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天花板吊顶劳务合同
天花板吊顶工程承包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名称:
第二条 承包项目方式:
第三条 工程内容:根据施工图纸全部工作量及甲方要求施工,配合其他工种施工。乙方
自备施工中所需工具设备,包括材料计划、材料到场后卸料、按要求堆放整齐、场内材料运输、制作、安装做到工停料清,安装完毕后,材料按项目部指定地方码放整齐。
第四条 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总面积约为,单价为:元/M2(此单价含税金)。
2、工程总造价约为:(大写),完工后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展开计算并按实结算。
第五条 合同工期
甲方发出进场通知后,天内乙方必须安排工人进场施工,施工期限为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未按期完成按每日%扣除违约金。
第六条 工程质量要求
甲方对工程质量要求:。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全款,总计(大写)。
第八条 竣工验收
双方对工程施工质量按施工前约定施工标准进行验收。
第九条 甲方、乙方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用水、用电,甲方承担由此费用。
2、负责提供与施工相关的资料。
3、甲方派给工地现场代表,帮助乙方解决由甲方负责的问题,与乙方协商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办理乙方送达的关于工程进度、现场签证工作。
4、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甲方确定的施工图及说明进行施工,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并交付使用。
2、负责提供验收资料,参加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3、在施工期间做好现场防火及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及其他事故,乙方应负责。对甲方设施及设备造成的损失或丢失应照价赔偿。
4、乙方进场人员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做好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工作。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人委托代表:法人委托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集成吊顶合同(本站推荐)
集 成 吊 顶 制 作 安 装 协 议 书
xxx工程有限公司 xxx二次装修工程项目部
集成吊顶制作安装协议
发包方:xxx有限公司xxx二次装修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xxx二次装修工程 1.2 工程地点: xxx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xxx二次装修工程施工图中所有卫生间、盥洗间集成吊顶制作安装工程。
1.4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竣工调试、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及售后保修。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3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2014年 3 月 6 日开工,至2014 年4 月 6 日,共 30 日历天。
2.3 分包工期要求:按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施工。
2.4 工期由甲方以进度计划下达给乙方(按需满足甲方赶工要
求)如因乙方劳动力不足、组织不力等因素影响工期,甲方可予以经济处罚;
2.5 若乙方不能增加工人,甲方可联系另外队伍进场施工,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含额外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工程质量
3.1 本工程按图纸要求及设计、施工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如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修补至合格,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赔偿。
3.2 本工程质量必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由建设单位、质检站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验收和签字确认。
第四条 合同内容及价格
4.1 合同单价(包材料、包人工安装): 1、300*300mm铝合金扣板集成吊顶单价为 64 元/㎡;
2、配套300*300LED灯盘单价为 50 元/套;注:300*300mm铝合金扣板集成吊顶铝扣板厚≥0.5mm,颜色为银拉丝套边,集成吊顶单价包含φ6吊杆、C38烤漆轻钢主龙骨、90mm烤漆三角龙骨、铝阴角线及密封胶等辅材辅料。
剩余材料及辅料、配件及时清理,由安装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一楼指定堆放点,做到工完场地清。
具体工程量以现场实际收方为准。
4.2乙方在签约前已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情况和施工图纸为由提出单价调整
或工期延长的要求。
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进场施工十五日内,预付工程款 5000.00 元。
2、安装工程量过半,支付已完工程量造价的80%。
3、安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余2000.00元作为质保金,其余全部支付。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六个月后,一次性支付完工程质保金2000.00元。
第六条 工程保修金及保修期
6.1.工程保修金:扣2000.00元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六个月后无息返还。
6.2.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业主)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两年。
6.3.保修期间若发生工程质量问题需维修的,在收到维修通知单24小时内务必到场处理;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它人进场维修,所发生的相关维修费在保修款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责任
7.1 在开工前 2 天负责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和相应的技术交底通知。
7.2 在乙方开始施工前,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及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
7.3 甲方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和本工程各班组协调工
作。
7.4 甲方提供垂直运输、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材料保管场所。
7.5 甲方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材料使用保管情况,检查乙方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和持证上岗情况。乙方如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7.6 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
第八条 乙方责任
8.1 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如因违反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在十分钟内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主要负责人到场处理并保护好现场,乙方保护措施不力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有关设计变更通知书的内容,严格按图纸施工。否则,出现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的返工维修经济损失。
8.3 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泄露工程图纸、规范及其他构成分包合同的相关资料和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缔结任何与本分包合同相关的第三方合同。
8.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提交工序协调的书面报告给甲方协调,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乙方应对班组交底做好成品、半成品 的保护工作,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保护本分项和其他分项作业的半成品及成品,由乙方原因造成本分项和其他分项的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的损坏、丢失或污染等,由乙方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8.5 分项工程完工后,甲方人员验收未达到质量标准要求时,乙方应无条件立即返工到合格标准。返工发生的一切材料及人工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乙方有意不返工,甲方可另派人返工,由此发生的工资在乙方进度款中双倍扣除。
8.6 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的各项管理制度。
8.7 乙方必须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报甲方备案。严禁使用童工和无手续的人参加班组生产,如若发现每次罚款500元。8.8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须定时上报甲方。
8.9 乙方应按时交纳从业人员社会综合保险费并为在岗的每位从业人员购买100元的意外伤害险。
在施工期间,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如发生工伤事故,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的义务。对其善后处理由乙方对伤亡职工全面负责,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全面解决。
乙方在施工中如由对甲方或第三人造成伤害的,应承担赔偿
责任。
8.10 乙方不得将本分项工程自行转包,如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另行分包给其他班组施工,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9.1双方确立“安全第一”宗旨,制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教育制度、检查评比制度,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9.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乙方应有周密的安全施工方案和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机械设备使用应进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交底,在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开始前提出安全防护措施。9.3 配合甲方的三级安全教育,每天做好班前安全交底,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他们的安全责任,随时接受甲方组织的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9.4按甲方要求及时做好安全生产的相关资料,包括班前安全活动记录,不能损坏资料,每5天上交甲方安全员审查。
9.5乙方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现场管理
10.1 甲乙双方人员应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10.2 乙方应对现场人员进行遵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严格执行甲方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规定,严禁偷拿现场材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执行处罚细则。
10.3 处罚管理细则:
1、施工现场穿拖鞋及高跟鞋、不戴安全帽、打赤膊,违者每项每次罚款10元。
2、盗窃工地财物者,每次罚款500元,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3、故意破坏工地设备者,每次罚款100-200元。
4、不听从项目部统一安排,在工地安排地点以外的地方私搭铺、私砌灶者,每次罚款50-100元。
5、对工地内的水、电随意加装,改动或拆除者,每次罚款50-300元,造成后果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在工地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每次罚款500-1000元,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7、在工地范围内进行赌博活动,每次罚款10-5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8、不在工地所设吸烟区吸烟,随意吸烟者,每次罚款10元。
9、在工地内随意大小便者,每次罚款100-300元。
10、修理机械设备没断电和没挂“安全合闸”标志者;乱用模板(铺路),造成材料损坏浪费者;每次罚款100元。
11、私自拆除“四口”防护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者,或在满堂架上面堆放大量木枋或散板者,每次罚款100元。
12、不关水龙头或者乱拉乱接施工用电及拖地电线,每次罚款50元。
13、各施工作业人员不认真阅读签证项目部实行的安全教育及各安全技术交底的,并在阅读及签证时有对安全资料涂改,丢失、不及时归还、代签或不签情况下,每次罚款50元,屡次不改者赶出工地不得在工地进行施工作业。
14、本班、本工序施工完毕后,即时清理施工机器和施工现场,如果该班组没有即时清理施工现场,每层罚款100-500元/层。
15、内脚手架板上不允许有任何杂物和建筑垃圾、建筑材料,否则处罚责任班组:一根木方、一块模板各罚款50-100元。
16、配电箱门未关,一个配电箱罚款50元;一个开关负荷多条回路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条。
17、乙方没法有按施工图下料提交材料合理利用方案,造成材料浪费的由乙方负责,在当月进度款中双倍扣除。
18、楼面清理时严禁自上而下直接倾倒垃圾,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19、乙方指派人员不服从甲方现场统一指挥的,每次罚款50元。
20、乙方人员必须将所领材料及半成品分类堆码并按要求标
识,严禁乱堆乱放,否则,处以每次100元。
21、以上条款希望工地所有人员严格遵守,若某人连犯同一条款二次,除罚款外,并清理出工地。
22、以上条款由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当场开出罚款单,乙方当事人必须签字确认,如属事实,乙方拒签并无合理解释,按双倍金额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双方违约责任:
1、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擅自再次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负责赔偿返工的一切损失。
2、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后,乙方应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人员工资,并公布发放情况,有拖延克扣现象,甲方可代为发放,并视情节严重进行罚款或解除合同。
3、乙方应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并支付分包总额10%的违约金。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周计划、旬计划、月计划)施工,如拖延工期一天按每天200元进行处罚(以周例会决定执行)。
5、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
他情况。按工程总款1%计算违约金。
第十二条 其他
12.1 合同生效和终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工程量款时失效。
12.2 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相互协调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 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地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属人民法院起诉。
12.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
年 月 日
第三篇:集成吊顶施工合同
集成吊顶施工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盐城开发区光电产业园3、4#厂房的集成吊顶的安装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特定本合同。
第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开发区光电产业园3、4#厂房的集成吊顶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经济开发区
3、工程内容:盐城开发区光电产业园3、4#厂房的集成吊顶制作、安装(包工包料包安全)
4、第二:材料质量、工期要求
1、交货时间:乙方按甲方规定时间于2011-11-15前内交货且安装结束,保证质量。
2、材料质量标准:乙方按甲方指定的欧普牌集成吊顶,材料厚度为0.5mm,白色无花纹铝制烤漆板为准,(乙方提供样板、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发票)。
3、第三:工程造价
安装单价为163.64元/m2人民币(按实结算)
第四:付款方式
完成其全部工程量竣工验收合格后3日内一次性付合同价的90%,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审计结束后结清。
第五:双方责任
甲方:
1、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2、及时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水、电、材料堆放。
3、协商处理各项工程之间的合理施工。
乙方:
1、按项目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工程量。
2、材料的保管。
3、保证集成吊顶的制作与安装达到验收标准。
4、保证质量、进度、施工安全。
5、提供材料相应的质保资料、如发现乙方材料有假无权向甲方收取一切费用。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
甲方:乙方:
2011-11-42011-11-4
第四篇:矿棉板吊顶合同
SSG扩建工程矿棉吊顶购安
工程分包合同
总包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分包方:深圳市福沃贸易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2003-03-03-FT0062
SSG扩建工程矿棉板吊顶制安
工程分包合同
总包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甲方)分包方:深圳市福沃贸易有限公司(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的原则,甲方作为赛格三星扩建工程的总承包方,将主厂房及其构筑物的矿棉板吊顶制安工程分包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SSG扩建工程主厂房及其构筑物的矿棉板吊顶制安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1.2工程地点:深圳龙岗大工业区 1.3结构/层数:框架结构及独立构筑物
1.4承包范围:按照甲方确认设计图样、加工厂下料制作、运输到现场工地、安装、产品保护、验收交工;
1.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
第二条:合同工期
2.1合同工期: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或收到确认的施工图及颜色样板后10内进场安装,施工工期按甲方工程进度安排,以配合主工程且不影响其它工种施工为标准。
2.2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则由乙方承担每延期一天计罚金¥1000元,最高罚金限额为¥50000元。
第三条: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格:本合同为单价包干,如下:
1. U型轻钢楞骨矿棉板吊顶天花购安价,每平方米为¥73元包安装; 2. T型铝合金楞骨方铝板带孔吊顶天花购安价,每平方米为¥155元包安装; 3. 吊顶工程数量按实完成数量结算工程款;
暂定合同价款:人民币玖拾万元;¥900000元;工程结算可据实际完成工程量以及设计变更调整合同价款。
3.2本合同包干单价已含水电费、不可预见费、风险包干费、材料费(含损耗)、安装施工费、包
第 2 页 合同编号:2003-03-03-FT0062 装、运输、税金等。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属地税务发票。乙方未提交发票,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3.4包干单价在本工程施工期内固定不变且不因市场材料价格变动或政策性因素变动而作调整; 3.5若由于设计变更修改或增加的数量或类型,则需在变更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相似类型单价不变,不同类型单价另行商议定价。若在乙方已制作完成后发生变更设计,其该已制作完成的工程费用应由甲方承担费用。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办法
4.1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合同定金;定金充抵工程款。4.2乙方于每月15日向甲方提交二份当月实际完成的承包部分工程量报表,经甲方按合同单价审核计量工程款,确定后次月30日时支付乙方相应工程进度款。4.3每次付款比例为当期完成工作量的70% 4.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后一个月内工程款付至结算总价的95%,余5%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满一年时7天内支付余款(质保金不计利息)。
第五条:甲方责任
5.1 协助乙方解决生产工人临时现场临时住房、生活问题,可提供临时板房由乙方租用。5.2生产生活区临水临电甲方提供至二级配电箱,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按乙方完成工作量的1%收取,其它所需临水临电材料乙方自行解决。
5.3 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拟定总的工期控制计划,审查乙方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5.4 负责组织隐蔽工程的验收,对乙方的质量、进度和安全进行监督。
5.5甲方负责协调安排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之间的工序搭接,解决安装后的水泥砂浆嵌缝并负责安排土建队及时跟进施工。
5.6及时审定签证单,所有签证单必须经甲方代表人签字认可后,结算时方有效。
第六条:乙方工作
6.1 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进场。
6.2按甲方总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有关费用预(决)算,提交甲方审核,按甲方的要求、施工图、规范及甲方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新技术、新工艺进行施工。若因乙方资源投入不够,导致工期拖延,工程质量不高,甲方有权采取各种措施,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和费用支出均由乙方承担。
6.3 每月28日提供月形象进度统计报表和下月工程进度计划书,按甲方要求及规定申报已完工作
第 3 页 合同编号:2003-03-03-FT0062 量、质量安全报表和相关的工程技术资料,并按时提供给甲方资料员归档;如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提交上述报表和相关的工程技术资料,甲方应要求乙方限时完成。
6.6 配合好与其它分项工程(如结构工程、水电安装工程、防水、通风、装修工程等)的施工。承担由于乙方自身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7 负责自身承包范围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其它施工方的已完项目,如有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或由甲方指定第三者修复,修复费用乙方承担,反之,他方损坏乙方产品条件相等。6.8 乙方施工成果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并取得书面认可,未取得书面认可的施工部分不纳入结算内容。
6.9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工程的资料及材料试验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属甲方供应材料造成的试验费由甲方负责。
6.10在工程完工、验收前,做到工完场清,承担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材料排列、垃圾清运,如违反有关规定,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相应罚款。
6.11在施工现场内乙方施工人员应服从甲方指挥,工程所需制作场地、施工设备、工程材料的周转仓库和现场的堆放场地等设施及职工生活设施必须经过甲方代表的批准,如不听从甲方合理指令,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
6.12工程完工时提供3套属于乙方工作范围的相关资料。
6.13乙方必须按甲方审核通过(或甲方制定)的雨季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负责雨季施工的防雨工作,其雨季施工的措施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内,(若在特殊的不可抗力的情况,按签证解决)。
6.14本合同工程在保修期内,若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修,并于收到通知之日起2天内到现场实施返修;若为非乙方原因而损坏的,乙方负责修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工程质量
7.1乙方提供具资质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提供长期可靠性报告书,测试报告等文件,产品合格证书;
7.2本工程质量按照国家有关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分项工程竣工验收须达到优良。
第八条:文明施工
8.1 乙方应设专职文明施工管理员和专职班组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工作。
8.2 现场材料应按照甲方的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乙方应随时将施工垃圾清运到甲方指定的位置,且乙方使用的生活设施应保持整洁和卫生。
第 4 页 合同编号:2003-03-03-FT0062 8.3 乙方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定,防止并消除对大气环境、水的污染以及施工噪音的扰民。8.4如乙方未服从甲方的文明施工和贯彻实施CI战略的要求,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安全施工
9.5 甲方向乙方传达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及其它文件,向乙方提供与其有关系的安全资料,同时对乙方在施工中进行安全教育和指导。
9.6 乙方的领导干部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注意劳逸结合,要对本单位的全体人员经常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单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签字手续要齐全。
9.7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乙方管生产的领导干部必须同时管理安全工作,配备专职安全员,并报甲方备案。
9.8乙方施工现场,要建立由生产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对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全体职工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且有权拒绝任何人员要求的违章作业。
9.9乙方须树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指导思想,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甲乙双方应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损失,但双方都有抢救的义务。
9.10特殊工种(电焊、电工、起重工、机械工等)要持证上岗。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以及不适合高空作业者,严禁从事高空作业。
9.1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甲方安监部门汇报工作。9.12乙方应向本单位职工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9.1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
9.14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利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9.15 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竣工资料的提供
乙方负责本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在工程竣工时向甲方提交4套完整的竣工资料,竣工资料要达到《深圳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竣工结算
11.1 本工程竣工后的工程结算,工程量按乙方提交甲方最终确认竣工图纸尺寸计算,单价按本合第 5 页 合同编号:2003-03-03-FT0062 同约定单价计算。
11.2本合同工程竣工并交验合格后40个日历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书和相关结算资料,乙方原因逾期提交或未提交,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结算。
11.3 乙方工程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费用按结算总造价的1%向甲方支付,在工程结算时一同结算费用,甲方支付结算款时扣除水电费、赔款、罚款和其它有关欠款,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二条: 其它
12.1甲方所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实施。新工艺和新技术在实施前甲方对乙方进行书面交底,甲方并承担费用。
12.3 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于乙方或其工人误用临时工程、设备和其它设施造成的损害而引致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2.4 如乙方有任何违反分包合同的违约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违约造成甲方的任何损害赔偿费,在此情况下,甲方可从本应支付给乙方的金额中扣除此笔赔偿费,并不排除采用其它赔偿办法。12.5 乙方应有承担一定风险的能力,当甲方资金出现短缺暂不到位时,乙方应给予充分理解,接受甲方工程款短期延迟支付的要求,并妥善安排工作,保证所属工人不干扰甲方的工作。12.6乙方负责管理本方工程施工人员,若在工程现场发生闹事或其它违规行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处以罚款每次¥1000元。
第十三条:争议
13.1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通过协商或调解仍达不成一致,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甲乙双方约定诉讼地为北京市法院。
13.2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除出现以下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与失效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遵照执行;直至本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结算并付清工程尾款、甲乙双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合同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二十五条:合同份数
第 6 页 合同编号:2003-03-03-FT0062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总包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分包方:深圳市福沃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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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上传劳务合同
劳 务 合 同
甲方:丽水市xxxx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鉴订本劳务合同。
一、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联系xxxx业务,并且需把相关资料整理好送到贵公司,同时与本公司人员到现场勘查。
二、劳动期限:不固定期
三、劳动报酬:劳务费依评估价值量大小,难易程度而确定。
经结算,自2011年6月1日—2011年6月30日甲方需支付乙方劳务报酬15000元(乙方需开具正式劳务发票,税由乙方自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电话:0578-xxxx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