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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2012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XX镇2012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第一篇:XX镇2012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XX镇2012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县人口计生部门关于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宣传为先导,以打击为手段,以治理为重点,做好部门协调,促进了打击“两非”工作的扎实开展。全镇2012年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行动2次,对辖区内的卫生院、村级卫生室、个体诊所等进行了全面排查。至2012年7月,全镇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4,比去年同期下降

3.61。主要做法如下:

一、坚持宣传贯穿始终,加强舆论导向,强化群众逐渐形成新型的生育观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关键在改变群众观念,我镇牢牢抓住这一关键问题,高度重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措施,使打击“两非”宣教工作贯穿集中工作始终。各村委(社区)、各部门在利用横幅、板报、标语、宣传栏、网络、宣传单、等原有宣传形式宣传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都不同程度的创新宣传形式,活跃宣传气氛。如:社区、旧州文艺宣传对联合举办文艺演出活动,在镇电影院开展了关爱女孩、打击“两非”知识普及、深化宣传活动。卫生院利用5.29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开设咨询点等形式开展了广泛宣传活动。镇计生协利用青春健康教育课堂,宣传关爱女孩等科学知识,从小强化意识,收到良好的效果。要求辖区各村委(社区)、各单位要开发制作有利于普及打 1

击“两非”、关爱女孩知识的实用性强的宣传品,把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在集中整治期间,继续张贴及散发《关于严厉打击溺弃女婴、拐卖儿童、违法鉴定胎儿性别有奖举报的公告》,加强舆论监督,从宣传角度,形成强大的监督舆论优势。

二、坚持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净化生育

环境

(一)在上级打非会议工作安排后,我镇迅速召开了部门联

系会,制定下发了集中整治“两非”行为工作要点,要求各部门尽快部署,抓紧落实。要求:卫生院对辖区各医疗机构进行抽查,保持原有工作要求不放松,并在二胎生育跟踪服务上力争有突破。要求派出所继续做好对全镇0—7岁儿童报户登记情况进行统计,及时分析性别比情况,对溺弃、拐卖、残害儿童案件进行统计,并将情况及时报送镇打非办。要求文化、工商的相关部门,坚持职责不放松,积极配合,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求各村卫生室强化服务站管理工作,做好行业内B超监测管理工作,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从去年10月份以来,由镇卫生院牵头,计生、派出所、工商等部门联合,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每月抽查,截至目前,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两次,坚持每个月进行一次抽查,进一步净化了生育环境,检查期间未发现有“两非”行为的机构。

(三)要求各村委(社区)、各单位张贴公告,公布举报电话,继续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凡举报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或非法施行计

2划生育手术,一经查实,奖励举报者现金200元。对二胎生育对象进行摸底,做到生育人员数字清、基本情况清、生育月份清,建立生育档案。发现孕情消失的,及时报告镇打非办。

(四)继续坚持实行每月打击“两非”案件的零报告制度。

要求各村委(社区)、各相关部门,于每月月底下午将摸查情况报

镇打非办。

三、坚持规范约束,加强源头控制,规范生育行为

(一)制定下发实行二胎跟踪服务责任制文件。要求各村委

(社区)、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加强落实。与持证对象签定守法合同,与跟踪责任人签订跟踪责任书,严格落实跟踪服务责任。严禁怀孕期间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严禁进行终止妊娠行为和溺婴弃婴现象发生。同时,建立孕情跟踪服务档案,层层落实责任,具体到人,以便及时掌握孕情和服务需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狠抓出生申报及婴儿申报制度。各村委(社区)实行

每月一报,凡是新生婴儿户必须户户见面,确认出生婴儿性别,并严格执行在医院出生婴儿的统计和通报联系制度,同时,制定出生婴儿死亡统计制度,对婴儿死亡,深入核查,确认死亡原因,对溺弃女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收回生育证,不再安排生育。

(三)把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纳入年终考核。把出生人口性

别比、二胎跟踪服务作为单项管理的指标之一,并把这一指标的

3完成情况作为对村委(社区)和部门考核的主要依据。建立层层领导负责制,层层考核,责任到人,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并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

四、今后工作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坚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明责任、强领导;破难题、突重点;建机制、求长效;树典型、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管理服务,积极探索创新,攻坚克难,狠抓落实,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我们将不断探索关爱女孩利益导向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女孩、及女孩家庭的帮扶力度。将与团委、妇联、民政等部门联合发放女孩困难家庭补助金,举办发放仪式,统计困难家庭数,切实为困难女孩家庭提供关怀与服务,提高女孩家庭的社会地位,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大查处“两非”案件力度。坚持不懈,千方百计查处“两非”案件,做好经常性查处和集中整治相结合,通过统一行动与联合查处并重,深挖典型案件,严肃处理,公开曝光,保持对“两非”行为的高压态势,把“两非”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使我镇关爱女孩,打击“两非”工作收到实效。

第二篇: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XX卫生院2015年第一季度 打击“两非”工作自查报告

本季度我院在上级及院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按照卫生局的统一部暑结合本院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加大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力度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从未发生过计划外生育及计划生育恶性事件。现作如下工作总结:

一、强化领导目标管理健全组织

1、计划生育工作是单位的工作目标任务之一年初卫生局主要负责人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状”,院长与B超室、妇产科主任、科室主任与科工作人员之间均鉴有“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责任状”。

2、始终坚持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的计生工作各科室主任护士长为科室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人设计生专干1责管理本单位职工及院内各居住户的日常计生工作,台账管理。

二、健立健全计生台帐规范管理 为了使计生工作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计生专干狠抓计生台帐的完善专人管理。建立在本单位工作的所有人员基本信息户口册,婚育情况明细,各项统计率达100%。做到帐不漏人、不漏帐。

三、综合施治制度完善

1、本季度定期召集全体职工学习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法治水平人口意识和生育观念。动员全体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抓好当前计划生育工作的信心和诀心,认识到计划生育是坚持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任务认识到计划生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提高对当前抓好计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使全院职工都能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从未发生违反计划生育现象。

2、全体医务人员积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医疗保健机构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制度,胎儿性别鉴定管理制度,B超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管理。并把相关制度上墙,存档。

3、B超室及妇产科均持有终止妊娠制度和胎儿性别管理制度,有“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鉴定的人工终止妊娠”醒目标志。设举报投诉电话号码

4、进行B超操作的医务人员及妇产科人员按有关规定持相

关证件上岗,无违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胎儿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做B超检查的孕妇有专门登记薄《B超孕产妇的检查登记薄》。妇产科对分娩、人流、引产等四种计划生育手术、婴儿死亡的登记,不开具虚假证明,不隐报、瞒报、漏报到上级卫生保健机构并存根作依据。未发生过超范围的计划生育手术行为。

今后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卫生系统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杜绝出现超生超孕、计划外生育、计划外怀孕以及有效治理城加强领导强化措施集中力量把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坚决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做好院内的人口工作并配合计生部门各项工作为全镇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条件努力开创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第三篇:打击两非

西乡塘区打击“两非”专项活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止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以及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精神和“7·11”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经城区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06年7月下旬起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城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选择胎儿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两非”专项活动),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选择胎儿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严厉打击溺弃女婴等违法行为,加强孕情跟踪管理和随访服务,促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平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和谐西乡塘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集中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总体目标要求是:(一)掀起一次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高潮,积极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二)依法查处一批“两非”案件,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三)加强孕情跟踪管理和随访服务,提高农村孕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农村孕产妇死亡率。

(四)加强B超和其他技术手段的管理,加强终止妊娠手术及药品管理。

(五)通过打击“两非”专项活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机制和各项制度,标本兼治,形成合力,使我城区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于正常。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肖志钢 中共西乡塘区委书记

黄丽娟 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黄展邦 中共西乡塘区委副书记

隋有实 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李志军 中共西乡塘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陆永龙 西乡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陶仕珍 西乡塘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项群英 西乡塘区财政局局长

农乃作 西乡塘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段道卿 西乡塘区卫生局局长

冯燕宁 西乡塘区教育局局长

姚长明 西乡塘区司法局局长

韦娇青 西乡塘区民政局局长

方家钦 西乡塘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梁翠榕 西乡塘区统计局局长 陈盛祥 西乡塘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梁秋平西乡塘区建设局局长

惠子成 西乡塘区市政管理局局长

梁结珠 西乡塘区文化和体育局局长

谢雪莲 西乡塘区总工会主席

李东红

黄英玲

廖兴科

郭明钦

覃 军

陈润聪

徐正军

林 拓

黄 鸿

梁小明

覃卫文

莫 滨

黄志贤

邝 涤

何史年

黄泽强

童金生 西乡塘区妇联主席 西乡塘区团委书记 西乡塘工商分局局长 西乡塘公安分局局长 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金陵镇镇长 双定镇镇长 坛洛镇党委副书记 西乡塘街道办事处主任 衡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北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安吉街道办事处主任 华强街道办事处主任 新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上尧街道办事处主任 安宁街道办事处主任 石埠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福勇 心圩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国佳 广西农垦国有金光农场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陶仕珍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负责协调卫生、食品药品监管、人口计生、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活动,以及负责日常工作,设立举报电话:2621312。

三、明确工作重点,确保专项活动有重大突破(一)查处的重点对象。

l.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2.民营医院、个体诊所、非法行医者鉴定胎儿性别、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和使用药物为孕妇终止妊娠的;

3.介绍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4.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怀孕的妇女,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并选择胎儿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5.涉嫌遗弃、溺杀女婴的。

(二)检查的重点单位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药品批发及零售企业等。

(三)专项活动的重点地方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突出、举报线索多的镇、街道办事处。

四、认真抓好“四个环节”,确保专项活动不走过场(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

1、尽快形成打击“两非”专项活动强大的宣传攻势。宣传、文化、信息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媒体,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利用黑板报、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发挥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健全的优势进行宣传,要开展圩日计生宣传活动,利用山歌、文艺演出等形式在全社会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止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和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国家药监局第8号令《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广泛开展学习宣传“7.11”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94号)精神活动,宣传保持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的重要性以及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危害性,让广大公民了解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

2、调查摸底,掌握案件线索。

(1)调查核实孕情跟踪管理和随访服务资料;

(2)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的B超机数量、型号,是否能做胎儿性别鉴定,操作人员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登记造册;

(3)调查清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2005年10月1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对孕妇进行B超检查和施行人流、引产的登记簿及相关病历档案;(4)调查摸底本地2005年10月l日以来领取一孩《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后的生育情况,特别是领取《二孩生育证》后未生育的,或怀孕后外出的,孕情消失的,以及有人流、引产史的育龄妇女情况;

(5)检查《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孕情管理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试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超声诊断管理制度(试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终止妊娠药品—利凡诺使用管理制度(试行)》(桂人口发〔2004〕16号)落实情况;

(6)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检查B超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出生死亡报告等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7)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查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市场,重点检查终止妊娠药品进、销、存的登记管理情况,看是否有违规经营的情况。

通过调查摸底,找出案情线索。对符合生育条件规定,尚未生育的妇女,实行跟踪管理和随访服务。

(二)立案调查,依法依纪处理阶段

l、要根据调查摸底、群众举报所得的线索,按照职责法定的原则,由相关行政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对有嫌疑的,按有关程序进行立案查处。

2、有关当事人是党员、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处理;有关当事人涉嫌遗弃、溺杀女婴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3、经调查取证属实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当事人和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和行政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4、对在专项活动开展前已经掌握的案件线索,要迅速组织调查;已经调查清楚,证据确凿的,要尽快结案,依法依纪处理到位。(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阶段

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针对专项活动中暴露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加强防范,制定和完善孕情管理和随访服务制度,B超管理制度,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出生婴儿统计和婴儿死亡登记、报告制度,有奖举报制度,案件查处制度等。重点加强孕情跟踪和随访服务、助产技术服务、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四)监督检查,总结评估阶段

2006年8月31日以前,由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对开展专项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对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组织不力、工作效果较差的镇、街道办事处,要说明原因,限期整改,专项检查结果将作为2006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组织协调,要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等4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04〕54号)的要求,积极组织协调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要加强相关县(区)之间的区域协作,互相支持。专项活动要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案,文明执法,防止由于行政执法不当引发恶性案件。要严肃纪律,对有案不查,查清了案件不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对工作不力的,在全城区通报。

第四篇:2012打击两非

市中区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查处“两非”

为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的势头,按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打击“两非”工作的统一部署,2012年5月份以来,由区纪委牵头,从区人口计生、公安、药品监督、卫生、工商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了联合执法队伍,采取不定期拉网排查,突击上门检查,个案重点调查的方式,进行了多次联合执法,取得初步成效。此次打击“两非”活动职责明确,配合协调,各项任务均落到实处。

一、搞好宣传发动,形成打击“两非”的强大声势。坚持宣传教育先行,组织宣传、新闻、文化、人口计生、卫生、司法、民政等部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和禁止“两非”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的社会新风尚,大力宣传性别比失调的严重危害,让广大干部了解打击“两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教育和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两非”行为,真正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与此同时,各部门迅速采取多种办法多种途径查找“两非”案件线索。通过实行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网址和举报信箱,在户外张贴举报公告,在报刊、电视、电台上刊登和滚动播出举报公告等形式,广泛发动群众监督检举。—1—

同时,坚持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对基层孕情管理、随访服务情况;终止妊娠药品销售机构进、销、存的管理情况;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个体诊所B超检查、染色体检测、引产登记记录及相关病历档案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从中排出问题、理出线索,为后续工作提供准确的依据。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打击“两非”的整体合力。“两非”行为的隐蔽性、复杂性和跨区域性,要求区(市)之间、部门之间必须加强配合协作,实行综合治理。我区按照“党政领导、社会参与、归口负责、联合执法、属地落实”的要求,成立由纪委牵头,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卫生、人口计生、药监等部门有关专职办案人员参加的打击“两非”办公室,作为经常性工作机构,负责线索举报、归口立案、调查取证、限期处理等具体工作。相关部门要在自觉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加强沟通与联系,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行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协同开展打击行动,切实改变单方作战的状况,共同构建严密的防控体系,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三、重抓案件查处,形成打击“两非”的高压态势。实践证明,抓好“两非”案件的查处,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重要举措和突破口,具有良好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加大打击力度,对经调查取证属实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是公职人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该开除党籍、公职的,坚决开除;该罚款的,坚决按标准罚到位;该

吊销执业证书的,坚决吊销执业证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不能姑息迁就。通过案件查处,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 全区共查处“两非”及相关案件4例,查处涉案人员14名,批捕判刑4人。

四、加强制度建设,形成打击“两非”的长效机制。针对在集中整治活动中暴露出来的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确保制度配套,环环相扣,建立起部门联合管理运行机制,健全完善案件线索发现制度,线索分类、归口立案、限期查处制度,联合办公、联合执法、定期巡查制度,一案一议、归口处理制度,区域联防联治、协作查案办案制度以及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打击“两非”的长效机制。把制度建设纳入到日常工作管理体系,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把执行制度变为一种自觉行为,从上到下形成规范管理防范体系,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堵塞工作漏洞。

打击“两非”行为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这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打击“两非”活动中,区联合执法组加大执法力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整合各方力量,实行整体推进。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管理服务制度,有效的遏止了“两非”案件的发生,在全区形成了浓厚的舆论氛围,为维护我区人口安全,确保低生育水平稳定,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全区人口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第五篇: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2011年锦绣街道综合治理打击“两非”工作活动总结

为认真贯彻执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止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法律法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工作及展关爱女孩行动。我们认真地回顾一年来这项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取得的成绩,反思存在的问题,为明年开展这项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加强领导,科学安排

人口性别比连年上升,已大大超出了国家所明确的正常范围,这种情况的不断攀升,将会严重扰乱我们的生活和生存状况,势必影响到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和社会大局的稳定,尽快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已成为新时期人口与计生工作面临的一个重点、难点问题。街道领导对此十分重视,要求切实加强生育全程监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并且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董学堂为组长,办事处副副主任黎晓茜为副组长,计生办工作人员及各社区计生副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领导小组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召开综合治理打击“两非”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安排此项工作的开展。会议对人口性别比失调所能带来的严重后

果进行明晰、深入、透彻的分析,对如何解决这一问题进行了科学、详实、周密的部署。

二、孕情跟踪管理到位

对于辖区怀孕妇女,每月要进行跟踪随访,及时发现及制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做到孕期孕情跟踪管理到位,切实为育龄妇女服务。

三、分步实施,稳扎稳打,加大宣传力度

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是计生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少的干部对此都没有太大的认识,更不能说一般群众的觉悟了,解决这一问题的突破口就在于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水平。我们利用办事处、社区人口学校、各社区计生宣传版面、专栏和计生宣传车等,全面开展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现状、发展趋势以及后果等方面的宣传教育。通过 “三关爱、三下乡”、7.11、9.25等计生协会日的宣传过程中,我们主要抓住了两个重点人群,一是经过宣传教育,觉悟水平迅速提高的,我们主要对这一类人群进行了一些优惠、帮助,依靠他们进行后续教育,弥补我们宣教过后的空白。另一方面是那些已婚育龄人员家庭在经过教育之后,思想认识仍上不去的,我们对这一类人群进行重点宣教,有的放失,提高我们工作的针对性。经过我们扎实的宣教活动,大部分群众已能够认识这一问题,并且表示赞同,支持政府部门的决定,自觉执行计划生育,为社会主义新型文化建设出一份力。第二步,我们要求各单位要将出生人口性别比列入重要目标工作,制定出相关人员的追究制度,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切实

落实计生家庭奖励和优惠政策。B超室要设立警示标志,制定切实可行的B超检查制度,严禁选择性终止妊娠,如需B超检查制度,必须由主诊医生出具检查单,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B超检查,检查时至少有两名医生在场。第三步,在自查的基础上,我们要求各单位自纠整改。此外,我们还结合所掌握的线索,对办事处所有违反规定的嫌疑的家庭进行排查,通过说服教育使一些家庭放弃了选择性生育的念头,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出生人口的性别比。

我街道计生人员,在党工委和办事处的领导支持下,在各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由于传统生育文化、现代医疗技术的发展及不排除男女出生比例自然增长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影响,今年上半年我办事处出生人口性别比处在正常比例范围内,个别社区出现了性别比失调,今后的工作任务相当严峻,我们需要加强孕产妇的计划生育管理,加强了中期引产的管理,特别是有性别选择的中期引产的管理,更坚定、扎实地实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实施方案,打击“两非”工作取得很好的效果,通过全体计生人员的努力,今年我街道出生人口性别比103.4︰100,达到正常范围。

锦绣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201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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