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委托理财中介服务协议书
委托理财中介服务协议书 委托理财中介服务协议书 理财中介服务
年 字 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地址: 现居住地址: 住宅电话: 移动电话: 有效证件及号码:
受托人(即中介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所在地址: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由、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委托事宜 乙方作为中介方,在受托期限内为甲方提供符合特定条件且可以获得固定 收益的理财信息,并协助甲方签定民间借贷合同,从而达到为甲方进行理财的目 的。第二条 委托期限 委托理财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为止。共计 个月。第三条 委托理财金额及占管方式 委托理财金额为(大写)元整(小写)元整。委托理财金额在委托理财期间由甲方自己占管。第四条 收益分配 甲方所获得的收益比例,月收益为。乙方在促成甲方签成民间借款合同书后,向与甲方签定合同书的对方收取 一定数额的服务费。第五条 收益支付方式 甲方所获得的收益,届时由与自己签定民间借款合同书的对方直接按月支 付。第六条 甲方保证及承诺
1、保证并承诺所委托的投资理财金额系自己的合法财产;
2、保证并承诺所委托的投资理财金额随时可以兑现;
3、保证并承诺所委托的投资理财金额随时可以用来投资理财;
4、保证并承诺:乙方在提供了合格的理财信息后,自己及时签定民间借贷 协议书;
5、保证并承诺在签定相关协议时提前一天准备好理财金额。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在签定相关协议后有权利按期取得利息;
2、在签定相关协议后有权利按期收回本金;
3、有权利获得良好的理财信息。第八条 乙方职责
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理财信息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之规定的,不存在任何违规情形;
2、在委托理财期限内,及时向甲方提供理财信息并做到前期尽职调查以便 为乙方提供更为详尽的借款人信息;
3、协助甲方签定相关理财协议书,为甲方争取较大理财收益;
4、在相关理财协议履行过程中,协助甲方按期取得理财收益;
5、在甲方签定的相关理财协议终止后,有协助甲方收回本金的义务;
6、若有违约及纠纷出现,乙方有进一步协助甲方向借款方追偿债务的责任 和义务。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之规定的,须向乙方承担投资理财金额的 1%违约金责 任;
2、乙方违反第八条之规定的,须向甲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十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的签定或履行而产生纠纷的,双方应真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任何一
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时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委托理财中介服务协议书-1
委托理财中介服务协议书
四川德仁字()第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地址:,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址: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受托方(即中介方,以下简称乙方):四川省德仁融资理财信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营业地址: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作为中介方,在受托期限内为甲方提供符合特定条件且可以获得固定收益的理财信息,并协助甲方签订民间借贷合同,从而达到为甲方进行理财的目的。
第二条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到年月日为止,共计个月。
第三条 委托理财金额及占管方式
委托理财金额为(大写)元整(小写)元整。委托理财金额由甲方自己占管,以乙方的名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存款期限为甲方委托的理财期限。
第四条 收益分配
甲方所获取的收益比例,月收益为。
乙方在促成甲方签订民间借款合同书后,向与甲方签订合同书的对方收取一定数额的服务费,不向甲方收取费用。
第五条 收益支付方式
甲方所获取的收益,届时由与甲方签订民间借款合同书的对方直接按月支付
给甲方,或者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取,由乙方代收代支。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保证并承诺所委托的投资理财资金系自己的合法财产;
2、乙方在提供了合格的理财信息后,及时签订民间借款协议书;
3、在签订相关协议后有权利按期收取利息;
4、在签订相关协议后有权利按期收回本金;
5、有权利获取良好的理财信息。
第七条 乙方职责
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理财信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之规定,不存在任何违规情形;
2、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资信状况进行严格审查,为甲方对外理财办理抵押、质押等借款安全担保措施,担保财产可变现价值不低于实际借款金额的一倍。
3、为甲方提供借款后的管理、监督和风险控制等服务。
4、在相关理财协议履行过程中,协助甲方按期收取理财收益;
5、在甲方签订的相关理财协议终止后,有协助甲方收回本金的义务;
6、如甲方的借款出现风险,乙方一次性全额收购甲方的债权,由乙方负责追偿。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之规定的,须向乙方承担投资理财金额的1%违约金责任;
2、乙方违反第八条之规定的,须向甲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的签订或者履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真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第三篇:委托理财协议书
委托理财协议书
甲方:(委托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投资是一种高风险、高利润的金融投资,甲方在签署本协议前确定并清楚其中的风险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在经乙方认可的证券公司以甲方身份开户的帐户进行全权管理交易:
证券交易帐户信息
交易服务商:证券有限公司
帐户名称:
帐户号码:沪A:、深A:
委托资金:元
结算货币:人民币
二、委托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甲、乙双方责任与权力
1、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中国证监会等其它政府机构或法律所要求的证券交易必须提供的资料、证明等文件;
2、甲方必须将网上交易帐号及交易密码告知乙方(不含资金调拨密码),以便乙方进行交易;
3、甲方必须保证协议期间乙方操作的独立性;
4、甲方必须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合理,并承担因资金来源问题所带来的损失;
5、甲方必须为乙方在委托期间所进行的投资行为进行保密;
6、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不得从委托帐户内提取资金;
7、甲方有权对所委托的资金的变化及使用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察看;
8、乙方有权对所委托的资金进行独立操作,且不需要向甲方提供操作细节;
9、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有权自行更改甲方委托帐户的网上交易密码;
10、委托期间,乙方将进行价值投资A股市场中有价值的一只股票,如果超过一只以上股票则协议无效。
四、利润分配及结算
1、甲、乙双方同意委托期到达后,所委托的帐户收益达到50%以上,甲、乙双方才对账户上所获取的全部收益进行分成,如果委托期到期后所委托的账户收益低于50%,则乙方不收任何分成及费用;
2、甲、乙双方约定按照甲方60 %、乙方40%的比例分配利润所得;
3、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管理期限到期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甲、乙双方本金及利润的分配与结算。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将利润分成打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其它
1、甲方不得向其它人透露乙方的操作信息,如因此而造成乙方的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进行索偿;
2、若甲方欲单方提前终止委托,则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申请,在乙方同意后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进行利润分配并不论盈亏均须向乙方支付委托本金的3%(百分之三)作为管理费;
3、甲方不得单方面更改股票账户交易密码,不得转托管、撤销指定交易,不得对所委托的股票账户的资产进行质押,如果发生上述行为则视同甲方单方提前终止委托协议,则按单方提前终止协议进行处理;
4、在委托期间,委托账户的亏损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5、乙方在委托管理期限内均为封闭式管理操作,如果所买的股票出现停牌并超过委托期限的,则委托期限顺延到该股票复牌后的3天;
7、如果委托账户在委托期间收益超过50%,乙方可以根据当时市场情况提出提前终止协议,清仓后要求甲方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进行利润分配;
8、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本协议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若发生争议时,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执行,并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进行协调,在不能协调解决的情况下,双方可依据《合同法》、《证券法》通过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仲裁并执行;
10、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乙方所有。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年月日签署于深圳
第四篇:委托理财协议书(2010)
委 托理 财 协 议 书
甲方:(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投资是一种高风险、高利润的金融投资,甲方在签署本协议前确定并清楚其中的风险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在经乙方指定的证券公司以甲方身份开户的帐户进行全权管理交易:
证券交易帐户信息
交易服务商:证券有限公司
帐户名称:
帐户号码:沪A:、深A:
委托资金:元
结算货币:人民币
二、委托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1、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中国证监会等其它政府机构或法律所要求的证券交易必须提供的资料、证明等文件;
2、甲方必须将网上交易帐号及交易密码告知乙方(不含资金调拨密码),以便乙方进行交易;
3、甲方必须保证协议期间乙方操作的独立性;
4、甲方必须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合理,并承担因资金来源问题所带来的损失;
5、甲方必须为乙方在委托期间所进行的投资行为进行保密;
6、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不得从委托帐户内提取资金;
7、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所委托的资金不用于甲方委托范围之外的投资;
8、乙方必须保证在针对甲方委托资金所进行的投资均真实、合法;
1、甲方有权对所委托的资金的变化及使用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察看;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投资行为提出合理化建议,但不能因此而干扰乙方的操作;
3、乙方有权对所委托的资金进行独立操作,且不需要向甲方提供操作细节;
4、乙方与甲方合作期内出现以下特别情况时通知甲方并单方解约:
A、乙方身体健康原因;
B、乙方认为当前证券投资已无法保证甲方资金安全及获得利润时;
C、乙方出现不可控的意外事故时;
5、乙方有权自行更改甲方委托帐户的网上交易密码。
五、利润分配及结算
1、甲、乙双方约定按照甲方
2、乙方将在每半年或收益超过30%(百分之三十)时结算一次,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结算后乙方所得的利润分配部分存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若逾期未付,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且乙方有对甲方所支付款项的追偿权,另外乙方对逾期部分按照每日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
3、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管理期限到期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甲、乙双方本金及利润的分配与结算。
六、其它
1、甲方欲在中途追加资金,应向乙方申请并签署资金追加委托理财协议书;
2、甲方不得向其它人透露乙方的操作信息,如因此而造成乙方的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进行索偿;
3、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委托资金在委托期限内本金不发生亏损,如发生亏损,则由乙方负责在结算时补足甲方本金的亏损部分;
4、甲方如需要了解其资金的盈亏情况,应提前三日向乙方提出申请,在获得乙方同意后在乙方所指定的时间、地点,由委托人本人进行察看;
5、若甲方欲单方提前终止委托(原则上不得在协议执行未满六个月内提出),则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申请,在乙方同意后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约定进行利润分配并不论盈亏均须向乙方支付委托本金的3%(百分之三)作为管理费;乙方对甲方委托资金的本金在甲方单方终止委托前所进行的投资中的亏损部分不负责补偿;
6、乙方在委托管理期限内均为封闭式管理操作;
7、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本协议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若发生争议时,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执行,并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进行协调,在不能协调解决的情况下,双方可依据《合同法》、《证券法》通过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仲裁并执行;
9、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乙方所有。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年月 日签署于深圳
第五篇:委托理财协议书
委托理财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乙方(受委托方):
合作双方为了能使合作顺利而愉快地进行,本着互利互惠,相互信任,特签以下委托协议: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为其进行代理操作在公司开立的:户名为;帐号为;起初资金为美元(人民币)的黄金/外汇保证金投资帐户。经过双方协商约定在年月日起按照以下条款规定对以上帐户进行委托交易。
一、开户:
1、甲方自己选择值得信赖的或者由乙方选择信誉好、交易及行情通道相对畅通的经纪公司开立黄金/外汇交易帐户。要求是必须乙方认可的经纪公司。
2、初始资金量要求不得少于万美金。
3、乙方拥有独立的下单操作权,但没有资金调拨权。甲方拥有资金调拨权,即只有甲方可以取出资金,甲方在协议执行期间可以随时查询帐户执行及收益情况,随时监控帐户。
4、甲方外汇/黄金保证金帐户的资金的安全问题由甲方开户所在的公司负责,但是此帐户的所有盈亏与开户所在公司无任何关系由甲方自己承担。
二、交易:
1、开户后甲方把帐户的交易帐号和交易密码告知乙方(不含资金调拨密码),以后就由乙方进行交易,每天甲方自行查询交易情况,资金余额和权益。
2、本协议执行期间双方可随时中止,甲方可出金。
三、帐户盈亏责任与分配:
1、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乙方所执行的一切操作结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只负责操作。
2、甲方未经乙方允许不得私自操盘,因私自操盘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负。
3、本着互惠互利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规定了权利和义务:
权利(甲方给乙方的亏损底线):30%
在底线内,乙方可以操作;触碰底线,乙方立即停止操作且告知甲方;
超过底线,乙方停止操作,且要自行补足所超资金;)
义务(投资收益率及分配):30%
乙方操作,月底,若收益在规定内,乙方不能分配收益;若超过规定部分,那所超部分乙方与甲方进行3:7分配(此分配与乙方公司无关,且保密;)
四、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起有效,甲乙双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但必须提前通知对方。
五、双方配合:
乙方希望甲方完全信任乙方,并且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任何操作,以免扰乱乙方精心设计的严密而科学的投资策略和计划及步骤。甲方只需要随时查看自己的资金情况即可。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