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精品范文库 > 9号文库

业务推广合同

业务推广合同



第一篇:业务推广合同

业务推广合同

甲方:茂名市xxx网络有限公司

乙方:xx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并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前一周将推广文字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明、网站地址、稿件、图片提供给乙方,若因甲方原因延误,由甲方负责承担责任。

2.甲方应对所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证明材料及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3.由该业务推广产生的一切效益和法律责任由甲方享有或承担。

4.甲方须按月付清当月推广费用。

5.若向甲方提供广告服务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或提供广告服务时自身进行调整影响本合同,乙方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已发布的广告服务费用照收。

6.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支付费用,乙方有权随时中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7.甲方不得将本合同及所附带的权利转让予第三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推广位置的文字或图片在合同期内能正常显示,确保完整不被破坏。

2.当甲方按本合同规定需要更改推广内容时,乙方应及时安排更改。

3.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有权进行修改。

三、违约责任

双方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各自履行责任,违约方应负全部责任。

四、其他说明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业务推广内容

信息安全服务平台。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日

第二篇:业务合同-

合同编号:

合作协议书

甲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乙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决定建立合作关系,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就无线增值应用业务通道进行全面合作,并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就移动无线增值业务进行合作(以下简称“合作业务”):甲方提供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以下简称“运营商”)无线增值业务的系统技术接入支持及数据处理服务,乙方提供无线增值业务产品(以下简称“合作业务产品”)及渠道推广为全国的手机用户提供有偿的信息增值服务;由此产生的合作收益,双方按本协议所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负责建设及维护与运营商移动无线增值业务平台相连的系统,并提供相应技术支持,以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

2.2 甲方负责提供合作业务数据接口,并保证接口的正常运行,使得合作业务的信息能顺利链接到数据接口。

2.3 甲方开放对应本合作业务的后台数据查询页面,供乙方查询下行信息和收入等基本数据,了解用户使用合作业务产品的情况。

1 2.4 甲方负责就合作业务产品所产生的信息费收益与运营商进行结算,并按本协议约定与乙方进行收益分成。

2.5 甲方在受理因乙方责任引起的用户投诉时,对于需要向投诉用户退还的信息费,甲方有权先代为垫付,再从与乙方的结算金额中扣除相关费用。

2.6甲方在知晓业务代码出现临时被关的情况后,应及时告知乙方,并尽力协助乙方解决问题。2.7 甲方应依据新颁发法律法规或运营商及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政策和规定,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和执行运营商制订的相关业务管理办法、考核条款、客户服务标准等各类规范性文件。2.8 甲方不得对乙方的合作业务产品内容进行复制、改编、分解、反编译等行为。

2.9甲方有权根据运营商的政策及相关规范要求,终止或暂停与乙方的合作关系或计费服务,若乙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合作范围使用甲方提供的任何技术和任何资源的,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合作,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10乙方有义务将与数据接口链接的信息内容提供给甲方审核。甲方在未经乙方确认的情况下,不可单方面修改前述信息内容。但前述信息内容有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或违反运营商及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政策和规定的,或违反甲方事先提供的合作业务操作指引的,甲方可即时屏蔽或者修改该等信息内容。

2.11乙方有义务将合作业务的产品内容、宣传内容及其他信息内容提供甲方审核,甲方亦有权利随时检查。但无论甲方是否进行审核、检查,甲方均不对合作业务的产品内容、宣传内容及其他信息内容的合法性承担任何责任,合作业务的产品内容、宣传内容及其他信息内容的合法性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负责合作业务产品的开发、制作及更新。乙方保证合作业务产品内容及形式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版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如因合作业务产品/乙方服务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和责任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若甲方因此而受到损失(以下统称:“损失”包含不限于:运营商处罚(包含但不限于:业务代码被关闭、信用积分被扣除)或遭受其他损害(包含但不限于:业务收入损失、品牌或商誉损害)),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等相关法律责任。

3.2 乙方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运营商公布的相关规定,保证各类宣传符合广告发布等相关规定,不进行群发、发送涉黄信息、诱导用户等违规行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产生的分成费用、暂停或终止合作,若甲方因此而受到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等相关法律责任。3.3乙方负责对合作业务进行宣传推广,宣传推广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宣传推广中,应明确如实向用户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合作业务产品的内容、资费标准和使用方式等信息。

2 3.4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合作业务的市场推广计划及宣传内容(包括发布内容、发布方式、发布时间、发布媒体、推广规模等),并应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乙方在宣传推广中如需使用到甲方公司名称、商标或标识的,应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5 乙方应保证推广渠道的稳定性及合法性,保证用户能安全、顺利地浏览并使用合作业务产品。如乙方与渠道推广合作方之间发生纠纷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如该等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3.6 乙方应就合作业务提供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对于客户服务内容涉及乙方提供的合作业务产品信息内容或乙方服务方面问题的,乙方应当保证24小时内予以解决并妥善处理,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3.8 乙方若实施系统调试、维护、升级或其他可预见性的、可能造成业务中断的操作,须在实施3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的中断原因、时间和周期,并负责向用户声明。

3.9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任何技术和任何资源向用户提供违法违规的服务/产品,不得将甲方提供的任何技术和任何资源以任何形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10乙方应保证业务质量稳定,尤其在重要时期(3.15消费者权益日、五一、十一、全国及地方性重要会议期间等)的信息安全和业务质量,保证与甲方联络渠道的7*24小时畅通,并有义务在用户开通该项服务时向用户声明免责条款。

3.11乙方若需新增或变更业务,应在变更前以邮件文档形式递交给甲方,待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开通或实施变更,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产生的分成费用、暂停或终止合作。

3.12若乙方因经营不善或其他自身原因,不能继续提供服务,须提前3个月将有关情况告知甲方,同时做好对用户的解释说明及善后工作。

第四条 分成比例及结算:

4.1计费结算依据:双方结算一律以运营统计平台、运营对账单、结算率等单据为双方最终结算的依据。4.2结算基数和分成比例:

结算基数:甲方实时传递给乙方合作业务的计费成功状态报告条数;

结算单价:双方按照全额累进阶梯方式确定分成结算,具体界结算单价约定如下:

每计费成功壹条状态报告,甲方应支付乙方人民币XXXX元(XX元XX角XX分整)。

3 合作收入:乙方当月应得收入=甲方上月实时传递给乙方的合作业务计费成功状态报告条数×结算单价-不均衡通信费-用户退费及赔偿

用户退费及赔偿: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退费及合作过程中产生损失赔偿金额,用户退费及赔偿根据每月实际情况确定。

不均衡通信费:指MT(下行)大于MO(上行)部分产生的成本费。4.3 对帐和结算

A.双方的结算周期为每月结算一次,合作数据对账时间为次月15日至20日,甲方承诺在次月31日之前全部付清结算款, 甲方将乙方应得收入汇入乙方的指定账号(比如,6月份的信息费结算,对帐时间为7月15日至7月20日,7月31号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款)。如乙方无法向甲方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扣除比例为3.3%)。

B.合作期间,双方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数据结算确认,电子邮件中关于计费数据的内容将被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联系人及其电子信箱以本合同指定的为准。C.若双方对对账单产生争议且计费误差超过5%,由双方具体协商解决。

D.合作期间,双方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数据结算确认,电子邮件中关于计费数据的内容将被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联系人及其电子信箱以本合同指定的为准: 乙方对账联系人电子邮件地址:

甲方对账联系人电子邮件地址:

F.结算账户

乙方账户名称:

乙方开户银行:

乙方账户号码:

第五条 商业秘密:

5.1甲乙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5.2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5.3本协议终止后,双方仍然负有本条下的保密义务。

4 第六条 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6.1.1因运营商方面的服务网络建设实施、维护、运营等所引起的服务问题;运营商政策要求。6.1.2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6.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扩大的损失由不可抗力一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均应正当行使权利,全面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协议、违反运营商管理规定,造成该业务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协议规定的经营目的,另一方除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违约方请求赔偿全部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违约方仍应赔偿给非违约方的经济损失。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7.2在合作期间,如遇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故或相关电信、移动、联通和网通等部门的政策要求致使协议的履行直接被影响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7.3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协议的效力: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壹 年。

8.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盖章日期不同的,以最后盖章方的盖章日期为准,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双方可就延期问题重新协商。

8.3 本协议生效后取代先前双方所有的讨论、协商,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九条 协议的终止: 9.1 本协议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终止: 9.1.1 本协议期限届满。

9.1.2 经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第十条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5 10.1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解决,双方将继续履行争议部分以外的合同条款。10.2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11.2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1.3 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变更事宜,均需书面文件。

11.4 对本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11.5 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授让人均有约束力。11.6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签章)

(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第三篇:网吧推广合同

湛江凌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

联系电话23616672660098

地址:湛江霞山区国贸A座6楼A1—A4

甲方:乙方: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秉着诚实互信,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

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的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营销内容、推广、与安排和营销时间由附件载明。

第二条:合同履行期限由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为其月。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延长该期限(以后统称合同期限)

第三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以达成本合同规定的推广目的并派人负责与甲方联络。协调。

第四条:甲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进行有损乙方形象。声誉等行为。不浪费乙方资源。

第五条: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 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进行网吧营销工作并提交推广工作的报告。

5-1-2 甲方应跟踪服务或驻店服务,以确保营销工作及推广工作的展开和有效性。

5-1-3 可以根据乙方的要求帮助乙方举行培训和活动咨询,具体操作方式及费用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确认。

5-1-4 甲方在乙方网吧进行各类营销活动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1-5 甲方保证本合同涉及营销,推广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众利益,并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不会有明显变化

5-1-6 甲方不保证本营销工作和推广工作的具体收益

5-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 根据本合同项目的实际需要和甲方要求提供的协助及费用,乙方保证提供。

5-2-2 乙方可要求甲方帮助乙方举行培训和合同已经必要的技术支持。具体方式及费用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确认。

5-2-3乙方不得无故阻碍甲方的营销和推广工作的展开,如因此引起问题及影响,后果又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甲方同意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及时支付合同费用,已经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七条: 甲方承诺,帮助乙方进行的营销和推广工作不会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发生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甲方如有需要将本合同项目内容委托第三方进行,应保证该相关工作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并保证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利益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第九条: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及甲方按照本合同附件进行的工作费用而导致延误,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合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暴力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现或者已经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者将要违约。则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本合同费用及在营销,推广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乙方无故解除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支付费用及在营销,推广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并承担甲方损失。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和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有具体约定时,从其约定。

第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延迟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相应的证明。

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证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湛江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

第二十条: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合同进行。

第二十一条: 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约定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附件:网吧营销推广工作安排、付款方式。

一:推广项目基本情况。

1、网吧。(地址:)

2、乙方应提供近期至一个月的销售情况报表,交由甲方研究并进行相应安排。

3、乙方应配合甲方确定的营销推广方案的具体执行步骤,确保策划方案的顺利实施。

4、在向甲方提交参考资料后,乙方应协助甲方执行,并对甲方的工作进行提供参考意见。

5、双方协助联系各方制作公司,及其各类厂商,落实营销推广方案的实施。

6、各类销售及广告均注明“湛江凌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字样。

二:付款方式明细:

1、本合同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方将以上款项全部支付甲方,并有甲方签订有效收款凭证。

三::营销及推广工作进度:

1、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款项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开始营销推广工作。

2、甲方应该收到乙方支付款项后______个工作日达到销售标准。(相关标准见乙方报表)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营销推广工作不能达到销售标准的。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四篇:广告推广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年暑期“_________”_______媒体推广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报纸媒体:______________报。

网络媒体:_________热线 _________热线_________在线的 广告发布工作。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广告发布的所有内容材料(文字,图片)。

2.甲方提供所需宣传费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及款项后根据甲方要求,提供设计制作方案,进行设计制作,按时发布广告。

三、合作费用

本合作所需广告宣传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整)。包括网站BOTTON,设计.制作.维护及报纸媒体的广告发布费用。

四、支付方式

1.支付约定为本合作协议签定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将首付款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元整),电汇到如下银行帐户。

2.乙方将甲方网上 广告制作完毕,甲方确认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剩余的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元整),电汇到乙方银行。

3.乙方开户银行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广告发布时间

1. 网络广告:

投放媒体

投放时间

版面

类型

规格

价格

2. 报纸广告:

投放媒体

投放时间

版面

类型

规格

价格

六、违约责任

1.协议签定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尚未支付费用,从第四个工作日起,将按应支付额的____%作为日滞纳金,赔付乙方,直到甲方支付广告款为止。

2.因不可抗力,如地震、灾难、火灾、暴动、战争、国家政策法规,及电信方面的线路、服务器故障、设备升级换代等,造成本合作协议无法执行的,可暂停执行。待不可抗力解除后,再继续协议的执行。

七、争议解决

如因合作产生争议,双方首先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对协商解决有异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八、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经双方协商好的事项,双方签字盖章后可做为附件,成为本合作协议的补充条款。

甲方(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

第五篇:网站推广合同

网站推广合同书

甲方:法人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乙方:代表:

地址:邮编:350001

电话:

邮箱:

签订地点:中国 福州

签订日期:年

月日

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在相关目标网站进行网站推广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推广的网站、推广安排、推广的目标网站、价款、交付和推广期限等由附件载明。

第二条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附件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可以延长该期限(以下统称合同期限)。

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以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推广目的并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甲方指定如下人员负责联络工作:

姓名:

地址:

办公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件:

第四条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

第五条 双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根据本合同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有关的材料等,甲方保证所提

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

5-1-2 保证本合同涉及推广的网站内容真实有效、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并符合相应目标网站的登录要求。对于所推广网站的内容和经营行为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

应自行承担责任,给乙方和目标网站带来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1-3 自行解决违反5-1-1和5-1-2的要求而引起的问题并承担产生的影响、后果;甲方认可在发生违反5-1-1和5-1-2的情况时,乙方有提前终止本合同项下推广服务的权利。

5-1-4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5-1-5甲方所宣传的网站内容、公司名称等信息应与附件中所填写的信息保持一致。甲方若有

违反,将自行承担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并应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该等损失包

括但不限于目标网站的处罚等)。

-1/5-

5-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 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推广工作。

5-2-2 对技术推广工作进行跟踪检查以确保其有效性。

5-2-3可以根据目标网站的要求对甲方在目标网站登录的推广项目进行检查并有权对甲方网站

内容是否合适作出判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于不适合的内容进行修订。

5-2-4依合同收取费用。

第六条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以及提供其他必要的帮助。

第七条 甲方承诺,通过委托乙方进行的网站推广工作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的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留在甲方网站内容违法或者违反目标网站规定时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八条甲方认可,乙方将按照本合同附件一中甲方选定的目标网站的相关要求和工作流程对甲

方登录和推广的内容进行审核,并有权在甲方指定推广的网站达到目标网站要求之前拒绝为甲方进行推广工作。甲方已经了解其通过委托乙方进行的推广工作系通过目标网站完成而并非通过乙方自己的网站完成。

第九条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而导致的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

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

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目标网站的服务条款/服务协议等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必须按照该等服务条款/服务协

议的要求和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网站登录(搜索引擎、排名)、推广等工作,承担目标网站在该等服务条款/协议当中规定的登录网站的义务,承认目标网站享有的权利。

第十四条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

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上述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有具体约定时,从其约定。

第十七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电信原因等。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乙方主要营业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

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合同目的进行。

第二十一条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

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本合同内容有不同之处,则以本合同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本页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网站推广项目工作安排、价款、付款方式

一、目标网站选择情况:

1.甲方选择作为目标网站登录搜索引擎服务;推广时间:日至日

2.甲方选择作为目标网站登录搜索引擎服务;推广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3.甲方选择作为目标网站登录搜索引擎服务。推广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4.甲方选择作为目标网站登录搜索引擎服务;推广时间:日至日

5.甲方选择作为目标网站登录搜索引擎服务;推广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6.甲方选择作为目标网站登录搜索引擎服务。推广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7.甲方选择作为目标网站登录搜索引擎服务;推广时间:日至日

8.甲方选择作为目标网站登录搜索引擎服务;推广时间:日至日

9.甲方选择作为目标网站登录搜索引擎服务。推广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10.甲方选择作为目标网站登录搜索引擎服务;推广时间:日至日

二、甲方指定推广网站情况:

1.甲方ID号:

2.推广网址:(填写全称,如:http://)

3.推广网址所对应公司名称:

地址:电话:

4.标题(以相应语言书写,少于15个汉字或英文单词,一般为公司名称)

5.描述(以相应语言书写,以一两句话进行简述)

6.关键词(仅适用于选择中文排名登录服务的客户)

注:A在登录期间上述内容均不得改动;标题、描述、关键词三项内容在登录成功后改动的程序依照目标网站当时的规定;

B无论在登录期间或登录成功后,第2(推广网址)、3(推广网址所对应的公司名称、地址、电话)项

均不得擅自改动。如确需改动的,须事先经乙方同意。甲方若有违反,应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并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目标网站的处罚等)。

三、项目金额及付款方式明细

1.费用明细:

费用总计:。

2.付款方式

本合同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将以上款项全部支付给乙方。

三、推广工作进度:

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1个工作日内开始推广项目工作;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1个工作日内达到服务标准(相关服务标准见乙方网站)。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推广项目工作不能达到服务标准,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本文由创想100搜集整理(http://)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feisuxs.com/wenku/jingpin/9/1028551.html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最新更新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