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媒体报纸年度战略合作协议框架性文本
***报步步高2007年度战略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步媒字20070732001号
甲方: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韶山西路步步高大厦地址:
移动电话:移动电话:
办公电话:办公电话:
图文传真:图文传真:
邮箱:邮箱:
邮政编码:411100邮政编码:
户名:
开 户 行:
帐号: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与****报本着共同借势互动发展的共识与良好意愿,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年度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缔结“年度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甲方委托乙方在2007年2月1日至2008年1月31日在《*****报》提供正面新闻报道和广告宣传合作。
第二条合作费用
1、本协议软文费用总额度预算为人民币万圆整(.00),回报甲方在《****报》上约800字宣传软文条,一般不固底、不加框,不做广告稿排版。具体计算方式如下:整版软文按每版6条计算;半版及半版以上按3条计算;半版以下的软文400字以上700字以下按一条计算;半版以下的宣传图片按一条稿件计算。
2、软文费用分两次据实报销,凭报纸原件和正规广告发票计划在5月31日前、12月24日前转帐支付。
3、双方同时商定,合作期间甲方在乙方《****报》上发布硬广告按刊例**%结算。根据实际发布频率,凭报纸原件和正规广告发票每两周转帐支付。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全力支持乙方在重大节假日的主题策划和宣传推广活动。
2、乙方配合甲方各项商品促销和文化活动进行正面新闻报道,报道内容包括甲方公司(含所辖不同业态门店、全资子公司及甲方后续发展的其他商场、超市和公司)的形象、促销软文,以及甲方代理产品的软文。
乙方承诺乐意帮助甲方改善和提升企业形象,接到投诉主动与步步高公司及时沟通,尽最大努力轻松解决问题,不做关于步步高公司的负面报道。
3、甲方应及时、准确向乙方提供形象软文的相应素材、采访对象等。甲方提供的资料内容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乙方的新闻报道及广告发布政策。
4、双方商定,新闻报道素材和硬广告设计由双方灵活操作,协议期间发布的新闻报道图文的版权和使用权均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根据自己需要,将新闻报道素材用于甲方在其他媒体宣传之用途,有权根据自己需要更换文字内容,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稿费和设计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5、甲方对乙方工作有全程监督以及提出修改意见的校订权利,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新闻报道所需资料的收集及提供。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提供甲方新闻报道之便利,为甲方品牌推广活动造势,其中包括新闻报道、专题报道、现场报道等丰富多采的形式。
2、乙方按时、按质量完成全年发布甲方新闻报道约800字宣传软文条任务,新闻报道发布后,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报纸原件、正规广告发票等报帐资料。
3、乙方在重大节假日的主题策划以及宣传推广活动应该优先考虑在甲方所在门店举行,尽可能避免在竞争公司和竞争公司所属门店进行。
4、乙方有权拒绝刊登甲方或甲方代理的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新闻报道内容。
5、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开展业务所需的相关文件及资料。
第五条保密条款
1、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及备份(包括图片及文字资料、VI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均属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他人泄露,保证不将甲方提供的独有资料应用于非甲方的其他商业场合。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新闻报道的所有文字和图片、创意细节和硬广告设计均属甲方所有,不得用于非甲方的其他商业场合。
3、甲乙双方都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条款的信息或对方指明不得公开的信息。
4、应当保密或有理由应当保密的信息和商业机密,包括(但并不限于)有关销售成本和其他未公布的财务信息、产品和经营计划、设计规划、营销数据资料和赞助者的信息等,但不包括下属信息:已经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信息或由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公开材料中已经透露的信息;公众已经普遍知道的信息;已经通过合法途径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法律要求透露的信息。
第六条其他事项: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刊误和错刊,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刊误和错刊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签定本协议后,双方如需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口头无效;未出现不可抗力或一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的情况,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委托关系。
3、甲、乙双方签字认可之各项目详细执行计划书,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4、本协议及附件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诚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2007年1月31日签署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韶山西路步步高大厦
第二篇:框架性合作协议
附件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与中国农业银行
共同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的有关精神,甲方与乙方决定于“十一五”期间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一批条件优、基础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予以重点支持,以提高批发市场建设的规范化程度,提升农产品流通业态的现代化水平,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双方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共同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达成如下框架性合作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围绕共同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做好对“三农”的支持和服务而订立的框架性文
件。甲、乙双方将根据本协议,以促进发展与长期合作为目标,建立全方位合作关系。
第二条本协议指导甲、乙双方的相关业务合作,在后续工作中,双方签订的有关具体协议以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为指导。
第二章合 作 内 容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方面进行全面合作:甲方积极制定相关政策,争取专项支农资金扶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十一五”期间支持500家农产品批发市场;乙方在“十一五”期间拟向农产品批发市场提供100亿元人民币信用额度,用于支持其升级改造和服务功能完善,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对符合条件的农业部定点市场支持面达到70%以上。甲方积极向乙方推荐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乙方在保证符合《商业银行法》、《担保法》、《银行业监督法》、《贷款通则》等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和乙方有关信贷管理制度的前提下,积极向符合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提供各种信用。相关信用业务的申请和使用以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
第四条甲乙双方应紧紧围绕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拓展5520工程”的建设内容,重点支持十个方面的建设,即市场地面硬化,水电道路系统改造,交易厅棚改扩建,储藏保鲜设施,加工分选及包装设施,客户生活服务设施,市场信息收集发布系统,市场管理信息化系统,质量安全检测系统,卫生保洁设施建设等。通过升级改造,促进市场功能全面拓展与提升,形成一批设施先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农产品批发市场。
第五条信贷资金与专项支农资金要统筹安排,有效配置,突出重点,合理使用,确保资金投向符合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和布局,避免重复和脱节,形成支持合力。
第六条乙方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操作程序,方便用信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单位用信。建立联动跟踪服务体系,对跨省重点金融服务工作进行协调。
第三章信 用 范 围 及 方 式
第七条经甲方推荐,在符合法律法规和乙方现行信贷管理制度规定的前提下,乙方积极为符合以下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提供用信:
(一)市场建设布局符合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划的一般要求和当地市政发展规划,能在现址经营10年以上。
(二)市场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清晰,实行独立核算,经营状况良好。
(三)市场占地面积在100亩以上,土地使用手续齐全;年交易额城市销地批发市场近三年连续稳定在3亿元以上,县乡产地批发市场年交易额近三年连续稳定在1亿元以上。
(四)市场现有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在50%以下。
(五)市场配套设施比较完善,能够从事农产品产后处理、储藏保鲜以及新型物流、配送等综合服务。
第八条甲乙双方积极配合,根据农产品批发市场金融服务需求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运作方式。
第四章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甲方有权推荐拟支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并对所推荐的市场进行客观、公允评估,对项目申报、立项、实施、验收和运行进行全程监管。
第十条甲方作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愿意利用自身政策优势、信息优势和职能优势,积极为乙方信贷资金安全运行、按期收回提供支持,协助乙方督促用信单位及有关方,按《贷款通则》的规定和具体业务合同的约定履行借款人或保证人义务。甲方将对恶意逃废农业银行债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予以一定形式的惩罚,以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为此项工作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第十一条乙方有权对已借款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经营情况进行贷后监督,并按照《贷款通则》规定,享有对相应资金的监督管理权力。
第十二条乙方利用自身行业服务和网点优势,在政策、法律和经营许可的范围内积极向农产品批发市场提供广泛的金融服务,如信贷、结算、承兑、贴现、银行卡、中间业务、国际业务、政策性贷款代理等业务。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甲方将本合作范围内有关行业和产业政策信息,已实施项目或拟实施项目的重大决策及主要经济、财务活动等情况向乙方通报。乙方及时向甲方介绍信贷导向、信贷管理政策和合作项目的贷款投放及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要加强协作配合。对获得乙方贷款支持的甲方定点市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其进行监管,以保证项目按要求和进度顺利进行。建设完工后双方联合组织项目验收,引导和督促市场规范、合理经营,保证贷款安全归还。共同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对不良贷款进行有效清收盘活,维护金融债权。
第五章其 他 约 定
第十五条甲方指定市场与经济信息司为本协议的主
办部门;乙方指定农业信贷部为本协议的主办部门。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商定,对协议执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双方主办部门要积极、有效推动本协议的落实。
第十七条本协议自双方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在执行期间如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变动或其他原因需做出变动时,双方应本着友好、坦诚、互谅的态度对相应条款做出必要的调整和补充。
第十八条本协议签订的合作事项属意向性框架协议,并不必然导致具体贷款合同的签订。
第十九条本协议有效期为“十一五”期间。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继续延长、调整和补充。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乙方:中国农业银行
农业部(章)(章)
签字: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是以研发、制造、外销石油钻采机械设备以及提供有关 的石油工程服务为主的大型外向型工贸集团,并且拥有完善的销售体 系和较强的销售能力;乙方拥有对 erw 焊管、lsaw 焊管、ssaw 焊管较强的生产能力,能够为甲方提供较为雄厚的产品和技术支持。现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秉着共同发展、诚信合作 的宗旨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1、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惯例与默契是商业合作战略伙伴 关系的基础,提高效率与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利益。
2、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 同发展、保守秘密、保护协作市场。
3、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市场 开拓。
4、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应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
二、战略合作关系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各自建立专业的业务团队进行营销信息交流 乙方授予甲方在国家(或区域)对(产 品)的销售代理权,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产品信息寻找在该地区的需 求信息。乙方通过甲方指定的业务员了解其相应国家(或区域)等产品的需求信息,乙方对以上信息负严格保密责任。乙方向甲方提 供乙方的产品信息(包括技术更新进步和新产品信息)以及公司的产 品动态和变化。
2、甲乙双方在战略合作中可采用的合作方式和操作方式(1)甲方根据不同客户实际情况,参加招投标和报价等。为顺 利夺标和获得订单,根据竞争对手和投标以及订单实际情况,乙方根 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报出合理的价格和交货期,支持甲方投标。乙方在 报价有效期内确定的价格不得随意更改。甲方中标后,甲乙双方将根 据实际标的另行签订产品买卖或定作合同,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付款方式以及其他条款应根据(不优于)甲方与最终客户签订的 合同条款确定,给予甲方足够的支持。(2)在甲方的积极参与及支持、并且双方就具体项目签订合作 协议的情况下,乙方通过招标或者直接销售与当地需求客户直接签订 合同时,乙方按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向甲方支付报酬(根据项目另行 协商)。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每年可以对乙方公司进行拜访、考察,以了解乙方产品 的生产过程和技术工艺水平,并有权监造其定制产品的生产。
2、甲方可以根据其对乙方产品的使用情况向乙方做出反馈,乙 方应对甲方的反馈和建议做出积极的回应。
3、如甲方的产品售往国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其产品的售 后服务,具体事宜另行协商。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甲方按约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况下,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或 海外分公司与乙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向甲方交付产品。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当数量的产品的销售和促销资料,如: 中英文产品目录,宣传手册。
3、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接待甲方客户的相关考察,乙方承认并 尊重甲方客户信息属于商业秘密,未尽甲方允许乙方不得自行接触和 泄露上述信息。
4、乙方应积极回应甲方的询价和招标邀请。
5、乙方有责任根据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对其产品的质量负责,并 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产品的技术和售后服务支持。
五、保密
1、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商 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除本协议规定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 用、复制对方的技术资料、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
六、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20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果双方对于彼此之间的合作感到满意,经双方同意则本协议将自动 续延一年。
七、对于本协议中未约定的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产生的 争议可向甲乙双方各自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 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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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邢台学院贸易经济系
乙 方:
为了加强高校与行业间的协作,促进高等教育与行业的共同发展,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 邢台学院贸易经济系(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共同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目的1,加强高校与行业的协作,实现高校与行业共同成长,发展的“双赢”.2,探索高等教育与行业协同发展的新型合作模式,实现适应行业发展需求的人才培养,人力资源开发,技术服务,科研成果转化等全方位一体化链接.二,合作领域
1,就业实训.从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可根据人才培养计划,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学生,到乙方所属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具体人数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2,定向培养.乙方根据行业实际需求,可委托甲方进行人才定向培养(含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实施针对性教育.3,校企战略合作.甲方为乙方行业的技术革新,项目开发,员工培训,文化建设产业发展等提供教育与科技服务;乙方为甲方在校大学生进行岗位实训指导,创业教育和职业指导,为甲方毕业生提供就业与就业实训岗位.三,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根据人才培养计划要求,拟定每次岗位实训的详细方案,并与乙方协商共同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2,根据乙方要求,及时提供定向培养及毕业生生源信息.3,邀请乙方代表来校参加有关活动,加强甲乙双方的相互交流;邀请乙方对大学生开展职业指导.4,根据乙方的具体需求,优先推荐综合素质较高的毕业生,并为乙方来校招聘提供便利条件.5,根据乙方行业发展需求,为乙方行业的技术革新,项目开发,员工培训,文化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工作提供教育和科技服务.6,甲方网站与乙方网站建立链接,在就业网上开辟“明星企业”专栏,积极对乙方所属企业进行形象宣传,并及时发布乙方所属企业的招聘信息.(二)乙方
1,在同等条件下,根据需求,优先录用甲方的毕业生,并及时向甲方反馈毕业生岗位工作信息,以便甲方调整专业结构,创新教育模式,更好地培养学生.2,尽可能安排甲方学生开展就业实训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做出相应的指导和考核.承担就业实训期间的业务指导,保障学生的岗位实践安全.3,乙方按甲乙双方约定,接收定向培养生到所属企业就业.4,在此协议框架下,与甲方系(部)协商,签署单项合作协议.5,乙方网站与甲方的网站建立链接.6,乙方悬挂“邢台学院大学生就业实训基地”牌匾.四,基地建设
甲乙双方各确定1-2名联络员负责“战略合作项目”建设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五,协议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甲乙双方达成的协议,如发生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建立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邢台学院贸易经济系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第四篇: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合同编号:
项目投资建设
战略合作协议书
甲方:乙方:签约地点:签约日期:
战略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秉承平等互惠,诚信合作,共同发展原则,经友好协商,拟结成固定战略合作伙伴,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共同促进陕西省水利现代化建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订以下细则,具体约定如下:
一、合作范围
在甲方承担的水源、引(调)水、水电、城镇供水、水利风景区建设及水利资源综合开发等项目领域缔结固定战略合作关系。
二、合作方式
以水利现代化规划内项目为纽带,以BOT(建设—运营—转让)、BT(建设—转让)、RCP(资源-补偿-项目)及股份制、合资、合作等方式进行项目建设。项目具体合作方式及条款由双方签订的项目合作合同或协议确定,在条款协商、利益分配方面,双方均同意在参考市场行情等条件下,给予对方优惠待遇和合理价格。
三、双方提供的支持(含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负责合作水利项目的前期调研,并就工程立项、勘察、设计、移民、环保、水保、施工、验收等环节的行政审批工作提供支持;
2、甲方以财政补助、资源补偿、项目预收益等方式回补乙方建设投入,促进乙方取得项目建设收益;
3、在甲方负责的项目内,乙方有优先建设权。
4、甲方为乙方提供政策及信息服务,定期向乙方进行项目推介,并衔接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支持,提供融资绿色通道;
5、甲方设立专项协调机构,负责各合作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保障乙方投资、建设顺利实施。
6、建成后项目(除BT项目外),权属归甲方所有或甲、乙双方商议可共同经营管理。共同经营管理期内的收益分配、风险承担和亏损等事宜,按照投资比例(合资)、合同约定(合作)或其他不同合作模式具体确定。
(二)乙方
1、乙方承担合作水利项目的融资并在项目建设期内保证资金投入充足、及时;
2、乙方承担合作水利项目的建设任务,鼓励总承包、禁止转包,确需专业分包的工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经甲方同意;
3、乙方应充分发挥自身技术、资源、管理优势,保证所承接水利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要求,并为工程质量、安全承担全责;
4、乙方应对所承接项目的投资、建设风险实施全过程跟踪识别与评估,建立风险应对机制,及时做出反馈、调整、控制和预防;
5、乙方对于承包措施不配套、分包工程有漏洞、施工组织设计欠合理、材料(配件)采购消耗制度不健全、间接费控制不力、成本
控制不严、施工安排不合理、财务及合同管理混乱、安全及质量事故频发等主观原因造成的建设资金超支等承担全责。
6、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水利技术咨询,并在其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三)双方
1、建立定期会谈机制:研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合作的新途径、新方式,并不断拓展合作领域。
2、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保证合作水利项目融资、建设、管理等全过程信息共享,以便双方掌控项目、调整市场策略、规避风险等。
3、建立信用供求机制:根据双方履约情况,逐步建立互信。在此前提下,双方相互推荐各自业务领域的诚信合作者进入战略框架。
四、保密协定
合作双方对本协议项下事宜及所有资金文件、技术文件、协议等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义务,不得将所涉资料随意丢失、遗失或向第三方披露;不得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泄露可能影响对方经营利益的信息。
本框架协议期满或终止后,此保密协定仍将继续有效;在双方就某一具体水利项目进行合作时,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签署保密协议。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发生实质性违约,经指出不改正者,或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守约方有权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做出如下处理:解除合作伙伴关系、追究法律责任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解决争议办法
双方在今后合作中如有争议,将本着责任分摊、利益共享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争议事项发生地的机构仲裁,但不排除提起诉讼等其他解决方式的可能。
七、协议效力与期限
双方签订的具体项目合作合同(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有冲突以具体项目合作合同(协议)为准,如具体项目合作合同(协议)未约定的,未约定部分仍适用本协议。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年,期满如双方均无异议,协议自动延期(仍以年为限)。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具体的项目合作合同(协议),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或损害对方利益,可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终止本协议,同时保留向对方索赔的权利。
八、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签订以后,双方成立合作工作组,并围绕意向内容积极开展相应工作,待相关条件成熟时双方签订正式协议。
(二)如遇重大变更事项需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时,一方须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对方,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章)乙方负责人:(章)地址: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第五篇:合作战略框架协议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代表人:
甲方简介:
乙方简介: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促进发展、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摩洛哥MW光伏电站开发项目双方达成如下战略合作:
一、合作模式
甲乙双方的合作模式一:BT(即:建设-移交)模式,即甲乙双方共同来投资建设电站,电站建设完成,由甲方负责电站运营的模式。合作模式二: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即由甲方负责投融资,乙方负责电站的设计、采购、施工等总承包建设。此外,甲乙双方可开展光伏领域更多的战略合作,深入、广泛、因地制宜的开发光伏电站等项目。
二、合作规模 根据双方的战略规划,计划在年内共同协作完成在摩洛哥的光伏电站MW的装机容量。其中,2012年计划完成MW,2013年计划完成MW,2014年计划完成MW。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光伏电站的立项、行政审批文件,电站并网等相关申报审批手续。
2、乙方电站建成后,甲方负责回购电站,乙方抽回用于建设电站的所有投资资金(B-T模
式);EPC模式的付款方式见第五项。
3、甲方负责乙方在施工地与当地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并协助解决问题。
4、负责整个项目的投融资工作;
5、负责整个项目的“五通一平”及地勘工作(也可以委托乙方实施);
6、有权根据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等强制性规定,对总承包人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施工作提出建议、修改和变更;
7、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格调整、付款、竣工结算义务;
8、有权监督检查和考核承包人的安全、质量、进度和分包商的工程情况;
9、有权根据合同要求,对因承包人原因对发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和损害提出赔偿;
10、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光伏电站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交钥匙工程的总承包。
2、乙方对承包光伏电站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按合同约定时间保质完成光伏电站的承建和移交任务。
3、双方战略协议签署后,乙方在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公司。
4、对因发包人原因给承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损害或造成关键工程延误的,承包人有权提出索赔或(和)延长竣工日期;
5、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EPC模式的付款比例
1、工程预付款10%
2、设备材料采购款20%
3、设备材料到货款40%
4、建筑安装调试工程款20%
5、设计费5%
6、质保金5%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
双方(签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
代表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