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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客户3G 合约计划业务协议(范文模版)

中国联通客户3G 合约计划业务协议(范文模版)



第一篇:中国联通客户3G 合约计划业务协议(范文模版)

以下协议为框架协议,您还需在签收时签署书面入网协议。

中国联通客户3G 合约计划业务协议(范本)

(预存话费优惠购机)

甲方(客户):

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XX公司

本协议作为《中国联通移动业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基于对乙方移动通信服务的了解和需求,甲方自愿申请成为乙方 业务的客户,业务号码为,并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选号及套餐相关资费内容

(一)靓号规则

分类 第一类 第二类 第三类 第四类 第五类 普号

尾号类型 AAAAA AAAA ABCDE ABCD AAA AABB ABAB ABC AA

首次预存金额(元)必选套餐

7032 4632 3432 2712 2232 0

886元 3G基本套餐

预存话费返还时长

586及以上3G基本套餐

386及以上3G基本套餐

286及以上3G基本套餐

226及以上3G基本套餐

66及以上3G基本套/ 餐

套餐包外资费

超出部分国内语音拨

超出部分国内超出流

12个月

(二)套餐资费标准

包国

月费套餐(元)类型

内语音拨打分钟数

包国内可包国

包国内包M包T视电内短流量 个数 个数 话拨信条

打分钟数

620 20 40 40 40 50240 10 15 20 20 25 30

0.15元/分钟 数

接听免费

赠送增值其他

可视电量

范围 业务 打 话拨打

156 186 226 286

A A A A A A A

0.2元/分钟

全国(含可视电话)

0.6元/0.0003

手机邮

执行标

300MB

240 300MB 12 320 400MB 20 420 500MB 20 510 650MB 20 700 750MB 30 900 950MB 40

箱、分钟 元/KB 准资费

来电

显示

386

586

886 A 1250 1.3GB 50 A 1950 2GB A 3000 3GB 50 50 60 100 100 90 120 180

0.2元/

126

156

186 B B B B 200 60MB 450 80MB 6 12 10 20 20 40 40 10 10 15 20 20 0 分钟 680 100MB 20 920 120MB 20 0.15元/分钟 B 1180 150MB 20

附加说明:

(1)多媒体计价单位(M):是中国联通内网业务计算单位。即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多媒体内容,包括图像、音频、视像及相关应用程序内容下载及流媒体播放服务等。

(2)文本计价单位(T):是中国联通内网业务计算单位。即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文本内容,包括以文字为主的内容浏览和下载。

(3)套餐内所包含“国内语音拨打分钟数”指用户在本地和国内漫游地发起的任何3G、2G语音拨打时长

第二条 入网优惠政策

(一)靓号优惠政策

为享受到乙方提供的靓号优惠政策,甲方一次性向乙方预存 元(大写 整)话费,并自愿选择乙方提供的 元3G基本套餐(A、B),承诺在网 个月,即 年 月至 年 月。在上述期间内,甲方承诺不降低资费套餐月基本费使用标准。甲方享受靓号优惠政策而预存的话费分 个月解冻使用,每月解冻额度 元(自协议生效后次月开始解冻),以抵扣甲方当月消费的通信费。在上述期间内,甲方承诺不降低资费套餐月费使用标准,预存款每月返还额度保持不变。

(二)合约计划内容(请各分公司按照业务种类填写,如本协议是乐Phone协议预存话费优惠购机此处填写乐Phone协议预存话费优惠购机套餐内容)

1.为享受到乙方提供的3G 合约计划,甲方一次性向乙方预存 元(大写 元整)话费,并自愿选择乙方提供的 元3G基本套餐(A、B),承诺在网24个月,即 年 月至 年 月,则甲方可享受以 元(大写 元整)的优惠购机价格购买 型乙方3G定制手机终端一部,市场价为 元(大写 元整)。甲方享受3G 合约计划而预存的金额自协议生效后次月开始,分24个月解冻使用,以抵扣甲方当月消费的通信费。其中,前23个月每月等额解冻额度 元,第24个月一次性解冻预存款剩余全部金额。在上述期间内,甲方承诺不降低所选套餐资费标准。

2.甲方同时选择靓号并参加 合约计划时:

甲方选择套餐为靓号与3G 合约计划两者中较高的一档,即甲方选择乙方提供的 元3G基本套餐

(A、B);承诺在网时长以两者中较长的一档为准。预存款为靓号优惠政策与3G 合约计划两者中较高的一档,即甲方一次性向乙方预存 元(大写元整)话费,承诺在网 个月,即 年 月至 年 月。甲方预存的金额自协议生效后次月开始,分 个月等额解冻使用,每个月解冻金额为 元,以抵扣甲方当月消费的通信费。如本协议期满前甲方预存款中仍有余额,则本协议的最后

一个月一次性解冻预存款剩余全部金额。在上述期间内,甲方承诺不降低所选资费套餐标准。

(三)首月资费标准

□“套餐包外资费(免月租)”指用户入网当月免收月租费,其他按套餐包外资费执行;

□“全月套餐”指申请套餐即时生效,用户入网当月即按照用户所选的基本套餐收取套餐月费,所含内容不变;

□“套餐减半”指用户入网当月在其所选基本套餐的基础上,对套餐月费和套餐内所含内容均减半,减半处理本着“惠及用户”原则进行取整,其中来电显示照常赠送。

第三条 使用条件

(一)若甲方当月实际产生的通信费超出预存话费当月解冻额度,应按时在缴费期限内缴清费用。甲方承诺该号码每月产生的使用费单独核算,不与其它号码进行关联付费。

(二)本协议中的甲方预存话费均不可退还,其中靓号预存款可延期消费,可结转;合约计划预存话费不可延期消费、不可结转。协议期内,甲方承诺不申请停机、销号或过户业务。

(三)按照公平使用原则,乙方将对甲方的无线数据流量进行封顶限制,甲方每月的无线数据流量达到或超出(为保证通信服务的连续性,以甲方最后一次无线上网使用结束为准累计无线数据流量,可能存在超出流量封顶额度的情况,超出的流量将按甲方使用的3G套餐情况计费)流量封顶额度(6GB)时,乙方将有权暂停甲方当月的上网服务,次月自动开通。乙方定期通过短信方式通知甲方无线数据流量的使用情况。

(四)甲方选择的移动电话终端设备应支持乙方所有可提供的业务功能,对于甲方选择的移动电话终端自身不支持乙方提供业务功能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经甲方确认,甲方选择/自备的 型手机终端不支持甲方所选乙方3G套餐中的 功能。

第四条 违约责任及承担

(一)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构成违约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因用户欠费发生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及乙方在本协议中所给予甲方的优惠等)。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构成违约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提供的手机质量问题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协助处理,并按《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五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入网优惠政策到期后,如甲方未办理其他套餐,将继续使用本协议约定的套餐资费。

甲方承诺,本人已经充分、完整阅读并理解本协议所述全部条款及条件。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经办人或监护人:(签字或盖章)

甲方移动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署日期: 年月日

第二篇:中国联通客户移动业务靓号协议

中国联通客户移动业务靓号协议

甲方:

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本协议作为《中国联通客户入网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客户综合业务受理单》(以下简称业务受理单)合并使用。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基于对乙方移动通信服务的了解和需求,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所选择的移动业务靓号为,预存款 3600 元,协议期自 年 月至 年 月,协议期 5 年,协议期内月承诺通信费 300 元,月承诺办理最低套餐 296 4G全国套餐。甲方选用的靓号应带动发展用户总计 10 户,带动用户入网套餐不低于 76 元。

第二条 使用条件(一)本协议中甲方预存款仅限该靓号使用,可延期消费,只在甲方办理过户或销户业务时方可退还余额部分。预存款可用于抵扣甲方每月承诺通信费(含国际及台港澳长途、国际及台港澳漫游、SP等费用)。

(二)当甲方月承诺靓号通信费与其选择的营销活动月套餐有差异时,以较高者作为甲方的月最低消费额度,甲方实际通信费用不足此额度时,甲方仍应按此最低消费额度向乙方交纳通信费用。

(三)在协议期内,甲方不能办理转预付费业务、降低月承诺通信费、销户、停机保号、复装等业务。

(四)用户一年内不能办理过户业务。协议期内或协议期外,甲方办理过户业务时,新用户需重新签订靓号入网协议并交纳预存款,协议期及月承诺通信费自过户次月生效。

(五)若甲方为乙方现有2G或3G用户,在申请办理迁转4G业务时,甲乙双方所签原协议中的剩余预存款、月承诺通信费、剩余协议期仍按原协议执行,但过户、销户等规则应按照本协议执行。

(六)协议期满后,甲方可继续使用本号码,同时不受本协议靓号办理条件限定,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甲方承诺自办理之日起,靓号正常开通使用,并履行以上使用条件;若靓号缴费期内未缴费、且超过90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相关规定,乙方有权追缴欠费并停止服务,冷冻期(90天)后回收该靓号,乙方不因此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在协议期内发生销户等行为时,则甲方构成违约,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月承诺通信费(元)*3个月。

2.乙方有权以甲方账户中剩余的预存款直接抵扣欠费、违约金及约定的相关费用,不足部分,乙方保留对甲方追缴的权利。

3.乙方构成违约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第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以《中国联通客户入网服务协议》为准;本协议与《中国联通客户入网服务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五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到期时,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对套餐资费的修改要求,将继续执行本协议约定的套餐资费。

(甲方承诺:本人已经充分、完整阅读并理解本协议及附带靓号规则所述的全部条款及条件)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理人或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甲方用户号码:

签署日期:

****年**月**日 签署日期: 年

第三篇:中国联通3G合约计划业务协议范本-预存话费优惠购机终

中国联通客户3G 合约计划业务协议(范本)(预存话费优惠购机)甲方(客户): 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XX 公司 本协议作为《中国联通移动业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 基础上,基于对乙方移动通信服务的了解和需求,甲方自愿申请成为乙方 业务的客户,业务号码 为,并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选号及套餐相关资费内容

(一)靓号及普号使用规则(请各分公司填写当地靓号规则)分类 尾号类型 首次预存金额(元)必选套餐 预存话费返还时长 第一类

AAAAA 7032 886 元 3G 基本套餐 12 个月 第二类 AAAA 4632 586 及以上 3G 基本套 餐 ABCDE 第三类 ABCD 3432 386 及以上 3G 基本套 餐 AAA 第四类 AABB 2712 286 及以上 3G 基本套 餐 ABAB 第五类 ABC 2232 226 及以上 3G 基本套 餐 AA 普号 0 66 及以上3G 基本套餐 /

(二)套餐资费标准 月费(元)套餐 类型 包国 内语 音拨 打分 钟数 包国内 流量 包M 个数 包T 个数 包国 内可 视电 话拨 打分 钟数 包国 内短 信条 数 套餐包外资费 超出部 分国内 语音拨 打 接听 免费 范围 超出部 分国内 可视电 话拨打 超出流 量 赠送 增值 业务 其他 66

A 50 300MB 6 10 10 240 0.2 元/ 分钟 全国(含 可视 电 话)0.6 元 /分钟 0.0003 元/KB 手机 邮 箱、来电 显示 执行 标准 资费 96 A 240 300MB 12 20 10 0 0.15 元 /分

钟 126 A 320 400MB 20 20 15 156 A 420 500MB 20 40 20 186 A 510 650MB 20 40 20 226 A 700 750MB 30 40 25 286

A 900 950MB 40 50 30 386 A 1250 1.3GB 50 50 50 586 A 1950 2GB 60 100 100 886 A 3000 3GB 90 120 180 66 B 200 60MB 6 10 10 0 0.2 元/ 分钟 96 B 450 80MB 12 20 10 0.15 元 /分钟 126 B 680 100MB 20 20 15 156 B 920 120MB 20 40 20 186 B 1180 150MB 20 40 20 附加说明:(请相关单位根据当地政策补充填写)(1)多媒体计价单位(M):是中国联通内网业务计算单位。即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多媒体内容,包括图像、音频、视 像及相关应用程序内容下载及流媒体播放服务等。(2)文本计价单位(T):是中国联通内网业务计算单位。即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文本内容,包括以文字为主的内容浏 览和下载。(3)套餐内所包含“国内语音拨打分钟数”指用户在本地和国内漫游地发起的任何3G、2G 语音拨打时长 第二条 入网优惠政策

(一)靓号优惠政策 为享受到乙方提供的靓号优惠政策,甲方一次性向乙方预存 元(大写 整)话费,并自愿选择乙方提供的 元3G 基本套餐(A、B),承诺在网 个月,即 年 月 至 年 月。在上述期间内,甲方承诺不降低资费套餐月基本费使用标准。甲方享受靓号优惠政策而预存 的话费分 个月解冻使用,每月解冻额度 元(自协议生效后次月开始解冻),以抵扣甲方当月消费的 通信费。在上述期间内,甲方承诺

不降低资费套餐月费使用标准,预存款每月返还额度保持不变。

(二)合约计划内容(请各分公司按照业务种类填写,如本协议是乐Phone 协议预存话费优惠购机此 处填写乐Phone 协议预存话费优惠购机套餐内容)1.为享受到乙方提供的3G 合约计划,甲方一次性向乙方预存 元(大写 元整)话费,并自愿选择乙方提供的 元3G 基本套餐(A、B),承诺在网24 个月,即 年 月至 年 月,则甲方可享受以 元(大写 元整)的优惠购机价格购买 型乙方3G 定制手机终端一 部,市场价为 元(大写 元整)。甲方享受 3G 合约计划而预存的金额自协议生 效后次月开始,分 24 个月解冻使用,以抵扣甲方当月消费的通信费。其中,前 23 个月每月等额解冻额度 元,第24 个月一次性解冻预存款剩余全部金额。在上述期间内,甲方承诺不降低所选套餐资费标准。

2.甲方同时选择靓号并参加 合约计划时:(各分公司根据本地业务政策选择以下选项中的一条作为正式入网协议付印)。

1、甲方选择套餐为靓号与3G 合约计划两者中较高的一档,即甲方选择乙方提供的 元3G 基本套餐(A、B);承诺在网时长以两者中较长的一档为准。预存款为靓号优惠政策与3G 合约 计划预存款之和,靓号分月解冻金额和3G 合约计划分月解冻金额在其各自有效期内叠加使用;

2、甲方选择套餐为靓号与3G 合约计划两者中较高的一档,即甲方选择乙方提供的 元3G 基本套餐(A、B);承诺在网时

长以两者中较长的一档为准。预存款为靓号优惠政策与3G 合约计划 两者中较高的一档,即甲方一次性向乙方预存 元(大写 元整)话费,承诺在网 个月,即 年 月至 年 月。甲方预存的金额自协议生效后次月开始,分 个月等额解冻使用,每个月解冻金额为 元,以抵扣甲方当月消费的通信费。如本协议期满前甲方预存款中仍有余额,则本 协议的最后一个月一次性解冻预存款剩余全部金额。在上述期间内,甲方承诺不降低所选资费套餐标准。

(三)首月资费标准 □“套餐包外资费(免月租)”指用户入网当月免收月租费,其他按套餐包外资费执行; □“全月套餐”指申请套餐即时生效,用户入网当月即按照用户所选的基本套餐收取套餐月费,所含 内容不变; □“套餐减半”指用户入网当月在其所选基本套餐的基础上,对套餐月费和套餐内所含内容均减半,减半处理本着“惠及用户”原则进行取整,其中来电显示照常赠送。第三条 使用条件

(一)若甲方当月实际产生的通信费超出预存话费当月解冻额度,应按时在缴费期限内缴清费用。甲 方承诺该号码每月产生的使用费单独核算,不与其它号码进行关联付费。

(二)本协议中的甲方预存话费均不可退还,其中靓号预存款可延期消费,可结转;合约计划预存话 费不可延期消费、不可结转。协议期内,甲方承诺不申请停机、销号或过户业务。

(三)按照公平使用原则,乙方将对甲方的无线数据流量进行封顶限制,甲方每月的无线数据流量达 到或超出(为保证通信服务的连续性,以甲方最后一次无线上网使用结束为准累计无线数据流量,可能存在 超出流量封顶额度的情况,超出的流量将按甲方使用的3G 套餐情况计费)流量封顶额度(6GB)时,乙方将 有权暂停甲方当月的上网服务,次月自动开通。乙方定期通过短信方式通知甲方无线数据流量的使用情况。

(四)甲方选择的移动电话终端设备应支持乙方所有可提供的业务功能,对于甲方选择的移动电话终 端自身不支持乙方提供业务功能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经甲方确认,甲方选择/自备的 型手机终 端不支持甲方所选乙方3G 套餐中的 功能。第四条 违约责任及承担

(一)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构成违约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因用户欠费发 生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及乙方在本协议中所给予甲方的优惠等)。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构成违约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提供的手机质量问题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协助处理,并按《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 益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责任。第五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入网优惠政策到期后,如甲方未办理其他套餐,将继续使用本协 议约定的套餐资费。甲方承诺,本人已经充分、完整阅读并理解本协议所述全部

条款及条件。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盖章)甲方经办人或监护人:(签字或盖章)甲方移动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篇:中国联通4G存费送业务合约计划

“4G 存费送业务”

4G 存费送业务合约与 3G 保持一致


套餐月费(元)76-596 120 10 500MB 200 300 12 136-596 240 20 1GB 400 600



预存款(元)分月返还金额(元)国内数据流量 国内语音拨打分钟数(三选一)国内点对点短信条数 合约期(月)



分月赠送

业 务


第五篇:中国联通集团客户入网协议范文

中国联通客户入网协议

甲方:源创三象(天津)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分公司

甲方因组建通信系统工程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内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产品和服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宽带IP专线实现因特网接入,提供 100 M 出口。

2、乙方提供的线路应满足甲方整个系统承建的技术要求。

第二条 工作条件和双方协作事项

1、甲方向乙方说明项目内容和具体要求,提供项目进行中所需的工作环境和便利条件,并做好有关的协调和配合工作,与乙方共同营造文明施工的现场环境。

2、根据甲方的规划,乙方按甲方的需求进行施工,免收相关的工程成本费。

3、甲方提供接入的地点为: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三马路与广开中街交口西南角轻纺城五楼。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利益,对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带宽IP专线上网费用及结算方式作如下规定:

1、免一次性连接费和手续费。

2、网络使用费:(人民币)(大写)(小写)

3、计费周期:以实际开通日期开始计费

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光纤包年周期费,以现金或转帐支票方式

第四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

光纤线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用专用光纤测试仪进行测试,线路的各项指标应符合验收标准。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协议按时缴纳网络使用费。有关费用的计费周期和缴纳费用的时间、方式等,按乙方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2、甲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通信政策、法规、制度,不得妨碍网络的正常运行;不得利用因特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和侵犯国家、集团、公民的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因特网查阅、复制、制造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淫秽色情的信息;也不得从事危害他人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经营含有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健康的服务。

3、甲方不得擅自改变经营主体或采取承包等方式转让给他人。

4、甲方有责任保护好乙方提供给甲方使用的设备,并且在协议终止后须将完好的设备归还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对甲方开户时所交的设备押金进行处置。

5、甲方如违反以上规定,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停止相关服务,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在受理甲方的宽带IP专线业务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开通该业务。

2、乙方承诺甲方能正常使用宽带IP专线业务。若甲方使用的宽带IP专线业务出现一般障碍,乙方承诺接到投诉后12小时内恢复甲方的通信(若光缆中断,乙方承诺接到投诉后24小时内恢复甲方的通信,不可抗力除外);

3、根据协议的规定,乙方按时收取甲方的网络使用费。如甲方发生欠费,乙方有权进行催缴、并按有关规定计收滞纳金,甚至终止所提供的通信服务,直至甲方交清所有欠款及 按规定应支付的滞纳金。

4、如果甲方未交网络使用费,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取消其上网服务。

5、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封停甲方所租用的电路,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条款,除非遇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均不得单独变更、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否则违约方需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有违约,则违约方应承担由于其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不可抗力指: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或法律变更、政府法令、指令发生变化等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规定严格执行本协议。在履行协议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解决此争议,任何一方有权选择将争议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保密

1、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结束后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有关内容。如有泄密,泄密方须承担所有因泄密造成的损失。

2、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结束后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如有泄密,泄密方须承担所有因泄密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1 年,协议期满,任何一方不续签协议的,应于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依此类推。

2、本协议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包括在本协议签订后发布的)内容相抵触时,双方应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本协议的相关条款。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附:信息安全责任书

信息安全责任书

接入中国联通电话网或中国联通互联网的单位(企业、个人),以及在中国联通电话网或中国联通互联网上提供信息服务的信息源,必须认真阅读本责任书,并遵守本责任书的各项规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

3.未经行业主管部门许可或备案,不得对外提供信息服务或超范围提供信息服务。

4.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查阅、制作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淫秽色情的信息,不得通过网络发布禁止发布的信息,发现上述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应及时向电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接入单位(企业、个人)、信息源严禁在中国联通电话网或中国联通宽带互联网上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接入单位(企业、个人)、信息源对接入的互联网站必须完成相关 4

备案手续,并提交主办单位名称、IP、域名和备案号等备案信息,一经发现有未备案网站,立即停止服务。

7.接入单位只能租用基础电信资源从事本单位服务,接入资源不得再次转租,若发现,立即停止服务,接入单位须接受联通及网监等部门的检查。

8.建立健全内部信息安全审核制度和信息安全领导责任制,加强对所采编制作的信息内容的审核、管理,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负责。

9.积极配合电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上网的信息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条件。

10.对违反信息安全的行为,电信部门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提出批评、警告、中断传输,直至终止协议。

11.接入单位(企业、个人)、信息源承担者违反信息安全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2.接入单位(企业、个人)、信息源负责人有责任教育、监督本单位职工遵守以上条例。

甲 方: 乙 方: 授权人(签字): 授权人(签字):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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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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