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房屋及宅基地转让使用权的协议
房屋及宅基地转让使用权的协议
甲方:、乙方:、关于甲方转让房屋及土地一事,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后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住房,宅基地和边界土地、、、有偿一次性的转让给乙方。
二、购买价为元(元整)。
三、付款方式:首付元(元整)。余款在 年月前付清。由甲方负责办理有关房屋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办证费由乙方承担。
四、至付清房款后,甲方所转让的房屋及宅基地由乙方长久拥有法律规定的相关权利和使用,其他任何人无权妨碍和干扰。
五、屋后边界至老墙,东至母子兵屋界,南至下面张必刚地界,西至西边下路为界,北至原老墙盖竹林边。
六、甲方一次性有偿将使用权和所有权转乙方,永不反悔,由乙方使用或重建开发,甲方不得阻碍和干扰,否则视为违约。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一方违约,则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追究双倍的违约金。
八、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
年月日
第二篇: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协议书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将宅基地一幅其土地使用权,和该宅基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有偿性转让与乙方作为修建住宅之用地,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现就有关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的相关事宜自愿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宅基地位置及基本情况:
甲方宅基地坐落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望远镇东魏村二组,宅基地0.78亩。坐北向南,东靠巷道、西靠农渠、南靠张海波、北靠尚军,土地使用证号:字第508116号。占地面积520平方米,所建房屋195平方米共6间(砖混结构)转让给乙方所有。
二、转让金额:
双方议定此幅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金额,现价为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230000.00元)
三、付款方式:
双方签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定金(¥:);甲乙双方约定在年月日前乙方一次性付清(¥:)余款给甲方,甲方并于年月日前交付房屋及土地使用证于乙方。如因甲方原因,该房屋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给乙方,甲方返还定金给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愿意买售该房屋,甲方定金不予退还。
四、产权归属:
协议双方签字付清全款之日起,该幅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属归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将该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再次转让买卖、租赁、转借或调换使用。乙方有权在此幅宅基地上建造和改造房屋,并拥有对此幅宅基地上建造和改造房屋的租赁、转让权,甲方本族及异性人等无权干涉、争议。在乙方修建房屋过程中,所需水、电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当日之起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违约,如甲方违约必须在原转让金全额的基础上加倍赔偿乙方;如乙方违约,甲方收取乙方的转让金全额不予退回乙方,作为抵消乙方违约金。
六、因上述宅基地、宅基地上的附着物及房屋如遇国家需要、拆迁或被政府征用所得补偿或赔偿,由乙方所有,需甲方提供相关手续,甲方不得推辞。因政府对甲方农转非户口进行安置及保障类的补偿或赔偿由甲方所得。
七、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上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过程中一经双方签字、按手印既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 份 证 号:身 份 证 号:
年月日
第三篇:宅基地和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宅基地和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自己的宅基地和房屋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共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宅基地位置
甲方出让使用权的宅基地位于菏泽市开发区丹阳办事处和平路南头庞楼社区东洼地(刘庙站以北,铁路三局以西)。
北邻,西邻,南邻,东邻。
二、出让宅基地面积:东边(南北)长米,北边(东西)长米,西边(南北)长米,南边(东西)长米。西边滴水米,东边滴水米。胡同及出路有永久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三、转让宅基地和房屋使用权的价格:总价款。
四、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乙方付清甲方宅基地款后,乙方永久拥有土地及房屋使用权。
六、在签订本协议后,如该房屋被规划或有关部门拆除(政府开发除外),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注:6个月之内如房屋被规划或有关部门拆除,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该宅基地涉及的胡同路面及胡同下水道,在签订本协方后一年内,由甲方全部负责修建好。
八、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此协议,并积极为对方提供帮助,双方不得违约,若有违约的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该房屋南墙,南邻居有权使用一半(12公分),南面邻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甲方(签字、按手印):
乙方(签字、按手印):
证明人(签字、按手印):
年月日
第四篇:房屋买卖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房屋买卖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特 别 提 示
为更好地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交易安全,请买卖双方在签约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在阅读后签字确认:
一、本协议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对不选择的内容,请用斜/横线将其划去。协议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二、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买卖双方应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明、土地权属证件、产权证等有关证明文件。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条款进行修改、补充,但修改、补充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农村房屋买卖,买受人应到实地核查房屋现状,具体包括地址、四至、面积、用途等内容。卖方有义务如实提供包括产权状况、租赁情况、户口登记等有可能影响交易的真实信息。
四、农村房屋按套(单元)、栋或宅基地上独立建筑物为基本单元进行交易,房屋其他设施或附属物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应一并转让给买受人所有。
以上提示内容,我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甲方(出售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受人):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责任分清、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
向乙方有偿转让位于之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长期
使用)及上的房产所有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宅基地及房屋基本状况:
1、甲方转让的宅基地位置为,该宅基地登记面积平方米,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号,四邻至:东邻:、西邻:、南
邻:、北邻:。
2、该宅基地上的房产及附属设施同时转让,房产建筑面积:平
方米(其中正房面积:________平方米,附属房面积:_____平方米),附属设施包括:。
二、甲方对该房屋状态陈述和承诺如下:
1、甲方保证该宅基地的使用权权属甲方使用,保证对该宅基地有处
分权;如有共有权人,甲方已经取得了共有权人对转让该房屋的一致同意;
2、在转让使用前甲方保证没有将该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出租,也不存在其他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上述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交接后因
甲方发生在转让前存在的债权、债务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任,按甲方违约处理。
3、协议签订后,甲方同意将该宅基地的等
相关真实合法有效的原始文件交存____________。
3、其他:
三、成交价
此宅基地及其上的房产等附属物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元
(大写:元)。该价格不包括转让产生的契税、和该宅基地过户等费用,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付款方式和期限:
五、宅基地及房产交付时间:甲方应在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上述宅基地及房产正式交付给乙方。甲方承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宅基地及房屋交付之日期间,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甲方应按赔偿乙方。该房屋交付乙方前所发生的水、电、汽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权属转移登记及有关税费
买卖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 _日内,甲方无偿协助乙
方办理过户手续,有关过户甲、乙双方要付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1、买卖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一方未按协议约定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或未按协议及协议相关附件的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违约。
2、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每逾一日,违约方按向守约
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违约行为终止之后继续履行协议。
3、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日,守约方可解除协议。若卖方违
约,则卖方应将买方已付购房款退还给买方,另赔偿乙方元;若买方违约,则卖方应将买方已付购房款退还给买方,买方赔偿卖方元。
4、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和因违
约行为给守约方增加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八、协议变更
本协议在履行期间,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的,应及时
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签订补充协议,注明变更事项。未征得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九、征地后相关权益的享有
权属转移登记后,其所占集体土地如遇国家或者有关政策部门依法对
该地征收时所赔偿的全部资金归乙方所得,相关费用均也有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以及其继承人等不得向乙方主张享有该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所有使用权,单方违约金为元整。
十、协议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买卖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协议附件。协
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变动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买卖双方免责。交易过程中已产生的费用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
人可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三、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见证人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四、补充条款:
出售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
签约时间:_____ 年______月_____日
第五篇: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
半地下室使用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投资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建设的“”,已取得了棟半年地下室的永久使用权、出租收益权、再次转让权。现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一次性永久转让位于街道 “”棟单元室底下一层的半地下使用权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保证自己对上述半地下室的权利没有争议且永久性的不得设定抵押;乙方受让后的使用年限与该棟建筑物的使用年限一致。
2、该半地下室的建筑面为:平方米(套型如附图所示)。转让金为
元/平方米,使用权一次转让金额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为:整)。该付款清后后甲方永远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永久使用,出租收益再次转让。
3、本协议签订时,乙方一次性付清前条所述款项元。
4、甲方收款后须天向乙方交付“栋单元室底下一层的半地下室。此后所产生的有关费用;如:水、电及物业管理等费用有乙方承担,乙方在装修时不得隐蔽下水管道及观察孔,为了自身及所有业主的安全及利益,不得在装修时破坏地面的防水层。
5、交付使用后,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房屋结构,西面不得开门,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6、转让后若发生第三人向乙方主张该半地下室的使用权而给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一概由甲方直接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并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7、本协议在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
8、本协议一式贰份(并附图),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