下简称合同产品)的技术秘密及全部技术资料,其型号如下:_________。

1.2.“技术文件资料”的定义、范围及交付:本合同1.1.款所指的技术资料(以下简称资料)定义是乙方提供合产品的技术资料由三大部份组成:即乙方现用的一般技术资料、产品设计图纸和生产技术资料,上述资料应包括详细的技术秘密。

(1)一般技术资料包括:

a.12v-600zc中速船用主机的技术规范(包括部装、总装、试车、交货试验等。);

b.12v-400zc中速船用主机的主要零部件的技术规范;

c.合同产品中所使用的配套产品的外型尺寸、安装尺寸和性能参数的样本。

(2)产品设计图纸: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产品设计图纸应包括:

a.合同产品的全套施工图纸(包括总装图、部件图、系统图、原理图及全部零件的详细图纸);

b.合同产品的计算资料和计算书;

c.有关船级社发给的证书及交船级社验证的图纸、计算书及其他资料清单;

d.试验台设计图纸及其技术文件。

(3)生产技术资料:乙方提供的合同产品的生产技术资料应包括:合同产品全部工艺性指导文件及主要零部件的详细制造技术资料;对原材料和合同产品零部件在生产过程中和生产后的质量检验要求、验收手段、验收步骤及验收技术文件。

(4)资料的修改:若乙方采用新技术改进产品,改进工艺过程,降低成本等需要对提供的资料进行修改时,应将修改的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供给甲方。

(5)资料的提供方式:

a.对一般技术文件应提供三份蓝图或同等数量的清晰的复制图;

b.对产品设计图纸应提供一份生产底图及两份蓝图;

c.对生产技术资料应提供两份蓝图;

d.对已提供过的完全相同的重复资料,可免于提供,但需在清单中予以注明。

(6)资料的交付进度:

a.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为生产12v-400zc型中速船用主机的需要,乙方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需向甲方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全部图纸;

b.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为生产12v-600zc型中速船用主机的需要,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需向甲方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1.3.甲方将生产的产品向乙方返销如下:12v-400zc型中速船用主机每年_________台;12v-600zc型中速船用主机每年_________台。

1.4.以补偿贸易进行合作生产期限为2年,2年后若合资经营条件不成熟,则可延长合作生产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第二条 转让技术秘密和技术文件

2.1.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试验、安装、调试、运转及维修等有关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必须和乙方目前使用的资料内容相同。

2.2.合同产品资料的审核和验证:乙方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设计图纸、制造技术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清晰性负责。若产品设计图纸和生产技术资料中的任何部分发现有失误,当乙方接到甲方通知时立即补齐遗失部分或更改错误部份。

2.3.在合作生产期间,乙方将以最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甲方方面市场不能提供的零部件。具体内容另行商定。

2.4.乙方保证向甲方转让的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不受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第三条 价格和支付方式

3.1.为了支付转让2.1.条款中所规定的12v-400zc型中速船用主机的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费用如下:_________。

3.2.合同签署生效后三十(30)天内,甲方按照由_________银行提交的乙方下列单据,予以第一次支付总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整)。

(1)根据附件_________要求,提供第一批资料的空运提单;

(2)经甲方确认的_________银行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

(3)乙方的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4)乙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3.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按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后,予以第二次支付_________年总金额的_________%现金,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整)。

(1)按附件_________要求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供第二批资料空运提单:

(2)乙方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3)乙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4.双方同意_________年用现金支付,_________年付_________%现金,其余_________%金额用甲方返销产品补偿。

3.5._________年的费用本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乙方交付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3.6.自_________起及其后各年份按3.1.款规定的提成费用应在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收到乙方方商业发票(一式两份)后支付。

3.7.在合作生产期间鉴于甲方遵照3.1.款已向乙方支付了转让技术秘密的部份费用,若合资经营时机成熟,双方同意成立合资经营企业时,则乙方将其剩余部份的技术秘密费用可作为投资的一部分,一旦双方不能进行合资经营,在五(5)年之内合作生产被迫终止时,甲方确认向乙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剩余部份。若出现上述情况,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进度和方式由双方在适当时候予以协商。

第四条 合作生产和补偿贸易

4.1.为有利甲方的外汇平衡,乙方同意甲方生产12v-400zc,12v-600zc中速船用主机返销给乙方。

4.2.上述订单的总值必须保证不低于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购买零部件所需费用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同意在甲方补偿能力扩大及乙方需求扩大的前提下,其补偿的百分比可以不受限制。

4.3.甲方将以优惠价格向乙方提供产品,其品种、数量、交货期等将由双方在每批合同中商定。甲方产品必须符合乙方的标准。

4.4.乙方要求在甲方接到上述产品图纸后立即试制12v-400zc型中速船用主机。首批产品各一台将分别在双方进行试验,在试验合格的基础上乙方要求甲方于_________年内提供12v-400zc型中速船用主机_________台。其价格、交货期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商定。

第五条 保证

5.1.乙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所供应的资料应是最新技术的成果,其内容和乙方目前使用的完全一致。

5.2.乙方保证所供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

第六条 税费

6.1.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收,发生在甲方以外的均由乙方承担。

6.2.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发生在甲方以内的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商标

7.1.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商标和合同产品的序号。甲方将下列商标标明在甲方所生产的合同产品上:_________。

7.2.甲方制造的铭牌、报价单、技术规格书、广告、说明书、样本等,凡是合同产品均以甲方名称来表示。

第八条 包装

8.1.须用坚固的木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安全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卖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或损失。

8.2.卖方应在每件包装上,用不褪色油漆清楚地标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切勿受潮”等字样,并刷有下列唛头:_________。

8.3.装箱单两份,注明毛重、净重、尺码和所装货物每项的品名和数量。

第九条 人力不可抗拒

9.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事件而影响执行合同时,双方同意延长合同期限,延长时间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9.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的情况用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14)天以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给另一方确认。

9.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一百二十(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条 仲裁

10.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已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10.2.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

10.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4.仲裁费用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0.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部份外,合同的其余部份在仲裁期间仍应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双方代表在_________正式签字,自签字之日起1周内本合同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11.2.本合同以_________文书就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式两份。

11.3.本合同有效期见第十一条所述。

11.4.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份,与正文有同等效力。

11.5.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换的所有文件、函电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自动失效。

11.6.本合同只能根据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变更、追加或修改。

11.7.在执行合同期内双方的通讯均以函电进行,书信往来一式两份。

第十二条 法定地址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篇:生产销售LED产品项目合作合同书

生产销售LED产品项目合作合同书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为开发国内LED灯具市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公平、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以甲方提供产品零件、资源管理与技术支持的整厂输出模式,协助乙方设立LED灯具生产工厂,制造、销售LED灯具等相关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合作原则

1.1 乙方根据自身情况,自筹资金、配备生产工厂、设备设施等履行本合同合同的生产条件,甲方无义务对乙方的生产条件配置进行投资融资或投入。

1.2 在乙方具备生产和销售本合同所涉LED灯具的条件下,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建立LED组装生产线,并协助乙方设立LED灯具展贴片稳压二极管示厅。

1.3 乙方生产销售之LED灯具产品,其所需LED光源须指定向甲方购买,并以此作为双方合作之最基本要件,若乙方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向第三方(包括甲方之协理厂商和下游厂商,甲方指定供应厂商除外)采购LED光源产品,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合作,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损失。

1.4 乙方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应使用的LED光源以外的其它零部件或原材料,既可以向甲方采购,也可以向第三方厂商采购(但向第三方采购之零部件或原材料须符合甲方技术与检测标准)。但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如需对部分组件自行开模,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且该模具须符合甲方技术与检测标准。

1.5 乙方向甲方购买之LED光源应投入乙方的LED灯具生产组装中,不得未经甲方同意将LED光源直接转售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贴片三极管型号厂商

或第三方厂商。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的一切合作,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损失。

1.6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技术及资源在 省范围内具有唯一性,甲方不得在 内再授权其它第二家公司,乙方也不得使用甲方技术与资源在其它任何地区设厂或再输出生产基地,乙方自行研发的技术与本项目组合应用,其技术属乙方所有,并甲方对乙方技术予以保密,但乙方该技术不可损害和降低甲方产品技术之功能与特性.

第二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保密事项

2.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如下LED灯具组装生产所需的技术情报和资料(见附件):(包括产品工艺设计、技术报告、文件图纸等)

2.2 甲方提交的上述技术情报和资料应是能够体现本合同LED灯具组装生产的技术指标、参数及技术水平、性能的资4148二极管料及宣传资料,以及有关的辅助性材料与样品(须收取材料及样品费用).

2.3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授权金后 30 日内,向乙方交付如2.1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情报和资料。具体交付方式和地点为:

交付地点为:(由双方议定)

交付方式为:(由双方议定)

2.4 甲方应向乙方保证交付的技术情报和资料,应当是完整的、清楚的。

2.5 乙方收到甲方交付的全部技术资料后,应对资料予以认真的检查与核对,如发现有不符合附件要求的,应在收到技术资料后的_15 日内向甲方发出通知,甲方应在收到如上通知后的 15 日内予以说明、补充或更换;技术资料符合要求后,乙方应在 10 日内向甲方签发技术情报和资料验收合格确认书。

2.6 记载上述技术秘密的资料为: 光盘/磁盘/绘制图纸等

2.7 乙方应保证不得泄露本条所述的技术秘密。

第三条 技术指导

3.1 甲方在本合贴片电容 105同生效后应向乙方提供技术指导,以保证乙方能够通过进行LED灯具组装生产并达到合同约定的预期效果。

3.2 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购买LED灯具、LED光源以及LED光源模组等相关样品,以供乙方展示,或建立期初样品室。在此阶段,甲方提供优惠价格给乙方。

3.3 乙方筹备妥当厂房资金,具备组装生产LED灯具条件后,由乙方向甲方采购LED灯具成品、半成品、零部件、模组等投入组装生产。

3.4 乙方筹备妥当厂房资金,但尚未建立LED灯具组装生产线,需要甲方协助时,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说明须协助内容,甲方可提供厂房规划、组装生产线规划、产能、组装生产设备、检测仪器、LED灯具产品设计、组装生产技术、组装生产作业指导、检测方法指导等组装生产技术,帮助乙方建立LED组装生产线。

3.5从乙方试生产LED灯具时起,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技术指电感单位是什么导,直至试制出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因乙方原因不能试制出符合该标准的产品除外),并解答乙方在组装生产的过程中提出的问题。甲方派驻人员之交通、食宿及人工费用(元/人/日),由乙方另行支付。

3.6 如乙方须甲方培训乙方的有关技术人员,由双方另行商定培训方案,甲方应予以提供条件进行培训工作。

3.7 乙方应为甲方的技术指导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及设施设备等方面的配合,接受提出的合理要求。

第四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

4.1 乙方组装生产出首批LED灯具产品后,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通知甲方人员对该产品进行验收。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进行验收。

4.2 本合同相关产品的验收如需委托有关检测部门进行,甲方应给予积极配合,验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3 产品验收不合格时,双贴片电容规格方应委派技术人员组成调查小组,调查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并依本合同约定确定双方的责任。如因甲方的原因,甲方应负责提出措施,消除缺陷,并承担相应费用;

4.4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组装生产出合格的LED灯具产品,甲方应协助乙方解决;经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已收取费用。

4.5 LED灯具产品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应签署验收合格报告。

第五条 授权金和产品购销

5.1 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取得甲方技术资源的授权应当向甲方支付授权金人民币 万元。本合约签订当日,乙方应以 银行转帐 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授权金的 %,剩余部分的授权金乙方应当在 日内付清。甲方于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授权金后,开始整厂输出后续工作。

5.2 乙方向甲方购买样品或LED光源产品及零部件等,须预先支付该批次产品货物总贴片芯片价款30%作为订金,并在甲方交货后依双方交易约定付清剩余款项。甲方在未收到乙方订金前,有权利暂停出货。

5.3 甲乙双方样品和LED光源产品及零部件等,具体交付、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双方在实际交易时由双方约定按具体交付合同执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方:

6.1 甲方拒不提供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资料,经乙方书面要求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拒绝提供或者补充更换的资料仍不符合要求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无条件返还已收取费用。

乙方:

6.2 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未经甲方同意将LED光源直接转售给第三方厂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转售行为,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 元;经甲方书面要求停止侵害,乙方仍继续实施侵害行为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3 乙方逾期或未足额支付授权金,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led生产工艺的授权金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授权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没收已收取的款项、要求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解除合同。

6.4 乙方违反合同的保密义务,致使甲方的技术秘密泄露,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保密条款 7.1乙方对甲方向其提供的专利数据、说明、图纸、制程技术等负有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对根据本合同所获得或可接触到的、相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7.2 甲乙双方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下列信息,如果接收方可以证明有关资料:

1)非因违反本合同原因而为或变为公开资料;

2)接收方在没有任何保密义务的情况下之前已经知晓;

3)是从第三方获得且该第三方可无限制地披露该信息;

4)由接收方电感单位转换独立开发而得,并无使用另一方之保密信息;

5)经披露方书面授权同意,而披露信息在授权范围内;

6)是根据法律或法规要求而披露。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8.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贴片灯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8.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适用本合同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

第九条 税费

本合同所涉及的使用费应纳的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贴片二极管封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由乙方纳税;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10.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10.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一条期限

11.1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1.2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如甲乙双方希望继续合作,则签订新的合同。第十二条 其它

12.1 本合同的有关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确认的传真件、复印件视为有效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2 本合同未尽稳压二极管型号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商定,签署书面文件后生效。

12.3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东莞派拉蒙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签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贴片三极管型号

第五篇:厨师合作合同书

合作合同书

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甲方系多家酒店的经营者,乙方系具有高级专业技能的厨师。为激励乙方作好本职工作,为酒店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甲方决定将投资权益部分让与给乙方,现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方投资经营的《酒店》,由乙方担任厨师长,现甲方决定由乙方参与投资合作。合作期间双方按本协议内容确定各自的权利及义务。

二、双方投资金额

《酒店》预计投入500万元,甲方已经逐步投资。现甲方同意转让给乙方8%的投资金份额,即乙方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8%。乙方先期给付甲方10万元,其余30万元从乙方每年应分得的利润中抵扣。

三、收益分配

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每年分得酒店8%的纯利润(扣除房租、水电及全部税费的净利润),该利润每满一年结算一次。合作期间甲方每年扣除应向乙方支付利润金额的50%作为乙方的投资款,其余50%直接支付给乙方。待甲方扣留的款项达到30万元时,甲方将按乙方应得利润的100%全额支付给乙方。在合作期限届满时,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投入的40万元。乙方不再享有酒店的任何权益。

四、双方对酒店的管理权限

甲方负责酒店的全面事务管理,乙方分管后厨人员及卫生等事务。乙方不参与酒店的经营管理但对酒店管理有建议权。乙方仅享有酒店利润分配权。

五、合作期限

本合同的合作期限为六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作期限届满时,双方均有意向继续合作的,应当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工作有指挥、管理、支配的权利。

2.甲方提供能够保证乙方正常工作的厨房环境及配套设施。

3.甲方按乙方所列清单供应菜品原料。

4.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利润。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利润分配请求权。

2.乙方在合同期限内需服从甲方的指挥、管理、支配,按照约定进行出资。

3.乙方应带头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后厨核心人员按酒店规定时间出勤。

4.乙方应保证个月内推出款新式菜品。

5.乙方应保证后厨核心人员一年内流动量不超过三分之一,后厨核心人员是指:。

6.乙方应确保因菜品质量及制作投诉每月低于次。

7.乙方应确保后厨卫生合格,符合卫生防疫部门要求。

8.乙方需确保后厨人员不得有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影响酒店正常营业的行为。

9.乙方保证本人及后厨人员在合同期限内不得为其他同类酒店提供任何服务及技术指导,并在任职期内不得有损害酒店利益的行为。

八、保密条款

1.在保密期限内双方均不得向外界透露各方的合作模式及收入分配比例。

2.在保密期限内,乙方及其管理的后厨人员不得对外界透露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该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进货渠道、进货价格、菜品成本、经营状况、管理模式、人员工资、客户资源等事关公司利益的任何内容。

3.乙方及其管理的后厨人员不得将菜品的制作工艺、配方向外界透露。

4.在本协议有效期及双方终止合作后的二年内,本条款约定均为有效。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主要义务,守约方均享有合同解除权,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如遇不可抗力等事由,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必要履行,本合同终止,双方对此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如无故不按本合同约定对乙方分配利润,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万元。

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合同期限及保密条款的约定,甲方不再继续对乙方分配利润,已经对乙方进行分配的利润,乙方应返还,并应赔偿甲方因其违约而产生的损失。

3.如因乙方失职行为导致的菜品质量投诉、延误菜品供应、卫生防疫部门处罚等情况,甲方按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元。

4.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对其后厨人员进行有效管理,违反本合同关于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的,后厨核心人员未经甲方许可擅自离职或后厨核心人员离职比例超过三分之一标准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5.乙方及其管理的后厨人员若违反本合同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元。

十、争议的解决

如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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