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印发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在院长直接领导下,由分管药剂的领导直接牵头并开展工作。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一、任务
(一)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医疗保险用药》和《OTC药品》等相关目录,定期修订本院《基本用药目录》(每两年一次)药品品种范围。
(三)审定新药新制剂的选用,淘汰疗效差、不良反应严重的药品和制剂,由药剂科提名,报委员会审批。
(四)审议和监督本院用药计划,药品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
(五)检查病区药品管理消耗情况以及药剂科药剂质量情况。
(六)对医护、药剂人员用药合理性进行考核。
(七)及时研究处理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及其他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二、活动内容和方式
(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药师查阅病历、医嘱处方,检查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处方和病历用药分析,不断提高医生用药水平。
(二)定期检查药品管理情况,特别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保管和消耗情况。及时纠正和处理滥用成瘾、积压变质等违反制度和管理不善的情况。
(三)要求药剂科对门诊和临床各科差错处方进行登记,及时转给有关科室,作为考核医生的依据之一。
(四)建立药物不良反应登记制度,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的内容定期向药监部门报告。
(五)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由主要科室提出基本用药范围,经本委员会汇总讨论审定,确定本院的基本用药目录。根据应用情况,每两年修订一次。增删品种不超过2%。
(六)检查医院自制制剂的质量控制情况和药品检验室的检验记录、报告,了解制剂合格率。研究不合格或合格率低的原因,加强制剂生产中的质量控制,不断提高制剂质量。
(七)组织医院药学学术活动,如举办药学进展、新药介绍、药物评价、药品法律法规等讲座,与医护人员进行交流。
第二篇: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医院为了贯彻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由组长组织并监督实施、由药库保管人员及药房人员具体执行。
二、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基本任务:修改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审定药品、卫生材料、医疗用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时研究解决本院用药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本院执行药品管理法的情况;检查药库和药房人员对本院《药品质量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杜绝假、伪、劣药品流入医院、过期失效药品流向病人。禁止在药品购销中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三、定期检查以下情况:药房购进药品执行进货验收登记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严格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霉、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对易霉变中药经常翻晒,确保药品质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四、药事委员会定期检查门诊处方的规范书写,每季度一次,抗菌素药品的合理应用等。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毒性药品、放射性药的特殊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分析提出整改意见。
五、每季度定期组织专家对本院所用药物尤其是新引进品种进行临床疗效与安全生产评价,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六、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检测报告制度,临床医师定期深入临床,了解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并及时上报。
七、组织教学、培训和监督。
吴桥县医院
第三篇: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与药物治疗管理委员会(组)负责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纠正药品使用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合理用药教育。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医院院长任主任,药学/临床专家任副主任。设立由药学、医务、护理、检验、临床及感染科专家组成的合理用药监督小组。
一、建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的基本原则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要以有多学科专家的合作,透明的方式运行,具备相当的专业能力以及院方的委任。需要医院管理部门强有力和明确的支持。
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的目标和职能
1、监督、检查本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药事工作的规定;
2、负责制定本机构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并督导实施;
3、负责制定与定期修订本机构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集,并督导其实施;
4、建立药品引进与淘汰评审、评价制度,并督导其实施;
5、审核本机构申报的医疗机构新制剂和上市后药品临床观察;
6、定期调查分析本机构药品使用情况,指导药物利用研究,优化药物治疗方案。组织相关专家评价药品临床疗效与安全性,对不合理用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7、督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情况,及时研究存在的问题与隐患,提出改进与完善管理意见;
8、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法规、合理用药知识教育,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本机构临床各科室用药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9、编辑出版本机构药品信息通讯,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三、定期与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半年一次会议,有完整的会议记录,为加强信息交流构通,可建立“会议记要”形式。
第四篇: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越西康虹医院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审定本院用药计划,新药申购计划由主任委员签字生效,由药剂科执行。
2、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审核本院新制剂。
3、每季度召开会议一次,会议前一周把会议内容通知各委员。
4、每季度组织委员会成员随机抽样检查临床医师一天的用药处方,统计合格率,做好登记,检查一次毒麻精神药品的保管使用情况。
5、研究本院的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进行临床用药分析,指导合理用药。
6、督促检查本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药政法规的落实情况。
7、制定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及作出工作总结。
8、主任负责组织召开会议和组织委员会的活动。
9、研究解决医院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时,应取得半数以上通过才生效。
第五篇: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任务
1、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2、审定新药新制剂的选用,淘汰疗效差、不良反应严重的药品。
3、审议和监督本院用药计划,药品预算及其执行情况。
4、检查病区药品管理消耗情况以及药剂科药剂质量情况。
5、对医护、药剂人员用药合理性进行考核。
6、及时研究处理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及其他医疗用药的重大问 题。
(二)活动内容和方式
1、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药师查阅病历、医嘱处方,检查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处方和病历用药分析,不断提高医生用药水平。
2、定期检查药品管理情况,特别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保管和消耗情况。及时纠正和处理滥用成瘾、积压变质等违反制度和管理不善的情况。
3、要求药剂科对门诊和临床各科差错处方进行登记,及时转给有关科室,作为考核医生的依据之一。
4、建立药物不良反应登记制度,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 的规定的内容定期向药监部门报告。
5、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由主要科室提出基本用药范围,经本委员会汇总讨论审定,确定本院的基本用药目录。根据应用情况,每两年修订一次,增删品种不超过 2%。
6、组织医院药学学术活动,如举办药学进展、新药介绍、药物评价、药品法律法规等讲座,与医护人员进行交流。
7、年底委员会写出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