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项目经费分配协议
项目资助经费分配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甲乙双方共同恪守。
一.任务分工与责任:
甲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整合甲方一切可利用资源,全方面配合乙方各种项目申报的准备工作。
乙方:掌握政策信息,根据不同项目的时间点和要求,负责申报甲方符合条件的所有项目。
二.经费分配
乙方负责申报的项目获得资助后,甲方按实际收到资助经费的2%分配给乙方;与其他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等合作申报的项目,按甲方在合作申报中所占比例的实际资助经费的2%分配给乙方。
按实际收到的资助经费即分配基数以甲方银行收款凭证上的金额为准;如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资助项目,以税后金额为分配基数。甲方在收到财政拨款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经费转拨至乙方账户。
三.成果分配
申报项目中有涉及理论性成果,专利和应用成果的,成果由甲方所有。
四.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一)本协议适用乙方为甲方申报的所有政府资助项目;
(二)本协议自签字起生效,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
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
提出。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
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
(四)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其它
(一)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都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者。
(三)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一起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法之一解决:
1.向萝岗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乙方(证件号):
签名:签名:日期:日期:
第二篇:项目资助经费分配协议书
项目资助经费分配协议书
(样稿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甲乙双方共同恪守。
一、任务分工与责任: 甲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整合甲方一切可利用资源,全方面配合乙方各种项目申报的准备工作。乙方:掌握政策信息,根据不同项目的时间和要求,负责申报甲方符合条件的所有项目。
二、经费分配:
甲乙双方负责申报的项目获得资助后,甲方按实际收到资助经费的% 分配给乙方,若一方与其他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等第三方合作申报的项目,按一方在合同申报书中所占比例的实际资助经费的% 分配给乙方。
三、成果分配:
申报项目中有涉及理论性成果、专利和应用成果的,成果归所有。
四、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适用于乙方为甲方申报的所有政府资助项目。
2.本协议自签字起生效,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
五、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都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者;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一起协商解决,商议不成的,按下列方法之一解决:
(1)向常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常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分配协议
库房被拆迁后补偿款分配协议
甲方:赵晋文
乙方:梁国壁贾兴顺王文强
甲乙双方于2009年5月1日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将位于渭源县新城区的宅基地后院平方米的土地租给乙方,并提供车辆通行通道,租期6年,于2015年7月31日到期。因该地块拟被征收部门征用修建商住楼,为了配合征地工作和解决双方修建的库房补偿问题,经甲乙双方和征收部门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修建的库房,面积372.69平方米,征收部门拟评估
补偿人民币372,690元整,(最终数额以征收部门和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包含奖金,补偿款由甲乙双方四人平均分配,各得赔偿数额的四分之一。
二、甲乙双方作为一个合同主体与征收部门统一签订库房拆
迁补偿合同,并提供各自身份证和银行账户,由征收部门给双方转账或付款,乙方自动放弃对租用地的使用权,甲方不对以前协议负违约责任。
三、库房所占土地面积的补偿款由甲方单独领取。
四、以上协议在2015年8月1日前有效,在征收工作结束前,乙方必须保持库房的完整性,并不在库房内存放有价物品。若2015年8月1日前征收部门未征收该库房,则上述协议于2015年8月1日起自动失效。
五、协议签订后双方四人必须严格履行,如果违约,每人补偿
违约金10万元。
以上协议自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证明人:拆迁办
2014年4月17日
第四篇:分配联盟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作为非赢利的管理和服务性机构,与乙方通过协商就其加入_________分配联盟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自愿成为_________分配联盟_________联盟成员,并自觉遵守《_________分配联盟管理规定》。
2、乙方在加入_________分配联盟后,应按其联盟成员级别按时交纳相应的年费(具体费用明细见附表)。
3、乙方在加入_________分配联盟后,如想得到_________分配联盟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和资源,则必须按甲方的各项服务的管理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如乙方不提供,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申请。
4、乙方在递交申请材料后需等待甲方对其材料的审核,在甲方审核通过乙方的申请材料后,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已得到的相应服务和资源。
5、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资源分配通知后,必须在3个月内对其申请到的资源进行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已分配给乙方的资源,并撤消其相应的服务。
6、乙方在使用甲方ip地址资源时,应该按照_________分配联盟的各项规定合理有效使用该地址。并要将其每次向客户分配ip地址的情况,按_________ip地址分配暂行管理规定,向_________分配联盟报告,否则_________有权收回该联盟成员的ip地址。
7、乙方在甲方为其服务期间需自觉遵守甲方有关各项服务的管理规定。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按照管理规定的相关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8、由于_________各项政策的变化而引起的甲方的各项政策的变化,乙方应自觉遵守。
9、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0、此协议一式两份,各保存一份。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五篇:资产分配协议
资产分配协议
股份合伙出资权人:汤成林,男,出生于1963年9月12日,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张家巷36号1-3-6-45号,现住:三台县潼川镇环城路环城家园,身份证号:***975(以下简称甲方)。
股份合伙出资权人:王吕洪,男,出生于1966年6月13日,地址:三台县北坝镇东河路018号附02号,身份证号:***753(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合伙出资以四川省三台星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位于三台县潼川镇南河路的“华盛新苑”房地产开发项目,涉及底层商业用房设计面积较大,导致销售困难,为此,经甲、乙双方决定按该项目投资股份份额作资产分配。
一、分配的法和基本原则
(一)基本原则
本项目资产分配的原则由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分配方案,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先选择。资产分配以后由双方各自处置(出租、出售、自营),互不干涉;此次资产分配折抵该项目各方所投股金和利润分配,该项目各自所投股金在此之前已出租的门面租金本充公;在此之后,如任何一方需要出售所得资产其税费各自自行承担。
(二)基本方法
按该项目底层剩余商业用房面积1890.31㎡,按该项目双方出资份额,甲方占60%,甲方应分得底层商业用房面积1134.19㎡,即:(2号)101.91㎡;(3号)255.43㎡;(4号)286.23㎡;(10号)150.71㎡;(A1号)169.69㎡(A2号)88.31㎡;(A3号)89.08㎡;合计面积为:1141.36㎡。乙方占40%,乙方应分得底层商业用房面积756.12㎡,即(5号)194.93㎡;(6号)151.26
㎡;(7号)254.99㎡;(A4号)60.66㎡(A5号)29.17㎡;(A6号)57.94㎡;合计面积为:748.95㎡。甲方实得面积超出应得面积7.17㎡,乙方实得面积少于应得面积7.17㎡,因此,乙方应得底层外本项目全房面积。
二、资产分配
依照上述方法,对两边的门面位置、建造结构(柱子)、门面深浅等综合因素进行测评分析,虽然靠广场方向面积多7.17㎡,但门面深度、柱子、临街段面、使用价值等却差于靠上大佛寺道路方向的总价值,如果愿意选择上大佛寺道路方向的门面位置者,选择方就向靠广场方向的门面位置找补价值差人民币现金15万元。最终乙方决定选择(5)(6)(7)(A4)(A5)(A6)号门面(靠上大佛寺道路方向)。剩余(2)(3)(4)(10)(A1)(A2)(A3)号门面(靠广场方向)由甲方所得。乙方愿意向甲方找补差人民币现金15万元,待该项目下次分配利润时,由乙方从应分利润中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三、该协议签定后即日起甲乙双方自主决定处置,在处置的过程中,不论与该协议确定价值高低,双方均无任何权力干涉,更不得阻挠。
四、项目已出租的门面,次年起由已拥有处置权的各方在确保承租方与项目方已签订出租协议不变的基础上收取租金。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六、本协议附《华盛新苑2号楼》底层商业门面的图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二○一四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